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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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诗乐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38) 1Z307000 工程建设标准

杜诗乐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38) 1Z307000 工程建设标准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通关主讲老师:杜诗乐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P269)1Z307010 工程建设标准1Z30701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例题】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可分为()和推荐性标准。

(2012)A.强制性标准B.一般性标准C.特殊性标准D.建议性标准【答案】A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P269)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5、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例题】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

(2013)A.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B.工程建设通用的安全标准C.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制图方法标准D.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标准E.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评定方法标准【答案】B(D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P269)(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标准】通用的要求、方法【强制性标准】重要的通用的标准,(安全、卫生、环保仍为通用)【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是推荐性标准(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原则和程序(P27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P270)GB/T 50430--2007,其中GB/T表示为推荐性国家标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7表示是2007年批准发布。

一建-法规-精讲班-第60讲:1Z3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一建-法规-精讲班-第60讲:1Z3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Z30705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Z307051 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知识体系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一)质量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限(三)质量保修责任二、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屋面防水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等的最低保修期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规定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一)质量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限(三)质量保修责任二、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情况对保修期限的规定:历年真题解读【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是()。

A、自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l5日内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C、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D、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答案】D【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2013年】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A、监理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D、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答案】B【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均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2012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精讲法规】2020年一建PPT07、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精讲法规】2020年一建PPT07、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二、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围墙内】 【谁见证谁取样】已经检验合格、已经进场的材料,如果涉及结 构安全,还需要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 试验人员现场取样。 【取多少】取样和送样比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取什么】“涉及结构安全的”:(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 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 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 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简 记为:承重、水泥、防水。
团体 标准
1、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团体标准。本团体成 员约定采用或者接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2、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1Z3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强制性国家标准(“通用”) 5年复审一次
行业标准(“专用”)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
1Z3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4)
1Z3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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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7010工程建设标准
1Z3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国家 标准
强制性 推荐性
1、对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国 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经济 社会管理——强制性标准
【提示】 此知识点为重复考点,考查形式灵活,需要重点掌握。掌握总分 包法律责任三句话,并且要结合题目灵活应用。
1Z3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能够保障建筑物具有安全、经济、美观和环保等特性。

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因此,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工程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

然而,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如建筑施工工艺不规范、监理不到位、使用劣质材料等,导致工程质量无法达到设计要求。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信誉,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的构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者,应当对工程的整个过程质量负责,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工程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者,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施工,保证施工效果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便于日后的验收和质量追溯。

3.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是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第三方机构,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4. 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是工程设计的主体责任者,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设计出符合工程需求和质量要求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5. 材料供应商的责任:材料供应商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保障,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并定期对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Z307010工程建设标准1Z3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2、其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新增:《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制订国家标准的工作程序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1、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标准;(2)(3)(4)(5)(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4、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国家标准复审后,标准管理单位应当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2、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程序,也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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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19一建工程法规冲刺专题班第七章第八章

052019一建工程法规冲刺专题班第七章第八章

1Z3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送样检测(第三方检测)】见证取样后,样品应送建设单位 委托的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送样比例不小于规 范规定取样数量的30%。
1.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 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保修期从 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 起计算。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2年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1Z307052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理解类:0-1分 一、保修义务的责任落实与损失赔偿责任的承担(修+找-教材 共出现三次中的第三次)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损毁均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意】出了质量问题,维修,都是施工单位来干;钱,谁来 出,谁的责任谁出钱。
1Z3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理解类:2分 【进场检验(围墙外)】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 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现场取样(围墙内)】已经检验合格、已经进场的材料,如 果涉及结构安全,还需要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监督见证下现场 取样。 “涉及结构安全的”:(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 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 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简记 为:承重、水泥、防水。 【提示】 此知识点简记为:承重、水泥、防水。
1Z307044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第7部分 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7部分    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七部分1Z30700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Z307010 工程建设标准▲1Z30701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分类——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2、国家标准分类——强制性标准——通用的、重要的GB推荐性标准——其他的GB/T3、行业标准分类——强制性标准——行业专用的推荐性标准——其他的4、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推荐性标准5、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冲突——强制性标准必须实施,推荐性标准自愿实施▲1Z3070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1、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管机构——建设主管部门●1Z307020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21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1、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收总包单位管理2、谁有错,谁负责原则——总包承担后可向分包单位追偿▲1Z307022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1、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发现设计图纸有差错——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单位无权修改设计图纸×▲1Z307023 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1、对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2、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标识+ 签字(见证人+取样人)——送检测送检数量——≥标准规定的30%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介法人4、检测人员——不得受聘于2家检测机构检测机构、人员——不得推荐设备材料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所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或利害(与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1Z307024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做好检查检验和记录+ 通知建设单位(有监理的是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自检的——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修改重验合格——签字——隐蔽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24小时不签字的====已批准2、返修——无条件返修(无论是否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1Z30703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1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依法发包2、依法提供原始资料3、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干预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压缩工期、违反强制性标准、降质量等4、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5、依法实施监理——必须监理的范围——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发开外国资金6、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领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7、保证提供的材料的质量——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应当检验8、依法进行装修工程——不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1Z307032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双重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造师等对——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3、设计单位——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符合国家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合理使用年限4、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说明、解释设计图纸)5、设计单位——应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1Z307033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委托——依法承揽业务——不转让监理业务2、回避——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和利害关系3、监理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承包合同4、签字——监理工程师不签字——不得使用材料设备、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付工程款、不得竣工验收1、监理方式——旁站——对关键点巡视平行检验▲1Z307034 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1、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建设管理部门2、禁止权力滥用——任何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购买其制定材料设备3、一般事故报告——24小时——报告——当地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重大事故报告——24小时——报告——当地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同级政府、上级建设部门、有关部门●1Z30704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Z307041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1、竣工验收主体——建设单位2、竣工验收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1Z30704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材料1、归档: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交档案馆▲1Z3070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1、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未核实或核实不合格的,不得工程竣工验收2、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特殊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其他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抽查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使用3、环保验收——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环保部门4、节能验收——建设单位——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查验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1Z307044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1、发包人的竣工结算审查期限——500万↓————接到结算报告——20天内500—2000万——接到结算报告——30天内2000—5000万——接到结算报告——45天内5000万↑————接到结算报告——60天内发包人限期内没有提出意见的=======认可结算报告2、发包人留质保金——5%——1年期3、工程价款计算——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订约时政府指导价(建设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结算4、质量不合格处理——承包人过错+ 拒绝返修——发包人要求减少支付价款√未竣工验收而擅自使用——一般工程——————————发包人主张质量权利×地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发包人主质量张权利√发包人过错——自行承担质量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1Z307045 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制度1、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Z30705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Z307051 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的规定1、竣工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2、质保书内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3、保修期限:强制性保修——基础设施、地基、主体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冷热—————————————2个采暖期、供冷期管线、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约定性保修———其他4、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计算▲1Z307052 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1、保修责任——过错原则——施工方过错——保修(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其他方过错——保修(施工方)、责任(建设方,但可追偿)2、质保金——可约定选择——6个月、12个月、24个月5%——从竣工验收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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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第01讲 工程建设标准 【考情分析】章 节2011年2012年2013年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12217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1810 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51315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91618 1Z3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责任445 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11726 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52528 1Z3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142511合 计130130130 【考情分析】 2011、2012、2013年各章分值统计[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内容框架】 第一节 7010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二节 7020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节 703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节 704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五节 705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各节分值分析】[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第一节 1Z307010 工程建设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4.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5.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6.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的规定 7.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重点难点】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而推荐性标准没有法律约束力,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

□推荐性标准双方自愿选用(可用可不用),但一旦选定并由双方约定于合同中,即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2012年真题】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可分为( )和推荐性标准。

A.一般性标准B.特殊性标准C.建议性标准D.强制性标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参见教材P269。

[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2011年真题】下列工程建设标准条文中,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的有( )。

A.直接涉及国家主权的条文 B.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条文 C.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条文 D.直接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文 E.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条文『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条文。

参见教材P269。

[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2.1 国家标准的范围 2.2 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2.3 国家推荐性标准的范围 2.4 国家标准的发布和编号 2.5 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2.1 国家标准的范围(五类) □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其它[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2.2 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范围(五类) □参见国家标准的五类 □第2类完全相同,其它几类加“重要”两字[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 【典型例题】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 )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A.质量B.安全C.环保D.造价 E.卫生『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强制性标准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

参见教材P269。

[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 2.3 国家推荐性标准的范围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全部是推荐性标准 2.4 国家标准的编号(三部分组成) □国家标准代号 GB或GB/T □标准发布顺序号 □年号 【编号示例】[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0:针对本讲义提问] 【典型例题】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430-2007,其中GB/T符号表示( )。

A.强制性国家标准 B.推荐性国家标准 C.强制性行业标准 D.推荐性行业标准『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GB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T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参见教材P270。

[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1:针对本讲义提问] 2.5 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项目内容复审· 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 可采取函审或会议审查,一般由参加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何时需要修订· 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 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抵触· 需要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2:针对本讲义提问] 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3.1 行业标准的范围 3.2 行业强制性标准 3.3 其它规定 3.1 行业标准的范围 □五类,内容与国家标准基本一样,只不过加上行业专用、专用等字样[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3:针对本讲义提问] 【2013年真题】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 )。

A.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B.工程建设通用的安全标准 C.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制图方法标准 D.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标准 E.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评定方法标准『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参见教材P269。

[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4:针对本讲义提问] 3.2 行业强制性标准 □行业强制性标准与行业标准范围的区别就是加上“重要”两个字(第2条完全相同,不需要加) 3.3 行业标准的其它规定 □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抵触 □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及时修订或废止[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5:针对本讲义提问] 4.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地方标准,自行废止 □地方建设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不得使用 □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6:针对本讲义提问] 5.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5.1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制订 5.2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分类 5.1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制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标、行标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已有国标行标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标行标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可以比国标行标严,但不能比国标行标低)[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7:针对本讲义提问] 5.2 工程企业标准的分类[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8:针对本讲义提问] 【案例解析】教材P272 □推荐性标准必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使用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无约束力 □无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而只有协会标准、地方标准的,双方应通过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所要适用的标准。

如双方并未约定,则施工方可以选择适用某一标准[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19:针对本讲义提问] 6.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的规定 6.1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6.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一般性规定 6.3 两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6.4 改革后我国的强制性标准的组成 6.5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6.1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四主体)[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20:针对本讲义提问] 6.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一般规定 □条文中用必须、严禁、应、不应、不得等属于强制性标准 □条文中用宜、不宜、可,一般属推荐性标准 □改革后的标准中,一个规范中可以同时存在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21:针对本讲义提问] 6.3 两种特殊情况的处理[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22:针对本讲义提问] 6.4 改革后我国的强制性标准的组成(三类) □批准发布时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批准发布时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只有GB,仍为强制性标准 □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是GB,不带/T,也视为强制性标准[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23:针对本讲义提问] 6.5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机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方式· 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三种方式监督内容· 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 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 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24:针对本讲义提问] 【重点难点】各阶段对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的单位工程阶段监督机构规划阶段规划审查机关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阶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施工、验收等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讲义编号NODE95082700070100000125:针对本讲义提问] 【2013年真题】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是( )。

A.国务院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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