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申请中常见问题-合肥-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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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采购中的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农药采购中的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农药采购中的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
1.假冒伪劣产品:一些不正规的销售渠道在农民采购农药时,可能会
出现假冒伪劣产品,这种农药不能达到农药应有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效应,可能会对农作物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危害人体健康。

2.价格波动:农药行业的价格波动性很大,农民采购时如果缺乏信息,就难以判断何时购买为宜以获得最优价值。

3.产品质量缺乏监管:由于农药市场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滥用农药,或者生产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农药,这对农民的健康和环境的保护都产生了
不良影响。

4.农民缺乏专业知识:大多数农民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对农药
的选择、使用和储存缺乏了解,容易造成过用、欠用等问题,导致长期积
累的危害。

建议:
1.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农药行业进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
规范。

2.组织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辨识能力,让农民能够
根据生产需求自主选择和使用农药。

3.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药的打击力度,加强企业道德自律,维护良好的
市场秩序。

4.建立价格监管机制,抑制价格波动,保障农民的利益。

5.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药登记药效资料评审常见问题分析

农药登记药效资料评审常见问题分析
本 企 业 产 品 的 剂 型 改 变 后 , 量 变 化 较 大 , 在 报 告 中 没 有 用 而
345 申请资 料 的政 策有 效期 问题 :近 年农 药登 记管 理政 策 .. 变 化 较 大 , 料 要求 更 为严 格 , 于未 在 新 政 策执 行 前 或规 资 对 定时 限 内及 时办理 登记 申请 的 , 按现 行 的登 记管 理 规定 办 应
已登记化 学农 药 作对 照 。又如 同一地 点 的药 效试 验 报告 , 旱 田 除 草 剂 以 水 田 除 草 剂 为 对 照 。 而 且 2年 的 对 照 药 剂 不 一
346 尽 管在 药 效 试 验 申请 阶段 审 查 了 试 验 产 品 是 否符 合 .. 政 策要 求 , 记评 审 阶段还 要 进一 步核 实 申请 登记产 品的合 登
有效 性 与安 全性 评价 。 是试 验 药剂 的用 量 有 问题 , 如 : 三 例 同

个 产 品 在 不 同 试 验 点 或 试 验 年 份 用 药 量 相 差 较 大 , 与 已 或
的有 效 使 用剂 量 、 用 技 术 , 对 提交 资料 的 真 实性 进 行 验 使 并
证。
登 记相 同产 品 的登记 用量 相差 较 大 , 而需 要请 企 业 核实 试 因 验剂 量 .并对 试验 结果 不合 理 的报 告 重新 进 行 田间 试验 ; 或
理 。 各 地 的 使 用 方 法 不 一 致 而 无 法 进 行 药 剂 防 治 效 果 的 比 因
较 : 如某企 业 提交 的 1 5地除 草 剂 田试报 告 中有 的是 移 又 年 栽 前施 药 , 的是 移栽后 施 药 , 药方 法 有 的是 毒土 法 , 的 有 施 有 是 喷雾 法 , 因施 药方 法 与施 药时 期不 一 致而 无 法进 行 药剂 的

新政下,不注意这些事项,农药登记申请被否几率大

新政下,不注意这些事项,农药登记申请被否几率大

22/860农药登记关于登记剂型问题 1、悬浮种衣剂和水剂能否再批准登记? 2017年发布的《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中没有包括悬浮种衣剂和水剂,2017年10月31日以后提交的登记申请,将不再批准这两种剂型的产品登记,申请者在不改变产品组成的情况下,可分别将这两种产品的剂型改为种子处理悬浮剂和可溶液剂,质量控制项目及其指标做相应调整。

但2017年10月31日以前受理的登记申请,可继续批准这两种剂型的产品登记。

2、已有的农药登记证标注的剂型与新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不一致的,企业按哪个剂型名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范围? 新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对部分剂型名称及代码进行了修订,但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已有的农药登记证标注的剂型与该国家标准不一致的,企业可按登记产品的剂型,申请相应的农药生产范围。

关于试验问题 1、申请人同时申报了多个试验范围,如果某个试验范围现场审查问题较多,是否会对其他试验范围的考核认定结果造成影响? 根据《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第三条第三款,申请的试验范围包括多个方面,应分别提交资料,农业农村部按照申请试验范围评审,分别给出评审结果。

2、《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实施前,部分农业农村部公告的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试验单位,农业农村部没有为其发放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这些试验单位在其资质有效期内出具试验报告如何满足以上要求? 对于原农业部公告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农业部未发放证书的,可以将相应公告文件复印件附在最终试验报告中,作为该试验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3、目前有哪些单位可以承担《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规定的一些新增加的试验报告项目(如植物代谢试验、动物代谢试验、鱼类生命周期试验等)? 农业农村部将依申请人申请,组织对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进行审查,通过农业农村部考核认定的试验单位,农业农村部将依法、依程序公告试验单位名单及其试验范围,登记试验申请人自主选择试验单位开展相关登记试验。

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药政、生测部分)内容:“一收、二看、三查、四审”即:一收:接收资料(或接受咨询);二看:看什么产品和登记种类;三查:审查登记政策,核查登记种类,检查登记资料;四审:初审,专业角度:产品化学、应用技术(包括标签)、产品毒理、残留和环境;部门分工:药政、生测、分析、残留一、药政部分(一)登记相关政策、《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94号、199号、274号、322号、494号等;、农药行政保护或专利,农药专利备案表;、仲丁威限制用于室内卫生杀虫剂产品、含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啶虫脒成分产品最低含量限制;、吡虫啉、杀虫单、氯氰菊酯、多菌灵原药最低含量限制;、其它(二)农药登记种类、尚未登记的产品的登记种类:新农药登记、新制剂登记(包括新剂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剂)、相同产品登记;、已登记的产品的登记种类:新的使用范围和方法登记(新作物、新的防治对象、新的使用方法)、分装登记、续展登记;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杀菌剂;( ) 除草剂;(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卫生杀虫剂;( ) 杀鼠剂;( ) 其它:产品登记类别( ) 新农药( ) 新剂型( ) 新含量()新混配制剂()相同产品( ) 新使用范围或方法( ) 相同使用范围或方法()其它3、如何确定农药登记种类:与已登记产品比较,确定所属的登记种类,保护期外的相同产品登记,审核相同产品认定证明。

(三)登记资料、要齐全: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所对应的登记种类和阶段核提交相应的资料;、要规范编制:目录和页码要与时刻表登记材料的排放顺序相符,相对应;用70克以上白色A4纸,提交2份完整且完全一致的登记资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采用马口钉等装订牢固,避免散落、丢失。

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申请表(按登记审批机构提供的样张填写))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或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工艺等)毒理学试验报告)室内生物活性报告、配方筛选、田间药效和田间示范试验报告)残留试验报告)环境试验报告)相同产品证明材料(对相同产品))技术鉴定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标签、说明书)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和登记情况(由提供原药的单位出具))其它:包括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专利、商标说明等。

当前农药登记管理面临

当前农药登记管理面临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专利法等法律法 规.
• 实行专利备案. • 对已备案的专利,对申请产品涉嫌侵权的,
对专利人和登记申请人进行告知. • 根据双方的申诉意见再决定是否登记. • 对拟开发的产品,应先全面了解其专利情
况.
六强化政务公开
• 信息管理条例
• 在不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以公 开为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 对所缺少的资料及时补充.
一清理农药临时登记超过 有效期的产品
• 清理结果:
• 在十一五期末,正式登记的产品将占整个 登记产品的80%以上.目前申请正式登记 的产品大量增加,原已取得临时登记的产 品将逐步转为正式登记.
• 由于历史的原因,原已登记产品存在的一 些问题将于近几年内得到解决.
一清理农药临时登记超过 有效期的产品
修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修订工 作,不久将颁布实施.
• 多部门共同制定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 化学品名录.
• 理顺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 例之间的关系.
修订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将以 农业部令的形式颁布实施.
• 修订基本原则是:一是严格依法修订.确保符合农产品质 量与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二是保障使用安全. 通过提高农药残留和环境等方面的资料要求,将农药使用 的潜在风险降低至可控制或可接受的程度;三是减少重 复试验.为促进我国农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国情,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减免相关试验资料;四是坚持 科学管理.针对卫生用农药、植物源农药、生物化学农药 和微生物农药等的特殊性,以科学为依据,根据国际惯例, 确定不同的登记要求.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二)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二)

的简 化通 用 名称 和直 接使 用 的卫 生用农 药 名称 ? 答 :首 次 申请 登 记 的 新农 药 有 效 成 分 ,其
中文 通 用 名称 应 按 照 国家标 准 《 药 通 用名 称 》 农
( B 8 9 2 0 ) 的规定 执 行 。 尚未列 入 上 述 标 G 4 3 — 09
历钟 覆壤
P s c eS i c n d ns a o et i c n e dA mii rt n id e a t i
2 1,26 0 3 () 1
农 蒸
中图分答 ㈤ l
( 业 部农 药 检 定所 ,北 京 10 2 ) 农 0 1 5
1 什 么是 剂型 微小 优化 ? 5
答 :农 药 剂 型微 小 优 化 是 指 对 已登 记 的 产 品剂 型 做 微 小 变 化 ,更 有 利 于环 境 保 护 和 人 体 健 康 .而 有 效 成 分 种 类 和含 量 ( 比 )保 持 不 配
变 。主 要包 括 以下几 种情 况 :( ) 由可 湿性 粉剂 1 ( )变为可 分散粒 剂 ( WP WG) 2 由乳 油 ( C ;( ) E ) 变 为 水 乳 剂 ( W)或 油 乳 剂 ( W) 或 微 乳 剂 E O
2 1 , 2 6 0 13 ( )
( ( ME) 但不 包 括含 有 大量有 机 溶剂 的 ) ( ) 由 ;3 可溶粉 剂 ( P S )变为 可溶粒 剂 ( G) ( )由颗粒 S ;4 剂 (R G )变为细粒 剂 ( G F )或微粒剂 ( )等 。 MG
1 申请 质 量 无 明 显 差 异 相 同产 品需 提 交 哪 些 6 佐 证 材料 ?
业 标 准 已对 有 效 成分 含 量 范 围做 出具 体 规定 的 , 农 药 产 品有效 成 分 含量 应 当 符合 相 应 标 准要 求 。 ( ) 尚未 制 定 国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或 现 有 国 3 家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对 有 效 成 分 含 量 范 围 未 做 出 具 体 规定 的产 品 .若 有效 成 分含 量 ≥1 %。则 含 0

农药田间试验申请及登记药效资料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农药田间试验申请及登记药效资料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农药田间试验申请及登记药效资料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近年来,在农药登记田间试验审评和登记药效资料审评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存在一些共性常见问题,现予以总结,希望对农药生产企业办理登记有所帮助。

1田间试验申请应注意的问题1.1关于产品含量1.1.1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应为整数根据农业部第946号公告,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为整数,应避免出现无意义的小数位。

混剂有效成分总含量应尽量调整为整数,避免总含量表示值出现无意义的小数。

特殊情况,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源农药、卫生杀虫剂等,含量难以调整为整数,应以方便使用为原则,可不为整数,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1.2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根据农业部第1158号公告,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但若1158号公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以“克/升”表示的,或目前已有以“克/升”表示的相同产品登记,含量可延用质量体积比“克/升”表示。

微生物等特殊农药含量的表示方法以科学、准确、符合农药特性为原则。

1.1.3有效成分含量梯度设定和间隔值应符合规定946号公告规定了有效成分含量设定的基本原则,(1)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的梯度不得超过5个;(2)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登记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3)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的变化间隔值不得<5(%)或50(克/升);(4)有效成分含量<10%(或克/升)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的变化间隔不得<有效成分含量的50%。

此外,1158号公告还对阿维菌素等47种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做出规定。

1.1.4有效成分含量不宜过低或过高常量喷施的农药产品的稀释倍数应当在500~5000倍范围内。

如果有效成分含量过低或过高,稀释倍数将超出合理范围。

应当结合产品活性、制剂加工、实际使用等情况,科学合理设定产品的含量,尽量使稀释倍数在规定的范围内。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一)《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业部2007年第10号令)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在新政策执行过程中,“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的认定”、“登记资料减免与授权”等问题受到生产企业的普遍关注。

为帮助企业提高对新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更好的指导登记申报人员正确提交资料,少走弯路,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总结了《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执行2年多来企业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并逐一解答,供大家参考。

1 农药登记许可的申报程序是什么?答:对于一般农药登记许可事项的申报,境内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所属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登记申请表连同申报材料、省级初审意见表、登记费缴纳凭证一并邮寄或直接递交至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资料受理后,农业部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田间试验网上审批,申请人应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地址:http://,输入自身用户名和密码(即企业申报电子标签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农业部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对需要纸质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申请后,须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所在辖区的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人仅需在网上填写田间试验申请表,并通过网上申请表中的“附件”以pdf文件形式发送相关试验报告,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初审通过的,将书面初审意见表连同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至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资料受理后,农业部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境外申请人应直接向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

2 申请人如何获得农药登记申请表?答: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在线办事-行政许可事项-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农药登记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登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各类农药登记申请表。

3 如何了解农药登记许可的申报要求和审批时限?答: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农业部作为农药登记许可的审批机关已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在线办事”栏目中对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以“办事指南”的形式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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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 原药来源证明
a) b) c) d) e)
f)
g)
临时登记原药只能给临时登记产品出具原药 来源证明; 原药登记资料已提交,但未取得登记的不能 受理; 仅供出口的原药不能用于国内登记的产品; 大田登记的原药用于卫生杀虫剂的,原药厂 家需提交过28天亚急性吸入毒性报告; 原药登记证号错误; 原药与加工工艺不匹配; 原药证明不能标注数量、有效期等
农药登记综合评审及登记 管理新措施
药政处 赵永辉
安徽· 合肥
2015年8月
1
主要内容
一、登记资料综合评审
二、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2
一、农药登记资料综合评审
(一)形式要求
(二)技术要求
(三)复审资料
3
一、农药登记资料综合评审
(一)形式要求 完整性 有效性
4
(一)形式要求
量取整、卫生用药与大田用药梯度一并考虑
卫生用药—WHO推荐名单(WHO/CDS/NTD/WHOPES/GCDPP/2006.1),
混配制剂含量含量不能超百
新增含量的产品原则上以“%”
表示
相同配方不同配比的产品登记问题
可湿性粉剂、乳油、微乳剂产品含量不能低于已登记产品
30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4839-2009)
新有效成分需提供“国家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命名函”
微生物农药还要提交菌种鉴定报告。3届95次临时登记评委会建
议微生物农药名称中标注菌株编号(如金龟子绿僵菌CQMa117) ;菌株不同的相同微生物农药按不同有效成分管理。
29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含量
大田用药—946号、1158号公告:含量梯度、最低含量规定、含

主要内容:禁用助剂9个,限用助剂75个。
33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产品
1 .草甘膦

不再批准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登记(1158号公告) 停止受理和批准草甘膦含量低于30% 的草甘膦混配水剂产品的田试和农 药登记 (1744号公告) 注意草甘膦不同剂型产品的含量梯度范围 同意草甘膦不同盐原药的登记,可减免不同盐原药的亚慢性、慢性毒理 学和环境行为资料。同时在登记证和标签上标注草甘膦盐含量。(第八 届八次评委会、[2013]178号文) 原药以其存在形式命名和表示含量,并在登记证和标签上同时标注草甘 膦含量。制剂以其存在形式命名,以草甘膦表示含量及含量梯度,每个 草甘膦含量梯度可以登记不同种类的盐,但需在登记证和标签上同时标 注草甘膦盐类的含量。已登记产品与上述规定不符的,在续展时予以变 更。(第3届73次临时登记评审会)
32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助剂管理—制定《农药助剂禁限用名单》
农药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的任何被添加在农药产品中、本身不 具有农药活性,但能够提高或改善,或有助于提高或改善农药产品的理 化性能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物质(除水以外)
工作安排:
2013年12月和2014年8月两次召开专家论证会 2015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征求意见
、农药登记证号、对比判定结论及其他用于佐证 的材料 审批机关将调取相关材料,进行等同性评审

被认定产品在正式登记资料6年保护期内
被认定产品登记证持有者独立拥有齐全资料并同
意授权使用 申请者需提交授权方资料作为佐证材料
22
(三)授权资料要求(原药)



授权书原件,需有授权方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 授权产品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 完整的产品化学资料复印件(包括申请表、物化性 质报告、控制项目指标及检测方法、5批次全组分 分析报告、生产工艺等) 完整的毒理学资料复印件 完整的环境资料复印件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19
二、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
申请提交 佐证材料 授权资料要求 认定标准

20
(一)申请提交

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不是一个独立的许 可,企业在提交农药登记申请的同时申请质 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
21
(二)佐证材料

被认定的产品在正式登记资料6年保护期外
申请者需提供被认定产品的产品名称、企业名称
15
(二)技术要求
4.常见问题 (1)登记申请表不完整
产品组成、工艺与剂型不符 b. 组成与工艺不符 c. 填写不完整
a.
(2)试验报告内容有错误,应提前仔细审核 (3)试验方法有问题,如环境、毒理学、药效 试验
16
(二)技术要求
5.标签审查 标签样张不盖企业公章 样张要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扩大使用范围登记提交的标签样张,登记作 物应包括全部作物 原药标签
23
(三)授权资料要求(制剂)





授权书原件,须有授权方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 授权产品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 完整的产品化学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申请表、原药 基本信息、产品组成和加工方法描述、物化性质报 告、控制项目指标及检测方法、贮存稳定性报告等 ) 完整的毒理学资料复印件 完整的环境资料复印件 完整残留资料的复印件 24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6
(一)形式要求
2.有效性审查




登记试验是否进行了备案 登记试验是否在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进行 试验地点是否与田试批准证书一致、报告有 效期 境外试验报告是否是GLP报告 原药来源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标签
7
重点关注问题
1.
资料授权 a) 药效、化学和急性毒理学资料不能授权 b) 环境资料仅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可以 授权; c) 残留资料:临时登记仅能授权临时登记; 正式登记可授权正式和临时登记,单制剂 可授权混配制剂;且用药量不能超过授权 产品的1.5倍 d) 授权产品应已取得登记,同时应提交授权 书及授权资料复印件,授权书应有法人签 字,单位公章
(四)认定标准

农药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工作细则 (试行)》(农药检(分析)[2011]23 号)
26
(五)常见问题
登记类型选择错误,导致评审程序错误; 正式登记6年保护期外的,未明确被认定产品 的登记证号、企业名称等信息; 未过正式登记6年保护期,申请减免资料; 授权书缺少法人代表签字; 登记证未加盖授权方公章;
11
(二)技术要求
2.农业部关于农药登记资料的公告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10号令)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8号令) 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办法(944公告) 农药名称命名规范和名录(945公告)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946公)
农药产品梯度规定(1158公告)
12
(二)技术要求
(四)认定标准


原药判定基本原则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附件7:相同原药认定基 本原则 等效于FAO判定规则 第一层次进行产品化学判定,如无法判定,则 进入第二层次毒理及环境毒理数据判定 制剂判定基本原则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附件7:相同制剂认定基 本原则 化学评价强调控制指标不低于已登记产品,助 25 剂相同且含量偏差在规定范围内


34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2. 虫螨腈的环境生态问题 虫螨腈在国内已登记在甘蓝(十字花科蔬菜),用于防治甜菜夜 蛾和小菜蛾。
因虫螨腈对水生生物、蜜蜂存在环境风险,评委会建议不再批准
虫螨腈在水稻上的田间试验和产品登记。
对该品种的生态安全风险开展再评价。
(第3届68次临时登记评审会)
14
(二)技术要求
3.农业部关于农药登记的公告 有机胂管理 2032号公告 氟虫腈管理1157号公告 百草枯管理第1745号公告 毒死蜱和三唑磷限制使用2032号公告 草甘膦管理1158公告和1744公告 卫生杀虫剂香型1132公告 矿物油管理1133公告 八氯二丙醚禁用管理747公告
13
禁限用高毒农药统计表
类别 农 药 名 单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 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 效磷,磷铵、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 磷、特丁硫磷等10种(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氯磺隆、甲磺隆、胺苯磺隆、福美胂 和福美甲胂(2032公告),杀扑磷(8届17次纪要) 高毒和剧毒农药不得用于水果、蔬菜、中草药 禁用

27
(五)常见问题
授权书授权范围未涵盖产品化学资料的使用; 使用了多家的授权资料; 提交的授权资料不完整; 提交资料时授权厂家产品还未获得正式登记; 提交的产品标准编制说明精密度、准确度、线 性相关、热贮数据等与授权资料完全相同。

28
三、登记管理新措施
名称
《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 农业部945号公告
剂型
参照《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国家标准》(GB/T
19378-2003 )
和《农药术语》(NY/T 1667.2-2008)
未列入国标中,首次申请登记的新剂型需作剂型鉴定
注意可分散油悬剂、油悬浮剂与悬浮剂、悬浮剂与悬乳剂、种子
处理悬浮剂与悬浮种衣剂、水剂与可溶液剂等的区别
剂型与产品组成、加工工艺、使用方法的关系
9
3.
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 a) 相同产品与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 b) 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必须经农业部农 药检定所认定
10
(二)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技术审查要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农业部第10号令)等农业部发布的部长令、 公告、评委会纪要等为评审准则 (2)具体要求以各专业审评处的要求为准 (3)如有技术问题应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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