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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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扣税标准

2023年个人扣税标准

2023年个人扣税标准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已经正式实施,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税率进行了调整。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得到提高,税率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以下将详细介绍2023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2023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至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个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举措将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其次,2023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级别,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其中,5000元至2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3%,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10%,50000元至10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20%,100000元至30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25%,300000元至50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30%,500000元至100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35%,超过1000000元部分的税率为45%。

此外,对于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2023年起,子女教育支出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10000元,继续教育支出每年可扣除3000元,大病医疗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支出进行扣除。

综上所述,2023年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将对广大纳税人产生积极的影响。

提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同时,加大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力度,有利于支持家庭教育和医疗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做好个人财务规划,合法合规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同时也应当积极支持国家的税收政策,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税法个税规定

新税法个税规定

新税法个税规定新税法个税规定近日,我国正式实施了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调整。

这一新税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个税制度,提高纳税人的公平感和获得感。

下面将就新税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介绍。

首先,新税法对个人纳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从现行的3500元上调到5000元,意味着只有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人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为他们增加了更多的收入,促进了消费的增长。

其次,新税法对个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原有的7个税档位被调整为了7个超额累进税率。

个税综合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这一调整使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更加合理,体现了对高收入人群的适当调节。

此外,新税法还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专项扣除进行了优化。

子女教育支出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上限由4000元提高到4800元。

同时,在大病医疗方面,个人可申请医疗费用专项扣除,减轻了因患大病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此外,新税法还增加了一项新的专项附加扣除,即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

按照规定,个人每个纳税年度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共计12万元以内的,可以按照合理标准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新税法还明确了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新法规定,纳税人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状况,按时缴纳税款,并保存相关凭证和会计资料。

同时,纳税人还有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合理享受专项扣除、利息收入个人起征点等。

总结而言,新税法的实施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和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它进一步增加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减轻了他们的税负,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

同时,新税法的调整也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更加公平合理,更好地体现了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未来,我们相信新税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税制的改革,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个人所得税最新调整_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

个人所得税最新调整_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

2021年个人所得税最新调整_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2021年个人所得税最新调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公告》称,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出台《公告》?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后,为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提前享受改革红利,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这样大部分仅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一致,次年就不用再进行汇算清缴,办税负担得以有效减轻。

从新税制实施首年情况看,这一预扣预缴制度安排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相当部分纳税人预缴阶段即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并且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但也发现,有部分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年度终了后仍需申请退税。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3篇)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旨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实施。

以下将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减免规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经过1993年、1999年、2005年、2007年、2011年、2018年六次修订。

2. 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3. 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 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级距,具体如下:(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2)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3)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4)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5)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6)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7)8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最新工资扣税标准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最新工资扣税标准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最新工资扣税标准表2023年个税标准延用2020年标准,起征点为5000元/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1、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k--40k万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一般工资越高,纳税越多。

如果工资低于5000元的话,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022年工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扣税的,值得注意的是起征点为5000元/月,是指扣除五险一金后,如果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部分不高于5000元的,是不用纳税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含;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这六种。

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为例,具体详情如下:每月1500元,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城市。

具体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了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新税法规定

新税法规定

新税法规定新税法是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9月后正式实施。

新税法共有九章七十六条,对原有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一系列修改和完善。

下面简要介绍新税法的主要规定。

首先,新税法明确了纳税人的范围和纳税义务。

根据新税法,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的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年一般个人所得按照全球综合所得纳税原则纳税。

其次,新税法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根据新税法,个人所得税分为七个档次,从3%到45%不等。

新税法还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对于不同类型的收入,可以选择综合与分类两种方式进行计税。

再次,新税法取消了一些原有的个人所得税的减除项目,如赡养老人、赡养子女、继续教育等。

取而代之的是设立了新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对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减轻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新税法还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根据新税法,居民个人每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举措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

另外,新税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机制。

新税法规定,税务部门将自动扣缴工资、薪金所得税,并提供详细的个人所得税信息报告,方便纳税人掌握自己的税务情况。

最后,新税法还对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

对于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采取合理措施追缴欠税。

同时,新税法也规定了税务部门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证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

总之,新税法的实施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的新政策和措施。

通过调整税率结构、完善征管机制、优化纳税人的减除项目等方式,新税法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4、住房贷款利息
前提:首套房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扣除金额:每年固定金额12000元(1000元/月) 期限:20年(从2019年开始起算,超过20年的以
20年为限,少于20年的截止到还清期)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5、住房租金
根据不同的城市设定可扣除金额,分1500元/月, 1100元/月,800元/月三档。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60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
3 10 20 25 30 35 45
新个人所得税法
*、专项扣除的内容: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负担部分)
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
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 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新个人所得税法
*其他扣除:
职业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 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不超过200元/ 月标准。
可选择由一方扣除1000元,也可夫妻两人每 人扣除500元。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期限:不超过48个月的以实际为准,超过48个月的 以48个月为限。
纳税人接受技能、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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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2、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3、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C、珠地税发[2005]37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市局经研究,现将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明确如下:1、《广东省地税局摘转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29号)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暂继续执行。

2、对地方政府发放的招商引资奖金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珠地税函[2003]186号文明确:“在省局未明确之前,市局同意你局意见,对获得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奖金的人员,统一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

该规定不再执行,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既是公司员工又为公司股东的个人,将公司奖励或分配的股份红利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再按粤地税发[1999]163号文的规定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在职教师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生效日期:2006-01-0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10月27日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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