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正式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渝府办发〔2021〕99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切实推动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科学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
以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市建设为契机,坚持总体谋划、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约优先、量力而行,全面推行林长制,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一)科学编制落实全市国土绿化规划。
依据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城市绿化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划定造林绿化重点区域,构建以“三带四屏多廊多点”为重点的国土绿化空间新格局。
按照国家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市建设实施方案大纲要求,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市创建全国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市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及实施要点研究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及实施要点研究森林抚育是指通过人工干预,改善森林的生长环境和结构,促进森林的健康生长和发展。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的实施对于森林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森林抚育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点。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包括树种选择和更新、间伐和封山育林等。
在树种选择和更新中,要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选用适宜的树种,同时要注意选择种源良好、生长快、抗逆性强的树种。
在更新时,可以采取人工造林或天然更新的方式,将其栽植或播放入地。
在间伐中,要根据森林的生长状况和林分结构进行定期和适宜的间伐,促进森林的优质木材生长。
在封山育林中,要将森林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制定封山范围和期限,并制定具体的育林计划,加强巡护管理,保证封山育林的顺利进行。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的实施要点包括科学规划、合理经营和综合治理。
在科学规划中,要通过调查研究和评估分析,确定森林抚育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抚育计划,并进行动态调整。
在合理经营中,要合理利用和配置森林资源,确保资源的持续利用。
要注重森林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抚育措施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在综合治理中,要将森林抚育与病虫害防治、防火、水土保持等综合治理相结合,确保森林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的实施还需要注意保持合理的林分结构和群落结构。
要避免种植过密或过疏,保持林分内的生态平衡。
要加强对森林的伐后更新和疏伐等工作,保持森林的更新能力和生态功能。
还需要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遭受的问题和威胁。
还要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提高森林抚育技术的水平和效果。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及实施要点研究

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及实施要点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及实施要点,通过对森林抚育技术的概述,措施的详细分析,实施要点的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实际操作经验总结,为森林抚育技术的实施提供参考,同时总结研究成果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通过科学的森林抚育技术,有效地提高森林的生长速度和质量,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森林的可持续发展,为森林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际指导。
【关键词】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实施要点,案例分析,经验总结,研究成果,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森林抚育技术是指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帮助森林实现健康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产能并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增加,森林资源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
森林面临的问题如森林退化、病虫害频发、火灾频繁等,都需要通过科学的抚育技术来加以解决。
研究背景是因为随着人们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对生态环境的重视,森林抚育技术的研究已成为当今森林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
探索和总结有效的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对于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数量、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对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及实施要点的研究,对于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森林抚育技术的研究意义在于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森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而森林资源的破坏也日益严重,这给森林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研究和实施森林抚育技术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森林抚育技术的研究意义还在于提高森林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通过科学合理地选择和实施抚育措施,可以提高森林的生长速度和品质,增加林木的产量和价值,从而实现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森林抚育技术还可以改善森林生态环境,增强森林对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态服务。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渝委发[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决定(渝委发(2008)2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人、自然和谐共生,建设山川秀美、生态良好、舒适宜居的“森林重庆”,特就实施森林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森林工程是实现“加快”“率先”的重大战略实施森林工程,建设生态文明,是时代赋予重庆的光荣使命。
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先后组织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绿地行动”等生态建设工程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城乡绿化进程加快,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但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分质量不高、森林结构不尽合理、林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仍然是制约城乡绿化的突出问题,林业基础在我市国民经济中还相对薄弱。
我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三峡库区所在地,具备大面积造林绿化的地理、气候条件,有实现山区农民兴林致富的现实要求,有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广泛社会需求。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绿化,拓展森林生态系统的容量和空间,确保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实施森林工程的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实施森林工程,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统筹城乡林业发展为主线,充分体现兴林富民;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坚持科技进步,发挥市场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发展活力;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新建与改造并举,努力提高绿化质量;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重庆市2010年森林抚育试点实施方案

重庆市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2010年10月目录前言 (1)一、基本情况 (2)(一)自然、社会状况 (2)(二)森林资源状况 (2)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目的 (3)三、试点工作基本原则 (3)四、试点任务分解与进度安排 (3)(一)任务分解 (3)(二)实施进度安排 (4)五、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4)(一)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 (4)(二)补贴资金的拨付 (5)六、抚育采伐指标的落实与管理 (6)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成效监测与评估 (6)(一)监测内容。
(6)(二)监测方法。
(7)(三)成效评估。
(7)八、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7)(一)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7)(二)作业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8)(三)实行公开公示制度 (8)(四)施工作业的组织与管理 (8)(五)检查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8)(六)信息档案建设与管理 (9)九、保障措施 (9)(一)加强组织领导 (9)(二)深化配套改革 (10)(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0)(四)强化资金管理 (10)(五)加强施工质量 (11)(六)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11)前言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是调整林分结构,改善林分环境,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功能,获得最佳效益的重要手段。
这是全体务林人期盼已久的大事、好事。
为了加强森林经营工作,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组织开展好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13号)和《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林造发[2010]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自然、社会状况重庆市位于我国西南地区东部,地理坐标在东经105°17′-110°11′、北纬28°10′-32°13′。
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渝府发〔2020〕12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精神,推进《重庆市森林康养发展规划》(2018-2025)实施,加快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认真践行“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林草局工作要求,坚持保护中科学利用、利用中加强保护,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种类、高质量的森林康养服务,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森林生态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康养利用方式和强度,实现生态得保护、康养得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人文历史、区域经济水平等条件及大众康养实际需要,做到布局合理、供需相宜。
(三)坚持科学开发,集约利用。
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设施功能,适当填平补齐,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重复建设,不搞脱离实际需要的超标准建设,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发展,实现规模适度、物尽其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
【发布单位】重庆市【发布文号】渝府发〔2002〕5号【发布日期】2002-01-18【生效日期】2002-01-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5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有效地管护森林资源,努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对本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生态保护区(即禁伐区)和一般生态保护区(即限伐区)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森林资源(以下简称森林资源)进行管护,以及对其林下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的管护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林业部门具体主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村民组织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的组织管理模式。
第四条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确保森林资源管护最佳效果的前提下,要打破国有、集体、个体权属界限和行政区划界限,实行集中连片、有效管护的政策。
第五条第五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大力倡导社会各界投入森林资源管护活动。
积极推行个体承包、合伙承包、业主承包等管护承包责任制。
林地承包者优先拥有管护承包权。
鼓励社会各界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的管护依法进行监督。
第六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之间、政府与所属林业主管部门之间、乡镇政府(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应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制,并要依法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或合同),严格兑现补助和奖惩政策。
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与承包人员签订的森林资源管护合同期限,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林科〔2018〕17号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林科〔2018〕17号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农委,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内各有关高校,市林业局各直属单位:为规范科技兴林项目管理,提高科技研究和资金使用效率,我局起草了《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林业局2018年8月14日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兴林项目管理,强化契约精神,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17〕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科技兴林项目是指根据全市林业发展规划,针对林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由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具有引领驱动性的科技项目。
包括首席专家团队项目、集成示范项目、技术咨询项目。
第三条科技兴林项目的管理,坚持重质量、重结果的原则,坚持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分类立项、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科学评估、经费后补助的原则。
第二章立项第四条首席专家团队项目围绕我市林业重点工作,坚持专家团队既定方向,解决林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并提供支撑服务方面立项支持。
集成示范项目重点围绕林木新品种和实用新技术的示范应用与集成创新方面立项支持。
森林抚育施工办法
森林抚育施工办法根据初步的施工进度计划,本标段的关键线路控制如下,具体施工中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关键线路:开工→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场→割灌除草→施工现场清理→管护→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竣工验收;主要施工工艺本工程是森林抚育工程,主要是造林地内的灌木、杂草的清除及林木的抚育方案;编制好施工技术方案是保障该工程能够如期保质保量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档的要求,根据现场情况我们确立以下方案;(1)抚育措施将造林地内的灌木、杂草全部铲除干净;不得伤苗、压苗,同时培土、扶正倾斜的苗木;根据林分的实际情况,间弯留直、间劣留优,清除病虫枝和林内杂、灌等;不得滥砍乱伐;幼龄林经过抚育后,灌木、杂草被铲除,归置在林地上;剩余物留在林分下部,可起到保持水土作用;(2)森林保护措施清除杂物、追肥、防风、防治病虫害,除杂草、排渍排涝等;加强巡护和封育宣传,防止或减少人为破坏,及时修复维护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影响的幼苗;为确保幼龄林抚育的成果,必须把森林保护落实到人,加强护林防火巡山,防止有害林木培育行为的发生,定期排查火灾隐患,做好林分病虫害的监控预测;在抚育面积较大、连片的林地,竖立宣传牌,将建设项目名称、范围、面积、措施、建设单位、护林员等内容标上宣传牌;1.抚育标准1.主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修枝;一般采取平切法,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掌握“轻修技,留大冠,控制竞争,利用辅养”的原则;修枝要求切口平滑,不撕裂树皮,应紧贴枝条基部,修枝后切面与树干平;尽量少去枝,防止一次修枝过重,以免造成伤疤过多,难以愈合,影响到树木的生长,同时避免在雨季修枝,以免伤口不易愈合而感染病害,形成疤痕;注意切口要求平滑、不偏不裂,不削皮不带皮;修枝时应紧贴枝条基部,修枝后切面与树干平;对于较粗的枝条,应先锯下方,后锯上方;秋冬或春季,可以采取摘芽措施,摘侧芽,促顶芽,提高树干的圆满度,培育无节良材;一般修去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幼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中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术质部;2.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人工方式,清除妨碍林木生长的灌木、杂草;作业时,注重保护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割灌贴近地面切割,留茬高度不宜超过20厘米;及时清理林地,防止病虫害发生;对不影响目标树生长的灌木、草本保留;注意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苗、幼树;抚育对象为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立木或植被受光困难;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10%的防护林和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遭到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病腐木达5%的特用林,且抚育不会造成生态功能降低的公益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带列为抚育对象:——密度大,竞争激烈,郁闭出现挤压现象;——杂草、灌木、藤蔓等明显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密度大、竞争激烈、严重影响林木生长的;——林相残破、景观效应差的;——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但病腐木少于20%的;2.抚育方法中幼林抚育包括林地抚育和林木抚育两个方面;林地抚育主要包括松土除草、施肥、灌溉与排水等;林木抚育主要采取劈抚、修枝、间伐等方法,去除演替早期的植物种类,有目的地留培较多的乡土顶级群落树种及珍贵用材树种;抚育间伐时,遵循林木生长规律,以林分郁闭度为主要指标,参考造林密度、立地条件、林木高径生长等情况,对林分分化明显,郁闭度在0.8~0.9的林地优先安排间伐,间伐后清除林内杂草灌木,及时封山育林;其主要技术措施如下:1.松土除草目的:除草是为了排除杂草灌木与新栽幼树对水、肥、气、热的竞争,因为杂草生命力强,根系盘结,与幼树争夺水肥,阻碍林木根系发育,并且可能使幼树窒息死亡;松土的作用在于疏松表土,切断表层和底层的毛细管联系,以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改善土壤的通气性、透水性和保水性;方法:除草松土的年限应进行到幼林全面郁闭,至少应进行到幼树高度超过草层高度为止;除草松土的季节应在林木生长的高峰期来临之前,即每年的5—6月和8—9月;2.割灌目的:劈除培育目的树种周围的杂草、藤蔓和灌木,排除杂草灌木对水、肥、光、热的竞争,改善林木生长条件,促进中幼林生长;方法:割灌一般在林分基本郁闭、不宜进行松土除草的中幼林中进行;为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提倡使用割灌机;3.林内间种目的:在林地上引种具有固氮能力的绿肥作物和改良土壤树种,能够与幼树相互促进生长,经过细致的抚育管理,改良土壤理化性质,减少杂草滋生,对林木的生长十分有利,可以达到以耕代抚、以副促林的目的;栽植方式:对于贫瘠的无林地,可以先栽植绿肥作物或改良土壤树种,使土壤得到改良后再造林;在造林同时进行间种,绿肥作物与造林树种应混生或间作;在主要树种或喜光树种林冠下混植固氮作物或小乔木,可以提高土壤肥力;4.人工修枝目的:消灭死节、减少活节,加大树干饱满度,提高木材质量;改善林内通风与光照状况及林木生长条件,减少火、雪压和风害的发生程度,防止病虫害蔓延;修枝在一些多分枝及主干不明显树种的中幼林中十分必要;方法:只修去下部枯枝的称为“干修”,修去部分活枝的称为“绿修”;对选定培育木进行适度修剪,除去树干下部已枯死或濒临枯死的枝条及部分活枝;修枝时期和方法应有利于伤口愈合,不撕裂树皮;整枝强度以保持冠高比为1︰2为宜,切忌单纯为了获取薪材而过度整枝,使同化作用面积锐减,林木高径生长呆滞,并使林地强度透光,从而导致杂草滋生,林地条件恶化;5.透光伐:透光抚育一般在幼龄林内进行;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间密留疏,去劣存优,调整林分结构;透光伐、生长伐和卫生伐统称为抚育间伐;抚育间伐的任务是:1、按经营要求,调整林分组成;2、清除劣质林木,提高林分质量;3、调整林分密度,缩短工艺成熟期;4、实现早期利用,提高木材总利用量;5、增强林分抗性,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抚育间伐的理论基础是:1、林木自然稀疏规律;2、森林演替规律;3、叶量与林木生长;4、林分密度效应法则;透光伐在幼龄林阶段进行;在密度过大生长空间竞争剧烈的幼龄林中进行;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合理调整林分结构;次生林或人工林,混交林或单纯林均适用;5.1.目的:解决目标树与非目标树、草本植物之间的矛盾,保障目标树不受任何压抑,及早获得有利的生育空间,从而加速其生长;5.2条件(其中之一):(1)郁闭后目标树受到非目标树、灌木、杂草压制时;(2)郁闭度在0.9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8以上的人工林;(3)郁闭度在0.8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7以上的天然林;(4)高大草本植物、灌木、藤蔓与影响目标树幼树生长的萌芽条、霸王树与上层残留木及目标树中生长不良的林木,调节林分密度;(5)过密的和树干纤细、生长落后、干形不良、无培育前途的林木;(6)有碍保留木生长的乔灌木、藤蔓和草本植物;5.3开始时间(其中之一):(1)幼林郁闭后,林分密度大,林木受光不足,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2)目标树开始受到非目标树、灌木、杂草压抑时;方法:(1)全面抚育;将林地上抑制目的树种生长的其他树种普遍按一定强度采伐1次;通常适用于目的树种占优势、且分布均匀,交通方便、劳力充足和薪炭材有销路的地区;(2)带状抚育;将林地分成若干带,在带内进行抚育;带宽1~2米;带间距3~4米,这里不进行砍伐,称为间隔带或保留带;经带状抚育后,形成交互排列的透光廊状带与间隔带的林分;在带内透光伐后5—10年,如果保留带上的林木妨碍砍伐带上树木生长,则应将那些影响砍伐带上的树木砍去;(3)团状抚育;当目的树种分布不均、且数量不多时采用此法;抚育仅在有目的树种存在的群团中进行,可节省劳力和费用;抚育强度:一般强度不宜偏大,尽量在可能范围内留存更多量的林木,以目的树种不遭受荫庇和阻碍为标准;天然林抚育采伐后每公顷均匀保留2400株~3600株幼苗幼树,郁闭度不低于0.6;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7;在风雪危害严重的地段透光伐的郁闭度一次不得降低0.2;透光抚育不得造成林窗;抚育后林分平均胸径不小于抚育前林分平均胸径;间隔期:采伐强度大,间隔期宜长;采伐强度小,间隔期宜短;一般每隔2—3年,或3—5年再实行1—2次透光伐;具体为:速生丰产林间隔期为3~5年;通常以实施数次透光伐为宜,不应一次透光伐完成作业目的;否则强度太大,造成林地出现较大空隙,对目的树种干形生长不利;若伐后易风倒,则本着多次低强度的原则,迎风面可适当加大保留木密度,减少放倒木,防止树干倾斜;6.生长伐在自然整枝过度的用材林中龄林阶段进行;伐除生长过密、生长不良和影响目标树生长发育的林木,进一步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加速保留木生长,缩短工艺成熟期,提高林分质量和经济效益;1.目的: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合理调整立木密度,使保留木具有较好的营养空间,促进保留木生长,培育良好干形及和目标树;2.条件(其中之一):(1)郁闭度0.8以上;(2)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分布均匀;(3)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枯立木与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30%;3.对象:(1)同龄纯林,伐除有害树,以及过密的或受害的辅助树;(2)混交林尤其是复层混交林,伐除位于林冠上方的霸王树和上一世代的残留木;(3)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濒死木等;开始时间(其中之一):(1)在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进行;(2)自然整枝高度达到树高的1/3左右时;具体可在秋末冬初至早春林木处于休眠期间疏伐较好;方法:(1)下层疏伐法:首先砍伐处于林冠下层生长落后的被压木、濒死木和枯立木,然后伐除其他生长中庸的林木,即砍伐在自然稀疏过程中行将被淘汰的林木,基本上是“砍小留大”;(2)上层疏伐法:主要砍伐与优良上层木相竞争的,居于林冠上层的林木;砍伐冠幅过于庞大、分杈多节、经济价值低、干形不良、无培养前途的上层林木;(3)综合疏伐法:此法综合了下层疏伐和上层疏伐的特点,可从林木上层和下层选择采伐木;采伐强度有很大伸缩性,疏伐后形成的大、中、小林木都能接受到充足的阳光,形成梯级郁闭;(4)机械疏伐法:实施间伐时,间隔一定距离,机械的确定砍伐木;此法基本上不考虑林木的分级和品质的优劣,事先确定砍伐株行距后,不论林木大小统统伐除;(林缘效应原理)强度:一次间伐强度为总株数的15%~35%,伐后郁闭度应保留0.6-0.7;未进行透光伐的中龄林,可按照郁闭度确定采伐强度,抚育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20%;对于容易引起风倒的林分或因抚育强度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每次抚育采伐后郁闭度不得降低0.2;对大部分速生树种,如杨树、杉木、松树、水杉等,因顶端优势旺盛,需要较充分的光照才能迅速生长,可采取强度较大的间伐;而对于榆树、刺槐、枫杨等顶端优势不明显的速生树种,间伐时强度可弱些,以利干形的培育;间隔期:一般林冠重新郁闭,直径生长量又开始下降时,进行下一次疏伐;8.卫生伐为改善森林卫生状况、促进林木健康生长而进行的采伐;将枯立木、受病虫危害不能成材的树木, 以及遭风、雪危害, 受机械损伤将要死亡的树木砍去;一般与其他抚育间伐结合进行, 亦可单独进行;当受害木数量较多时,要适当保留受害较轻的林木,使林分郁闭度保持在0.6以上;耐火烧树种在火灾发生后的2年~3年内分数次逐步伐除火烧木,首次伐除的严重火烧木不要超过林木总数的30%;抚育间伐选择采伐木的一般原则:1、淘汰低价值的林木;2、淘汰劣质和生长落后的林木;3、砍伐有碍林分环境卫生的林木;4、保留有助于益鸟栖息繁殖的林木;总结为“三砍三留”即砍劣留优、砍小留大、砍密留匀的原则;。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林业局•【公布日期】2023.08.31•【字号】渝林规范〔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林规范〔2023〕8号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投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科学建立评价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性苗圃生产建设水平,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林业局2023年8月31日重庆市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林业保障性苗圃(以下简称保障性苗圃)建设与管理,提高国土绿化重点工程苗木供给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林场发〔2019〕8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林场发〔2023〕7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99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障性苗圃,是指经市林业局认定,具有良好生产经营条件,主要承担乡土造林树种、珍稀珍贵树种、特色林业产业树种等良种苗木培育,保障我市林业重点工程及全民义务植树苗木供给的苗圃。
第三条重庆市范围内保障性苗圃的建设、认定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保障性苗圃可享受中央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
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实施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等项目。
第五条保障性苗圃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土地权属清晰,不涉及基本农田或耕地,租赁土地使用年限自申报时间起不低于10年;(三)育苗面积30亩以上;(四)1年生合格苗年出圃量≥100万株或2年生及以上合格苗年出圃量≥20万株;(五)具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六)具备良好的育苗设施设备,积极使用轻基质容器、穴盘容器、组织培养等育苗技术;(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档案、苗木标签、苗木出圃检验等管理制度健全;(八)未发生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九)财务管理规范,无失信记录及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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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12月3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重庆市林业局发布序森林抚育是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科学管理和经营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健康和生境状况,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充分发挥森林各种生态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
我市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和推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为提升森林质量和增强森林各项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庆市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生态区位十分重要,通过森林抚育,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为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据2014年林地变更调查结果,全市林地面积超过433.3万公顷(6500万亩),森林面积超过353.3万公顷(5300万亩),其中中、幼龄林面积超过246.7万公顷(3700万亩)接近森林面积的70%。
从林地现状分析,部分林分密度过大,林木个体竞争激烈、分化明显。
同时,马尾松纯林面积大,病虫害危害严重。
因此,大部分林分需要开展森林抚育工作。
为规范森林抚育操作行为和技术标准,提高森林抚育设计质量,规范森林抚育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2015年7月3日颁布的《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结合我市五年来的森林抚育试点经验,我们组织技术力量编制了《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并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市森林抚育工作。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术语与定义 (2)第三章分类与分级 (4)第四章森林抚育技术 (6)第五章调查设计 (19)第六章设计资格要求与设计文件审批 (22)第七章作业施工与检查验收 (23)第八章监测与档案管理 (25)第九章附则 (26)附录Ⅰ (27)附录Ⅱ (29)附录Ⅲ (30)附录Ⅳ (33)附录Ⅴ (34)附件:森林抚育设计外业调查记录卡片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市森林抚育工作,提高森林抚育质量和效益,优化林木生长环境,确保森林抚育成效,制定本技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森林抚育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及重庆市森林抚育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遵循下列技术标准。
1. 《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2.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3.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4.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5. 《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技术指标》LY/T 1556—2000;6. 《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作业设计规程》LY/T 1724—20087.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4]140号);8.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9. 《重庆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2010年)。
第三条森林抚育目标为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协调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第四条森林抚育应当以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多种功能和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范围、对象、内容和措施。
第五条森林抚育实施单位要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科学设计,精心施工,稳步推进的原则,确保森林抚育取得成效。
第六条森林抚育总体原则是“存优伐劣、去弱留壮、除害保健、间密留疏”,或割除杂灌、蔓藤及有害物种等,为林木生长营造合理的营养和光照空间,切忌“拔大毛(霸王树除外)”。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抚育管理,包括用材林、防护林和特定经济林。
竹林和特定经济林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开展森林抚育,本细则不涉及具体技术措施。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第八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1 森林抚育forest tending operations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
2 目的树种objective tree species适合本地立地条件、能够稳定生长、符合经营目标的树种。
3 目标树goal tree在目的树种中,对林分稳定性和生产力发挥重要作用的长势好、质量优、寿命长、价值高,需要长期保留直到达到目标直径方可采伐利用的林木。
4 霸王树wolf tree位于目标树上方、树冠庞大,影响目标树正常生长,需要移除的非目的树种林木。
5 抚育采伐intermediate cutting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和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适量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缩短培育周期的营林措施。
抚育采伐又称间伐,包括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和卫生伐四类。
5.1透光伐release cutting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阶段,当目的树种林木受上层或侧方霸王树、非目的树种等压抑,高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透光伐主要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抚育林木、霸王树、萌芽条、大灌木、蔓藤等,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和空间结构,改善保留木的生长条件,促进林木高生长。
5.2疏伐thinning cutting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疏伐主要针对同龄林进行。
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
5.2.1定株singling在幼龄林中,同一穴中种植或萌生了多株幼树时,按照合理密度伐除质量差、长势弱的林木,保留质量好、长势强的林木,为保留木保留适宜生长空间的抚育方式。
5.3生长伐accretion cutting在中龄林阶段,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生长伐与疏伐的区别在于,进行生长伐需要确定目标树或保留木的最终保留密度(终伐密度)。
采用目标树分类的,通过林木分类,选择和标注目标树,采伐干扰树;采用林木分级的,保留Ⅰ、Ⅱ级木,采伐Ⅴ、Ⅳ级木,III级木根据林木空间分布状况确定是保留或采伐,为目标树或保留木保留适宜的营养空间,促进林木径向生长。
5.4卫生伐sanitation cutting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以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为目标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卫生伐主要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难以恢复或危及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的林木。
6采伐强度thinning intensity采伐强度包括蓄积采伐强度、株数采伐强度,分别是采伐木的蓄积、株数和抚育采伐小班的总蓄积、总株数之比。
注:合理的采伐强度取决于林分生长状态、立地条件、经营目的和树种生物学特性。
一般根据不同立地条件、经营目的以及森林生长与林木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不同生长阶段的合理密度、断面积、最适株数、郁闭度。
依据不同生长阶段的合理密度、断面积、最适株数、郁闭度等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
7补植enrichment planting在郁闭度低的林分,或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或在缺少目的树种的林分中,在林冠下或林窗等处补植目的树种,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抚育方式。
8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artificial promoted natural regeneration通过松土除草、平茬或断根复壮、补植或补播、除蘖间苗等措施促进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发育的抚育方式。
9割灌除草brush cutting and weeding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
10修枝branch pruning又称人工整枝,人为地除掉林木下部枝条的抚育方式。
主要用于培育天然整枝不良的大径级用材林或珍贵树种用材林。
11浇水irrigation补充自然降水量不足,以满足林木生长发育对水分需求的抚育措施。
12施肥fertilization将肥料施于土壤中或林木上,以提供林木所需养分,并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的抚育方式。
13 上层抚育thinning in the upper story为抑制生长过盛或调整过密的上层林木,给下层目的树种生长创造良好的空间所采取的抚育方式。
其目的是给目的树种以充分的光照或营养空间,促进目的树种健康生长。
14 下层抚育thinning in the low story为抑制生长过盛或调整过密的下层林木,给上层目的树种生长创造良好的空间所采取的抚育方式。
其目的是给目的树种以充分的光照或营养空间,促进目的树种健康生长。
15 综合抚育thinning in the lower, middle and uppur stor ies根据林分生长特点、林木空间位置关系,综合采取上层抚育、下层抚育等不同措施的抚育方式。
第三章分类与分级第九条森林分类1 按起源划分根据林分中优势树种或目的树种的生长来源,将森林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两类。
天然林:依靠天然下种或由母树萌生形成的森林。
人工林:依靠人力如飞播、直播(点播、撒播)、植苗、分植、扦插造林等方式形成的森林。
2.按龄组划分为直观反映或把握林木生长周期内各阶段的生长特点或状态,将生长周期划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五个组进行描述。
根据林分优势树种或目的树种的平均年龄,确定林木或林分所处的龄组。
一般用材林、防护林林组划分执行附录Ⅰ表Ⅰ.1标准,短轮伐期用材林龄组划分执行附录Ⅰ表Ⅰ.2标准。
3. 森林类别和林种划分根据林分提供的主导产品属性的不同,将林分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种森林类别。
根据生态区位、生境状态或立地条件、培育目的等将林分划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和薪炭林五大林种,其中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纳入公益林范畴,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纳入商品林范畴。
第十条林木分类与分级1. 林木分类按照森林培育目标、林木价值、生长状况和生态作用将林木分为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和其它树四类。
林木分类适用于所有林分。
目标树:属于目的树种,树冠发育正常,生长旺盛,干形良好,价值较高,为长期保留达到目标直径才能采伐的树木,经营活动围绕目标树进行。
辅助树(生态目标树):能够促进目标树自然整枝,或提高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或对林地土壤具有保护与改良作用,或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发展的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