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人口市民化创新探索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牧业转移人口涌入城市,这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市民化进程提出了新的挑战。
如何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成为当前需要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形势出发,探讨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和措施。
一、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挑战随着农牧业转移人口日益增多,内蒙古自治区的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由于许多农牧业转移人口来自贫困地区,他们的文化教育水平较低,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不足,导致他们在城市中面临就业、居住、医疗等方面的困难。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尤其是草原地区人口相对分散,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
随着农牧业转移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生活资源面临一定压力,城市环境与社会秩序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全面谋划、综合施策。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探析。
1. 加强农村教育和培训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加强农村教育和培训是关键的一环。
只有提高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增强就业竞争力。
内蒙古自治区可以通过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途径,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为其城市化提供更好的保障。
2.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针对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可以采取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措施,提升城市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3. 实施产业扶贫和创业帮扶内蒙古自治区可以通过产业扶贫和创业帮扶等措施,鼓励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创业就业,增加其经济收入。
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支持、技术培训、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村人口在城市立足,实现就业创业的目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摘要】现代社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日益凸显,对于完善城乡发展格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出发,探讨了现阶段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完善机制和创新制度的建议。
通过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进行分析,指出其对城市发展和农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结论部分强调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义,提出了未来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研究将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制度创新、挑战、影响、意义、未来发展方向、政策建议、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最终融入城市社会文化,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并取得城市户籍。
与传统的农业转移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种全新的概念,强调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后要融入城市生活,真正实现农民的城市化。
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成为必然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的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已超过2.8亿,占总人口的近四分之一,城市化率不断提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并不顺利,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户籍制度限制和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和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受到了土地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体制限制,阻碍了他们在城市中的顺利融入。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身份认同较低,城市化进程存在认同障碍。
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通过深入探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挑战、机制完善和制度创新,可以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实现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案例体制机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涌入城市,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然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
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以某市为例,探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案例的体制机制。
二、案例背景某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涌入。
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某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
三、案例体制机制1. 就业政策(1)职业技能培训:某市政府对农业转移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技能。
(2)就业服务:某市政府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
(3)鼓励创业:某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创业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2. 住房政策(1)公租房:某市政府建设公租房,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住房保障。
(2)限价房:某市政府推出限价房项目,降低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成本。
(3)租房补贴:某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租房补贴,减轻其住房压力。
3. 教育政策(1)义务教育:某市政府确保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消除教育歧视。
(2)职业教育:某市政府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参加职业教育,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高等教育:某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4. 医疗政策(1)医疗保险:某市政府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医疗保险,降低其医疗费用负担。
(2)医疗救助:某市政府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致贫的农业转移人口进行救助。
(3)基层医疗服务:某市政府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服务水平。
四、案例成效1. 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率提高:通过实施就业政策,某市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率逐年提高,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大西安”战略规划下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思考

“大西安”战略规划下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思考随着“大西安”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农业人口市民化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农业人口的市民化,既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政策导向、农业转型、人口流动等方面,探讨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思考。
一、政策导向在“大西安”战略规划下,政府应当制定出有力的政策导向,推动农业人口市民化。
要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打破户籍限制,为农民在城市落户提供便利,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市民化意愿。
政府可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使他们更有可能选择在城市定居。
二、农业转型要实现农业人口市民化,农业的转型升级是必不可少的。
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的需求,要想吸引农民进城市,需要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推动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智能化,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使农民能够在农村地区获得更好的收益。
要推动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减少农业人口对土地的依赖。
要推动农产品的品牌化和营销,打造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只有通过农业的转型升级,才能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从而推动农业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三、人口流动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关键在于人口的流动。
政府要制定出有效的人口流动政策,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市。
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使他们更容易进入城市找到合适的工作。
要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吸引他们进城市发展,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
要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解决他们在城市生活的后顾之忧。
也要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市,避免因为人口过快过多的流动而给城市带来的压力。
关于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第一篇:关于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关于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根据安排,我们于今年8月,对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进行调研,先后召集市、区人社、发改、教育、农业、公安、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进行了座谈,深入xxx进行了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展情况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各县农民纷纷“跳出农门”,进城打工、经商,或者供子女上学,很多人从农村走进了城市。
特别是XX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后,进城的农民越来越多。
据统计,XX年至XX年6月底,全市农业转移人口293527人,其中XX年111659人,XX年124920人,XX年上半年56948人,这些人中,80%以上集中在市、县主城区。
其中进神木县城的人数最多,达38344人,其次是xx城达30811人,也有少数人去XX、西安和南方城市打工、经商。
我市农业转移人口主要构成是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城中村农民、随迁投靠人员、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分别占同期农业转移人口的40.5%、22.8%、9.8%和9.6%。
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的数量大,实际落户的很少,有关政策落实的不够。
据XX年至XX年6月底统计,全市农业转移人口61008户、181868人中,换领城市居民户口簿的15803人,占8.7%,享受免费职业培训、保障住房、平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和税收扶持政策的分别占15.2%、5.9%、11.8%、13.4%和2.7%。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就业情况不良。
由于文化技能偏低,又缺乏创业资金,所以,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靠出卖苦力维持生活,从事职业主要是建筑装潢、货运安装、酒店餐饮服务、商场销售以及食品、服装加工等,真正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很少,人数不到20%。
202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策略探讨范文1

202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策略探讨范文 党中央提出到2020 年要解决好"三个一亿人"的问题。
第一个一亿人是指要促进一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二个一亿人是指要改造约一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第三个一亿人是指要引导约一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解决"三个一亿人"的问题,实质就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为此,必须要以城乡联动改革为突破口、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以就地就近和分类有序为导向。
1.推进城乡联动改革,加快区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区域性城乡联动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区域自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通过区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彻底打消农民进城顾虑。
其基本思路为:以"不侵权、不损财"为原则,在保障进城农民农村基本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对农村土地(包括林地)的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颁证,实现农民"有户籍才有权"向"有证才有权"的转变。
同时,应搭建多种形式的农村权益流转和交易平台,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和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对农村社区集体经济资产进行股份化或股份合作化改革,实现集体经济资产与收益对集体成员的量化、股化、固化和可交易化。
要很好总结推广一些地区"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办法与经验,为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住房问题提供思路和路径选择。
2.加快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区域农民就地转移和就地市民化。
目前,农村仍有大量需转移的富余劳动力,因此,通过农村转型发展、农业产业的接二连三和功能拓展、农村中小城市的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富余劳力就地就近转移与市民化,将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效途径。
在这一过程中,一要发挥块状经济优势,加快农村工业转型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商贸、物流、信息等服务业,引导农民在农村从事二、三产业,实现就地"转产"就业。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的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由传统农牧业转移到城镇,从事非农产业或服务业并获得城市户口的过程。
这一过程影响深远,直接关系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结构调整。
制定有效的对策来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状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问题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批农牧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尤其是在东部城市地区,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明显加快。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面临着一些障碍和问题。
首先是户口问题,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户口迁移的政策限制。
其次是就业问题,城市工作的岗位数量有限,而大部分农牧业转移人口缺乏相应的技能和资格,导致他们很难在城市找到合适的工作。
再者是生活问题,城市生活成本高昂,而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市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顺利进行,需要引起重视。
1. 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手段。
应该加大对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支持力度,简化户口迁移手续,鼓励和引导农牧业转移人口获得城市户口。
还应该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为农牧业转移人口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就业培训。
政府还可以对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购买住房、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2. 就业培训城市就业是农牧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关键。
应该加强对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这不仅包括一些常见的岗位培训,还应该开设一些与地方特色相关的技能培训,例如城市渔业、服务业等,使他们能够在城市更轻松地找到工作。
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城市的就业机会和市民化政策,让农牧业转移人口了解到城市的发展潜力和就业前景,增加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适应。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创新及政策逻辑
确定 ,农 民的权益不 因市 民化 而消亡 ,便于 自愿有 偿退 出机
制的构建 。
、
农 业转 移 人 口市 民化 过程 中 的难点
由于农业 转移人 口市 民化的过程 中 ,非常庞大数量 的农 村 人口要进入城镇 ,转变 为城 镇居 民 , 这 给城镇的各个 方面
( 二) 推 动户籍制度改革 长 期以来 ,我 国实行 的二元化户籍制 度已经严重制约了
一
以长期拥有该项权益 。 这样能够有效地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 二是对农 民宅基地进行确 权 ,允许其 自由买卖。在 农村转移 人 口市 民化的过程 中,允 许其运用宅基地权利及 其附属物来 与政府 部门交换住宅 ;三 是农 民所拥有的集体权 益应进行股
从户籍 与社会保 障等多方面 出台有利政策 来保障这一工 作能 份化改 革 ,使得相关权益 转变为股权 。通过这些财产 权利的
二 、农 业转 移 人 口市 民化 的制 度创 新
房保障 列为地方性事权 。二是明确为 中央事权 的相关 内容应
( 一) 明确产权 ,促进农村土地 制度 改革 构建全 国统 一的制度 ,实现全 面覆盖 ;那些 中央与 地方共同 产 权模糊是制 约我国农业 发展 ,阻碍农村 经济水平提 升 承担的事项 ,则应该按照一定 的比例划分职责 ,统 一区域 内
其容易 出现 问题 ,不利于城镇 安定 。此外 , 农 民整体文 化水 落户 。 平偏低 , 进 入城镇后 ,将改变 整个 城市居 民的受教育结构 。 ( 三) 针对社会保 障制度进行改 革 这些都导致城镇 在接纳农业转移人 口时的积 极 『 生 不高 。 在 目前 ,由于城 乡 、身份 、单位等方面 的不同而实行不 对 于很多农 民来说 ,原有 的土地承包 权益 、宅基地使 用 同的社会 保障制度 ,这一 点一 直被社会各界所诟病 。就我国 权益 以及农村集 体收益分配权 益能否得到 保障 ,也 是农 业转 的实际 状况来看 ,还 无法构 建全国统一 的社会 保障制度 , 这 状况 下 ,可以从如 下方面着手开展各项 改革工作 :一是细 移人 口市民化的主要难点 , 加 之城镇高昂的房价和生活成本 ,
“大西安”战略规划下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思考
“大西安”战略规划下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思考
随着“大西安”战略规划的全面展开,农业人口市民化逐渐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
如何促进农村人口的市民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思考,探讨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路径选择。
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关键因素之一。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城市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许多农村居民也愿意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参与城市经济建设。
因此,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的现代化水平,将城市与农村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促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设农产品品牌,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同时,农产品品牌的建设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推动农民市民化进程。
三、加强农民教育培训
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是促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必要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可以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文化素质,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农民教育培训也可以增强农民对现代化农业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促进农村发展。
综上所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是促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关键路径。
我们应该切实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优化城乡关系、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旨在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文将探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一、具体举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包括政策支持、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政策支持。
这包括提供住房、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等。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农村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稳定的住房环境。
同时,政府还应鼓励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提供相关的创业支持政策。
社会保障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举措。
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应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教育培训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条件。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二、实际成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在政策支持方面,各地政府积极推行相关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住房和就业机会。
例如,北京市通过购买农村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农民工提供了稳定的住房环境。
此外,各地政府还鼓励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建立就业信息平台等方式,提供便利的就业渠道。
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农民工逐渐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例如,各地政府建立了覆盖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在教育培训方面,政府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投入。
各地政府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条件,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环境。
此外,政府还开展了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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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口市民化创新探索一、广东流动人口户籍管理改革历程广东实施农民工积分入户是过去户籍制度改革的继续。
本文将研究锁定于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制度改革③。
迄今,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已历经30年。
20世纪90年代,广东省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
1992年8月,公安部发布《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
当地有效城镇户口本盖蓝印,称为“蓝印户口”。
当地有效城镇户口的实行范围是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的对象是外商亲属、投资者、被征地的农民。
持有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就部分拥有当地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1992年11月,广东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若干政策的请示的通知》,从199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从全国来看,部分地方实施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是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国发[1997]20号)之后④,全国普遍实施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则是2001年3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01]6号)之后。
广东率先实施为全国改革提供了经验,广东的很多做法被1997年、2001年国务院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吸收。
近年来,广东户籍制度改革又迈出新步伐,这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思路转变相关。
长期以来,研究注重的是促动就业、劳动权益保护和改善民生。
近年来,研究思路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走市民化道路。
2006年1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这是中央全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份纲领性文件。
文件指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
广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2009年广东省人大修订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与此前实行的暂住证制度不同,居住证制度赋予流动人口更多的本地城市户籍居民的经济社会权利,更加有利于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⑤。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提出,“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能够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广东正是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推出农民工积分入户改革。
2009年,广东省中山市率先推行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⑥,为广东实施农民工积分入户“试水”。
2010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展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府办[2010]32号),在全省实施农民工积分入户。
二、广东农民工积分入户的制度安排2010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展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府办[2010]32号),2011年12月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12个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的意见》。
这两份文件构成广东农民工积分入户的基本制度安排。
(一)指导思想2010年《关于展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展开农民工积分入户,旨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动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展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着力完善配套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使广大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动和谐社会建设”。
(二)积分指标体系农民工积分入户,是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实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农民工即可申请入户城镇。
农民工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由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成:省统一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社会贡献及减分指标;各市自定指标包括就业、居住、投资纳税等情况,具体指标和分值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设定。
省统一指标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
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可申请入户,具体入户分值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年入户计划和农民工积分排名情况确定。
当前执行的是2011年12月修订的农民工入户积分指标体系,有以下调整变化:第一,扩大积分入户适用对象。
2010年广东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规定,“积分入户的适用对象是在本省城镇务工的本省户籍农村劳动力,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纳入积分登记”,“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能够随迁”。
从实际操作来看,当年全省有108万人通过积分入户转为广东城镇户口,其中51%为外省户籍⑦,突破了“本省户籍农村劳动力”的规定。
2011年12月修订后的积分入户政策规定“在我省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人员均适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政策”,将适用对象扩大至外省户籍城乡人员。
第二,扩大积分使用范围。
2010年的积分入户政策规定,积分仅用于入户。
2011年12月修订后的积分入户政策规定,“对参与积分并达到一定分值的人员,可根据积分情况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城镇”。
新的规定将积分由原先仅用于入户,扩大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第三,调整优化积分指标和分值。
(1)缩小高低学历分值差别。
初中的分值由5分增加到20分,高中或中技、中职的分值由20分增加到40分,维持大专60分、本科及以上80分。
这个调整有利于低学历农民工积分入户。
(2)提升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值。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由10分提升到2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由30分提升到4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由50分提升到70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由50分提升到90分,新增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计110分。
这个调整有利于激励农民工提升技术素质。
(3)提升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积分分值和最高分值。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由积1分提升到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5分(过去为50分)。
此外,对农民工的社会贡献加分实行了较大的调整,取消了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善款捐赠的加分,原来最高120分的政府表彰奖励加分也在新政策中不见了“踪影”,仅保留参加无偿献血每次2分,每年最高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对于各市自定指标,要求即时修订完善,着重做到“四鼓励”:一是鼓励在申请入户地长期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入户城镇,对在申请入户地参加社会保险及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可给予加分;二是鼓励技能型农民工入户,提升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指标的积分比重,各地可根据实际,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持证上岗的证书纳入积分范围,参照相对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设置积分指标;三是鼓励获得表彰奖励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四是鼓励本省户籍农民工就地就近入户城镇。
(三)积分入户指标管理201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展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争取2010~2012年全省引导180万名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入户城镇,“按照总量控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确定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规模。
农民工入户城镇计划指标重点向中小城市和县城、中心镇倾斜。
每年年初由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计划指标下达各市,具体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广东农民工积分入户实施中的主要问题第一,积分入户指标数量偏少。
广东从2010年起实施农民工积分入户,计划每年10万人积分入户。
当年,全省有108万人通过积分入户转为广东省城镇户口。
2011年广东省积分入户的人数增长到186万人,比上年增长了86%⑧。
2012年积分入户人数为15万人,比上年减少18%⑨。
2013年积分入户人数为159万人⑩。
2011年前积分入户指标由省统一下达,2012年起由各市自行确定。
不过,从实施情况看,基本维持了原来入户指标。
例如,2013年广州维持原定的3000个入户指标,中山从原有的3000个入户指标增加为3600个。
广东有2600多万农民工,随着农民工流动越来越“家庭化”以及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绝大多数农民工希望定居在打工所在城市。
每年的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数量偏少,相对于2600多万农民工,仅仅“冰山一角”。
很多农民工认为,积分入户听起来很美,但是名额太少,对他们仅仅一个“美丽的童话”。
第二,积分入户指标分配偏重于欠发达地区。
广东省分为珠江三角洲、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地区,珠江三角洲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其他三个地区则相对落后。
珠江三角洲聚集着全省80%以上的农民工,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是四个“农民工大市”。
但是,农民工积分入户的计划指标分配并没有“青睐”珠江三角洲。
2010年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明确规定,“按照总量控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确定农民工入户城镇的规模。
农民工入户城镇计划指标重点向中小城市和县城、中心镇倾斜”。
从2010年的情况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入户计划指标少,欠发达地区城市的入户计划指标多。
例如,2010年,深圳市的入户计划指标为4600人,广州市为3000人,而欠发达地区粤北的清远市为5000人,粤东的潮州市为4900人,粤西的肇庆市为6170人。
2010年,广州市申请入户积分的要求是85分,为全省最高;清远市为35分,为全省最低。
从实施结果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积分入户的计划指标“稀缺”,而欠发达地区入户计划指标“过剩”。
第三,积分标准具有人才和投资“偏好”。
2010年的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在积分标准上重学历和技术资格(职称),2011年12月修订后的相关规定有了很大改进,提升了初中、高中(中技、中职)和技能人才的加分,但是,仍然没有完全清除过去存有的“人才偏好”。
一是文化水准积分。
按照新的积分标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80分,大专计60分,高中及中技中职计40分,初中20分。
不过,根据国家人口和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对广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2010年广东省农民工受小学教育水准的占126%,受过初中教育的占595%,受过高中或中专教育的占242%,受过大专教育的占30%,受过本科教育的占07%瑏瑡灐9愣省超过70%的农民工是初中及以下学历,按照文化水准积分标准,必然得分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