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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 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 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
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 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施工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试对以上资料中分析: 1.试分析本事件有哪些不妥? 2.本案中的施工安全事故应定为哪种等级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 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 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安全 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 济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虽然在《建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其具体条文中已经包含。在我国长期的安全生产管理 中形成的、国务院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主要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工程质量法规制度

工程质量法规制度

工程质量法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
第三条(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四条(设计单位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监理单位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质量控制与检验
第七条(材料控制)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八条(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应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重点监控。

第九条(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应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条(违法行为处罚)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工程质量引发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在生活中,建筑生产是最需要安全的工作之一,在电视上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建筑工程事故,因此,在法律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也有相关的规定。

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希望能帮到你们。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2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 《民法典》对有关行为和责任的详细规定 (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 责任。 (3)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 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 认的除外。 (4)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 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 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 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6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抵押权的实现。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 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概述
01
02
建设工程争议的定义
建设工程争议的特点
建设工程争议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 方主体之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工 程设计、施工、质量、价款等方面产 生的分歧或纠纷。
建设工程争议具有复杂性、专业性、 多样性和长期性的特点。由于工程建 设涉及面广,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关 系复杂,因此建设工程争议往往难以 解决。
仲裁
若协商与调解无法解决,可提交仲 裁机构进行仲裁。
诉讼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任何一方均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 度
安全生产法规概述
安全生产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安全生产法规是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 律制度。其主要作用是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工伤等事故的发生。
02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境监测与档案管理等
方面。
0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意义
加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
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推动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并执行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确保设备、材料等的安全使用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劳 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四是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 整改安全隐患;五是建立应急救援机 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诉讼解决

建设工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制度,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行为标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一个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建设行为规范部分、相关法律部分。

三者形成了完整的建设工程法律知识体系,应深入理解以下内容:(1) 建造师管理制度(2) 民法(3) 建筑法(4) 招标投标法(5) 安全生产法(6) 环境保护法(7) 土地管理法(8) 劳动法(9) 保险法(10) 消防法(11) 标准化法(12)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 税法(14) 公司法1Z3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广义上的法律不局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不同法律的效力是不同的,根据效力的高低选择合适的法律。

1Z301021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整个法律的基础。

2、 民法民法是调解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单行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等。

3、 商法商法是调解平等主体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4、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解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5、 行政法行政法是调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6、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解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7、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的法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六)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 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 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 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四)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模块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模块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七)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 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案例6-5】某县招待所决定对2层砖混结构住宿楼进行局部拆除
改建和重新装修,并将拆改和装修工程包给一无资质的劳务队。该工程 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仅由劳务队队长口述了自 己的施工方案,便开始组织施工。该劳务队队长在现场指挥4人在2楼干 活,安排2人在1楼干活。当1名工人在修凿砖柱(剩余墙体)时,突然发生 坍塌,导致屋面梁和整个屋面板全部倒塌,施工人员被埋压。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一)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一)


4.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为了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丁单位需根据以下内容保障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的职责
(3)建议权
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 人员有权利参与用人单位的民主管理,通过参与生产经营的民主管理,可 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可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为本单位献计 献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共同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4.1.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7.安全生产的相关保障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施工 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 (3)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 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5)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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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46、寓形宇ຫໍສະໝຸດ 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 留。•
47、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48、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49、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 有所长 。

50、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 ,箪瓢 屡空, 晏如也 。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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