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新媒体内容发布与平台运营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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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做好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做好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张义榕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11期当前,在报刊、电视、广播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后发展起来的微博、微信、论坛、贴吧、搜索引擎、网站等新媒体,以传播方式多样化、传播载体逐渐便携化、传播速度快、宣传覆盖面广、互动性强、传播成本低等在现代传媒产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舆论支持,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努力解决的事情。

笔者结合基层院实际,探讨当前基层院面对新媒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办法。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在新媒体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认识仍然不足。

在上级检察院的逐年重视和推动下,基层院的新媒体宣传工作逐年增强,但部分领导和多数干警“重办案、轻宣传”的观念根深蒂固,对检察宣传工作都持有不重视的态度,认为抓好检察业务工作就行,尤其缺乏对新媒体时代宣传工作的学习和了解,对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认识就更为不足。

同时,因其不可控性,基层院在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对新媒体的传播管理存在一定的担忧,甚至是抵触。

(2)宣传队伍薄弱。

基层院的宣传工作任务多集中于政治处少数干警身上,这基本是基层院的一种普遍形态。

但由于政治处人少事多,在宣传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少,宣传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高质量等方面都有很大欠缺。

(3)宣传能力不足。

在新媒体宣传工作中,需要宣传工作人员对新媒体的应用和技巧充分了解,以及时发布信息、回复信息和了解信息传播态势等,然而由于对新媒体宣传的认识和学习不足,对新媒体的应用不熟练,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明显表现力不从心。

二、新媒体时代给检察宣传工作带来的机遇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但同时,新媒体也因其独有的特性,给检察宣传工作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1)载体丰富,受众更广。

由于新媒体时代的传播载体丰富,几乎人人都可以通过手机上网了解各种各样的信息,较传统的传播媒体,受众大量增加。

基层检察院新媒体运营的思考

基层检察院新媒体运营的思考

基层检察院新媒体运营的思考基层检察院新媒体运营,这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愁的事儿!就拿我之前经历的一件小事来说吧。

有一次,我们基层检察院组织了一场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原本是想着通过传统的宣传方式,比如发发传单、摆摆展板,来给大家讲讲法律常识。

结果呢,参与的人寥寥无几,效果差强人意。

这让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宣传的方式出了问题?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那叫一个快。

基层检察院想要做好工作,新媒体运营绝对是不能忽视的重要一环。

可这运营工作,真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首先得明确目标,咱基层检察院搞新媒体可不是为了跟风赶时髦,而是要实实在在地服务群众,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检察院的形象和公信力。

就比如说,通过新媒体及时发布一些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案例,让大家知道遇到类似的事情该怎么应对。

内容方面,那可得下大功夫。

不能总是干巴巴地讲法条,得把那些生硬的法律条文变成生动有趣的故事、案例。

就像给小朋友讲故事一样,得让大家愿意听、听得懂。

比如说,讲一个关于消费维权的案例,详细描述消费者是怎么被坑的,检察院又是怎么出手相助的,最后消费者成功维权,皆大欢喜。

这样的内容,大家肯定爱看。

形式也不能单一。

除了文字,图片、视频都得上。

现在短视频这么火,咱们也可以拍一些短小精悍的法律小视频。

比如说,模拟一个法庭审判的场景,或者是检察官以案说法,用生动的表演和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法律。

还有啊,互动也很重要。

不能只是咱自己在那说,得听听大家的声音。

开个评论区,让大家提问、发表看法。

对于大家的疑问,要及时、认真地回复。

别小看这回复,这可是建立信任的关键一步。

再说说推广吧。

不能光等着大家自己找上门来,得主动出击。

在各种社交媒体平台上多露脸,和其他官方账号互动合作,扩大影响力。

比如说,和当地的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新媒体账号联合搞个法律知识竞赛,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但是,新媒体运营也会遇到不少困难。

比如说,人手不够,大家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很难抽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来搞新媒体。

心得体会: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检察工作

心得体会: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检察工作

心得体会: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检察工作随着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社会已跨步进入了新媒体时代。

互联网、手机等媒介的广泛使用不仅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也对现阶段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能发消息”的时代,检察工作处于公众视野和媒体的聚光灯下。

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民众认可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做好检察工作,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认清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正视并克服当前检察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借力”新媒体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一、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一)信息的指数型传播容易引发涉检“舆情危机”新媒体时代,信急发布更为自由,传播速度也更为迅速,尤其是互联网的交互性、及时性、无限性、共享性等特征,更使得信息传播呈现指数型爆炸态势。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负面信息、观点极易在短时间内膨胀、发酵,形成不可控的网络舆情危机。

而在公众和媒体对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关注度越来越高的当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恰好处在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甚至是检察干警的日常言行举止,都可能被放大成为公共事件,成为舆情危机的导火索,给检察工作带来困扰的同时损害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公信力。

(二)公众的“舆论审判”妨碍正常司法活动新媒体特别是网络的发展激发了人们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热情,人人都可以匿名地在网络上发表言论、针贬时弊。

微博、微信、网络论坛都己成为公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和途径。

必须承认,公众的舆论监督给检察工作带来了积极意义,不仅提供了案件信息的线索,还推动了司法公开的进程。

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网民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匿名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盲目跟风的群体特质,导致了大量不负责任、偏激不理性的言论泛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混淆了社会视听,那些涉及到具体案件的网络舆情甚至形成了道德层面的“舆论审判”,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公正司法。

检察新媒体工作总结范文

检察新媒体工作总结范文

检察新媒体工作总结范文
检察新媒体工作总结。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刻认识到了新媒体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性,并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积极探索和总结了新媒体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新媒体平台的使用已经成为了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我们可以及时发布案件信息、法律知识普及等内容,增强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同时,新媒体平台也为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宣传自身形象、传播正能量的重要渠道。

其次,新媒体工作也需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控和危机公关能力。

在新媒体时代,舆论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都大大提升,一旦出现危机事件,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舆情引导和危机公关,就会给检察机关造成严重的声誉损失。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种潜在的危机事件。

另外,新媒体工作也需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变革,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工作需求。

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形式,提升新媒体传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总的来说,新媒体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新媒体工作的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工作要求,为检察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总结

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总结

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新媒体已成为检察院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

检察院通过新媒体平台,可以更好地传播法律知识、展示检察工作成果、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在新媒体运营工作中,检察院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以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作用。

首先,检察院要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要建立专门的新媒体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和更新频率。

同时,要根据不同的新媒体平台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内容创作,提高传播效果。

其次,检察院要注重新媒体内容的创新和精准定位。

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检察工作的亮点和特色,通过生动有趣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的受众关注。

同时,要根据受众特点,进行精准定位,制定针对性的传播策略,提高内容传播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再次,检察院要加强与受众的互动和沟通。

要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回应网民关切,增加互动环节,提高受众参与度。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回应负面舆情,维护检察机关形象。

最后,检察院要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的新媒体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媒体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同时,要加强数据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新媒体运营策略,提高运营效果。

总之,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的总结是一个不断改进和提高的过程。

只有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希望检察院在新媒体运营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为检察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做出更大的贡献。

浅议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媒体是继报刊、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形态之后发展起来的互动式数字化复合媒体,它在网络和数字通信技术的基础上以声音、图片、文字、视频等复合形式为人们传播信息或提供服务。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的大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如何做好新媒体时代下的检察宣传工作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严峻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新媒体;检察宣传;群众路线;机遇;挑战信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

检察机关必须充分了解新形势下网络宣传的复杂性,认真研究网络传播规律,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提高对检察宣传工作的应对和引导能力,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以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提升来赢得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新媒体时代的宣传特点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移动电视、数字广播、手机短信以及网络通信等新媒体形式不断涌现。

新媒体与报刊、广播及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同,它以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光纤通信技术为基础,融合了声音、文字、视频、图像等多种信息传播手段,通过数字电视、电脑和手机等终端为人们传递信息和提供服务。

新媒体也被称为互动式数字化复合媒体,它极大改变了传统的社会舆论形成机制和传播方式,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媒体多样、宣传覆盖面广以及及时互动性强等优点,但是,相对于传统媒体,它也比较难以控制和管理。

新媒体的社会舆论宣传形成机制相对便捷,并能够通过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实现快速传播,其传播形式也多种多样,涉及图片、视频、文字、声音等各个方面,更能够吸引群众的关注目光。

同时,网络的及时发布和接收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的双向互动。

但是,由于新媒体特别是网络信息发布的任意性和分散性,也使得信息的传播不利于被控制和管理。

二、新媒体时代下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新媒体时代将我们带入了一个网络话语多元化的时代,基于新媒体传播引发的社会舆论热点层出不穷。

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检务公开工作

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检务公开工作

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检务公开工作随着互联网及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媒体传播方式已从过去的以报纸、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时代过渡到现在的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

新媒体以其传播速度快、传播空间广、互动性强、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日渐成为检察机关不容小视的舆论引导、宣传、互动阵地。

当前,充分利用好以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对于检察机关开展新闻宣传,深化检务公开,实现“阳光检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媒体对信息传播的革命性变化。

互联网以其海量信息的特点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

由于其足不出户就可以浏览整个世界,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利用互联网来搜集信息、了解社会,其新鲜、海量的信息给人们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因此,互联网被称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

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网络普及率为44.1%。

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网络信息传播已经成为社会主流信息传播方式,网络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到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推动。

网络的普及和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开辟了新的渠道,同时也为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提供了机会。

随之而来的是公众知情范围不断扩大,公众表达的空间不断拓宽,公众监督的权利不断的加强,公众协商的机制不断的完善。

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即时。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广泛运用,微博、微信和移动新闻客户端等互联网新型通讯工具的广泛推广,互联网用户逐渐移动化。

截止2013年11月,全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超过8.2亿人,其中手机用户渗透率近7成。

人们遇到情况时,很多时候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来了解情况、发布信息、沟通交流。

在移动互联网的开放体系及人人皆可为传者前提下,决定了信息以短信息、碎片化方式进行海量传播与扩散。

发挥新媒体“正能量” 传播检察“好声音”——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检察工作

发挥新媒体“正能量” 传播检察“好声音”——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检察工作

发挥新媒体“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检察工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手机数字媒体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以微信、微博、博客为代表的新媒体以其便捷性、即时性、互动性等巨大优势,被越来越多的受众所普遍接受。

新媒体的兴起,在促进检察机关迈向公开、公正、透明的同时,也提出了全新考验。

信息传播模式越来越迅速,海量信息汇总越来越难以甄别,检察机关应如何从容应对,进而实现与新媒体的良性互动,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积极熟悉新媒体,了解应对新媒体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适应能力与新媒体良性沟通,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不断壮大检察主流思想舆论,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新媒体具有的特征(一)传播与更新的即时性传统媒体的制作需要时间、审核把关需要时间,此外还有截稿时间、印刷出版、播出时间的限制,一般都有固定的出版或播出周期。

因此,广播电视的新闻延迟以小时计算、报纸以天计算、期刊图书就更长了。

而新媒体则不受这些限制,为广大受众提供了一个便捷、廉价的传播渠道,任何拥有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终端设备的个人都可以随时接收和发布信息,各种事件的当事人或目击者使用手机在现场就可以收集编写消息,并通过自媒体即时发布。

这一特点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应对舆情时,必须快速做出反应,及时有效应对。

(二)信息和资源的广泛性新媒体与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同,信息资源的选择主体更加广泛。

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是信息从媒体向受众的单项流动和传输,每一个议题从构思到筛选到采集再到面对公众,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流程,可以进行有效管控。

然而在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不再是言论的主导者,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接受和传播各类信息,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人都是发言人”的自媒体时代成为客观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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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新媒体内容发布与平台运营浅议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赵武检察新媒体内容发布与平台运营浅议赵武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摘要]本文以淮南市人民院新媒体建设,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客户端运营为例,对检察新媒体内容发布方向、阅读指向、更新频次、运营模式、管理机制进行探讨。

新媒体(New Media)是指当下万物皆媒的环境,简单而言:新媒体是一种环境。

新媒体涵盖所有数字化的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等。

同时,凡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都可归属为数字化新媒体。

本文探讨的主要是以手机为载体、以微信、今日头条APP等为主导的新媒体信息推送平台。

一、以信息推送为主要特征的国内新媒体平台情况当前,新媒体最主要的特色是以手机端为载体,以各类APP为代表的信息推送平台。

目前,市场上,除各类经济体发布的购物APP,凤凰新闻APP等类的移动端以外,最具特色的是“头条号”、“一点号”、“百家号”、“企鹅号”、“搜狐号”等“号”字打头阵的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以微信号和今日头条两个移动APP目前影响力最为显著。

微信是由腾讯公司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提供即时通讯的应用软件,在此基础上,2012年8月23日推出了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经过6年多的发展,在大众群体中广泛应用,媒体、企业、政府、个人纷纷加入到微信公众号的阵营当中。

今日头条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公司的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是国内移动互联网领域成长最快的产品服务之一。

它为用户推荐有价值的、个性化的信息,提供连接人与信息的新型服务,于2012年3月创建,当年8月发布第一个版本,截至2016年10月底,今日头条激活用户数已经超过6亿,月活跃用户数超过1.4亿,日活跃用户数超过6600万,超过39万个个人、组织开设头条号。

在安徽省拥有700万用户。

二、淮南检察新媒体的基本情况淮南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起步时间不算早。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开设于2015年12月30日,微信订阅号开设于2016年3月5日;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开通于2016年2月23日。

“两微一端”均系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要求开办。

目前,全市两级院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9个,新闻客户端8个。

淮南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发展工作,多次组织两级院宣传业务骨干分别参加正义网举办的新媒体业务培训。

采取内联外引的方法,邀请省检察院宣传处、市外宣办、市网宣办领导和新媒体操作能手对新媒体工作人员开展适岗培训。

先后举办了新媒体培训讲座、实战练兵,网络评练兵和创作竞赛活动。

2017年6月,市检察院设置了新媒体工作室,配置了新媒体工作设备,努力提升两级院新媒体工作水平。

淮南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在内容发布上,主要承担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重要工作信息及时转发任务,本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务动态、案件信息公开发布任务,同时开展以案说法、服务群众的工作。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头条号发布信息7279篇,微信公众号平均月发文279篇,发转文章6400余篇;微博发转文章10900篇。

其中,市检察院“两微一端”初具影响力。

其中微信公众号拥有订户3000个,平台日均阅读量5600人次,最高单篇阅读27016次,总阅读数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粉丝数位居全省第二;今日头条号拥有订户8800个,总阅读数突破1250万次,位列全国检察头条号前12强,最好成绩今年5月闯入全国检察总榜第五位,发展力位居全省第三;官方微博活跃度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官微前五。

三、淮南检察新媒体内容发展路径梳理一个公众号从创立到成熟一般需要经过四个阶段:摸索期、成长期、发展期、成熟期。

处于成熟期的自媒体应当具有成型稳定的核心粉丝,栏目设置和品牌风格,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目前,淮南市检察院新媒体尚未进入成熟期。

(一)摸索期——学习借鉴、吸引粉丝、扩大影响,在“两微一端”建设最初阶段,我们主要是承担转发任务。

同时,在借鉴兄弟市县院的作品基础上,创作发布简单的图文信息作品。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现有记录显示,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服务号发布的第一篇稿件是2015年12月30日,送达人数为24人。

至2017年5月,订户缓增至256人。

2016年6月15日,因组织“H5讲述淮南检察好故事创作竞赛”投票活动,订户增到1022人,随后渐落至890人左右;2016年7月6日因范光林案件报道稿件,订户回增至1105人;2016年10月,因检察机关入额考试,开设“移动学堂”服务栏目等原因,人数增至1250人;至今,仍保持在1250人稳定水平。

市检察院微信订阅号自2016年3月初开通至2017年3月末,因功能定位于转发信息,订户始终保持在400人以下的水平。

挺好的2017年4月起,调整定位,强化原创、开辟新栏目后,订户迅速增至1300人。

今日头条号因为平台的外部性特征、推荐力影响,故在运营初期发布内容以检察机关日常工作为主要内容,订户数量在2016年5月快速增至1200人次,随后进入平台期。

2016年7月,我们对今日头条的稿件信息流进行了关键词定位,强化对检察日报、淮南日报、法制类公众号、党建类公众号内容的集成转引,阅读率与订户不断攀升,至2016年10月迅速增至5600人。

订户的增加与阅读量上升存在正向关系。

由于淮南检察微信订阅号没有开展“行政命令式”关注的工作,因此,订户均为内容引导添加关注,订户70%以上为检察机关以外的人员,其中,本省安庆、河南、山东、江苏等地订户居多;今日头条号订户以淮南本地人员居多。

(二)成长期——开展原创、提升质量,冲击爆文成长期是指一个公众号正式投入人力财力进行大面积推广,以及原创文章比例大幅增加。

为了维持粉丝的增长,公众号需要抓紧时机,借用热点话题,增加转发量。

在淮南检察微信公众号的发展进程中,我们起初是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号为主阵地,凡重要政务新闻、重大案件发布均通过该公众号进行发布。

在今日头条号开设以后,为增强及时性,确保信息每天均能及时更新,我们在微信服务号发布的重要推送内容在头条号进行同步抓取。

随关借鉴探索的深处,我们提出以“新闻为主、原创并举”为原则,主导表现形式服务具体内容的内容发布思路。

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行“全平台栏目化”包装。

推出了“淮南检察发布”、“淮南检察新闻速递”、“淮南检察视频站”、“说案”、“老赵说法”、“移动学堂”、“淮检实务”、“淮南检察好声音”、“庭审直击”等原创栏目。

从栏目LOGO,到实质内容,做到专题策划、统一制作。

推出的“范光林—从中国好人到小官大贪”在全国产生了较大传播效应;H5讲述淮南检察好故事创作竞赛活动,突显投票吸粉作用。

同时,我们指导各基层院建立头条号“信息共享抓取机制”,以市县两级院新媒体平台的“1+7”矩阵,实现了“一平台发布,多平台共享”,扩大了阶段传播、层次传播、边际传播和宣传辐射范围。

一般来讲,每天更新的公众号有效阅读量集中在两天内,两天过后,由于新媒体更新迭代较快,事件关注度与文章关注度都会下降。

但是随着阅读受众的增多和微信号影响力的提升,每月四次更新频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检察机关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推送和政务服务需要。

为此,从2017年4月份起,及时调整两个微信号的功能定位,调整了原来主要负责转发最高检、省院信息的“安徽淮南检察”订阅号功能定位,强化“原创推送、权威发布、专题策划”等内容发布属性,增强推送内容的及时性、可读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2017年4月份以来,19次淮南检察发布中,有2篇发布内容阅读数破2万人次,创下全省检察系统微信阅读数最高纪录。

(三)发展期——形成风格培养稳定受众进入发展期的公众号一般已经初步形成了文章风格,拥有稳定的受众群,清楚的知晓自己的核心受众定位。

经历过近一年半的摸索与成长,淮南检察微信公众号2017年6月基本迈入发展期。

核心受众以淮南本地、案涉地群众和法律人士为主。

这时,粉丝数量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而是形成风格,树立品牌,培养稳定受众。

由于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文章质量要求更高,原创比例要求更高,也给公众号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1、坚持围绕主业做原创。

主业上,在反映和报道淮南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举措集中发力,特别是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工作机制、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检察开放日等内容上抓创作,推送了《检察长办案可不是作秀》等内容,全面系统地展示淮南检察改革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效。

2、主力聚焦促宣传。

深入挖掘各院在完善检察监督、推动改革任务落地生根过程中呈现出的亮点和成效,陆续推出了《她们,是女检察官》、《细心人办精品案---我市公诉案件摘取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例,办案人宁利解说办案心得》、《喂,杨晓旭同志,潘集区检察院首例远程视频庭审案件全过程,是你记录的吗?》等精品稿件。

“坚守人民的名义!检察机关教您掌握正确的举报姿势”被淮南市委微信公众号“淮南发布”采用,产生了较好的集聚传播效果。

3主导信息发布树权威。

“安徽淮南检察”公众号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互动融通的聚合作用,将主流媒体刊发的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稿件在官方微信进行转发。

努力增强媒体互动融通形成传播合力,尝试新媒体与主流传统媒体对接机制。

对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作品,经过梳理,主动向主流媒体投送。

2016年,新媒体作品被省委政法委长安网采用19篇,2017年上半年已经被安徽长安网用稿24篇,创历史新高。

其中,新媒体作品被采用7个,是全省地市级政法公众号被采用数量最多一家。

“小官大贪”范光林职务犯罪案件报道、民族资产解冻特大诈骗案件新闻报道,分别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紫光阁、人民网、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整版)、凤凰网、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安徽青年报、市场星报及等主流报网采用。

今年以来,已经有3篇稿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党建”公众号采用。

四、从大数据看新媒体内容发布指向新媒体推送的信息,已经改变了原来的传统媒体的话语模式,媒体开始站在理性的角度,用老百姓的方式说话。

2016年腾讯曾对微信用户进行调查。

调查报告显示,近半数用户(48.8%)会因为文章有价值选择转发朋友圈,趣味性和情感触动也是引发转发朋友圈的主要因素。

还有一个数据是,新媒体受众只愿意利用30秒到5分钟的碎片化时间阅读新闻。

我们通过后台的图文分析数据也可以发现此种情况:表一2017年上半年微信平台与头条号阅读数比对表二微信订阅号七日阅读分析表三微信订阅号半年阅读分析表四半年期阅读源数据分析通过总阅读分析和分周期阅读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三个情况。

(一)转发与原创阅读数影响力差距巨大。

安徽淮南检察微信订阅号以2017年4月5日为界限,此前阅读数日均900人次左右,调整定位后,原创发布逐渐上升到日均3000人次的水平,并连续创下4个单篇阅读破2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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