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是指在建设项目中,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并承担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的规程。它规定了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和程序,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合理。在工程计价中,要保证各方的利益平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状况,确保工程计价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定额计算和市场行情计算两种方式。定额计算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量和定额进行计算,确定工程造价。市场行情计算则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和工程的特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在计算过程中,要注意合理使用各种计价指标和参数,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要考虑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充分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还规定了工程计价的程序。在计价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计价工作的有序进行。计价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价确定、成本核算和费用汇总等环节。在每个环节中,都应该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

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计价规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工程的施工进度、工期限制、工程质量要求等因素都会对工程的计价产生影响。因此,在计价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确保计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是指导工程计价工作的重要规程。它规定了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和程序,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各方应该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计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计价规则(试行)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 1.2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其项目的项目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以及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价款结算等计价活动适用本规则。 1.3 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根据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以初步设计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按照本规则进行编制。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人要求包括:目标、范围、规模、功能、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指标要点、质量、安全、工期、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验收和试运行以及风险承担等。 2. 费用项目组成 2.1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 2.2 工程设计费包括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3 建安工程费包括完成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设备购置费的设备价值。 2.4 设备购置费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者进口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具、器具、家具的购置费用。 2.5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试运行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1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包括因工程总承包增加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保险费、税金和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等。不包括建安工程费中的管理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版

. 5.1 计价表格组成 封面 工程量清单:封—1 招标控制价:封—2 投标总价:封—3 竣工结算总价:封—4 总说明:表—01 汇总表: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表: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措施项目清单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其他项目清单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计日工表: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现场签证表:表—12—8 规范、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是指在建设项目中,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并承担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的规程。它规定了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和程序,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合理。在工程计价中,要保证各方的利益平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状况,确保工程计价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定额计算和市场行情计算两种方式。定额计算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量和定额进行计算,确定工程造价。市场行情计算则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和工程的特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在计算过程中,要注意合理使用各种计价指标和参数,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要考虑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充分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还规定了工程计价的程序。在计价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计价工作的有序进行。计价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价确定、成本核算和费用汇总等环节。在每个环节中,都应该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

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计价规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工程的施工进度、工期限制、工程质量要求等因素都会对工程的计价产生影响。因此,在计价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确保计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是指导工程计价工作的重要规程。它规定了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和程序,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各方应该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计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合同计价 一、适用范围 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通常用于项目中地质条件不明或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有较大调整风险的分部工程项目。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50%o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分担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三、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其中,税金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税方式,发包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税方式有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承包人根据本企业

近年来增值税实际税负结合具体工程测算,将应纳税金计入项目清单价格,汇入投标总价。 (一)工程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暂估费用。 1.建筑工程费主要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设备购置费指需要采购或自制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建筑设备的价值。 3.安装工程费主要用于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暂估费用包含暂估价工程、货物。 (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一般包括设计费、总承包服务费、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工程保险费和其他专项费等。 L设计费 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和专项设计费。 5.总承包服务费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9.14.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 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9.14.2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 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9.14.3 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中应 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9.14.4 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 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9.14.5 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 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9.14.6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

文、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发包人签证认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9.159.15.19.15.2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至第9.14节的规定支付后,暂 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10 10.110.1.110.1.2 预 付 款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 (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10.1.3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 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10.1.4 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是建筑工程直接成本核算的重要环节。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制定,可以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的过程,保证造价计算的准确性,维护建筑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经济性。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商提交的基础性文件,是实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的核心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并符合项目需求。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采用最新的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及标准,保证清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以提高 清单的编制效率和准确性。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制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制定是保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准确性的重要步骤,其制定原则如下: 1.计量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单位。

2.计价单价应选用合理的市场价格,以能够合理地反映出 实际的工程造价。 3.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则进行审查,保 证其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量计算方式 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应遵循如下原则: 1.按实物计算,即按照实际的、量化的成果,包括材料和 人工等直接投入量。 2.按造价分项计算,即将工程量按照具体的项次分别计算,这样有利于避免造价汇总错误。 3.采用专业化工程技术标准进行工程量计算,以确保其准 确性和合法性。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更新 由于市场行情和技术标准的不断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需要不断地进行更新。更新的原则如下: 1.及时调整工程计价的单价和因素,以反映实际的市场行 情和建筑工程技术标准的变化。 2.及时修正和完善工程量清单,以应对新出现的工程项目 和技术标准。 3.及时总结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中的常见争议和纠纷,提出 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应对措施。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实施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5.2.2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 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2.4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 方案按本规范第3.1.4条和3.1.5条的规定计价。5.2.512 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 价计入综合单价;3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 写;4 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 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 5.2.6 5.35.3.1 投诉与处理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 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5.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代表人或其委 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234 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5.3.3行。5.3.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 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23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下程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规范第5.3.l条规定的;投诉书不符合本规范第5.3.2条规定的; 4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不迟于结束审查的次日将是否受理 5.3.5 投诉的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5.3.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 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5.3.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X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负责。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 术语: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

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风险费用:用于覆盖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自然灾害等费用。 工程成本是指承包人在实施建设工程过程中,为达到质量标准而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

epc总承包计价规则

epc总承包计价规则 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是一种项目实施方式,它将工程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等环节集成在一起,由一家企业或团队来统筹管理项目的全过程。EPC总承包的优势在于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降低项目的风险和成本。在EPC总承包中,计价规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它涉及到项目的投资、预算、报价以及 合同等方面的内容。下面我将介绍一些常见的EPC总承包计价规则。 首先,EPC总承包的计价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投资与预算:在EPC总承包中,企业需要对整个项目的投 资进行评估,并制定预算计划。预算计划包括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 和分配等内容,以及项目的时间进度安排。通过预算计划,可以为项 目提供资金保障,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报价与招标:在EPC总承包中,企业需要按照项目的要求和合 同规定,向客户提供报价。报价包括项目的成本估算、利润预期和风 险评估等内容。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招标工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和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3.合同与支付:在EPC总承包中,合同是双方达成的法律约束文件,它规定了项目的规模、内容、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根据合同约定,客户需要按照进度支付款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变更与索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进行变更和索赔。变更是指对原有合同的修改和调整,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引发的赔偿和补偿要求。在EPC 总承包中,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和索赔的计价,并与客户进行协商和解决。 其次,EPC总承包计价规则的具体细节: 1.成本估算:EPC总承包中,企业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估算,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技术支持和管理费用等方面的内容。成本估算要考虑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以及市场行情和竞争状况等因素。 2.利润预期:在EPC总承包中,企业需要合理确定项目的利润预期,以保证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利润预期要考虑项目的投资风险、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同时需要与客户协商确定。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分析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分析 1.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明确了工程 总承包企业在进行工程计价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其中包括明确了计价 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透明、合理等。同时规范了常用计价方法 和计价指标的使用,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对于预防腐败和保证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促进行业竞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对于工程总承包 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起到了明确规定和引导的作用。规范要求工程总承包 企业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进行计价,禁止采取不正当手 段迫使或限制竞争。这有利于改善行业竞争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3.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规定了 工程计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具有合理性和效益性。通过 严格的计价规范,能够防止虚报项目造成的浪费和挪用资金等问题,提高 财政支出的精确度和有效性。 4.保护各方利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对于参与工程建 设项目的各方利益进行了保护。对于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商、分包 单位和工程监理等各方之间的权益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计价过 程中各方的权益保护和责任分配,确保各方利益协调并推动合作顺利进行。 5.促进科学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提出了建议和指导,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动建设项目的科学化、信息化 和规范化管理。通过推广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 平和效率,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的发布有效规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行为,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它促进了行业竞争、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保护各方利益,同时提升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这对于促进建设项目健康发展和加强行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一、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 工程总承包根据不同阶段及费用性质,其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包括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 费 1. 工程勘察费工程勘察费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 位要求,自行或委托勘察人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的费用。 2.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自行或委托设计人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的费用。 工程设计费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及工程特点又可分为初步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技术设计费和其他设计费等。 (二)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 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者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费用(不包括施工设备)。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划分为主要工程项目、辅助和服务性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及场外工程项目。每一不同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计价需要分为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 1. 主要工程项目 主要工程项目是指主要使用功能部分的项目,如大楼或小区住宅的建筑和结构及室内水、电等项目。 2. 辅助和服务性工程项目辅助和服务性的工程项目是指辅 助使用功能部分的项目,如车库、商店、娱乐、托儿所等服务设施。 3. 室外工程项目 室外工程项目是指红线以内的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包括土石方、道路、围墙、挡土墙、排水沟等各种构筑物、给排水管道、动力管网、供电线路、庭园绿化等。 4. 场外工程项目(包括道路、铁路专用线、桥涵、给排水、供热、供电、通讯等工程)。 1.总承包管理费 总承包管理费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组织勘察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以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应 获的利润。内容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

中国工程总价计价标准

中国工程总价计价标准 一、概述 中国工程总价计价标准是中国建筑工程行业中的重要规范,旨在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价计算方法和计价标准。该标准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通过采用合理的总价计价标准,可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二、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建筑工程中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总和。该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人工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工种的日工资单价和工日数计算。 2. 材料费:根据建筑工程所需要的各种材料的价格和消耗量计算。 3. 机械使用费:根据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和消耗量计算。 4. 间接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 三、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建筑工程中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采取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的费用总和。该费用主要包括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措施费等。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安全措施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 2. 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 3. 临时设施措施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 四、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是指建筑工程中除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之外的其他项目的费用总和。该费用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费用、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等。其他项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费用计算。 2. 暂估价: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 3.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分析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分析 2023年3月1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正式实施。 其实,做这么多年造价工作,感觉“规范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工程总承包实际推行过程中,由于没有适用于工程总承包计量计价的规则作为引导,仍然采用基于施工图设计的模拟清单、费率下浮的方式签订合同。致使工程总承包的计量计价又回到施工图结算,导致不少项目结算超出概算。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无法执行,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严重制约了工程总承包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亟需建立一套适应于工程总承包的计价规则,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根据需要选用。”其实,“结算超出概算”、“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与是否有计价规范有直接原因吗,即使现在已经普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能有多少好转吗?“合同纠纷案件”降低了吗?” 1、对总价合同做了详细解释。 长期以来,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有的习惯将工程计价的合同方式归纳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这一划分在实践中带来了问题:一是固定价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 第二采用“固定”字眼的价格合同,容易使人产生价格绝对固定,不能调整的错觉,无形中带来了一些无谓的合同争议。 新标准把总价合同分为三类: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发承包的总价合同(其中这条解释里面“若合同价款是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确定时,发承包双方应依据承包人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错、漏项等)调整确定合同价款,即发包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对总价合同的结算及审核非常有借鉴意义);以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图为基础发承包的总价合同;以发包人要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发承包的总价合同。 2、新名词“项目清单”和“价格清单”。 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应。 3、对“优化设计”、“设计优化”、“深化设计”作了明确解释。“工程量”和“工作量”作了明确区分。 4、列举了不宜采用EPC承包的几种情形。以下解释很切实际: (1)“在工程实践中,业主出于对工程质量的担心,往往对承包商的工程实施进行深度的过程控制,如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严格审查甚至指定工程设备等” (2)“如果业主需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对工程的实施,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那就意味着业主对承包商的工程实施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这将导致承包商无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成本,造成严重的误期风险。因此,该类项目不宜采用EPC。” (3)“如果业主对承包商的每次结算与付款都需要经过按工程量计价确定,甚至在某些项目上对承包商的最终结算还规定以施工图预算评审结果为准,这实际上是“穿着工程总承包的新鞋,走的施工总承包的老路”。

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其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以及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价款结算等计价活动适用本办法。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对建设单位要求在初步设计审批前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的,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合同的价格构成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价格,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构成,上述价格均为含税的完全费用。 第五条工程设计费指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可分为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等。 第六条设备购置费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的购置费用。 第七条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的费用,不包括设备购置费用。 第八条暂估价指由发包人在项目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服务、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金额。 第九条暂列金额指由发包人在项目清单中给定的,用于在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设计、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标化工地暂列金额和优质工程暂列金额。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总承包管理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其他费用三部分。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的公告 〔2020〕第27号 为深化建筑业改革,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体系,指导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20〕5号)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 行)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 1.2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其项目的项目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以及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价款结算等计价活动适用本规则。 1.3 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根据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以初步设计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按照本规则进行编制。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人要求包括:目标、范围、规模、功能、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指标要点、质量、安全、工期、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验收和试运行以及风险承担等。 2. 费用项目组成 2.1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 2.2 工程设计费包括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3 建安工程费包括完成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设备购置费的设备价值。 2.4 设备购置费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者进口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具、器具、家具的购置费用。 2.5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试运行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1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包括因工程总承包增加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保险费、税金和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等。不包括建安工程费中的管理费。 2 试运行服务费用包括工程总承包企业派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试运行指导人员,并提供所需要的其它临时辅助设备、设施、工具和器具及相应的准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3 其他费用:可以按三级编码详列。例如: (1)土地租用、占道及补偿费 承包人在建设期间因需要而用于租用土地使用权或临时占用道路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或道路恢复等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 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安工程费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建造、维修、拆除的摊销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租赁等费用。 (3)系统集成费

EPC计价新规范施行中的四个新思路

EPC计价新规范施行中的四个新思路 2023年3月1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以下简称“EPC计价规范”)正式实施。新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款项结算、风险分担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涉及到如何合理有效地管控招投标、合同签订履约、分包、计量计价、变更索赔与结算各阶段风险分担。 新规的发布为我们带来了不少的好消息,其中几条政策印象还是蛮深刻的,先来一起看看: 01 对工程计价明确要求不得以施工图为基础而要采用清单计价。 以往将施工图作为结算依据常常会造成 1)施工结算超过约定合同价 2)施工单位不敢轻易对设计的可施工性进行改进;不论哪种结果都让施工单位畏首畏尾。 02 标底或最高限价直接采用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中的发包内容,不用下浮了,以往“概算下浮”的工程总承包方式为工程结算埋下大量陷阱。 03

明确了项目清单和价格清单的编制和作用 价格清单中除约定的单价项目外,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不应作为结算依据。 可以看出,本次《EPC计价规范》针对长期困扰EPC计价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给出了操作性规定,同时规范了发承包双方在市场化条件下的造价计价行为。而在如此利好的大环境之下,我们又应该做出哪些转变来响应政策,积极培养自己的竞争优势,最大化地抓住机遇呢? 随着新规发布,施工企业不再受限于“建安”范围内的成本控制,可以更广阔地涵盖“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成本管理,那我们应该如何具备全过程的施工管理能力呢?或许“甲方视角”的成本控制思维是我们可以尝试复制沿用的: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设计阶段就基本确定了90%的成本,因此推动成本管理前置,落实好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就变得至关重要了。——做好全过程造价管理,反向测算设计可行性。 实现各环节施工成本最低,减少材料浪费,降低成本损耗,并加强签证管理。——积极做好内外部对标,及时处理价格纠偏。 以上仅列举了一部分,那么接下来为大家提供几个成本管控的新思路,先把提纲奉上: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标准 一、工程总承包费用 工程总承包费用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费用,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具体费用构成如下: 1. 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费用。 2. 采购费用:包括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费用。 3. 施工费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保障等费用。 4. 其他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保险费、税费等。 二、建筑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费用包括地基处理、主体结构施工、装修施工等费用。具体费用构成如下: 1. 地基处理费用:包括地基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 2. 主体结构施工费用: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主体结构的施工费用。 3. 装修施工费用:包括内外墙涂料、地面铺装、吊顶安装等装修施工费用。 三、安装工程费用 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设备安装等费用。具体费用构成如下: 1. 电气设备安装费用:包括高低压配电设备、照明设备、空调设备等电气设备的安装费用。

2. 给排水设备安装费用:包括给水设备、排水设备、消防设备等给排水设备的安装费用。 3. 消防设备安装费用: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的安装费用。 四、工程总承包计价标准 工程总承包计价标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确定。计价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项目和数量。 2. 综合单价计价:根据综合单价进行计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3. 其他计价方式:如按面积计价、按重量计价等其他计价方式。 五、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 临时设施费:包括临时办公设施、临时生活设施等费用。 2. 场地准备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铺设等费用。 3. 其他附加费用:如误工费、超时费、利润费等其他附加费用。 六、总承包价格确定方法 总承包价格应根据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1.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2. 综合单价报价法:根据综合单价计算得出总承包价格。综合单价

陕西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

2023陕西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23) 1 总则 1.0.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合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献的编制与核相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献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合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合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所有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行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涉及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 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 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方法,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工程计价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预付款、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应遵守本规程. 1。0.3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程: 1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建设项目。 2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 3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的建设项目。 4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建设项目。 5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集资金的建设项目。 6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建设项目. 7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建设项目. 8 国家特许的融资建设项目. 9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建设项目。 10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建设项目。 11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12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项目。 1。0.4除1。0。3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工程计价方式由招标人确定,但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的必须执行本规程。 1。0.5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与核对。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应遵循客观、诚信、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必须按“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1。0.8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0.9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所要采用的合同价款方式、投标人所要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幅度,影响价款调整的因素及调整方法。 确定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幅度应公平合理、实事求是,不得迫使投标人承担无限度的风险。 1。0。10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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