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制度
1.本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由生产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1.1生产副厂长负责协调自制工装的生产供应。
2.技术科对所编制的工艺装备的技术文件的正确、统一负责;
3.工装及工位器具需要量的确定依据。
3.1产品的生产纲领和生产计划。
3.2产品工艺装备明细表
4.工装的验证由质检员和技术科负责,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1工装的检定周期为三个月,当工装不能保证加工质量和生产安全时,要随时进行修理。
5.工装经验证合格后,由质检科出具合格证,工装制造部门填写入库单,方能入库,工装入库时,整套工装图样需一起入库。
6.工装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6.1专用工装使用者必须持工艺规程,并在工装借用卡上签字,保管人员才能将工装交给使用者。
6.2工装使用过程中,不得违章操作,不准敲打,锉修和随意拆卸等。
6.3工装使用后,使用者应将工装擦拭干净,送还库房,保管人员应将实物与帐、卡资料核实无误后,予以接收返库,对有故障的工装,保管人员接收后,应分开存放,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检修或报废手续。
7.工装的技术监督由技术负责人兼职监督员。
8.工装的复制与报废
8.1未经验证的工装,不得复制,对不能修复的工装,应予以报废,工装报废时,应由使用单位填写工装报废单,报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报废销帐。
液压锚杆钻机产品出厂检验规程
锚杆钻机产品出厂检验由检验科领导下的出厂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产品出厂检验按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逐项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报告的格式、内容应符合企业标准Q/JBD01-2008的规定。
1.装配质量
1.1钻机装配后进行空运转试验,观察组合阀、拨杆、凸轮旋柄,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得有误动作。液压支腿应伸缩自如,整机各部分动作是否匹配。
2.外观质量
钻机外观质量用目测法进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2.1外观无碰伤、划痕、损坏,漆膜无龟裂、剥落等缺陷;
2.2零(部)件无飞边、毛刺;
2.3铸造成形表面清砂并打磨光滑;
2.4管道布置合理、整齐;
2.5铭牌装订牢固;
2.6标示旋转方向箭头清晰。
3.安全性
3.1钻机承压性能检测时,应将承压系统加压至额定压力的1.5倍,连续运行3min,仔细检查液压系统各元件间连接面处有无渗漏,无渗漏为合格。
4.钻机的回转特性
4.1额定转矩的测量在额定压力14Mpa、额定转速260r/min下进行,转矩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2%。
4.2钻机额定压力的测量应在距钻机压力液体入口处6m以内的位置用压力测量仪表进行,配套泵站的额定压力用压力测量仪表测量,压力测量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
4.3回转转速用转速测量仪表直接测量输出轴的回转转速,转速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2%。
4.4钻机及配套泵站额定流量测点应置于被测机构的高压侧,用流量计进行测量,也可将测点置于低压侧,但应与置于高压侧的测量值进行标定。流量计精度应不低于±2%。
5.推进特性。
5.1支腿推进力测量时,将力传感器安装于推进力轴线方向上,在规定压力下测量支腿推进力的大小。力传感器的精度应不低于±1%。
5.2空载推进速度、返回速度用钢卷尺和秒表进行测量,用钢卷尺分别测得推进行程和返回行程,用秒表分别测得推进时间和返回时间(不少于3次)后,按公式(1)计算出平均推进速度
v=s/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