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中国地方志

附件4: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名村志丛书收入各志编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丛书编纂实际,制定本编纂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志书使用记述体,以现代语体文表述。
要求文风严谨、朴实、简洁,可读性强,行文流畅,内容表述准确、清楚。
文字、标点、专有名词、术语、时间、数字、计量单位、注释、引文、图照表等使用精确。
第二章标题、目录第三条全志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排列。
类目、分目、条目标题前不加序号,条目以下不设标题。
第四条各志目录编到“条目”一级。
第三章文字、标点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繁体字外,一律使用规范汉字,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个别冷僻字加注音。
异体词用法参照2002年3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试行)。
第六条外文字母一律按印刷体书写,易混淆时须注明语种(如法文、英文等)。
第七条标点符号按国家技术监督局2011年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使用。
连接号的使用:表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一般用一字线“—”连接,如“1991—1992年”“北京—上海”,但前后时间单位不对等的用“至”,如“1978年2月至1985年4月”。
表示数值的范围,用浪纹连接号“~”,如“30~50米”“30万~50万米”“20%~30%”“15~30℃”。
表示化合物名称、表格插图编号、复合名词、产品型号等,中间用占半个字位的短横线“-”连接,如“表1-1”“吐鲁番-哈密盆地”“WZ-10直升机”“让-雅克·卢梭”“盎格鲁-撒克逊人”。
第四章专有名词、术语第八条较长的专有名词(如文件、会议、公报、组织机构名称等)多次出现,在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
第九条简称必须规范。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简称“三中全会”或“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不简称“党中央”;“中共十五大”不简称“党的十五大”或“十五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简称“入世”。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一、总则。
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人文、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综合性记载,对于了解一个地方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承、风土人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提高地方志编纂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二、编纂单位。
1. 地方志的编纂单位应当是具有一定历史积淀和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可以是地方政府、文化机构、学术团体等。
2. 编纂单位应当配备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历史、地理、文化、语言等专业人员,确保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能够专业、全面、深入地展开。
三、编纂内容。
1. 地方志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人文、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内容,不应有偏颇和片面的倾向。
2.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应当符合时代特征和社会需求,对于当代重大事件和社会变迁也应当有所记录。
3.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应当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编纂方法。
1.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多样化,既可以采用田野调查、实地考察的方式,也可以利用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等途径进行搜集整理。
2.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注重实地调研和深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尊重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3. 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应当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地方志编纂的效率和质量。
五、出版与传播。
1. 地方志的出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地方志的出版应当注重质量和版权保护,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地方志的传播应当注重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图书出版、网络传播、展览推介等途径进行。
六、监督与评估。
1.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2.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建议。
3.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于工作中的优缺点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七、附则。
1.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志书主要篇章的著述要领

志书主要篇章的著述要领志书是历史科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分支。
志书是分门别类、系统记述一地一时期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而修志是通过收集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去粗取精、综合分析、归纳提炼、科学排比等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后纂写成的反映一地或一事物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志书的工作。
一、志书编纂的具体要求(一)按照篇章节目体的设计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篇目,做到精选门类,有所侧重,以纲统目,归属得当,体例严谨,逻辑严密,层次清晰,排列有序。
(二)结构上,要求横排纵写,事以类分,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保证志书内容全面丰富,资料系统翔实,信息存量更加博厚。
(三)取材上,要求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四)在记述上,要求述而不论,秉笔直书,寓观点、褒贬于记述之中,做到存真求实,客观记述;倾向正确,科学记述。
(五)文体上,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即书面语中的实用语体,不是书面语中的艺术语体和混合语体。
(六)在修辞上,采用消极性修辞,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记述事实,要求用词通顺、明确、贴切、简洁。
志书的生动性主要取决于所记事实本身所具有的活力,以及文字资料、篇章结构的组织、图表和照片的选用制作等方面。
(七)在文风上,要求具备精、当、平、实的风格,做到简、严、核、雅。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要确保志书质量,出精品。
首先,力求做到存真求实地收集资料和编写志稿,即记述事实要真实准确,记事要在真实的基础上求全面,记述力求体现事物规律性;其次,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即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新鲜事物,突出首创经验;再次,要贯彻事实准确,表述清楚,文字精炼的著述三要求。
二、主要篇章的著述要点第一,政治部类的编写(一)党政群团部分1. 无题序。
各部分设无题序,记述20年来各政党、群众团体工作发展概貌、主要变化和新的特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起统领作用。
2. 组织机构。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要求规范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一、地方志的概念(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志书大纲要求

志书大纲要求志书,作为记载某一地区、某一领域或某一历史时期发展的重要文献,其编写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大纲要求。
以下是对志书大纲要求的简要阐述。
一、明确编写目的在编写志书之前,首先要明确编写目的。
这有助于确定志书的主题、内容和结构。
编写目的可能包括传承历史文化、记录发展成就、总结经验教训等。
二、梳理历史脉络志书的核心是记录历史,因此在编写过程中要梳理清楚历史脉络。
这包括对该地区、领域或历史时期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以便读者能够了解其发展轨迹和演变过程。
三、确定编写范围编写志书时,要明确编写范围,即所要记载的地区、领域或历史时期。
范围确定后,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资料真实性志书作为历史文献,其真实性至关重要。
在编写过程中,要注重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虚假和夸大。
同时,要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筛选,确保志书的可信度。
五、采用合适的编写方法志书的编写方法多种多样,如编年体、纪传体等。
在编写过程中,要根据编写目的和范围选择合适的编写方法。
同时,要注重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生动性,使志书既具有历史价值,又具有可读性。
六、设置合理的篇章结构志书的篇章结构要合理,以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
一般来说,志书应包括序言、正文、附录等部分。
正文部分可根据内容需要分为若干章节,每个章节要有明确的标题和内容概述。
七、严格遵循编写规范在编写志书时,要遵循一定的编写规范,如字体、字号、排版等。
这有助于保证志书的整体美观和易读性。
同时,要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志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志书大纲要求涵盖了编写目的、历史脉络、编写范围、资料真实性、编写方法、篇章结构和编写规范等方面。
遵循这些要求,可以确保志书的质量和价值,为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
史志书籍编纂制度

史志书籍编纂制度史志书籍编纂制度是指为了系统地记录和整理一个地区或一个组织的历史和志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些制度通常由专业的编纂机构或者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以下是一般性的史志书籍编纂制度可能包括的一些方面:1.编纂目标与原则:•确定史志书籍编纂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例如真实客观、权威性、系统全面等。
2.编纂范围:•确定史志书籍编纂的范围,包括时间范围、地域范围、主题范围等。
3.编纂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编纂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定编纂工作的组织架构。
4.编纂人员选拔与培训:•制定编纂人员的选拔标准,进行专业培训,确保编纂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
5.史料搜集与整理:•制定史料搜集的规范和程序,建立史料库,对搜集到的史料进行整理、分类、筛选。
6.编纂方法与标准:•制定编纂的方法和标准,包括历史学研究的方法、文献研究的标准等。
7.版本与出版:•制定编纂版本的规范,明确书籍的版式、印刷标准等,确保出版物的质量。
8.质量控制与评估:•设立质量控制机制,进行编纂过程的监督与评估,确保编纂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9.社会参与与反馈:•促使社会参与,接受社会的监督与反馈,确保编纂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10.数字化与信息化:•制定数字化与信息化方案,使得编纂工作更加高效、便捷,并方便信息的长期保存。
11.宣传与推广:•制定宣传与推广策略,将编纂的成果向社会广泛传播,提高史志书籍的影响力。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可能会因地区、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个良好的史志书籍编纂制度有助于确保史志书籍的权威性、可信度和学术价值。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是一种记载一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方面的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在撰写地方志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概述
概述是对该地区的基本情况进行的简要介绍,包括地理位置、历史沿革、自然环境等方面。
概述应该简洁明了,概括性强,能够让读者对该地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二、地理志
地理志是对该地区的地理环境进行的详细描述,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水文状况等方面。
地理志应该客观真实,数据准确,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
三、历史志
历史志是对该地区的历史发展进行的系统梳理,包括历史沿革、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方面。
历史志应该史料翔实,论述严谨,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历史演变过程。
四、经济志
经济志是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的全面记述,包括经济结构、产业特点、财政金融等方面。
经济志应该数据可靠,分析深入,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五、文化志
文化志是对该地区的文化发展进行的详细记录,包括教育、科技、艺术等方面。
文化志应该内容丰富,观点独到,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文化特点。
六、社会志
社会志是对该地区的社会状况进行的全面记述,包括人口结构、民族宗教、社会风俗等方面。
社会志应该资料详实,分析深入,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社会特点。
七、人物志
人物志是对该地区的重要人物进行的记述,包括历史名人、文化名人、经济名人等方面。
人物志应该资料翔实,评价客观,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人物特点。
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

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一、志书是什么志书源出《史记》、《汉书》,是史学典籍其中的一个部分。
历朝皇帝都非常重视修志工作。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企业志书,则是全面系统记述本企业建设、发展、生产经营、管理、产品开发、科技进步、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修志又是一种文化传承和组织记忆, 客观上有为事业树碑立传的效用。
高水平的志书,是不露主观色彩的碑传,是能经受历史检验的碑传。
我们所做的正是这种整理和记载公司历史的工作。
修志的本质——是历史的文化过程。
这里的“文化”作动词,指经过文字记载来存史资治,由此可见修志的意义重大。
它的功能可用“资治、教化、存史、交流”来概括。
一方面,为企业撰写留存珍贵文献史料,客观反映、记录企业建设历程,研究、分析、总结企业发展建设及各方面工作的得失成败;另一方面,传播交流企业最新情况、信息,架起企业内外宣传、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桥梁。
二、志书体裁志书的体例在历朝修志实践中也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整的规范。
志书的体裁一般有述、记、志、传、图、表、录,同时还有序、凡例、索引等,各种体裁综合运用,以志为主。
1.述主指概述,用于全志或各篇的精华概括提炼,俯瞰全志,勒其概况。
2.记即大事记,用于记载公司在断限内对当时或后世有较大影响的大事、要事、特事。
采取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阶段词相结合的顺时记事方法。
3.志即各专志(篇)。
用于分门别类记述某项事业的沿革本末,一般以事为经的纪事本末体。
4.传即志书人物部分,包括人物传、人物传略、人物录、人物简介及人物表等诸体。
人物传用于记述在断限内去世并对本公司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人物的生平事迹。
5.图分照片、图画、地图、结构示意图等。
用于充实内容,独立或辅助说明事物性状特点。
6.表分文字类目表和数字统计表等,用于丰富内容,补充及文字说明。
7.录即附录。
用于记载不便入志但需要保存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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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
从本区域、行业、事业整体高度选取事关全局的事件,避免写成部门(行业)的大事记。
(2)专记专记设置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
记述跨门类,影响全局,对本区域、行业、事业起决定作用和未来有借鉴作用的重大事件,一事件一专题,用纪事本末体方式详记始末。
(3)编纂始末(编后记)编后记重点反映修志始末,包括修志起因、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内容编排、修志体会等。
3.志(志体)各分志(卷)门类(篇、章、节、目)设置合理。
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重大事物、地方特点事物有背景、有因果,有比重结构。
4.传(传记体)人物卷(篇)包括人物传(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录四种体裁。
人物传(传略)记已故人物,主要是正面人物,也有少数对社会起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
人物简介主要记健在人物,但少数已故人物材料太少也可放在简介中。
英雄集体和模范、高级知识分子等可入表。
入人物简介、表、录的级别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事业的情况,但也要考虑各分志、分卷的平衡。
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要写出人物的个性。
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不能见事不见人。
相关联的人物也可合传。
传记人物内容,包括履历和事迹,重点记好在本地、所从事行业、事业的事迹;人物简介略记履历,主要对本地、本行业、事业的活动简要记述;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
国际性大都市,所记人物包括本籍人物(在本地工作、外地工作均记);外籍(包括外地,外国籍人)人物,简单履历外,主要记在本地的活动内容。
5.图、照图、照的拍摄、绘制、选用、编排,要做到典型性、资料性、专业性、综合性、条理性、精确性的统一,从不同角度反映情况。
卷首的图、照能够统辖本分志、分卷内容。
串文图、照与所在部分文字要吻合。
6.表表格包括统计表和事表(文字表)。
表格紧随相关正文之后。
内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或自相矛盾。
不以表废文,做到文显轨迹、阶段、结构、比重、特点,表呈详细具体。
数据表敞开式,文字表封闭式。
7.录收录与所记政治活动、行业、事业、实体有关的,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未来还有参考价值,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
还包括补遗考订等资料。
附录辑录的是其他各卷难以归类,或篇幅较大的复制件,就单项看可具有比各分志、卷有关内容更为详尽的资料信息,是对各卷有益的补充。
附录设若干类别,每一件附录件另面编排。
选、辑的文献必须保证文献的真实和尽可能的原始状态。
具体方法两种,一是全文辑录保持文献的原貌,二是删去非本质核心内容予以节录。
节录必须保存原文核心部分(句词不动),删节处用删节号【……】表示,文献标题下标明“(节录)”。
8.索引全志除人物卷外,各分志、分卷均编制索引,设置于编纂始末之后。
索引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提炼的标引词符合主题原意,附缀正文页码准确。
9.分清志种,区域志、专志不可写成部门志。
区域志是以行业、专业、专门志的内容综合而成;专志就是专门的志书。
记事范围是从区域,专业、专门事物角度。
不是部门志。
省志、市志、区县志不可写成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工作的内容的综合,而是行业、专业的综合。
是区域范围事物,而不只是管辖内或所管事物。
实体志,是选择有代表性的经济、事业实体进行记述,主要记所属行业、事业的实体活动,党政工青妇主要记组织,其重大活动放入大事记。
一般性的党务、人事、财务管理工作不记。
二、篇目、内容要求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横不缺要项,科学分类与现代具体分工、全志整体性与分志(卷)相对独立性、体例的统一规范与突出特点的关系处理得当。
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妥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类目的升格或降格,使用适度。
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内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反映事物基本特征,记述有深度。
内容能够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断限内本行业、事业、本实体发展的全过程。
要研究本记述门类、类目的内容和要素,做到内容全面系统。
(一)横分门类,纵向记述志体与史体不同,在编纂形式上,史体是以时系事,志体是以类系事。
史书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著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而志体却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一方之历史与现状,“事以类从,类为一志”。
它的特点是打破总的时间概念,注意按事物分类横排。
志书在横排门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各类事物的性质和遵从科学分类原则,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1)纵述不宜溯源过远,而应侧重断限以内,需上溯的则上溯;(2)切忌纵列文件、常规工作、一般情况,而应纵述事实,反映事物的变化发展;(3)不要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抓住主线,突出主要;(4)不要逐年记述,搞流水账,而应纵述演变,写好事物的量变、质变和盛衰起伏,切忌流水账似的逐年资料罗列。
横分纵述的方法在认识与反映事物本来面目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即能较科学地反映同一门类事物的内在联系,揭示同一门类事物间具有规律性的发展变化。
此原则充分体现了地方志的编纂个性,以及它别具一格的编纂风格。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是志书编纂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但由于方志所记述的事物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记述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事物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做到宜横则横,宜纵则纵,以横为主,纵中有横,横中有纵,纵横结合,使篇目既符合志体,又便于把内容写清楚。
避免过分强调横分门类,纵向记述,而导致记述事物的整体性较差和交叉重复等现象。
(二)横不缺项,纵不断线新编地方志要求横陈"百科"、纵述历史,历史主线不可割裂,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有的称:“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
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史。
它所记载的是一地、一行业之全貌,举凡一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等,无一不在方志记述范围之内。
特别是随着发展,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行业越来越多,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
我们在拟订篇目时务必深人研究,熟知地情,做到尽其所有,广辟类目,注重科学,也就是务必做到横不缺项。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
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一方之全史”。
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纵向看,方志反映断限内一方包括各行各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
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
(三)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点特色一部志书是否优劣和有无价值,关键之一是看其有无特色。
地方志的特色包括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及专业特色三个方面。
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列的时代感,时代性是地方志在时间方面的重要特征。
不同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无不体现着时代的气息。
如首轮志书中都体现了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由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工业。
二轮志书反映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反映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多元发展,全面走向世界。
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我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
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木地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
同时又要很好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加强记述。
专志必须突出专业特色。
当地优势行业、优势事业。
如上海的经济、金融、航运、商贸等。
反映事物特点、特色,融个性特征于记述事物的内容之中。
特色的事物或事件“浓墨重彩”详细记述,对少数极具特色的事物或事件,允许“单独立志”、“升格”或“前置”处理。
(注意适度)。
(四)生不立传,生可入志,以事系人地方志的记述内容是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天、地、事、物、人,以此反映一地自然环境和社会面貌的历史和现状。
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历史是由人的活动形成的,编修地方志不能离开对人的反映。
以事系人,生不立传就是在方志中如何体现人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传记是记载本地已故重要人物一生事迹的文字。
盖棺论定,不为生人立传,是修志的传统原则,历来为志家遵循。
一是因为志属信史,立传人物,其事迹都要详加验实,以昭征信,特别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方能使志书达到“求实存真”的目的。
二是因为生人发展趋势难作定论。
尤其是那些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在有生之时往往身披无数美丽虚幻的光环,只有待其身后浮光渐渐消退,现出“真人”后,才能对其一生作出较为切合实际的评价。
三是因为给活人立传,社会上各种社会关系容易介人,常有私人请托而干扰人物传的编写,影响修志工作的正常进行。
生不立传,便可“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耳”。
1998年2月1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也就此作了明确规定和强调,“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