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苏省东辛农场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农场根据工作需要,为招聘农场以外的大学生配备大学

生宿舍。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大学生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宁静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经批准入住大学生宿舍的所有大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党委工作部根据农场招聘情况及房源情况安排农场

以外大学生入住大学生宿舍。

2、由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组成大学生宿舍监督管理领

导小组,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宿舍日常管理

由机关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

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等工作。

3、宿舍设舍长一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

二、住宿制度

宿舍的调配由农场负责,大学生入住时到党委工作部办

理相关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外来大学生,需要提供住宿的,由本人向党委工作

部提出住宿申请,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由农场统一安排住宿,住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舍长管理,既定宿舍不可随意交换。

3、农场不向大学生提供夫妻用房,一旦结婚,原则上一个月内提出退宿申请,一个星期内办理退宿手续,不再入住大学生宿舍。

4、实行舍长负责制,由舍长安排卫生值日,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等。

5、农场配备的设施, 属于农场固定资产,由舍长进行监管,未经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

6、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且按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机关后勤管理中心维修。

7、大学生个人负责支付每月水、电费用,按规定定时缴纳水电费,逾期不交的,取消宿舍入住资格。

三、管理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大学生形象,规范住宿人员行为,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章守纪,服从统一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及卫生环境。

2、注意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清洁无异味。

3、必须无条件服从农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宿舍成员的调整及重新安排。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违法活动。

5、严禁在宿舍内吵闹、打架、酗酒、谩骂、侮辱或中伤他人。

6、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

7、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宿舍范围内。

8、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9、注意用电安全,空调、热水器、电蚊香等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严禁擅自拆除、更改供电线路、乱拉乱接电源线。

10、做好防盗工作,进出宿舍随手关门,个人贵重物品必须自行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11、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值日工作,不得互相推诿,因故不能完成,必须找人代替或请假。

12、宿舍管理人人有责,任何人均有权制止或纠正违规行为,违规者必须自觉接受批评并纠正,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对抗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农场规定处理并取消居住的权利。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大学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口。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宿管科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宿舍,新生在各院系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入住。 2、学生须按指定的房间、床号住宿,未经宿管科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宿管科统一管理,学生不得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3、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如酒精、蜡烛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病毒标本剧毒等放射性物品。 4、学生有妥善保护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墙壁、宿舍的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或更改使用功能,如有损坏宿舍内配置公共物品者,照价赔偿。 5、应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小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整理。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8、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9、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学习用具电器、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

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给予处分。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6.男生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等。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自觉扔到垃圾桶。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节约用电。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门卫或宿管员登记,不得自行安装或更换室内外用锁。 1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 (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5)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1-2倍罚款: (1)私接电源,私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者。 (2)化公为私,用公物送人情或因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者。 (3)损坏水电设施者。 (4)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者。 (5)私自安装或更换室内家俱用锁及门锁者。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者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理收费。 2、晚上全院学生宿舍按规定时间关大门和熄灯,住宿者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况迟归者,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准入内,不准翻墙爬门进入宿舍。 3、未经学校(院)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4、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以下为你提供的是你关于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不得在学生宿舍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 3、每个学生宿舍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学生宿舍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学生宿舍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学生宿舍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学生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学生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学生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学生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学生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学生宿舍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学生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学生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学生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学生宿舍人员离开学生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学生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内涵丰富的宿舍生活环境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也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管理目标: 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厚重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就寝、起床做到快、静、齐。未按时起床、就寝扣2分/人次;就寝后玩手机、说话打闹、洗漱的扣2分/人次。未按时出舍、私自回舍的扣2分/人次。 (2)、私自串舍、调舍扣2分/人次。查舍时冒名顶替扣10分/人次。 (3)、私自留宿外人扣20分,异性串舍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4)、逃宿漏宿扣50分/人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私自用火用电扣2分/人次。 (6)、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杜绝校园,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人次,先动手打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规定开除。 (7)、不拿他人东西,盗窃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8)、借钱、物及时归还。以强欺弱、敲诈勒索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9)、随意乱泼脏水、乱扔杂物的扣5分/人次。 (10)、宿舍内严谨吸烟、喝酒、赌博,吸烟扣5分/人次,喝酒扣10分/人次;烟头烟盒扣5分/个;有烟灰扣2分。赌博扣10分/人次。 1 (1)、在宿舍内吃饭和泡面的扣5分/人次。 1 (2)、损坏公物扣10分/人次,并按价赔偿。 1 (3)、不服从老师正常管理,顶撞老师的扣10分/人次。 (二)卫生方面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立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创建优美、舒适、和谐、安全和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只要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均具备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条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并鼓励学生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文明行为和高尚道德情操的第二课堂。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分管后勤工作和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事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宿舍的内务管理工作。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学院分

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学生会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学校在每栋学生宿舍引导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设楼长、层长、寝室长,楼长、层长、寝室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或推选产生。 第七条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和维修工作; (四)负责学生宿舍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 (五)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保障和维修工作; (六)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日常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七)及时向学校有关学生管理部门报告学生违纪行为; (八)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 (九)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职责 (一)指导各学院对住宿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负责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加强学生宿舍区内的自主管理,开展文明宿舍建设; (三)负责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考核; (四)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表彰和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欢迎参阅。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1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 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 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 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 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 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

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 00熄灯,硕士生楼24: 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 1 / 13

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宿舍是住宿生学习、生活和交往的重要场所,为维持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住宿生安全及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五邑大学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非全日制学生、教职工、短期培训学员等其他临时住宿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成立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后勤产业处、网络中心以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协调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四条学生处宿舍管理科作为宿舍使用和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床位的管理和调配,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和开展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以及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学生处、各院(系)主抓,各院(系)对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负有教育和参与管理的责任。学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承包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保洁、设施管理与维修、门卫值班、安全纪律检查和生活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提倡学生民主管理,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一条为了学生的学习和安全,所有入读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均要求入住校内学生宿舍。新生入学前由宿舍管理科负责统一安排床位,江门市城区户籍(蓬江区和江海区,不包括外海、潮连、礼乐、杜阮、棠下、荷塘)的新生视当年学生床位情况另行安排。 第二条所有在校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在校外租房居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条住宿生应在每学年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按相应的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并保留好收据以备查验。住宿费原则上不能缓交,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将按照《五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处理。 第四条全校学生宿舍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宿,不得侵占、租让学生宿舍或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宿的,应按要求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原则上只能在同年级同专业宿舍内进行调整。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安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舍友入住或试图排挤舍友。 第五条住宿生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违者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宿舍内的所有财产物资如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免费维修;如属无意损坏的则需收取维修成本费;如属故意损坏的,在收取维修成本费后还要予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精编版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宿舍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宿舍成员要团结友爱,和睦共处,尊重他人的习惯,不干涉、不歧视、举止文明、语言礼貌,自觉维护学生的形象。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写、乱画、乱刻,自觉遵守值日制度;个人衣物要勤洗勤换,物品摆放整齐。 5.自觉维护生活秩序,宿舍内不准喧哗、打闹、喝酒、抽烟、赌博,不传阅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不携带或存放危险物品,不私接电源。 6.按时就寝,在就寝时间,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点蜡烛。 7.男女交往要文明、大方,不得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不进异性宿舍。不准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8.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损坏公物应主动赔偿;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攀比追求奢靡之风。 9.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如有意见及时向管理中心汇报,不能和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保持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 蔡寨中心校德育处

总务处 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住宿须知 1.住校生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凡住校生必须办理住宿相关手续免费住宿,根据班主任安排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春秋冬季宿舍门中午关闭,宿舍关门落锁时间春、秋、冬季为21:00,夏季为21:30,熄灯时间顺延20分钟。 4.宿舍内不许外来人员流串宿舍,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斗殴。不得参与任何迷信,伪科学等非法活动。 5.宿舍内严禁使用任何器具自炊,禁止使用明火、私拉电线,严禁携带或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宿舍内禁止喂养动物。 7.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值日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及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乱贴、乱画、乱刻、乱倒垃圾。 8.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现金或贵重物品,离寝、就寝时关好门窗,遇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9.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丢失或损坏由个人或全寝人员按学校规定照价赔偿。 10. 每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同学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校生需提前告知班主任需要住宿,以便协调房间及床位。未提前申请的,一律不的临时住宿。 2、学生入住宿舍由德育处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高校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学生宿舍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应该制定完善的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下面爱汇整理的高校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高校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一、宿舍要保持整洁。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 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 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 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 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 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 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

扣1分;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高校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常规要求(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 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 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 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 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

大学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矿业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大学生活自由开放,无拘无束。我院系为了给同学们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以及培养同学们的良好作息时间,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 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 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 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 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 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 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 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 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 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 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 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 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 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 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 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 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 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 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教学文稿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 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 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 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 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 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 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 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 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 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 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 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住宿,礼貌待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大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大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内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内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内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大学生管理条例范文

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组织应有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广大学生根据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或成长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学生社团组织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管理我院学生群众性组织,由院团委委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的管理,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服从共青团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为“院团委”)的指导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监督。 第四条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为“社联”)是学生社团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监督、管理、评估、扶持各学生社团的工作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对于社联的各项职能和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校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遵从‘厚德、强技、弘毅、笃行’。 第六条我院学生社团实行学院(会)两级管理,总体都接受院团委和社联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由院领导、各系老师具体指导。

第七条社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审批、财务管理、年度注册和重大活动上报审批的管理。 (一)社团联合会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登记、注册、财务、档案、活动及违纪处理等事宜。 (二)负责监督社团活动基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社团评估表彰及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第八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其全称应为: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协会】。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九条学生社团对其财产享有使用权,但必须接受社联的监督和审核。 第十条社员应是我校在校登记注册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解散 第十一条凡承认我校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有指导教师,有健全的社团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团委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十二条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 (二)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和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筹备组负责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活动范围;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权限;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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