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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培训课件】建设工程合同与法律ppt课件

【精品--培训课件】建设工程合同与法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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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投标与合同签订
根据合同法的理论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 ➢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属于邀约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合同即成立。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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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的区别: • 1、《招标投标法》: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2、《政府采购法》:有六种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
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 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 他采购方式。
•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效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 布中标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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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
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 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 关键词: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工程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询稿) • 第六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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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
•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 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 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 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
总承包与分包关系
介绍建设工程总承包与分包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双方的权责。
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1 合规标准
详细说明建设工程中需要遵循的技术合规标准和规范。
2 创新标准
探讨当前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创新技术标准和最佳实践。
3 国际对接
介绍国际建议建设工程行业技术标准的对接和交流。
建筑业从业人员工程安全事故预防的关键措施和注意事项。
紧急应对
指导建筑工程中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对策略。
建筑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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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
解释绿色建筑概念,说明其在建筑行业
智能化发展
2
中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探讨建筑行业智能化的趋势和技术创新,
以及其带来的改变。
3
可持续发展
介绍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建筑行业中的应 用和推动。
介绍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机制和
重要性。
3
人员资质
讨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相关 管理规定。
准入和退出
说明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相关 规定,以保障行业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
深入探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要 点和实施方法。
质量纠纷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原因、 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
质量保障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PPT课件
欢迎来到我们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PPT课件!本课件将带您了解建设工程 领域中的关键法规,为您揭示建筑行业的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基本法规体系
解读建设工程的基本法规体系,包括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概述。
法规分类
探讨建设工程法规的分类,了解在不同情境下适用的法律法规。
揭示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的制度和 评估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ppt 64页)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ppt 64页)

7.1.1 “合同法”简介
3.合同法的种类
(2)按合同形式划分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最为常见、但并不是法定唯一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合同,所谓书面合
同是指当事人以文字表述协议内容的合同,其具体书面形式可以是合 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
7.1.4 合同的效力
3.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因当事人意思表示 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 同。这样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7.1.1 “合同法”简介
2.合同法内容简介
《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共23章428条,分为总则、 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其中总则部分共8章,将各类合同所涉及的共性问题进行了 统一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 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 任和其他规定等内容。分则部分共15章,分别对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等十五类 典型合同进行了具体的规定。附则部分规定了《合同法》自 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7.1.1 “合同法”简介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①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合同主体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双方享受权利、履行义 务来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 ③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约定,是合同主体协商一致的结果,是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法律对依法成立的合同有约束力。

建筑工程合同法规(ppt 64页)

建筑工程合同法规(ppt 64页)
(1)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 责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 ,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2)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 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偿 付逾期违约金。
《建设法规》课件
第七节 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
(一)担保制度 担保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使合同能
够得到全面的履行,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 有法律效力的保护措施。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 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 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担保 法规定设定担保。
《建设法规》课件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 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
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
押则多直接变卖。
2.赔偿损失。最常见的有三种类型:一是勘 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低劣或者未按期限提交 勘察、设计文件;二是工程的质量等级不符 合约定或者未能按时竣工;三是发包人未能 及时提供原料、设备、技术资料或者未能按 约定的期限、数额支付工程价款等。
《建设法规》课件
四、建设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定金制裁。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 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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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 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 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 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 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建设工程合同》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课件
REPORT
《建设工程合同》 PPT课件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Y
目录
CONTENTS
•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 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 •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与案
例分析
REPORT
总承包合同的特点是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过程,能够 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有利于工程整体协调和管理。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工程 建设中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分别 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由各个承包人 分别完成各自承包的工程。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是发包人可 以将工程分解为多个单项工程,分别 发包给具有专业优势的承包人,有利 于发挥各方的专业优势。
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分析
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 ,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资信调查
对对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资质、信誉、 经营状况等,以评估其履约能力。
市场调研
了解相关材料、设备及人工的市场价格,为 合同价格谈判提供依据。
合同谈判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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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合同条款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就合同 条款进行明确,包括价格、工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争议较小,双方有意愿达成一 致的情况。
优点
快速、简便,有利于维护合作关系。
缺点
可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需要双方妥 协。
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
适用范围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协助双方达 成和解协议的方式。
适用于双方均有意愿调解,且争议较为复 杂的情况。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PPT(30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PPT(30张)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依法成立后开始履 行之前或者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 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 件和程序,消灭双方的承包合同法律 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二)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
见《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 规定:
1.发承包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勘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二)、设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三)、建设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三、建设工程合同变更、解除的法律
后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
三、合同履行的保护措施
包括当事人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
(一)抗辩权
指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 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异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时履行合同义务,一 方在对方履行义务之前或在对方履行义务不符合 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协作履行原则 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互谅、互助, 尽可能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4.诚实信用原则 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守 信用;无欺诈行为、正当竞争。 5.情势变更原则 指合同订立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客观原因, 履行合同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受不利影响的一方 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主要内容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三、合同履行的保护措施 四、合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 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 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的行为。 可分为:全部履行、部分履行、没有 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体系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体系课件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法规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
•施工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计算机辅助施工项目管理
5.5建设工程法律基础
本节主要内容
❖ 5.5.1 经济法概述 ❖ 5.5.2 民法通则 ❖ 5.5.3 仲裁法 ❖ 5.5.4 担保法 ❖ 5.5.5 保险法 ❖ 5.5.6 代理制度 ❖ 5.5.7 诉讼时效
材料设备 采购合同
保险合同
仓储保管 合同
设备租赁 合同
工程分包 合同
国际工程 承包合同
FIDIC
运输合同
5.2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管理
❖ (1) 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企业成为合格市 场主体
❖ (2) 建筑产品是特殊(复杂)的商品,建设 合同更加复杂
❖ (3) 建筑市场主体的合同(索赔)意识极待 提高和加强
企业或行业 协会培训
大学毕业生
计划员 统计员 定额员 材料员 设备管理员 合同管理员
工程建设类专业毕业生职业化道路
大学 毕业生
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经营人员 开发人员
获得中级 参加注册
职称
工程师考试
执业 注册
注册 工程师
部门 经理
项目 专家
企业家
部门运作 项目运作 企业运作
设计院
建筑公司
房地产 开发公司
贷款合同
监理委 托合同
勘察/ 设计合同
采购供应 合同
工程保险 合同
材料设备 运输合同
科技开发 合同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关系
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PPT课件(-35页)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PPT课件(-35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协议书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十一部分十一部分4747条条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专用条款二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方主要义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方主要义务三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的主要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的主要义四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的违约责任五五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20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委托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委托人业主业主与监理人签订与监理人签订的为委托监理人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为委托监理人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按照承发包内容分 (二)按承发包方式的不同分 (三)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
– 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发包方式归纳起来有六种 • 传统方式(Traditional procurement system) • 管理承包方式(Management contracting) • 管理咨询方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 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Design and build) • 项目管理方式(Project Management) • 伙伴方式(Partnering) • 私人融资方式(如BOT/PFI方式)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1、合同权利的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3、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三)合同的终止 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复存在. 1、合同终止的情形 2、后合同义务 3、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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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合同
生效条件,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 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一种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可撤销的 合同,其效力并不稳定,只有在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提出请求, 并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才成为被撤销的合同。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
5、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法》的内容简介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1、合同权利的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3、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三)合同的终止 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复存在. 1、合同终止的情形 2、后合同义务 3、合同的解除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承 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鉴于建设工程委 托监理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密切相关也纳入到建设工 程合同体系中。 一、建设工程合同种类
• (二)债务人的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
• 一方在对方不履行时,有权拒绝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 先履行的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时,后履行的一方可拒绝 履行合同债务的权利。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掌握了后履行债务一方丧失履行 能力的证据时,暂时停止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权利。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就合同内容经
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所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合同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
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一般意义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因此,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和身份合同等。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
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六、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及方式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后,依照法律规
定或者合同约定必须承担的法律制裁。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
合同约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可以 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三)非违约一方的义务
– 单价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实际合同 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
– 固定总价合同: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格委托,除了设 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以前很长时间 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但现在在国内外的工程 中,固定总价合同的使用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用得比较多。 甚至一些大型的全包工程,工业项目也使用总价合同。有些 工程中业主只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却要求承包商以固定总 价合同承包,这个风险非常大。
示。 (2)承诺的效力 (3)承诺的撤回
(五) 订立合同的其他规定
三、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法律约束力。 1、成立生效 2、批准登记生效 3、约定生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
,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有效与否,需要由 权利人确定。
(三)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使其债权免受损害
,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2、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损害
其债权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 履行时,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 的协议。
• (3)对因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履 行而引起的财产后果进行处理:
• 返还财产:取得的对方财产归还对方 • 赔偿损失:除了返还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追缴财产:追缴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 财产,以示对其违法行为的制裁。
四、合同的履行 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
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 方式等,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的行为。 (一)全面履行合同: 对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允许当事人协议 补充。否则,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一)按照承发包内容分 (二)按承发包方式的不同分 (三)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
– 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发包方式归纳起来有六种 • 传统方式(Traditional procurement system) • 管理承包方式(Management contracting) • 管理咨询方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 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Design and build) • 项目管理方式(Project Management) • 伙伴方式(Partnering) • 私人融资方式(如BOT/PFI方式)
任的具体规定,通过合同条款具体体现。 (四)合同订立的方式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的过程。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
(2)要约的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 (1)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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