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2012年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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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奖

制度三小字[2012]36号教育教学奖惩制度为推动教育教学持续快速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争比进位的进取精神,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体现优劳优酬的基本原则,特制定年度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一、每学期拿出生均公用金费的百分之十作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二、管理奖:教育、两基、安全管理奖200元;教学管理奖200元;党务、财产、财务、营养餐管理奖200元;工会、实验营养餐管理奖150元;少先队工作管理奖100元;教研工作管理奖80元;图书管理奖80元。

三、工作奖以学期计算。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1分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4分。

每次工作检查质量低劣扣0.2分,未完成扣0.4分。

四、教学奖第一学期语文科:一、二年级及格率大百分之六十,三至六年级及格率达百分之五十五记3分。

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记0.1分。

优秀率一二年级达百分之三十,三至六年级达百分之二十五计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计0.1分。

数学科:一至六年级及格率达百分之六十计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计0.1分。

优秀率达百分之三十计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没上升一个百分点计0.1分。

分配方式:(总金额-管理奖)÷总分值×个人得分=个人奖金金额第二学期达到全镇平均分计2分每超一分计0.1分;及格率达全镇平均值,计0.1分,每超一个百分点计0.1分;优秀率达全镇平均值计1分,每超一个百分点计0.1分。

名次奖以全镇完全小学为单位,六个班级的奖前三名,八个班级的奖前四名,八个班以上的奖前五名。

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5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50元,第五名250元。

分配方式:(总金额-管理奖-名次奖)÷总分值×个人得分+个人名次奖=个人工作质量奖。

小学2012——2013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奖励细则

小学2012——2013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奖励细则

小学2012——2013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奖励细则一、; 各科及格率任务:(以学区平均及格率为基本标准)1.; 一年级语数及格率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5个百分点为任务数2.; 二年级语文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2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二年级数学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5个百分点为任务数3. 三年级语文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3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三年级数学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1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三年级英语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5个百分点为任务数4. 四年级语文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3个百分点为任务数;四年级数学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9个百分点为任务数;四年级英语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个百分点为任务数5. 五年级一班语文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2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五年级一班数学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7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五年级一班英语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2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五年级二班语文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7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五年级二班数学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5个百分点为任务数;;五年级二班英语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20个百分点为任务数6. 六年级一班语文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2个百分点为任务数;六年级一班数学于学区平均及格率平行为任务数;;六年级一班英语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7个百分点为任务数六年级二班语文高于学区平均及格率7个百分点为任务数六年级二班数学低于学区平均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任务数六年级二班英语于学区平均及格率平行为任务数7.六年级语文补充规定:(1)学区平均及格率为95%以上,六二区平,六一-5为任务数,超一个百分点奖励30元。

(2)学区平均及格率在90%——94%之间,六二+3,六一-3为任务数,超一个百分点奖励20元。

(3)学区平均及格率在85%——89%之间,六二+6,六一区平为任务数,超一个百分点奖励15元。

(4)学区平均及格率在84%以下者,六二+10,六一+2为任务数,超一个百分点奖励10元。

说明:如果英语、数学与语文出现雷同情况,也参照此办法。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和引导,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是指为了鼓励和奖励在小学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团体或学校的一种荣誉称号或物质奖励。

第三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的评定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激励性和导向性。

第四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教学成果、教学方法、师德师风、教学创新、学生表现等。

第五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的评审机构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应当包括专家学者、教育行政人员、教育工作者等,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的实施应当定期进行,每年评选一次,以激励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

第七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奖状、证书等形式,具体奖励方式和金额由评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获得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的个人、团体或学校应当公示,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以示荣誉和榜样的示范作用。

第九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团体或学校,可以自愿申请参加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评选,也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名。

第十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的经费来源应当优先安排教育经费,并可以引入社会资金或其他渠道的资助。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七年级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奖惩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肯定成绩,奖优罚劣,体现多劳多得,转变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七年级在2011-2012学年度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总评成绩必须达到前三名,前40%优秀学生比例高出全县6个百分点。

二、奖励办法1、在质量检测中,年级总评达前三名,给予年级组长和包年级领导600元、500元、400元的奖励。

协抓领导分别予以4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

2、年级科任教师所任基础学科在质量检测中获县前三分之一者,学校分别给第一名奖励1300元、第二名奖励11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名奖励900元、第五名奖励800元、第六名奖励700元、第七名奖励600元、第八名奖励500元,以此类推至前三分之一。

并给前三名教师颁发证书。

发展学科在县检测中获县前三分之一者,分别给第一名奖励12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900元、第四名奖励800元、第五名奖励700元、第六名奖励600元,第七名奖励500元以此类推至前三分之一(基础学科为语、数、英、政;发展学科为史、地、生)。

3、设立名次进步奖,七年级各学科的基础名次定为全县中游(参考教师的一半去小数)基础学科。

在基数前三分之一每前进一个名次奖60元,中三分之一每前进一个名次奖50元,后三分之一每前进一个名次奖40元。

4、班主任奖励办法:各班人均总分在全县获前6名者,分别奖励班主任280元、260元、240元、220元、200元、180元。

核算办法是算出除本校以外的其他各校的人均总分与我校各班的人均总分并列排序,算出名次。

5、年级总体成绩在全县前三名,分别奖4000元、3000元、2000元,由年级组按比例进行分配。

6、前40%优秀学生比例每高出全县优秀生比例1个百分点奖年级150元。

7、学校对本年级科任教师进步奖的核算,遵循科任教师成绩必须在倒五名以前(不含倒五名),否则不核算进步奖。

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附件1
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指标I:教学质量(75%)
指标II师德师风(25分)
附件2:
莲都区中小学行政人员和职工工作评估细则
莲都区中小学行政人员和职工工作评估细则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
(2009学年)
填表日期:2010年7月10日
附件4:
莲都区教职工(2009)学年考核人员名册
单位(盖章): 2010年7月10日
注:1、此表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列,专任教师与行政人员分开填写。

2、此表一式四份,经核准后,一份留审核机关,一份送工资处,一份交原呈报单位、一份交主管部门,各单位凭此表到工资处审批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附件5:
教职工(2009)学年考核表
单位(盖章):2010年7月日
此表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
年度考核成绩。

2012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符合教育规律、科学合理、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的满意教育。

二、考核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3、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分类考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求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实施对象: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按照《沙洋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对具体项目的指导性比例的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重能力、重贡献、重实绩,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从我校实际出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作量按全体教师周平均课时乘以相应系数折算,折算系数为:专职书记为70%,校级副职为60%,中层干部、会计为50%,打字员为35%教研组长、辅导员、远教管理员30%,备课组长为25%,发放报刊杂志员及广播员为15%。

(三)教育教学工作(分配权重占30%,考核执行部门:教导处)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4次常规检查,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计算办法为:优秀等次=本项金额÷4÷考核人数+10元;合格等次=为本项金额÷4÷考核人数;不合格等次的没有考核津贴。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据《纪山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发放该项奖励。

中小学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中小学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中小学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竞争力度,营造一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质量目标管理奖励方案:一、总则(一)上级奖励达到2万元以上的总奖金55%奖励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其中的30%作为基础奖,按每学期的工作量奖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余下部分按毕业班中考奖励细则奖励;总奖金30%奖励全校教职工(按在本校上班时间及考勤计算);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责任重大,负责毕业班教学管理大的方针、政策的决策,行为养成工作督导、管理等,余下部分15%奖励中层以上领导(按在本校上班时间及考勤计算)。

(二)上级奖励2万元以下(含2万)的全部奖励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

其中的30%作为基础奖,按每学期的工作量奖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余下部分按毕业班中考奖励细则奖励。

二、毕业班中考奖励细则(一)班级奖根据奖金数和考试成绩进行调配奖励总分A+、A、B+及县职校就读人数(调班的按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计算)。

奖金分配指导性建议:班级团队成绩奖中A+、A、B+三项奖金按各科权重(各科权重定为:语1.2、数1.2、英1.2、政0.6、史0.6、物1、化1、地0.6、生0.6)及七年级20%,八年级30%,九年级50%计算分给班级中语、数、英、政史、物、化、地、生等中考科目(其中物理八年级占40%,九年级占60%;地理、生物七年级占40%,八年级占60%);职校奖金全部分给班主任。

(二)单科奖根据奖金数和考试成绩进行调配奖励中考科目A+、A、B+人数。

没满三年的,语文、数学、英语、政史按七年级20%,八年级30%,九年级50%计算,物理科没满两年的按八年级40%,九年级60%计算,化学科没满一年的按每学期50%计算。

(三)各班班主任奖根据奖金数进行调配奖励(没满三年则按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计算)。

(四)体育教师根据奖金数和考试成绩进行调配奖励:总分45分的,则奖励45分及41-44分人数(按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计算)。

2012奖励方案

2012奖励方案
5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特长生认定
4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同科一分两率均达到同一奖励等级的均提高一档奖励)
3、初三七科、初二生地毕业会考单科合格率、优秀率、平均按县统计排名奖励到教者。
1—5名
6—10名
11—15名
16—20名
合格率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优秀率
800元
600元
14、目标管理。一等奖-名800元;二等奖二名各500元;
15、县级以上创建项目、单项工作获奖,由中心学校视情况研究决定。
二、经费来源
`所有奖励经费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50%,中心学校自筹50%
三、罚则
1、统考抽考,-分两率和低于镇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罚100元,之后每低一个百分点罚10元(较上年度名次上升者除外)。(扣到学校)
2、中学、中小按县局要求,为全县共同项目缺项的按同类项最低奖励标准实行罚责。
3、宣传未达中心校要求扣40元/篇
说:
1、所有奖励均只奖励到校,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方案基础上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方案。
2、方案解释权归中心学校。
3、2012年度指2012年元月—2012年12月
400元
200元
平均分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合格率
6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优秀率
6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平均分
6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同科一分两率均达到同一奖励等级的均提高一档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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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2012年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细则
(讨论稿)
2012年全区教学质量奖奖金总额300万元,共分五部分:
一、学生学业质量奖160万元;
二、特长生水平奖30万元;
三、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20万元;
四、教学质量管理奖65万元;
五、培优补差辅导奖25万元。

根据《莲都区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考核办法》,奖金具体分配细则如下:
一、学生学业质量奖(计160万)
1、“学生学业质量学校优胜奖”计算方法(共110万,其中公办中学40万,优质民办中学15万,公办小学50万,优质民办小学5万。


学业质量学校优胜奖:
公办学校考核。

取综合成绩优秀的13所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其中中学3所,小学10所)。

在录取公办学校优胜奖学校时将考虑各类学校的均衡,确保城区或乡镇学校的获奖数不低于总获奖数的20%。

奖金计算办法:获奖学校奖金数=全区奖金数÷全区获奖学校班级总数×获奖学校班级数。

优质民办学校考核。

其综合成绩达到公办学校中学组前三名,小学组前六名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如所有学校都没达到要求,取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奖金计算办法:获奖学校奖金数=优质民办学校奖金数÷获奖学校班级总数×获奖学校班级数。

2、“学生学业质量学科优胜奖”计算方法(共40万,其中中学20万,小学20万。


(1)根据各学科学生学业当前成绩平均分T分和平均分进步T分综合分录取学科优胜奖,综合分=0.4T当前+0.6T进步。

公办学校初三中考各学科综合分全区
前三名、小学抽测学科综合分全区前六名,优质民办中学各学科综合分第一名、莲外小学部抽测学科综合分在全区学科综合分前三名,确定为当年学生学业质量学科优胜奖。

奖金计算办法:初中获奖学科组奖金数=1200元×抽测年级班级数×学科系数。

小学获奖学科组奖金数=1600元×抽测年级班级数×学科系数。

(学科系数中学体育、小学英语、科学为0.5,其它学科为1)
(2)小学技能学科抽测全区前2名,奖励学科组600元
3、学生学业质量管理奖 (10万):被上级教育部门表彰,获得“教学质量管理进步奖”、“教学质量管理效益奖”的学校,根据规模给予1万或0.5万元的奖励。

二、特长生水平奖(30万)
依据《莲都区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奖励办法》考核、奖励。

三、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25万)
依据《莲都区学校(教师)教育科研、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励办法》考核、奖励。

四、教学管理奖(65万)
1.综合学生学业质量、特长生水平、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学校管理创新举措等业绩,给予校长奖励。

(50万)
奖励办法:
(1)获得学业质量学校优胜奖的学校校长=10000元×(n+m);
其中:n为任校长年限系数,1年为0.4,2年为0.5,3年以上为0.6;m 为学校规模系数,12班以下的0.4,12到23班为0.5,24班及以上的0.6.
(2)对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特别突出的学校校长,由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特别奖。

2. 根据学科教学质量、指导教师成长、教育科研成果等情况给予教研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奖励。

(10万)
3.学校当年在教学管理中有创新举措,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表彰的,给予奖励。

(5万)
五、培优补差辅导奖(25万元)
根据2012年春季各初中学校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学生实际时间计算。

此项奖励2012年后不予奖励。

六、说明
1.奖金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作调整,当年没用完的资金自动注入下一年。

2.各奖项的总和不超过最高额度,若超过,则按比例降至最高额度。

3.本办法解释权归莲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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