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范》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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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20) 的要求 ,进 行 内部 自查 ,保证量值 准确可 靠 。 06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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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 和管 理通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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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建立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制,开展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 的检查。
(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技术机构要通过各种手段 ,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和水
平。
( 五)要发挥新 闻媒体、中介机构宣传和技术优势 ,加强能源计量的宣传 、教育和培训。 该意见提出 “ 经过 5 年多的努力 ,到 2 1 年底 ,能源计量的政策 、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并得到有 00 效实施,企业节能意识和计量意识显著增强 ,部分企业能源计量薄弱和严重 浪费能源的现象得到有效 遏制,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年消耗能源 50t 00标准煤 以上的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达到科
— —
标准名称改为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增加 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 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 对能源计量器具 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 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 司和国
注 :能源计量 器具 理论需 要量 是指 为测量全 部 能源量值 所需配备 的计量 器具数 量 。
33 . 次级用能单位 sb o ai tno ee yu n u- r n ao r i - g zi fn g sg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确保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精准,保证能源量值的准确可靠,便于指导生产经营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相关部门所使用的能源检测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

3 职责企管部职责:企管部是公司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负责全公司能源计量器具添置审核。

新添置的能源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负责整理器具的档案、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后统一交档案室备案保管。

统一组织全公司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检查、考核,对公司内部执行能源计量监督。

掌握信息,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公司的能源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

负责对使用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检查、考核。

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外委检测和校验工作。

部门、车间(班组)职责:负责本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做好能源计量使用记录台账。

负责建立,管理本部门能源标准器,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为生产、经营出具能源计量数据,提供能源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

营销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

生产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水、用蒸汽计量器具数据的抄录,数据于当月26号12:00点前报送能源科。

4 能源计量器具购置和报废外购能源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

经能源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营销部进行购置。

外购的能源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或出具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普通能源计量器具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能源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价值较大的能源计量器具(200元以上)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GB 171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量器具

GB 171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GB 17167—2006配备和管理通则代替GB/T 17167一1997General principle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measuring instruments of energy in organization energy using2006-06-发布2007-01-01 实施前言本标准的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B/T 17167一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本标准与GB/T 17167一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节能监测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正文:---------------------------------------------------------------------------------------------------------------------------------------------------- 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1992年10月4日能源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工作,适应发电企业开展计量管理的需要,使其能按统一要求配置计量器具,确保安全生产、科研试验和经营管理中的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即用于计量标准器具配备,企业能源计量、经营管理、工艺过程参数测试、产品质量检测等的计量器具的配备。

第二章计量标准器具配备第一条电测、热工计量标准器具的配备,按相应的技术监督条例(规程)执行。

电测、热工以外计量标准器具按企业需要配备。

第三章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第一条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必须实行生产和生活分开的原则。

生产用能包括生产过程中用能和辅助用能两部分;生活用能即指由企业直接供能的家属宿舍区的用能。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能满足企业用能计算、统计、管理的需要。

第二条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可根据国家经委经计[1983]244号《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文件执行。

第三条有单独考核意义的生产中重点机台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按SDJ9-87《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NDGJ16-89《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配备。

对于上述规程(规定)中没有配备要求的,建议按以下规定配备:(一)50kW以上的交流电机或耗电设备;(二)100A以上的直流电机;(三)500t/年以上的耗煤设备;(四)100t/年以上的耗焦炭设备;(五)100立方米/h以上的耗煤气设备;(六)1t/h以上的耗重油设备;(七)0.2t/h以上的耗轻油设备;(八)3t/h以上的耗蒸气设备;(九)10t/h以上的耗水设备。

GB17167:能源使用单位的计量设备配备及管理

GB17167:能源使用单位的计量设备配备及管理

GB17167:能源使用单位的计量设备配备及管理为了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源使用单位在能源计量设备配备、使用、检定、维修、报废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各类能源使用单位。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00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JJG 124-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244-2005 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 596-2012 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3. 能源计量设备配备3.1 一般要求能源使用单位应根据能源种类、用能设备、能源消耗情况等,合理配备能源计量设备。

3.2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能源使用单位应按照GB/T 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3 主要能源消费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对于主要能源消费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保证其准确度符合要求。

4. 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和管理4.1 使用能源计量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检定能源计量设备应按照相关检定规程进行定期检定,确保其准确度。

4.3 维修能源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其恢复正常运行。

4.4 报废能源计量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5. 记录和报告能源使用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能源计量数据。

6. 监督和检查各级能源计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能源使用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本标准的贯彻实施。

以上内容是关于GB-2008《能源使用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详细解读,希望对您的理解和应用有所帮助。

GB 171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量器具

GB 171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GB 17167—2006配备和管理通则代替GB/T 17167一1997General principle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measuring instruments of energy in organization energy using2006-06-发布2007-01-01 实施前言本标准的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B/T 17167一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本标准与GB/T 17167一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节能监测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17167——用能单位的能源测量设备装配与管理

GB17167——用能单位的能源测量设备装配与管理

GB17167——用能单位的能源测量设备装配与管理1. 引言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为规范用能单位的能源测量设备装配与管理,提高能源计量水平,本文档提供了详细的能源测量设备装配与管理指南。

2. 能源测量设备的选择与配备2.1 选择原则1. 根据用能单位的具体能源种类、能耗水平、计量精度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能源测量设备。

2. 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能源测量设备。

3. 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维护方便性等因素。

2.2 配备要求1. 用能单位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能源测量设备。

2. 能源测量设备应覆盖用能单位的主要能源消费环节。

3. 能源测量设备应具备足够的数量,以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实际需要。

3. 能源测量设备的安装与调试3.1 安装要求1. 能源测量设备应安装在便于观测、维护的位置。

2. 能源测量设备应安装在能真实反映能耗的部位。

3. 能源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安装规范。

3.2 调试与检定1. 能源测量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能源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以保证计量准确。

3. 检定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

4. 能源测量设备的管理与维护4.1 管理要求1. 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测量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检定等职责。

2. 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 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测量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检定记录等。

4.2 维护与保养1. 能源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调试和润滑等维护工作。

2. 能源测量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能源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以保证计量准确。

5. 能源测量数据的处理与分析1. 用能单位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对能源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2. 能源测量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用能单位的能耗情况。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一)、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制度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必须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各重点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必须进行分门别类单独计量。

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节必须进行分项计量。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必须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19)要求。

3、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申购由安全环保质检科根据各单位申请及实际需要填写采购计划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送供应科采购。

4、重点用能单位申购的能源计量器具到厂后,供应科应会同安全环保质检科共同验收,合格者入库,并建立历史记录;不合格者退货。

5、重点用能单位领用能源计量器具时,必须到安全环保质检科开领料单,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到供应科领取。

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若发生故障,在三包期内,计量维修人员不得自行拆开维修,应联系厂家维修;出包修期的计量器具方可自行维修。

7、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报废时,必须有检定部门出具的不合格书面报告,并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废并进行记录备案。

(二)、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1、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或完整的能源器具一览表。

台账或一览表中必须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登记、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状态。

2、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必须包括: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计量器具最近有效周期内的检定证书;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3、未经专业培训或对计量标准性能不了解的人员,严禁使用计量器具。

4、计量器具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5、对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障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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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进行统一和规范。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对 于管理要求按照两项国标的规定执行。 “范围”中规定集团公司的油气生产、炼油化工、 成品油销售、管道输送、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 备制造综合了GB17167和 GB/T 20901的内容,标准中的指标要求全部达到并 有部分严于GB17167和GB/T 20901的要求。
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0901 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条文说明: 本标准主要依据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和管理通则》、GB/T20901-2007《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 具配备和管理要求》两项标准制定,特别是结合集团公司各 项生产经营业务实际,对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3
用能组织划分 依据GB 17167和GB/T 20901,用能组织分为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基本用能单元(或独立用能设备)。 条文说明: 本标准将用能组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分为三级四类。 三级有两种情况: (1)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基本用能单元; (2)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独立用能设备。独立用能设 备是不能纳入某个用能单元管理的独立设备。这个分级方法 与通常所说的一级计量、二级计量和三级计量是大体相同的。 四类指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基本用能单元和独立用能 设备。
3.1 用能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地区公司。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了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两种用能组织可以划入用能单 位这一级: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不论企业大小,只要具有独 立法人地位应作为用能单位级。 (2)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地区公司(例如油田地区公司、炼 化地区公司、管道运输地区公司、油品销售地区公司以及其 它地区公司等),多数地区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 公司,但其独立核算,故作为用能单位级。
★企业精细、量化管理的需要
集团公司所属部分企业,作为节能降耗重要 基础的能源计量还不能完全适应节能工作发展的 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突出表现为能源计量 基础薄弱,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不高,能源消耗 数据的填报、核实和分析等基础管理需要加强, 特别是部分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还不能满 足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中油集团公司的发展需要
集团公司在发展油气生产、为国家提供更多 油气资源的同时,始终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 约优先的原则,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 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能源消耗总量增长 得到有效控制,油气生产主要单耗指标保持基本 稳定,炼油化工主要单耗指标持续下降。“十一 五”前三年已经分别完成了“十一五”节能、节 水总目标的86%和87%。
GB 17167 在术语中定义了“次级用能单位”,内容中涉及 了“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 位”、“主要用能设备”、“用能单元”等多个名词;GB/T 20901 在术语中定义了“石油石化行业用能单位”、“石油 石化行业次级用能单位”、“石油石化行业基本用能单元”, 没有明确“主要用能设备”在石油石化行业的具体所指。由 于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类型和管理层次的复杂性,按照这两 项国家标准的要求,我们很难将各个行政管理级别与不同层次 的用能单位对应上。所以本标准的一个重点内容就是综合这 两项国标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将不同业务、不同 行政管理层次明确纳入不同的用能组织中,对各级用能组织
第3章 用能组织划分 本章编写的内容是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工作的前提和 基础。将两项国家标准规定的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基 本用能单元和主要用能设备,结合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 务实际予以明确和划分,这也是本标准的独到之处。清晰地 划分出各级用能组织,既增强了两项国家标准在集团公司实 施的可操作性,也确定了加强各项生产经营业务能源计量管 理的着力点。
组织的特征可以概括为3点: (1)有明确的目标,没有目标就不是组织而仅是一个人群; (2)拥有资源,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和时间5大 类; (3)保持一定的权责结构,这种权责结构表现为层次清晰, 任务有明确的承担者,并且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一 个大型企业组织,这个组织下面还可分为多级组织。
3.2 次级用能单位 用能单位所属的能源核算单位,在用能单位和基本用能单元 之间可以有一级、二级或三级次级用能单位,也可以没有次 级用能单位。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了次级用能单位可以划分的层级。次级用能单位可 能跨越的行政管理级别较多,如某油田地区公司下属的采油 厂、采油厂下属的采油矿(作业区)都可作为次级用能单位 级,这种情况下就存有两级次级用能单位。又如某炼化地区 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直接管理生产车间,而生产车间又作 为基本用能单元管理,这种情况下就没有次级用能单位。
第1章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组织划分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
条文说明: 本标准第1章“范围”提出了“用能组织”的概念, 目的是为了避免国家标准中提出的通用名词“用能 单位”与标准条款中作为一个层级的“用能单位” 的混淆。按照通常的定义,“组织”是由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人组成的有特定目标和有一定资源并保持 某种权责结构的群体。
2、标准条款释义
本章遵照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对标准的条文进行了逐条释义,比较全 面系统地阐述了全集团各级用能组织的划分方法、 各级用能组织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和配备率 取值方法,总结融入了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 务能源计量管理和节能节水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增强了GB17167-2006和GB/T20901-2007在生产经 营实际中的可操作性。
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2、标准条款释义
1、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国家能源形势紧张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把节约资 源作为基本国策,“十一五”末期要实现单位国内生 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的约束性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先后出台了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GB/T20901-2007《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 配备和管理要求》两项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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