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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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

一、专家谈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

(一)教育信息化的意义

是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破解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促进教育的变革与创新”,所以是“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不可或缺的动力与支撑”。这种动力与支撑体现在三个方面:

⑴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从而促进教育公平;

⑵能有效提高教育质量和建设学习型社会;

⑶能在创新教育模式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

(二)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手段、途径和方法

手段是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途径、方法则是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建立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战略研究体系,具体包括五项内容:⑴建设若干教育信息化技术与装备研究和成果转化基地。⑵开展新技术教育应用的试验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教育信息化关键技术与装备。⑶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规律,深入研究信息化环

境下的教学模式。⑷通过信息化试验区与试点校的集成创新,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信息技术、装备与教育的融合。⑸建设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机构,跟踪、分析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与趋势,评估教育信息化进展,提出发展战略与政策建议,为教育信息化决策提供咨询与参考。

既然用“深度融合”观念取代“整合”观念的目的是想要找到一种真正有效的、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途径方法——也就是能真正触及到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而不是只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修修补补”)的途径方法,可见“深度融合”观念和传统“整合”观念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要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而后者则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从来不敢去触动(或根本没有想到要去触动)更深层次的“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问题。

由于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众所周知,这也是除远程教育以外,各级各类教育的主阵地),所以,“课堂教学”应该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既然“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那么“课堂教学结构” 自然就应当是“学校教育系统的主要结构”;既然“课堂教学结构”是“学校教育系统的主要结构”,那么,实现了“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 自然就等同于实现了学校教育系统最主要的“结构性变革”,这应是合乎逻辑的结论。

“学校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 的确切内涵就是要实现课堂教学结构的根本变革。众所周知,所谓课堂教学结构就是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媒体这四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具体体现。教学结构的变革不是抽象的、空洞的,它要实际体现在课堂教学系统四个要素地位和作用的改变上,也就是:教师要由课堂教学的主宰和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学生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良好情操的培育者;学生要由知识灌输的对象和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和情感体验与培育的主体;教学内容要由只是依赖一本教材,转变为以教材为主、并有丰富的信息化教学资源(例如学科专题网站、资源库、光盘等)相配合;教学媒体要由只是辅助教师突破重点、难点的形象化教学工具,转变为既是辅助教的工具,又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协作交流工具与情感体验与内化的工具。

多年来国内外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的经验告诉我们: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若不紧紧抓住“改变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和构建新型课堂教学结构”这个中心,是不会有成效的,是要付出代价的。

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不能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而必须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也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构建出新型的‘主导—主体相结合’课堂教学结构”。这正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之所以提出、并倡导“信息技术要与教育

深度融合”这一全新观念与做法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本质与确切内涵所在。

二、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理解

经过10余年的实践与总结,中国政府提出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这一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核心理念。

(一)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要实现这一根本目的,仅仅拥有先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一些信息技术手段是不够的。当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教育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新的技术和手段的运用上,而且对教育的发展带来更新的理念和动力,使教育内容、方法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因此,教育信息化的关键在于要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运用信息技术逐步改变原有的教育教学过程与模式,实现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向以能力素质培养为主的教学方式的转变,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学习者的需求,在全国乃至世界的范围内选择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进一步突破传统教学活动的时空限制,提升教育教学的效率与质量。这一变革的过程就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过程,只有融合才能体现出信息技术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作用,这才是教育信息化的本质。

(二)“融合”不是一般的技术应用,而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相互促进

一方面,信息技术要进入教育教学过程,改变教育教学模式,形成新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实践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模式,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提供支撑,同时也为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何克抗教授提出:以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是只从改变“教与学环境”或改变“教与学方式”的角度(最多也只是同时从改变“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角度)去强调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只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的修修补补”上,还没有触及到教育的结构性变革。他认为要让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能自觉地认识到:不能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而必须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的结构性变革—也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构建出新型的‘主导一主体相结合’课堂教学结构”。这正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之所以提出、并倡导“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这一全新观念与做法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本质与确切内涵所在。

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基本思路

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时发现,推动教育信息化不能简单地搞硬件驱动,而忽视课堂教学应用,这种方式做起来相对容易,但难以持久,并且效果也是会大打折扣的。我国教育部公开表示的基本思路就是采取应用驱动,一是要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在教与学的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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