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项目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审查机构1.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资质标准从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机构中选择,并依法取得初步设计审查资格。
2. 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能够进行全面、客观、独立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三、审查内容1.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化工建设项目的布置方案和主要工艺流程。
3. 化工建设项目的设备选型、工艺路线、工艺参数等。
4. 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5. 化工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和工程预算等。
四、审查程序1. 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提交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2. 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形成初步审查意见。
3. 审查机构将初步审查意见报送建设单位,并就意见进行讨论和沟通。
4. 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查机构。
5. 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复审,形成复审意见。
6. 审查机构将复审意见报送建设单位,并就意见进行讨论和沟通。
7. 若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审查机构出具初步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五、审查结果1. 若初步设计方案存在重大问题,审查机构将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建设单位修改设计方案。
2. 若初步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审查机构将出具初步设计审查合格证书,并将审查结果报送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六、监督管理1.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
2. 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查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并及时处理审查意见。
3. 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结果的科学、准确。
4. 审查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技术培训,提升审查工作水平。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初步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
二、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由_____(主管部门名称)负责组织实施。
审查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或专家进行。
成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_____人。
三、审查范围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4、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5、工程概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投资控制要求。
6、对特殊项目,如涉及抗震、防洪、人防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审查依据初步设计审查的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3、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初步设计审查申报材料: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工程概算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准文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5、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6、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7、其他相关材料。
六、审查程序1、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06-06-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国务院1998年9月29日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明传电报、及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订购设备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经济、技术专家,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四条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及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我省管理的部属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五条省计委负责全省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及管理工作,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和本地区的设计审查及预审工作.第二章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设计须按国家规定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信誉好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第七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批准文件、以及外部条件的落实协议文件。
第八条初步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不得随意改变厂址、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等。
如有确需变更的,应在编制初步设计前,报经原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门批准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文件中重新明确。
第九条工程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如实地反映设计内容和设计标准,做到量价准确,深度应能满足控制投资、安排计划和筹集资金的需要.概算的编制原则、内容、计算方法、费率和费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总概算必须包括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要全面、客观、合理、符合工程实际.第三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申报第十条初步设计文件申报时,应有下列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申报:一、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经批准的资源储量报告;三、经批准的建设地址报告;其中:凡涉及江河堤防安全的建设项目,需获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凡按规定需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需经省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四、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五、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六、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协议文件;七、建设资金筹措及有关部门承诺书;八、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九、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初步设计内容不完整,资料不齐全,编制深度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设计概算不符合有关编制规定,主审部门可不予受理,退回补编重报;若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的百分之十,原则上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再行审批.第四章初步设计审查的过程管理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审查是一个过程管理,它从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日期开始,到工程验收为止,其中包括初步设计批复、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以及概算调整等过程。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促进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高效推进,根据《建设工程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初步设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审查结果客观、公正。
第四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开展审查活动。
第二章申报材料与程序第五条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报告、图纸、技术说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清晰,表达方式符合专业规范。
第七条申报初步设计的时间,申请人应当提前向建设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缴纳审查费用。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书。
第三章审查内容及要求第九条初步设计审查应对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条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给排水系统、电气设计等方面,各项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在规划、景观、施工、运营等方面的综合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建设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明确设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要求。
第四章结果公示和反馈第十三条初步设计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权了解审查结果并提出意见或异议。
第十四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将初步设计审查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初步设计审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初步设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夸大宣传、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建设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建设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进行细化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广东省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广东省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二、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1.设立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由广东省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
2.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并发表明确的审查意见。
3.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初步设计审查程序1.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后,提出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向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
2.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在收到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后,会指派相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3.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文件和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并重新提交给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
5.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审查,如果满足相关要求,则发表通过审查意见。
6.是否通过初步设计审查抄报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由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初步设计审查内容1.初步设计审查主要包括工程的结构、造价、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内容。
2.初步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在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应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性。
五、初步设计审查的结果和意见1.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2.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认真对待,并进行及时修改。
3.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应当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形成初步设计审查报告。
六、初步设计审查的监督和评价1.广东省建设厅应当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和合法性。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活动,保证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质量和合规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活动。
第三条【审查机构】1. 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具备合法的注册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2. 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聘用具备相应职称和专业背景的工程技术人员,并进行人员备案。
第四条【审查流程】1.初步设计审查应在设计文件齐备的情况下进行。
2.初步设计审查应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个阶段。
3.资料审查主要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技术要求的符合性以及设计方案的创新性等方面的审核。
4.现场审查主要包括对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查看、核实,并与设计文件进行对比评估。
5.初步设计审查应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和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反馈。
第五条【审查标准】1.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2.初步设计应考虑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满足实际使用的需求。
3.初步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第六条【责任与义务】1.初步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保证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审查,并保证审查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3.业主和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协助。
4.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妥善保存初步设计审查记录和相关文件,方便日后的查询和追溯。
第七条【处罚与奖励】对违规行为的初步设计人员和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以及吊销资质等,同时有关部门也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在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以鼓励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初步设计审查中来。
第八条【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初步设计的质量和合理性,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
二、审查机构及职责设立专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审查机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初步设计审查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2、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汇总审查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4、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复审。
三、审查内容初步设计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设计依据: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批准文件的要求。
2、建设规模:审查建设规模是否与项目批准文件一致,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和市场需求。
3、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包括建筑布局、结构选型、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
4、技术经济指标:审查初步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如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化率、投资估算等。
5、环境保护: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
6、消防安全: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
7、节能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节能要求,是否采用了节能技术和材料。
四、审查程序1、申报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文件、勘察报告等。
2、受理审查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受理审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充的材料。
3、审查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专家审查应采取会议审查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管理,提高初步设计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一)审查范围凡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均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二)审查内容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完整,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工程概算等。
3、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等。
4、工程概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投资控制要求。
5、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三、审查组织和程序(一)审查组织成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
(二)审查程序1、项目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2、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
3、专家组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主管部门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四、建设单位的职责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2、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3、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将修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
五、设计单位的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1. 前言
设计审查是建设工程项目中重要的环节,旨在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为了规范初步设计审查的程序和要求,提高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3. 审查机构
初步设计审查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审查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由合格的审查人员组成。
4. 提交申请
建设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应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初步设计说明书
- 结构设计计算书
- 施工图纸
- 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5. 审查流程
(1)受理与分派:审查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如需补充材料,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补正。
完成初步审
查后,将申请分派给具体的审查人员。
(2)技术评审:审查人员对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重点关注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如发现问题或需要修改,应向建设单
位提出意见和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完善。
(3)专家评审: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或需要特殊技术支持的情况,审查机构可组织专家会审,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决策。
6. 审查结论
审查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
审查结果
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 通过: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初步设计继续进行后续工作,但仍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继续审查。
- 不通过:建设单位应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并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7. 保密与公开
审查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初步设计资料进行保密。
审查结
果可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8. 后续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仅为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审查机构还需参与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和后续的工程实施、监督等工作,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贯彻和实施。
9. 处罚与追责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0. 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审查机构,同时本办法中未包括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和规定。
结语: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初步设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审查机构的审查工作,共同推动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