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合集下载

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引言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既拥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既是我们作为个体的保障,也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

在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被明确规定在宪法中,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从简单到复杂,逐步探讨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公民基本权利1. 人身权利的保障作为公民,我们享有人身权利的保障,这是我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

任何人不得侵犯这些权利,国家也会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利。

2. 人权、人身尊严和自由权利在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自由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我们的人权和人身尊严,让我们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信仰。

3. 社会和经济权利公民还享有一系列社会和经济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等。

这些权利保障了我们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平等和公正待遇。

4. 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作为公民,我们还享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这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通过参与政治生活,我们能够对国家的发展和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公民基本义务1. 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的根本规则,它们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应当遵循这些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2. 尊重和维护社会秩序公民有义务尊重和维护社会秩序,不得从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我们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公共设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3. 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当我们目睹犯罪行为时,应该积极报警,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据,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4. 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公民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我们可以通过参与社区活动、志愿者工作等方式,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的,相互依存的。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御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6、其他义务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一、学校的任务: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守法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培养学生法治精神二、社会注意法制的要旨和精髓约束官员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三、基本法制观念宪法、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使权四、目的1、使全体师生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崇尚者、真诚信仰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社会之一法制的忠实崇尚者、真诚信仰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面依法治国的忠实崇尚者、真诚信仰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五、国家宪法日:每年的12月4日。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1、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扩展资料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

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谈谈对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谈谈对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谈谈对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是指在法律保护下,每个公民所具有的一系列权利和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

以下是我对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1. 公民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确保了公民的多项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

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财产权等,社会权利包括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旨在确保每个公民的个人尊严和自由,并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 公民基本义务: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应当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包括守法、纳税、保卫祖国、参加劳动、尊重他人权利等。

守法是公民的首要义务,不仅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包括遵循社会公德、道德规范和契约精神。

纳税义务是公民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保卫祖国义务要求公民为维护国家安全、尊严和利益,积极参与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

参加劳动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通过劳动,个人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尊重他人权利义务体现了公民要建立和谐社会的责任,尊重他人的人权、民主权利和法律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套的关系。

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有义务履行,这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确保社会各方面正常运作的前提条
件。

公民既要依法享有自身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框架下,每个公民所享有的权益和应履行的责任。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保障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重要基石。

本文将从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探讨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1. 生命权与健康权生命权与健康权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这意味着每个人有权享有自己的生命,并受到医疗保健的保护和关怀。

政府应该致力于提供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确保公民的健康状况。

2. 言论自由与表达权言论自由与表达权是公民行使权利和表达意见的基础。

每个公民都有权交流思想和意见,包括言论、新闻自由和和平集会的权利。

保护言论自由有助于促进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进步。

3. 人身自由与个人隐私权人身自由与个人隐私权确保了每个公民的自由和尊严。

公民不应遭受非法逮捕、拘留或残酷待遇。

同时,每个人都有权保护个人隐私,不受非法侵犯。

4. 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实践宗教和信仰的权利。

政府应该保护每个公民追求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并且不能因为个人的信仰而进行歧视或迫害。

5. 教育权教育权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

政府应该致力于提供平等而高质量的教育资源,确保所有公民有机会接受教育,以发展个人潜力和为国家贡献。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1. 遵守法律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是最基本的义务。

公民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并尊重法律的权威。

通过遵守法律,公民能够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安全。

2. 参与公共事务公民应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包括选举、投票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公民能够表达自己的声音、影响社会决策,并共同建设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3. 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遵守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

公民应该对他人的种族、宗教、性别、性取向等方面保持尊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4. 纳税义务纳税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义务。

纳税能够支持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

公民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为国家的繁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用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国家,一种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取得;另一种是不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取得。
5、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是: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是: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对出生国籍,根据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规定:①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③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对继有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并且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两个前提:申请人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申请人必须是出于本人的自愿。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⑴ 申请人为中国公民的近亲属;⑵ 定居在中国;⑶ 有其他正当理由
6、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籍法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公民的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1、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宁2、不得利用言论自由侵犯特人的人格尊严,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及他人的隐私
②出版自由: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③结社自由:有着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长久分享共有观点或利益而组成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④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自由是公民有为共同目的,临时集合在一定露天场所,讨论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公民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场所以和平的方式聚会、行进、静坐,以表达其强烈意愿的自由。示威自由是公民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场所以和平的方式聚集在一起,以显示决议和力量的自由。

如何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如何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如何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现代民主社会中的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法律保障和权益,而基本义务则是公民应当遵守的责任和义务。

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是相互依存的。

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基本义务。

例如,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也要承担言论的负面后果和责任。

言论自由的滥用可能侵犯他人的权益,因此,公民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实施诽谤、诅咒等违法行为。

可见,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二者之间的平衡关系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其次,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需要基本义务的支持。

公民享有基本权利是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标志,但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整个社会的支持和保障。

社会有义务为公民提供公正、公平的法律环境和社会保障体系,以确保公民权利的顺利实现。

例如,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这需要国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资源,同时公民也有义务去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为社会作出贡献。

因此,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需要基本义务的支持和促进。

第三,公民基本义务的履行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公民在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基本义务,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例如,公民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同时要履行税收义务为社会提供公共资源。

公民的义务行为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观念,从而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有力保障。

因此,公民基本义务的履行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最后,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引导和监督。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都需要法律法规的明确定义和保障。

法律是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红线,通过法律的引导和监督,可以实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3.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3.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6.3.3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共同反映和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并构成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与原则。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1.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政治自由,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体、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而且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旗号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

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

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相关的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概述基本权利是权利宪法化的一种结果,构成了权利的宪法地位。

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的一种行为。

根据权利所表现的内容与内部结构体系,权利分为普通权利和基本权利。

普通权利是普通法中规定的权利,是权力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的权利,反映了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反映了权利主体的宪法地位。

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就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体现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在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反映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相互关系,形成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利益分配和权利制约的纽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运行的基础。

基本权利的主体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法人。

基本权利直接适用于社会生活是当今宪法学发展的重要趋势。

具体的基本权利直接约束国家机关,具有直接的效力,抽象的基本权需要通过具体的立法变为现实的具体的基本权利,具有间接的效力。

从基本权利的内容看,我国采取列举式的方式设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具体范围包括:1、平等权。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

4、人身自由。

5、宗教信仰自由。

6、文化教育权利。

7社会经济权利。

8、监督权与请求权。

9、特定主体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范围基本上反映了世界权利发展的普遍性要求,体现了公民在宪政体制中获得最根本的权利地位。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对特定时期、特定地区、特定主体的某一部分基本权利作限制是必要的。

但限制基本权利须有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该法律具有合宪性。

3、有明确的公益目的。

4、对特定的权利不得限制。

5、不能侵害自由和权利的本质。

二、公民基本权利(一)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和原则。

确立了国家机关活动的界限和基本出发点,也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法治国家的宪法原则。

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一方面表现为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组织与管理即政治权利,另一方面表现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即政治自由。

范围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权是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没有利益就没有选举,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

选举权是具体的权利,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具体包括选择权、投票权、表决权、监督权、罢免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宪法中主要指政治言论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形式。

包括思想表达与传达自由、言论机关的自由以及了解权和反论权。

在政治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具有政治监督作用。

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的见解和看法。

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具有政治监督和信息传播功能。

3)结社自由: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治性的和非政治性的。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进行,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公民表现意愿的强烈形式和手段。

此三项自由相互联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一种与政府进行沟通和表达意愿的有效方式,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防止缺少此种渠道后"逼上梁山"实施暴力。

(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内容上包括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信仰这教派或那教派的自由,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是以人身保障为核心的权利体系,是公民参加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础。

内容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

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五)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

是一种复合权利,出现了如消费者权利、环境权、社会保障权等新的权利类型。

我国宪法规定了以下内容:1、公民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

范围包括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其他合法财产,投资权、经营权、继承权也在其列。

2、劳动权: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具有双重性,也是一种义务。

包括劳动就业权、取得报酬权。

3、休息权: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是劳动力延续的条件,也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权利。

一周五日工作8小时,享受公休假、法定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4、社会保障权:指因社会危险处于保护状态的个人,为了维持人的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请求权。

是宪政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

作为一种权利体系,包括生育保障权、疾病保障权、残疾保障权、死亡保障权与退休保障权等具体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是一种综合的权利体系,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

教育方面体现为受教育权,文化方面体现为科学研究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

1、受教育权: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训练的权利。

是自由权和社会权的统一,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按照能力受教育,享受教育机会平等。

2、科学研究自由:公民有自由地对科学领域的问题进行探讨的权利,不允许非法干涉。

公民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国家有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国家应奖励和鼓励科研人员,保护科研成果。

3、文艺创作自由:公民有权自由地从事文艺创作并发表成果。

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存在,国家权力不得非法干涉文艺创作,做出限制时应注意合理界限。

4、其他文化活动自由:指观赏、欣赏、享用文化作品和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七)监督权与请求权1、监督权: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具体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等。

2、请求权:公民依照宪法规定,要求国家作一定行为的权利。

是基本权利实现的手段性权利,是具有一般效力的具体的现实的权利。

包括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裁判请求权,广义上还包括监督权。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1、妇女权利的保护: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培养妇女干部。

92年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

对其家庭生活平等权、同工同酬权、受教育权、平等就业权、劳动保护权、生育权作特殊保护。

2、儿童权利的保护:通过《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对儿童的抚养、受教育、社会安全、人格、收养、残疾儿童成长作特定保护。

3、老年人权利的保护: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老年人的退休、赡养、生活保障作特定保护。

4、残疾人权利保护:通过《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权、劳动就业权、受教育权、政治权利、人格权利做出特定保护。

5、华侨、归侨和侨眷权利保护:对华侨的保护适用国内法和外交保护两种方式,对归侨、侨眷的保护通过《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依据法律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要求。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了我估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