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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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进各项教学改革工作,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学风、教风建设,教务处决定于第11-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单位自查

1.1 检查任课教师教学任务执行情况,重点检查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及近三年新进教师的教学情况(课件、教案和网络课堂使用等)。

1.2 检查各学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教学质量监控计划的落实情况。

1.3 检查各学院、系教学法活动计划的落实情况。

1.4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检查教师作业布置批改、课后答疑、师生课堂及课后互动交流、课堂纪律等情况。

1.5 学业指导。各学院(部)结合本学期即将开展的选课工作,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以学生为本,调查研究本单位学生学习的困难与要求,对学生解读培养计划,促进良好学风的建设。

1.6 本学期各学院实验、实习、课设和毕设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校外实习单位落实情况,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整改落实情况。

1.7本学期各学院校外实习教学检查(自查)情况,具体可见教务在线4月2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实习教学检查的通知》。

以上内容各教学单位可按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的方法和结果最终汇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教务处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教务处工作重点是针对以上所列的专项内容和学院(部)进行交流和服务,促进学院(部)之间互相学习。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2.1 各学院(部)开展的学业指导情况。

2.2 各学院(部)围绕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教学改革开展情况。

2.3 配合学院制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改革的实施,围绕构建相应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如何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监控及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4 各学院2013届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校外实习检查(自查)情况;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部)于第11周安排自检工作,于5月17日前各学院(部)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稿及纸质材料(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各一份总结)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总结应结合实际自查情况展开,内容全面,并总结亮点及存在问题。

2.学校教务处于第12周组织各学院(部)人员进行互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自查时应该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内容和抽查人员具体化,切实落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教务处检查时各教学院长和系主任必须参加,系主任如因有课请提前请假。

教务处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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