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
留所服刑罪犯脱逃防范对策

留所服刑罪犯脱逃防范对策高度重视,实施严格管理——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基础工程我国看守所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严格管理。
它要求对包括留所服刑罪犯在内的所有看守所羁押对象都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的规定,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实施监管。
但长期以来,许多看守所只重视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严格管理,忽视或者说相对忽视了对留所服刑罪犯的严格管理,导致对留所服刑罪犯的监管工作漏洞百出,形成了很大安全隐患。
我们必须严格对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
这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
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
不但看守所领导要重视,而且全体看守干警也要重视。
要切实转变以往的认为留所服刑罪犯刑期短,平时表现“好”、“不会脱逃”而可以放松或适当放松管理的麻痹心理,提高警惕,增强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安全意识,从而将留所服刑罪犯与脱逃可能性更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视同仁地进行严格管理。
这是前提。
如果思想上不重视,即使建立完善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也会在管理中有章不循、循章不严,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
其次,要落实各项监管留所服刑罪犯的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制度是根本保障。
要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按制度管理、约束留所服刑罪犯的言行,严密看管留所服刑罪犯,防止“自由犯”等现象的出现。
要特别重视在一些容易出现脱逃的环节如押解、出所劳动、就医、探亲、会见等的制度建设,并不折不扣地按制度的内容和规定实施管理。
凡是制度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遵守和执行,确保安全。
第三,要加强留所服刑罪犯监管力量。
要挑选政治素质可靠、业务能力强的民警从事留服刑罪犯监管工作。
要根据实际需要,佩足数量保证民警有精力在现场进行管理,有时间进行因人而异的教育,有时间备课,有时间开展文体活动。
有条件的看守所,可成立留所服刑管理组,专门担任留所服刑罪犯的监管职责。
同时,对留所服刑罪犯管教民警的管理和教育给予特别的关注,不断教育民警提高对工作任务重要性的认识。
积极鼓励他们外出到监狱、兄弟所参观学习,取人之长。
监狱脱逃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的重要场所,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罪犯脱逃事件时有发生,给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威胁。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监狱脱逃事件,保障监狱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提高监狱应对脱逃事件的能力,确保脱逃罪犯尽快被抓获。
2. 保障监狱工作人员、在押人员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最大限度减少脱逃事件对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监狱在发生脱逃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监狱脱逃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监狱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协调、调度脱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包括:(1)情报信息组:负责收集、分析脱逃罪犯的线索,为抓捕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警戒、搜捕、抓捕脱逃罪犯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物资、装备、后勤保障。
(4)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发布脱逃事件信息,引导舆论。
五、预案内容1. 脱逃事件报告(1)监狱工作人员发现罪犯脱逃,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 紧急处置(1)现场处置组立即对脱逃罪犯可能出现的方向进行警戒、搜捕。
(2)情报信息组对脱逃罪犯的背景、身份、可能的藏匿地点等进行分析,为抓捕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3)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情况,提供必要的物资、装备、后勤保障。
3. 指挥调度(1)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挥调度。
(2)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脱逃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4. 联动协作(1)监狱与公安机关、武警部队、驻监部队等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共同开展抓捕工作。
(2)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争取社会支持和配合。
5. 舆情引导(1)宣传报道组及时对外发布脱逃事件信息,引导舆论。
监狱逃脱应急预案方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监狱安全,预防和减少罪犯脱逃事件的发生,提高监狱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监狱安全管理规定》,结合监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处理罪犯脱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脱逃事件对监狱安全的影响。
2. 提高监狱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3. 增强监狱干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监狱整体防范水平。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监狱内发生的罪犯脱逃事件,包括越狱、逃出监狱、擅自离开监舍等。
四、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监狱逃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监狱逃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3. 各部门职责:(1)狱政科:负责监控监狱内部情况,发现脱逃线索,及时上报;(2)警务科:负责现场处置,组织警力追捕脱逃罪犯,维护监狱秩序;(3)医疗科: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4)后勤保障科:负责提供应急物资和设备支持;(5)宣传科:负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五、预案处置流程1. 发现脱逃线索:狱政科在监控中发现脱逃线索,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
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开展工作。
3. 现场处置:警务科组织警力进行现场处置,包括封锁现场、追捕脱逃罪犯、维护监狱秩序等。
4. 联合追捕: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追捕脱逃罪犯,确保罪犯尽快落网。
5. 后续处置:对脱逃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完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包括警用装备、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等。
2. 人员保障:加强监狱干警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需求。
4. 信息保障: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七、预案培训与演练1. 定期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监狱干警的应急处置能力。
罪犯脱逃紧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罪犯脱逃是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面临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罪犯脱逃事件,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罪犯脱逃,迅速采取措施进行追捕,确保罪犯被抓获。
2. 最大程度地减少罪犯脱逃事件对监管场所和社会的影响。
3. 妥善处理罪犯脱逃事件,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罪犯脱逃应急指挥部,由监狱(看守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协调指挥和情况报送。
3.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应对罪犯脱逃事件。
四、预案内容(一)预防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监管制度,严防罪犯脱逃。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对罪犯的思想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 建立健全罪犯脱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脱逃苗头。
(二)应急处置1. 罪犯脱逃报告(1)罪犯脱逃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脱逃罪犯的基本情况、脱逃时间、脱逃地点、脱逃原因等。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紧急处置(1)应急指挥部根据罪犯脱逃情况,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追捕,采取以下措施:① 在脱逃地点附近设置警戒线,防止罪犯逃脱。
② 利用监控设备,加强对脱逃地点及周边地区的监控。
③ 指派警力在脱逃地点周边进行巡逻,及时发现罪犯踪迹。
④ 向周边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请求协助。
(2)开展搜捕行动,采取以下措施:① 指派警力分组开展搜捕,覆盖脱逃地点周边地区。
② 利用警犬、无人机等手段,提高搜捕效率。
③ 收集情报信息,分析罪犯可能的藏匿地点。
(3)开展心理攻势,争取罪犯主动投案自首。
①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罪犯脱逃信息,呼吁罪犯投案自首。
② 与罪犯家属沟通,动员家属协助争取罪犯投案自首。
防罪犯脱逃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狱安全管理,防止罪犯脱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罪犯脱逃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
第三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防脱逃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确保防脱逃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监狱应当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社会道德素质,减少罪犯脱逃的发生。
二、防脱逃措施第五条监狱应当加强入院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罪犯身份的真实性。
第六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罪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罪犯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
第七条监狱应当加强对罪犯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刑罚执行规定,防止罪犯脱逃。
第八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罪犯劳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罪犯劳动,防止罪犯因逃避劳动而脱逃。
第九条监狱应当加强罪犯生活管理,保障罪犯的生活待遇,防止罪犯因生活原因脱逃。
第十条监狱应当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技能培训等,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减少罪犯脱逃的发生。
第十一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罪犯会见制度,严格控制罪犯与外界联系,防止罪犯通过会见渠道脱逃。
第十二条监狱应当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罪犯脱逃。
第十三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监狱安全。
第十四条监狱应当建立罪犯脱逃预警机制,对重点罪犯实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罪犯脱逃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罪犯脱逃,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监狱应当加强对脱逃罪犯的追捕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抓获脱逃罪犯。
第十七条监狱应当对脱逃罪犯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四、责任与纪律第十八条监狱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第十九条监狱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改变罪犯刑期、提前释放或者违法释放罪犯的;(二)泄露罪犯个人信息或者违反规定为罪犯提供帮助的;(三)发现罪犯脱逃不及时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监狱脱逃案件教训总结汇报

监狱脱逃案件教训总结汇报监狱脱逃案件教训总结汇报脱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罪犯越狱逃离监狱的行为,是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严重挑战。
在每一起脱逃案件中,都存在一系列教训和反思,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汲取经验教训,以提高监狱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本报告将对监狱脱逃案件的教训进行总结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监狱管理体制教训监狱脱逃案件暴露出监狱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一些监狱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对监狱人员的培训和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监狱人员素质较低、意识不强,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较差。
其次,监狱内部工作程序和制度不够健全,有的监狱存在监狱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勾结、内外串联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对监狱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狱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监狱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勾结,确保监狱内部的绝对安全。
二、监狱安全设施教训监狱脱逃案件也暴露出监狱安全设施存在不足的问题。
有的监狱由于历史原因,设施老化、基础设施不完善,加之监狱安全设备更新缓慢,造成了监狱脱逃案件的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大对监狱安全设施的投入,修缮老化设施,优化监狱建筑结构,提高安全设备的效能。
同时,加强对监狱安全设备的维修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防护作用。
三、人员配备和岗位责任教训监狱脱逃案件暴露出监狱人员配置和岗位责任分工存在不足的问题。
有的监狱在决策上存在疏于匡助,对人员调度和分工存在盲目性,在某些岗位上职责不明确或人数不足,导致监狱脱逃案件得以成功。
针对这些问题,应严格落实监狱人员的配置标准,科学制定人员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监狱内部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和相互配合。
同时,加强对岗位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倡导全员参与监狱管理,形成合力,提高监狱安全保卫能力。
四、监狱与社会的互动教训监狱脱逃案件也暴露出监狱与社会的互动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些监狱在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控措施时,对社会的反馈和信息获取不够及时,监狱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互通存在障碍。
服刑人员又犯罪分析及防范性建议对策.

服刑人员又犯罪分析及防范性建议对策一、重庆市服刑人员又犯罪发展态势我国服刑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监禁刑罪犯,其中一年以上的监禁刑罪犯在监狱服刑(含一年以下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一年以下的监禁刑罪犯在看守所服刑;一类是在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刑监外执行罪犯。
2008年度(截止2008年12月),重庆市监禁刑罪犯约占服刑罪犯总数的71%,在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刑监外执行罪犯约占服刑罪犯总数的29%。
随着轻微刑事犯罪“非犯罪化、非监禁化”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罪犯将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分析,2006-2008年,我市非监禁刑罪犯每年以2%的比例在上升。
与此同时,伴随着多种社会矛盾的激化、叠加和碰头,服刑人员又犯罪也呈上升态势。
据统计,2006、2007、2008年全市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分别为149人、169人、250人,其中监狱、看守所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分别为29人、37人、70人;在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刑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分别为120人、132人、180人。
2008年,全市监狱、看守所服刑罪犯重新犯罪数,约占监狱、看守所服刑罪犯总数的0.17%;在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刑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数,约占在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刑监外执行罪犯总数的1.3%。
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刑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高于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罪犯重新犯罪数。
但是两类服刑人员又犯罪情况,总体呈上升趋势,并且2008年呈明显加快趋势。
二、服刑人员又犯罪的特点服刑人员又犯罪有其自身的犯罪的特点,通过2006-2008年类案分析,可以从中发现又犯罪的规律性。
(一)监狱、看守所服刑罪犯又犯罪特点1、犯罪类型较为集中。
主要涉及破坏监管秩序、脱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主要罪名。
2、历年脱逃犯被抓获后被判刑的占有一定比例。
2006-2008年期间,此类罪犯有32人,其中脱逃时间最长达9年,仅2006年,原新胜检察院依法起诉重庆市永川监狱历年来脱逃罪犯10人。
狱内脱逃浅析及防范

狱内脱逃案件的浅析及防范【摘要】罪犯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逃脱监狱机关的关押和监管的行为。
它不仅影响监狱正常的改造秩序,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预防罪犯脱逃是监狱的根本任务之一,通过对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罪犯脱逃案件的分析,剖析罪犯脱逃的原因,找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寻求应对罪犯脱逃的有效措施,对促进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罪犯脱逃特点原因对策今年来,监狱系统发生了多起罪犯脱逃案件,再次凸显了监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本文旨在通过对近年来的脱逃案件进行分析,从脱逃罪犯的特点和引起脱逃的诱因出发,寻找预防罪犯脱逃的有效途径,从而促进维护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
脱逃案件的新趋势通过对今年全国范围发生的罪犯脱逃案件以及近年有代表性的罪犯脱逃案件的研究,罪犯脱逃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新趋势。
一、案件数量显著增加。
去年全国范围内,一共发生*起罪犯脱逃和罪犯预谋脱逃案件,而今年截至11月份全国范围已发生*起罪犯脱逃案件,明显多于去年同期。
二、社会影响力扩大,公众关注度提升。
相比于狱内行凶和狱内自杀等案件,罪犯脱逃对社会安定的危害性更强。
今年发生的河北深州监狱脱逃案件史无前例的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2次报道,其他诸如沈阳第二监狱脱逃案件等也被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影响。
这些都说明随着监狱的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监管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三、手段的多样化。
随着监狱监管安全硬件设施的加强,特别是“物防、技防、人防、联防”的“四防一体化”安全理念的落实,极大地降低了罪犯通过高墙、电网脱逃的可能性,从已发生的罪犯脱逃案件来看,选择挖洞、攀越高墙等原始手段脱逃的已明显减少,出现了一些新的脱逃手段,主要有:1、伪装脱逃。
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事件中罪犯利用自制假警服脱逃,另外也发生过罪犯利用毛线等自制假发企图混出监狱大门的事件。
2、利用外来车辆脱逃。
一些有脱逃企图的罪犯利用装卸等时机,藏匿于外来车辆之中,利用警卫大队民警检查时的疏忽实施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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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摘要:监狱赋有法律上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的神圣职责,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但近年来,监狱的社会化改造手段和劳动改造工地的多样化,给监狱防逃带来了很大挑战。
文章将结合本监狱的工作情况,给脱逃的原因和防范措施从服刑人员及监狱两方面进行分析,以供同行商榷。
关键词: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措施引言:防止服刑人员脱逃是监狱惩罚和改造他们的根本前提,是监狱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才可能达到改造好这一目的。
但监狱并不是完全封闭的,特别近年来监狱经济不景气,监狱在对服刑人员实施劳动改造这一基本手段上,无论是具体方式上和实际场地上都跟以前出现了很大的不同,工地复杂,地域分散,因此防逃任务也越来越艰巨。
监狱实际工作中防逃措施千万条,但自己认为归根到底要从服刑人员和监狱两方面出发,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工作:一是从服刑人员身上出发,要做到从思想上不想跑、不敢跑;二是从监狱自身来说,要从具体工作上,从监管条件上做到跑不了。
做好这两个方面,我们就抓住了监狱脱逃的着眼点和立足点。
一、监狱监管工作中服刑人员脱逃的严重性在实际工作中,经过和服刑人员谈话、调查了解,不少服刑人员都曾经想过逃跑,但并不是时时刻刻都想逃跑,只有在诸多因素促使服刑人员逃跑思想严重,而疏导工作又跟不上,打击不力,防范工作疏漏时,服刑人员才可能冒生命风险实施脱逃这一行动。
服刑人员逃跑是一种严重影响监狱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服刑人员脱逃不仅严重地干扰和破坏监狱的正常秩序,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首先,成功的脱逃会给其它的服刑人员,特别是有脱逃思想的服刑人员以巨大的示范作用和心理促成效应。
其次,组织追捕脱逃人员又会严重影响监狱的日常工作和监管强度,不仅会造成追捕中产生大量财务损失,追捕人员的外出,又严重影响了整个监狱的日常工作。
二、监狱服刑人员脱逃的原因及方式分析(一)脱逃心理分析服刑人员逃跑的心理现象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性质的心理情况:1、自发性⑴认为无罪或轻罪重判而不服管教,对判刑不满企图脱逃。
⑵认为罪行重、刑期长“怕活不出去”,不如豁出去了,跑得掉就跑,跑不脱击毙就算。
⑶报复心重、不思悔改、企图逃出去,报复举报人或办案人。
⑷好逸恶劳,劳动过不了关,留恋犯罪生活,认为逃出去就能得到快乐。
⑸有余罪隐瞒尚未交待或是在改造中又犯新罪怕加重处罚。
⑹认为现在社会是市场经济时代,只要有钱就能”生存”了等。
2、诱发性⑴服刑人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亲人病危、死亡、妻子或丈夫离婚,子女无人照顾等,往往会给服刑人员从思想上带来焦燥不安心急如焚,思家心切而导致脱逃。
⑵同案、同乡、帮伙成员同监犯人的勾结、教唆,也易引起服刑人员逃跑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⑶有些服刑人员看到社会上易谋职业,即认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逃跑出去以后,出路好找,生活好求,便藏身隐居、消遥法外。
这种错觉在一定条件下,可起到唆引、诱发、强化服刑人员逃跑心理的作用。
⑷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干警思想的麻痹。
造成服刑人员逃跑有机可乘。
这在主观上也促成服刑人员逃跑诱发性因素。
如外宿犯、零星分散劳动犯,他们在无人监管,行动自由的情况下会使潜在的逃跑心理特征得到诱发,从而萌生邪念,借机逃跑。
3、激发性。
⑴管教方法不当,简单粗暴,处理问题不实事求是,或者感情用事,偏听偏信,引起犯人不满,甚至违法乱纪。
打骂体罚虐待,促使犯人悲观失望,产生强烈的反抗情绪,孤注一掷,进行逃跑。
⑵超体力劳动,忽视必要的改造生活条件,犯人感到太苦太累,或有病得不到治疗,思虑过多,导致逃跑。
⑶有的牢头狱霸,横行监内,欺压、勒索、报复犯人,又得不到干部的理解和正确处理,使受害的犯人不堪忍受而促成逃跑。
三、监狱监管工作中防止脱逃的措施(一)思想教育方面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
要使服刑人员打消逃跑念头,制止逃跑行为,安心接受改造,就必须认真深入基层做好调查工作,掌握情况,分析研究服刑人员思想动向和心理活动规律,采取各种方法实施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从而改变其原来的心理定势,由我要跑变为我不跑,不想跑、不愿跑。
上述心理现象表明,服刑人员是想逃跑的。
要使服刑人员不想跑,就应该采取一些主动性、预防性、进攻性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开展政策前途教育,促进服刑人员接受改造。
要针对服刑人员的逃跑思想,并应脱逃受严惩的典型事例,不断讲明党的政策,反复宣讲什么是改造前途,怎样争取光明前途,逃跑没出路,只有老老实实改造才能重新做人的道理。
从而打消侥幸心理,破除逃跑幻想,促使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2、做好教育感化,让服刑人员燃起重新做人之火。
对于妄图逃跑的服刑人员,不仅要看到他们反改造的一面,而且还要看到他们可改造的一面。
为了促进转化,在对他们施以戒之以规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温暖他们僵冷的心,例如:当服刑人员感到前途渺茫时,要热情启发他们去热爱生活。
当服刑人员有病时,要给予关心,及时治疗解其痛苦。
当服刑人员顾虑家庭时,既要做思想工作,又要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安心改造。
节假日要按政策规定批准一些改造表现较好的服刑人员回家探视,不能回家过节的服刑人员,要组织搞好娱乐活动,并做好教育工作,让其感到温暖。
当服刑人员犯了错误时不要过多指责嫌弃,而是要主动接近,耐心说服教育,给他们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等。
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既可消除对立情绪,瓦解逃跑心理,又可让服刑人员燃起希望之火,进而把思想和行动转化到积极改造的轨道上来。
3、加强因人施教,促使消除跑思想。
对有逃跑思想的服刑人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个别教育,针对具体的逃跑思想和心理问题,采取不同方法解决,如实行干警包教,犯人类控、严格落实工地”六件事”等等,这是促进服刑人员放弃逃跑念头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4、坚持法纪教育,促使服刑人员增强法制观念。
要及时针对服刑人员逃跑问题,深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内容以及《监狱法》的条款内容,使服刑人员知法、懂法,明白什么是脱逃罪,澄清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
同时,要对逃跑气焰嚣张,已构成脱逃罪的服刑人员,依法狠狠打击,让服刑人员明确认识到脱逃就是触犯刑律的重新犯罪行为,必受严惩。
从正面使服刑人员知法、信法、服法,消除或收敛其逃跑思想。
5、经常进行逃跑危害性教育,促使服刑人员改邪归正。
只有不断地向服刑人员讲明逃跑的危害性,才能使他们懂得并认识到逃跑一是害自己;二是害家庭亲人;三是害社会。
逃跑的结果,只能是把自己的罪行跑重了,把刑期跑长了,把身体跑瘦了,把前途跑没了,绝没有好下场。
从而堵死逃跑之路,迫使服刑人员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这些措施对服刑人员的逃跑思想和行为具有主动进攻的积极作用,能够使服刑人员增强法制观念,认清逃跑的危害性,明确改造的光明前途性,从而转变思想,消除逃跑念头,安心接受改造。
因此,进攻性防逃措施教育力度大,威慑力强,转化率高,能够有效地解决服刑人员不想跑的问题,把逃跑思想和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监管改造手段方面要做到不敢跑,跑不了。
不敢跑是指服刑人员慑于严格的管理、严密的监控、严厉的打击而想跑不敢跑,被迫接受刑罚。
有的单位,服刑人员逃跑突出、逃跑成风、屡禁不止、防不胜防,其原因是:管理不严、教育不善、防范不当、追捕不力、打击不严。
所以,改造秩序混乱,形成想跑的敢跑,不想跑的也想跑,也敢跑。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跑不了就是指建立健全各种监管法规强有力的防范体系,从而使服刑人员即使想跑,敢跑也跑不了。
只要采取各种主动进攻的有效措施,可以使绝大多数服刑人员认罪服法,安心接受改造,主要措施要做好以下几点:1、制定完善的监管法规,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坚持一些行之有效的防逃做法,并根据押犯变化的特点结构,研究防逃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措施。
2、积极改善监管条件,逐步用现代化工具装备监备设施,迅速改变警戒设施落后的局面。
在现代化条件下,尽可能创造条件有计划分批实施装配电子监听、自动报警、电视监控等警戒设施现代化。
以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
3、撤销外宿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零星分散劳动犯人,对零星分散犯人,要坚持条件,严格报批审查,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一言谈”切实把分散犯人劳动纳入干警视线,使服刑人员无机可乘。
4、做好往常性的清监工作,清监时必须干警动手,对于有利于服刑人员逃跑的物品、工具、凶器和钱物、票证等必须彻底查清,坚决收缴。
并对有意准备的服刑人员严加追查,严肃处理,对有逃跑思想的危险服刑人员除公开的包夹措施外,还应当利用特情耳目开展侦察,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将逃跑事故消灭在隐患之中。
5、加强"三道防线”搞好内管外警、群众监督的联防工作。
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联防方案,定期召开联防会议,明确联防任务、范围、责任,一旦发生服刑人员逃跑,能快速出警捕获归案。
6、加强监管工作,认真执行监管规定。
内看守人员不仅要把好监舍出入门,不使逃犯闯出混过,而且还要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如发现各种可疑迹象,必须立即制止。
管教干警要经常深入实际,在三大现场上对服刑人员实行面对面的监管,落实具体监管措施,始终把有逃跑思想的服刑人员经常处于干警的视野内,并要实行包管、包教、包转化。
只要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思想防线,堵住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思想麻痹这个漏洞,并以实际行动做好防逃工作,犯人逃跑是完全可以制止的。
7、有节凑性的抓好监规纪律整顿,增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在整顿中重点搞好服刑人员中相互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要给予重奖。
对有逃跑危险的犯人,要予以严格的包夹,充分发挥"三互小组”,"监督岗”的有效作用,使妄图逃跑的服刑人员经常处于严格的监督之中,没有可乘之机。
8、组织力量,认真搞好追捕工作。
作为监狱,管理的对象是服刑人员,监管防范难免会出现漏洞,在日常工作中,一但发生服刑人员脱逃,要及时组织干警力量进行追捕,尽快捕获归案,予以从重、从快惩处,以示干警雄风,法律的威严,切实震慑服刑人员。
9、对逃跑捕回后加刑的服刑人员,要依法送严管队改造,在严管期间百分考核必须经过一年考核,达到记功线和解除严管后方可纳入考察期进行考察。
考察半年达到记功条件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化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拟报减刑材料向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减刑,让服刑人员在希望中得到改造。
做好了以上两个方面,能在一定限度内减少和杜绝因为人为因素、工作态度、监管措施存在的不足和失误造成的脱逃事件。
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因为服刑人员当中存在着极少数亡命之徒,他们不思悔改,执意要跑,而且旧的逃跑思想解决了,还可能萌发新的逃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