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劳务工、外包施工人员等)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二、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进入厂内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定义

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安全教育、部门(项目部、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四、职责

厂各部门、各项目部(车间)、各班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厂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部门级的安全教育由部门(项目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企业新入职员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流程与内容

1. 三级安全教育流程

(1)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入职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劳务工、外包施工人员等。

(2)凡上列人员到厂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3)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再分配到各部门(项目部、车间),进行部门(项目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项目部、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全年授课时间不小于32小时。培训记录存档并由人力资源部抽查。

(4)部门(项目部、车间)安全教育合格后,再安排到班组进行班组教育,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全年授课时间不小于32小时。培训记录存档并由人力资源部抽查。

(5)教育部门和受教育者将各级教育考核情况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并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6)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允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具和本工种享受的劳保待遇,并正式上岗。

(7)外包施工人员进入厂承建的工程现场进行施工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1)厂级安全教育

1. 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职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 介绍本厂的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生产特点、主要区域的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厂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及企业的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 介绍厂的管理制度,结合厂的企业文化和生产特点,使新入职人员自觉遵守。

4.介绍厂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 介绍医药毒物及职业中毒的基本知识。

(2). 部门(项目部、车间)级安全教育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各部门(项目部、车间)有不同的生产特点和不同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因此,在进行本级安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介绍本部门(项目部、车间)

生产特点、性质。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根据部门(项目部、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如项目部现场或车间的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介绍消防安全知识。

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本部门(项目部、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 有关事故案例;

(3).班组级安全教育

1. 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

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学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等;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学员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2.讲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

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违反操作规程的,使学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4.有关事故案例。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要求

(1).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车间(部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六、考核

1.考核方式:

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后,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书面答卷、口

头问答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2. 考核评定:

考核一次通过者,将成绩记录在个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中,并可

以进行下一级的安全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全部考核合格者,方能准许上岗。

对于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可以择日重考,二次考核合格视为通过,可进入下一

级安全教育培训或安排上岗。

对于重考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通过者进入下一级安全培训或安排

上岗。

对于在任何一级安全教育培训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厂给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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