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欧阳光明(2021.03.07)

汇编

二○一五年六月

上册目录

一、国家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

号)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19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2号)………………………………………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三、国务院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安委〔2010〕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意见(安委办【2010】17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3第3号)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4年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下册目录

四、部门规章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局14号令)………………………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15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号令)…………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1号令)…………………………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1号令)…………………………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2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3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7号令修订】……………………………………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4号令)……………………………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5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7号令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6 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7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8号令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1号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2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7号令修订】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6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0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1号令)……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4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8号令修订】………………………………………………………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5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8号令修订】……………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36号令)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7号令修订】……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8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8号令修订】…………………………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9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8号令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9号令修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1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9号令修订】……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3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9号令修订】………………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4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5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7号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8号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9号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0

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1号令)……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3号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5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9号令修订】………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7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9号令修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9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0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1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2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78号令修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3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4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5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6号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修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7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8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9号令)………………………………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0号令)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1号令)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2号令)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4号令)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5号令)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6号令)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7号令)

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 78 号令)

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9号令)

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0号令)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4号令)

五、广东省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

广东省信访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修订)

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

六、广东省政府规章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54号令)

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80号令)…………………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85号令)……………………………

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147号令)…………………

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164号令)…………………

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196号令)七、广东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10〕147号)………………………………………………………

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安〔2011〕1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发〔2011〕13号)…………………………

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办发[2011]28号)

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36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14】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安〔2012〕8号)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

决定》的实施意见

(粤安〔2013〕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3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4]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的通知(粤府[2014]6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1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4]283号)…………………………………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粤委办【2015】6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

粉尘爆炸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5】20号)

八、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察员管理办法(粤安监管〔2003〕7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法(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第2期〕公布)…………………………………………………………………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粤安监〔2006〕54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安监〔2009〕270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9〕355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安监〔2010〕10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粤安监〔2010〕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安监﹝2011﹞10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2】28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规划〔2012〕5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粤安监【2012】67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指引(粤安监﹝2012﹞196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意(2013年3月修订)的通知(粤安监【2013】60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粤安监〔2013〕65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14﹞20号)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通知(粤安监﹝2014﹞2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安监﹝2014﹞5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14 】

89 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14﹞105号

《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特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是最高层次的安全生产法律规定,也是制定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

《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主要包括: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021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xx年6月)(精)》 第一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xx年6月)(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布部门法规/标准编号实施时间适用部门识别日期 一、安全生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70号xx-11-01各部门xx-6-19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6号xx-05-01各部门xx-6-19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28号xx-01-01各部门xx-6-19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52号xx-12-31各部门xx-6-19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65号xx-01-01各部门xx-6-19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47号xx-05-01行政部生产部xx-6-19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22号xx-01-01生产部xx-6-19 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91号xx-12-01各部门xx-6-19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97号xx-01-13各部门xx-6-19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45号xx-11-01各部门xx-6-191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86号xx-01-01各部门xx-6-19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49号xx-05-01各部门xx-6-191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52号xx-05-12生产部xx-6-19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布部门法规/标准编号实施时间适用部门识别日期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93号xx-06-01生产部xx-6-19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93号xx-02-01生产部xx-6-19 三、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xx-08-29各部门xx-6-1917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监察部、安监总局监察部、安监总局令第11号 xx-11-22生产部xx-6-1918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2号xx-04-01各部门xx-6-191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xx-01-01各部门xx-6-192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

2021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欧阳光明(2021.03.07) 汇编 二○一五年六月 上册目录 一、国家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021年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新版)

2021年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 要求清单(新版) 2021年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以下是适用于2021年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清单,包括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颁布单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最新修订日期:2021.9.1 适用条款说明:除8、9、10、11、12、13、14、59、60、61、68、69、70、87、88、89、11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最新修订日期:2019.4.23 适用条款说明:除3、4、8、25、30、31、32、34、37、38、43、46、52、71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最新修订日期:2018.12.29 适用条款说明:42、4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最新修订日期:2014.1.1

适用条款说明:除4、5、6、18、第二节、第三节、43、45、46、49、第四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最新修订日期:2018.12.29 适用条款说明:2、3、4、6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最新修订日期:2007.11.1 适用条款说明:除7、8、9、11、12、14、15、16、17、19、20、21、25、26、27、28、30、31、32、33、36、37、41、42、53、59、63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制定于2002年,旨在保证和推动安全生产,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 - 制定于2002年,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加强事故的追责和整改。 3.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专用的安全规程,包括煤矿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等内容,旨在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4. 《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 金属矿山专用的安全规程,包括金属矿山开采、支护、通风等方面的安全要求,确保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制定于2002年,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管理,保障危化品生产与使用的安全。 6. 《非煤矿矿山安全规程》 - 非煤矿矿山专用的安全规程,包括非煤矿山开采、支护、通风等方面的安全要求,确保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

7. 《消防法》 - 制定于1998年,针对火灾防控、消防安全进行了管理,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消防责任,促进了火灾防治工作的开展。 8.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9. 《交通安全法》 - 旨在规范交通行为,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道路、车辆和人员的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伤亡。 10. 《环境保护法》 - 主要针对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进行了规范和管理,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的环境安全。 11. 《职业病防治法》 - 主要针对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管理,要求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1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规定》 - 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事故的追责和整改。 以上是部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们在维护和保

2021年最新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

2021年最新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 在2021年的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要遵守一系列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 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修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此外,适用的部门规章包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X令第36号,2010)、《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XXX令第30号,201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XXX令第3号,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X令第88号)、《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2016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XXX令第26号,200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XXX令第28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XXX令第7号)、《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管理规定》(XXX)、《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 行规定》(XXX令第9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 规定》(XXX令第30号)、《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重大水 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水安监〔2016〕221号)以及《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的通知》(水安监〔2015〕298号)。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同时,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建设需求和安全风险。

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防范事故、减少危害、保障安全的生产活动,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农业生产、商业 服务、文化体育和社会生活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实行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责任制,实行 企业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职责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科技进步和安全技术研究,促进安全生 产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 第五条国家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吸取教训,不 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安全管理体系,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品,依法采取 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危害。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购买产生危险的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和维修,对生产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对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活动,认真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危险和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生产安全监管 第十条国务院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对事故易发、事故重大的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管。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集合,共收录了我国现行有效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共计几百项。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劳动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对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该法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等基本要求,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外,该法律还明确规定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促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依照该条例,国家对不同行业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定期接受安全标准化评审。 《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权益起着重要作用。该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享有安全生产的权利,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

除了这些,还有一系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被收录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中,如《煤矿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安全生产要求,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 总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参考资料,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生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众应当熟悉、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重要。下面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详细介绍了国内外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2月 1日起施行,共计99条。 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责任;规定了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的机构和职责;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界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的程序和权限;对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进行了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1月10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 1月1日起施行,共计76条。 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道路交通的管理体制和职责;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

认证、驾驶行为、安全装备等进行了规定;规定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救助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和赔偿进行了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 起施行,共计61条。 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了产品质量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规定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体制和职责;对产品的质量认证、检验、检测、质量标志等进行了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进行了规定;规定了产品质量的赔偿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进行了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3年 6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6月18日起施行。 该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责任和程序;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的编制和审查进行了规定;对事故的处理、赔偿、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对保护事故调查人员和涉事人员

安全生产法(2021版)

安全生产法(2021版)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关于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法律法规,对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变,2021年最新《安全生产法》 应运而生,以更严格的标准和更科学的方法保障安全生产。以下,本文将对2021年版《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 首先,新版《安全生产法》加强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规定,企业主管人员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与此同时,企业员工也需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协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其次,新版《安全生产法》强调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在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其他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建立以安全生产管理专门机构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并进行演练,确保在危险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三,新版《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开重大危险源单位、脆弱环节单位和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安全状况等信息。同时,鼓励企业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 第四,新版《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度。规定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额度和刑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遵守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程序,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综上所述,2021年版《安全生产法》对于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在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中,安全生产的意义尤为重大。不仅是企业和个人的要求,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新版《安全生产法》中,对于政府监管的责任亦有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惩处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此之外,新版《安全生产法》强调了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例如,在煤矿、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中,存在许多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因此需要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针对行业安全事故特点和规律,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科技创新,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能力。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建立起联合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提供有力的支持。要加强应急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及时掌握和发布灾害事故的相关信息,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正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为了规 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的顺利进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章将对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汇编,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第一条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主要涵盖了安全生产的 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检查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根 据安全生产法,各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 安全生产的预防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可靠,设 置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三条矿山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生产法主要针对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和监督。矿山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矿山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对高处作业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同时,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和评估。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旨在加强对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和执

2021版《安全生产法》要点汇总

2021版《安全生产法》要点汇总 一、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方针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五、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七、知识与管理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021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标准〔2021 现行〕 一、综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21年4月22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主席令第13号2021年8月31日〕 3、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第41号2021年2月25日〕 5、建筑业平安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2001年10月27日〕 二、平安管理 1、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消费工作的决定〔建质[2004]2号〕 2、建筑工程平安消费监视管理工作导那么〔建质[2005]184号〕 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 4、关于落实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监理责任的假设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平安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3183号〕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平安质量管理暂行方法〔建质[2021]5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消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平安消费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1 ]20号〕 三、平安技术 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2、施行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监视规定〔建立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 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假设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假设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4、建立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制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立部公告第659号2007年6月14日〕 5、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方法〔建质[2021]87号〕 6、建立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平安监视管理导那么〔建质[2021]254号〕 四、平安消费答应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1、平安消费答应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7日〕 2、建筑施工企业平安消费答应证管理规定〔建立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

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3年度: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经营者(以下称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预防事故、减少危害、保障安全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进生产安全管理体制改革。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与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国家实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手段,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抢救被困人员,减轻事故损失。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各种责任的落实。 第十条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运行和拆除等阶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政府、事业单位在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各种责任的落实。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组织和协调。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安全生产需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中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工总数在50人至100人的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

【其它】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1年6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1整理)

目录 第一章总那么 0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保障 (4)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权利义务 (14) 第四章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 (16) 第五章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1) 第六章法律责任 (24) 第七章附那么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2021年修订〕〔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开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以及核与辐射平安、特种设备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平安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平安开展,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规

章制度,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平安生产水平,确保平安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平安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制定平安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平安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催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平安

20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版

20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版 目录第一部分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21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1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 .............................................3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1年)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1年) .....................................5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21年)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1年) .....................................7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8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21年)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21年) .............................................9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21年)

2021年最新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2021年6月更新)

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标行标地标等每月更新最新安全法规标准规范清单W O R K I N G P L A N R E P O R T 已更新至2021年6月 整理者:论安安全智库

2020年一月新修(实施) 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020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 《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手册(高压电工作业分册)(征求意见稿) 《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手册(钻井司钻作业分册)(征求意见稿)》 二、安全相关国标和行标 GB/T 5226.1-201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37604-2019船舶和海上技术船舶设计应急拖带程序导则 GB/T 5959.41-2019电热装置的安全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 GB/T 18819-2019船对船石油过驳安全作业要求 GB/T 37645-2019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盒尺寸系列及安全要求GB/T 37752.1-2019工业炉及相关工艺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7651-2019文具用品安全标志 GB/T 5169.45-201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45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防火安全工程

GB 36581-2018汽车车轮安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三、相关地方标准 QX/T 344.2—2019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方法第2部分:火点判识 YB/T 4595-2019冶金企业煤气管道防泄漏排水安全要求 YB/T 4596-2019冶金企业煤气站所无人值守安全技术规范YB/T 4597-2019冶金矿排岩渣堆放安全指南 YB/T 4777-2019连铸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要求 YB/T 4778-2019炼焦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要求 YB/T 4735-2019钢铁企业自备电厂副产煤气设施安全设计规范 CB/T 4497-2019船舶行业变配电站、压缩空气站、气体供应间、锅炉房、泵站、油库及加油站、加油车、材料堆场、物资仓库安全要求 CB/T 4498-2019船舶行业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要求 CB/T 4499-2019船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要求CB/T 4500-2019船舶行业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要求 CB/T 4501-2019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CB/T 4502-2019船舶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管理要求 CB/T 4503-2019船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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