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一、摄像机技术要求

(一)布放位置

1、按照施工区域无缝覆盖,每个工地至少应设置2台全景、全方位摄像机,,鉴于工地大小和形状的限制,达到每个工地覆盖的要求,再相应增加摄像机。

2、全景摄像机采用球形摄像机,其余增加的摄像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球形摄像机

1.1/4" CCD。

2.清晰度不低于480线。

3.光学变倍不小于30倍。

4.信噪比大于48dB。

5.内置全方位云台,水平360度旋转,垂直180度转动。

6.自动光圈、自动聚焦、自动白平衡。

7.自动增益,自动白平衡,自动电子快门,背光补偿功能。

8.室外防护罩

二、多媒体接入单元技术要求

1、嵌入式,H.264。

2、不小于4路视频输入。

6、至少满足图像24小时×30天的录像存储空间。

7、支持远程视频录像回放调用。

三、施工要求

1、施工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切实做好防雷与接地工程。

2、塔吊设备安装时对线缆布放要合理,防止塔吊升降时拉扯或缠绕线缆。

3、在塔吊上安装设备时不能损坏塔吊结构,不能影响塔吊工作人员的活动

和塔吊的升降。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 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 第七条内部审批 (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 1、文字说明。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必须绘制平面布置图(计算机制图,比例为1:500)。图中应绘制出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所有临时设施的位置及总尺寸,生活、办公用房、库、厂、棚类且应注明临时设施的结构类型、层数、间数、用途、面积以及主要装修做法;围墙(挡)、塔基、道路、水、电管线的规格、做法、数量等。 3、临时设施费,根据预算直接费收入总额(工程中标价中临时设施费),提出临时设施建设费用计划,并附《临时设施费用预算收入、计划支出报表》。 (二)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即技术质量部、经营部一同对临时设施报告及附件进行审核会签,并呈报有关领导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建立临时设施建设台帐及存档。 (三)报告审批通过后,根据申请报告的概况由项目部制定详细

天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远程视频监控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 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指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对建设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场容环境、作业条件进行远程实时图像监控管理,包括视频采集、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是对工程建设相关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的强制性监控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管理体系。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监督。 第五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中央及市、区县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 (二)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m2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投资规模(含设备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

业及其他建设工程; (四)城市基础设施、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立交桥、跨河桥、隧道、地铁、车站、港口建设工程; (五)建筑物(构筑物)整体迁移工程; 第六条凡属于第五条规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于工程开工之前,委托具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并交纳设计、安装和传输等相应的服务费用。设计、安装和传输服务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监理和施工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应当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委托书(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履行安全责任的书面承诺的附件,一并提供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并办理工程远程视频监控注册。凡未提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委托书(合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安全措施备案。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通过集中管理软件直接对施工现场摄像机进行远程操作,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实录监控。 第九条受远程视频监控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监控室并配置符合《天津市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管系统技术规定》的高清晰彩色摄像机、终端计算机。施工现场设置的监控室应符合监控系统硬件运行的防尘、使用温度和防静电要求。监理单位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实行24小时专业操作员值班。 第十条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软件,将包括工程概况、管理组织架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承诺、安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新)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2013年5月7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现场管理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

对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思考

对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思考 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当前建筑行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从建设一流的项目管理团队、规范现场管理等角度出发,分析如何才能更好的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标签团队建设;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发扬企业文化的阵地,企业利润创造的源泉,所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非常重要,一定要树立“干好现场,才能赢得市场”的理念,实现精细化管理。 一、建设一流的项目管理团队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项目部任何目标的实现都必须以人为本,建设一流的项目团队。 (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工期的长短、企业对该工程的期望目标,成立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管理核心,一定要懂技术、善管理、敢创新、精算帐、会经营。其他各生产组、材料动力组、技术质量组、安装组、财务劳资组、经营预算组、行政后勤组的人员从年龄、知识结构、施工经验、数量上配备合理。首先实现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的优化。 (2)团队要进行全面的管理策划,确定工程所要实现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文明工地创建目標、安全管理目标、成本控制目标。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管理体系对所确定的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一个小组、明确每一个人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整个项目施工团队做到目标明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3)收入分配要进行绩效考核,要制订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 首先由项目经理牵头,根据每一员工的工作目标量化分解,每一个月都要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其工作完成情况、各小组配合情况、为项目管理、项目创新建言献策情况、为成本降低所做的贡献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反映情况,制定每一各人的绩效奖金,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其次是项目部要制订分阶段、分目标的激励约束措施,如工程按期出0标高、按期封顶、按期竣工、实现文明工地目标、结构示范工程目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公司流动红旗获得目标、优秀QC成果发表目标、西安市优质工程“雁塔杯”目标、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 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 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 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 用各种道路、围墙。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 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⑥施 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 通风管线等设施。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

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 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 第七条内部审批 (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 1、文字说明。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必须绘制平面布置图(计算机制图,比例为1:500)。图中应绘制出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所 有临时设施的位置及总尺寸,生活、办公用房、库、厂、棚类且应注 明临时设施的结构类型、层数、间数、用途、面积以及主要装修做法;围墙(挡)、塔基、道路、水、电管线的规格、做法、数量等。 3、临时设施费,根据预算直接费收入总额(工程中标价中临时 设施费),提出临时设施建设费用计划,并附《临时设施费用预算收 入、计划支出报表》。 (二)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即技术质量部、经营部 一同对临时设施报告及附件进行审核会签,并呈报有关领导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建立临时设施建设台帐及存档。 (三)报告审批通过后,根据申请报告的概况由项目部制定详细 的《临设方案》报送公司技术部、安全生产部审批。 (四)根据《临设方案》制定临设预算书报经营部审批。 第八条外部审核

项目视频监控系统施工方案

保障房项目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施 工 方 案 2016-6-15

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业主安全和科学系统化管理的需要,以及对施工现场随时发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对意外情况能迅速做出正确判断,给出合理、有效、快速的指挥和处理。本设计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在施工区域以及办公区设置若干监控点,进行数字化系统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范水平。 二、设计依据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2540259-96《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B500198-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国家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三、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工艺流程 3.1施工程序 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投入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 3.2主要施工方法

3.2.1系统安装 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明确安防系统中各种设备与摄像机的安装位置,明确各位置的设备型号和安装尺寸,根据业主具体需求确定安装要求。 根据安防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由业主方做好各设备安装所需的预埋和预留位置。 根据安防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配置供电线路和接地装置。 摄像机的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镜头应避免受强光直射。 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留有1m的余量,以便不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到外界损伤的地方,而且不影响附近人员的正常活动。安装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摄像机应尽量避免逆光安装。 解码器安装在离摄像机不远的现场,安装不要明显;若安装在吊顶内,吊顶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并在附近有检修孔。 机架底座与地面固定,安装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超过3‰;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小于 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小于0.8m。 监控室内电缆理直后从地槽或墙槽引入机架、控制台底部,再引到各设备处。所有电缆成捆绑扎,在电缆两端留适当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标记。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方案

目录 一、序言 (1)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2) 系统组成 (2) 、系统功能说明 (2) 监控安装位置范围示意表 (3) 三、系统结构示意图及器材 (3) 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现场监控装置布置示意图 (5) 一、序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越来越高。如何才能安全、高效的生产、生活,以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关注,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先进的管理系统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的保全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施工环境的限制,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不完善及部分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的薄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戎德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351.91平方米,住宅基底总建筑面积为1386.07平方米。1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794.55m2,基底面积为647.08m2,A1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7层,高度为79.2m,A2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73.4m。2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234.03 m2,基底面积为377.86 m2,地下1层,地上23层,高度为67.6m。3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508.09 m2,基底面积为361.13 m2,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73.4m。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系统组成 系统由前端图像信号采集、图像信号及控制信号中间传输、中心图像切换控制三部分组成。结构示意图如下; 、系统功能说明 1.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安装五台带全方位云台、室外防护罩及带自动光圈镜头一体化摄像机,通过监控中心键盘、鼠标操作,可实现云台的上下、左右,镜头的远近、自动长短焦,光圈大小操作,实现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全方位监视需要。在大门处安装两台普通摄像机。 2.硬盘录象可实现对画面的任意切换、定时切换、顺序切换及对前端设备的控制。 3.监控中心设数字硬盘录像机一台,实现长时间录象监控图像的需要。

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建设一支一流的团队,质量管理要创建“过程”精品,进度控制要科学组织、统筹安排,要以安全管理为龙头,规范现场管理,通过文明工地建设,不断提高团队的全面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最大限度的挖掘成本控制的潜力。关键词:团队建设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文 明施工 施工现场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合同履约是建筑产品生产的车间,发扬企业文化的阵地,企业利润创造的源泉,所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何等的重要,一定要树立“干好现场,才能赢得市场”的理念,实现精细化管理。根据我的现场管理经验,对如何进行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发表以下浅谈。 一、建设一流的项目管理团队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项目部任何目标的实现都必须以人为本,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工期的长短、企业对该工程的期望目标,成立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管理核心,一定要懂技术、善管理、敢创新、精算帐、会经营。其他各生产组、材料机械组、技术质量组、安装组、财务劳资组、经营预算组、行政后勤组的人员从年龄、知识结构、施工经验、数量上配备合理。首先实现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的优化。 ?团队要进行全面的管理策划,确定工程所要实现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文明工地创建目标、安全管理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管理体系对所确定的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一个小组、明确每一个人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整个项目施工团队做到目标明 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收入分配要进行绩效考核,要制订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首先由项目经理牵头,根据每一员工的工作目标量化分解,每一个月都要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其工作完成情况、各小组配合情况、为项目管理、项目创新建言献策情况、为成本降低所做的贡献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反映情况,制定每一各人的绩效奖金,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其次是项目部要制订分阶段、分目标的激励约束措施,如工程按期竣工、实现文明工地目标、结构示范工程目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公司流动红旗获得目标、优秀QC成果发表目标、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目标、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目标、成本降低率目标等等,分别确定每一个员工实现目标的奖励措施。极大地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六)《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标准》〔上海市建交委(2010)1032号文〕。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0.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 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5 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0.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2.0.3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 2.0.4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2.0.5 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 2.0.6 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 2.0.7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 2.0.8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0.9 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 2.0.10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2.0.1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提供安全和足够照明。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 施办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方案

序言.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2.1 系统组成 2.2、系统功能说明 2.3 监控安装位置范围示意表三、系统结构示意图及器材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现场监控装置布置示意图

一、序言 1.1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越来越高。如何才能安全、高效的生产、生活,以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关注,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先进的管理系统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的保全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施工环境的限制,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不完善及部分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的薄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戎德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351.91平方米,住宅基底总建筑面积为1386.07平方米。1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794.55m基底面积为647.08m, A1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7层,高度为79.2m,A2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 73.4m。2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234.03应基底面积为 377.86 m,地下1层,地上23层,高度为67.6m3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508.09 2 2 m,基底面积为361.13 m,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73.4m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2.1系统组成 系统由前端图像信号采集、图像信号及控制信号中间传输、中心图像切换控制三部分组成。结构示意图如下; 2.2 、系统功能说明 1. 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安装五台带全方位云台、室外防护罩及带自动光圈镜头一体化摄像机,通过监控中心键盘、鼠标操作,可实现云台的上下、左右,镜头的远近、自动长短焦,光圈大小操作,实现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 定新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4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新版New vers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程序和时限 (一)由住建部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需要核对的原件,经我厅初审后上报住建部审批。 (二)由我厅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的,为方便企业,原件交企业工商注册地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资质,按《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闽建许〔2014〕418号)规定办理。 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原件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核对,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直属企业,原件交其主管部门核对,其他省直部门、省高校直属企业原件由我厅核对。 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应在每份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符的核对章并由核对人签字,但不需要逐页盖章,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 (三)委托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质和换证,企业向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需要核对的原件,其中,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省直部门和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

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 1总则 1.0.1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创建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管理。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0.2 环境卫生 environmental sanitati on 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包括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废污处理、卫生防疫等。 2.0.3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 是工程建设中实现环境保护的一种手段,在保正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2.0.4 临时设施temporory facilities 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及使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2.0.5 施工人员 site personnel 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参建人员。 2.0.6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trash 在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3基本规定 3.0.1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卫生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有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3.0.2 建设工程的环境与卫生管理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方案,应明确环境与卫生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3.0.3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与卫生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应定期检查并记录。 3.0.4 建设工程的参与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的规定,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卫生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0.5 当施工现场发生有关环境、卫生等突发事件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应配合调查处置。 3.0.6 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与卫生等有关内容。 3.0.7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设置应科学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楚,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顺德区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最低技术要求

附件1: 顺德区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最低技术要求 一、摄像机要求: (一)摄像机安装数量应尽量满足监控视野覆盖整个施工项目,且每个施工项目至少应安装3路摄像机。对大型或复杂施工项目,以及设置2个或以上工程运输车辆出入口的施工项目,摄像机安装数量应相应增加。其中每个工程运输车辆出口应对应设置1路室外型红外摄像机。 (二)全部摄像机清晰度均必须达到CIF352X288以上,并均应具备防水、防尘、云台控制功能。 (三)安装位置分别为施工现场最高设备(如塔式起重机)较高点处1台、整个项目平面45度两对角点的较高点各1台。安装位置均应选取反映整个项目施工情况的最合理有利位置,应保证能同时清晰显示整个项目全部工程运输车辆出口处的工程运输车辆洗车措施落实情况,并应保证能清晰显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项目的主体结构的施工状况。安装高度应考虑满足施工全过程需要,且保证能清晰显示主要监控对象。 (四)安装位置最高的其中两路应为光学变焦20倍以上的室外球型摄像机,其余应为室外型红外摄像机或光学变焦20倍以上的室外球型摄像机。 二、硬盘录像机要求: (一)硬盘录像机必须支持远程录像、回放等基本功能控制; (二)硬盘录像机视频数据、云台控制数据必须采用TCP协议传输; (三)硬盘录像机的WEB端口统一设置为:85,数据端口统一设置为:5222; (四)硬盘录像机硬盘空间不小于250G;

(五)采用我区系统平台目前兼容的嵌入式硬盘录像机品牌:海康威视(杭州)、图敏(深圳)、维尔特(广州)、大华(杭州)。 三、路由器要求 路由器必须具备DDNS功能。 四、宽带网络要求: 宽带网络必须支持公网(web)访问,可咨询电信、联通、网通、铁通等宽带网络供应商。 五、安装要求 (一)安装拆除人员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 (二)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拆除施工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切实做好防雷和接地。 (三)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前对线缆布放应具备合理解决方案,塔式起重机应配装自动放线装置,防止塔式起重机顶升时拉扯或缠绕线缆。 (四)禁止在施工垂直运输设备上安装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时损坏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结构,包括烧焊、打孔等,且不应影响施工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的活动和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的加高。 六、系统接入费 各项目视频监控信号接入区建设局监控平台,由广州市华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接入、调试与维护。广州市华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每个项目向建设单位一次性收取费用300元。 七、技术咨询 顺德区建设局联系人:郑素明;联系电话:22836515; 广州市华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军;联系电话:(020)8556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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