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框架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重点章节)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7、诉讼时效与期限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2、物权的类型3、物权的原则8、物权概述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示)(重点章节)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限制)9、所有权2、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10、共有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特征及责任承担)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此处省略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11、用益物权2、建筑用地使用权(概念特征种类取得)3 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取得消灭)4、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0、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终止)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21、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2、提供劳务的合同4、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5、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23、技术合同2、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24、知识产权概述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2、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3、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25、著作权4、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5、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6、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1、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2、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26、专利权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5、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6、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1、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2、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3、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续示权禁止权)27、商标权4、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28、人身权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配偶权亲属权)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29、婚姻家庭2、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3、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4、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1、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30、继承概述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3、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1、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31、法定继承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1、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2、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32、遗嘱继承、遗赠和3、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4、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33、遗产的处理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1、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2、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34、侵权行为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民法框架图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双方权利、义务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从属性地役权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抵押财产效力范围他物权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方式的并存于竞合动产质权的取得担保物权动产质权人权利质权动产质权的效力出质人权利动产质权的特殊规则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消灭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有权占有和物权占有使用收益权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返还责任善意占有损坏赔偿占有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使用收益权恶意占有返还责任损害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分类连带之债之债和按份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债权的效力债权原理债权差异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买卖不破租赁债权的物权化预告登记制度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债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给予义务和行为义务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体系管理他人事物无因管理必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构成要件无法律上的之义务管理事务需不违反本人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正当的无因管理不当的无因管理法律效果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一方受有财产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一方受益与另一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目的的自始欠缺给付不当得利目的不达目的消灭侵害他人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类型依内容支出费用非给付不当得利求偿债发生的原因受益人行为受损人行为依发生原因第三人行为法律规定返还客体自然事件法律效果返还方法返还范围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之债不承担和减轻承担的情形多数人侵权特殊侵权合同的订立及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之债合同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数人侵权的基本类型多数人侵权受害人在诉讼时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监护人责任转承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个人之间用工关系的雇主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高度危险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中的无过错责任物保(参照担保物权)特征保证合同订立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按份共同保证保证方式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最高额保证可以做保证人的人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范围(人保)不可以做保证人的人保证人合同欺诈时保证人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债权转让的情形主债权变更对保证的影响主债务转让的情形主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保证期间的性质、种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起算、经过及其效果特征定金种类定金的惩罚性及其适用构成要件生效期间要约法律效力内容效力存续期间撤回和撤销构成要件承诺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承诺的形式和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特征合同未成立型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合同无效性合同被撤销型效力未定合同不被追认型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合同形式的类型合同的形式违反合同形式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解释格式条款制定者的提示说明义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处理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部分无效2合同无效情形全部无效:(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合同的撤销权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效力待定情形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追认2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合同标的的某项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民法学结构图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民法结构图

诉讼时效概述 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的意义
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种类 特殊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延长
期间的概念
期间 期间的种类
期间的计算
时效
取得时效(占有时效):自主占有,行使所有权 有权利不行使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不真实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
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心中保留
有意思的不一致 单方
戏谑
不一致
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代理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
智力成果
人身权的种类★
人格权
自然属性
身份权
社会属性
扶养 平辈间(夫妻、兄弟)
扶养 上对下
赡养 下对上
近亲属:三代以内,(上下各三代);
直系亲属:生育关系;
旁系亲属:有同源血缘关系;
、
发表权
署名权
著作人身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判断)
使用权
著作财产权
许可使用权,注意赠送作品不包含本权的让与
获得报酬权 ★
合法
非所有人占有
善意占有
占有
非法
所有人合法占有
恶意占有
所有权取得方式综合示意图
先占
添附(附合、混合、加工)
原始取得 取得时效Fra bibliotek他人之物:自主、善意、公开、和平
民法总则结构图

民法总则结构图
自然人(权利能力、宣告死亡)
权利主体
法人、其他组织(权利能力、成立、消灭)
权利客体(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无形财产、给付)民法总则权利内容
权利的权能(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变动(法律行为、代理、行为能力)权利变动
基于时间经过的权利变动(诉讼时效)
民事法律事实分类图
状态
自然事实事件绝对事件
相对事件
民事法
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
表示行为意思通知
准民事法律行为观念通知
行为情感表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民事权利分类图
综合性权利:继承权、社员权
人格权
绝对权人身权身份权
所有权
特定物权用益物权
利益财产权担保物权
(内容)知识产权(著作权较为特殊)
权利相对权:债权、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
支配权
权利的作用请求权
抗辩权
形成权
不当得利要件及类型图
①一方取得利益权益侵害型
②他方遭受损失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支出费用型
③得利与损失具因果关系(要件)不当得利求偿型
④得利无法律上原因给付型不当得利。
民法总论整理框架---好记忆好掌握

第一章民法概念1概念财产所有关系财产关系2调整的对象:财产流转关系人格关系-----生命,健康,名称,肖像,名誉,婚姻自由人身关系身份关系----知识产权权利法私法3民法的特点实体法任意性(授权性)平等协商,等价有偿民法与经济法与行政法4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劳动法婚姻法商法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司法解释5民法的渊源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地方性民事规范习惯补:法理和判例时间---溯极力6民法适用范围人----例外(外交)空间平等7基本原则司法自治找题目做诚实信用第三章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财产所有权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买卖关系1分类1人身法律关系---姓名名誉荣誉绝对法律关系------一切不特定人------eg所有权,人格权2.相对法律关系----特定义务人------ eg 合同关系,债权关系\事件民事行为〈――基于意志的行为2民事法律事实表示行为催告准民事行为通知〈―――――实施了的行为合法:eg 智力创造,拾得遗失物.漂流物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不合法:eg侵害国家集体人身,财产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有时候一个法律时候有时候要2个或者2个以上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事实的总和叫做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
Eg:遗嘱4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开始民事权利终止:呼吸,心跳确认死亡时间――〉看户籍民事行为能力区别:民事权利――――都具备――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不都具备――达到法定年龄5民事行为能力划分完全十八周岁以上十六以上不满十八,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痴呆症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是周岁不能辨别自己行为6宣告7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无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人法定监护人精神病成年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近亲属――关系人监护权的内容,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成年8监护关系的终止法院监护人或被监护一方死亡或者成为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9宣告失踪条件:申请人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祖外父母-孙子女下落不明3个月公告后果――确立财产代管人撤消10宣告死亡目的:结束下落不明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稳定状况,稳定社会条件:申请人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外祖父母孙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人下落不明满4年〈-战争意外事故满4年过程:法院宣告公告期1年不可能生存可3个月后果-〉婚姻消灭、遗产继承未死亡在异地民事行为仍有效返还财产撤消补偿收养不得单方解除11个体与农村承包:责任承担问题见法条12合伙:债务承担协议约定退火条件事先声明法定事由13入伙P79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4法人概念:具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的组织特征:1衣服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公法人社团法人公益法人分类私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财产或者经费来源,名称场所组织机构,能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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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民法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命题
责任
笔记
思维
关键词
物权
分类
考试
笔记
考点 考点
债务
法考
权 合同 定位
行为
民事法律
担保
内容摘要
本书包括两套速记笔记,前后关联,双重记忆。1.思维导图笔记·命题重点提炼总结·思维导图化笔记整 理·体系化关联速记·关键词联想填空·精练语言,适合背诵·相关法条定位标注。2.考点定位笔记·与思维导 图前后呼应·快速定位考点位置·命题重点内容拓展,速记笔记总结·扫码关键词填空,边练边记。
目录分析
知识点框架图 民法总则
物权法 债法
1
合同法
2
婚姻法
3
继承法
4
侵权责任法
5考点Leabharlann 位笔记读书笔记这是《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民法》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心 得。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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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ind系列‖民法总论——法人

XMind系列‖民法总论——法人大一下学期民法总论线上课程思维导图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民法总论|法人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补充说明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马工程《民法学》教材为主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和电子教案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本章内容可能会涉及到之前民法法条相关的内容,并没有完全以新出台的民法典的内容为主(后期会考虑补上)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AUT补充内容★法人 & 法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⑴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属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⑵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授权代表,法人代表不是固定的,根据法人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法人代表是代理人,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⑶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辨析法人的概念⑴法人的主体不是人,是公司×①法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不能说是法人的主体②公司是法人中最典型的代表,法人不仅包括公司,还包括事业单位等类型⑵法人是公司的代表人×①公司是法人中最典型的代表,法人不仅包括公司,还包括事业单位等类型②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人⑶法人是个人团体,是法定代表人×①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②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⑷法人是一个组织的负责人×①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②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⑸法人是代行公司的权利、义务的人,代行公司的活动×①代行公司权利、义务的人不是法人,而是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②法人不是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③代行公司活动的是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法人制度的意义自然人因出生而取得权利能力,并得依其行为能力,从事各种交易,满足个人社会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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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财产关系:财产归属、财产流转民法调整对象调整的含义②人身关系:人格关系、身份关系①市民社会的法——区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②私法——公私法划分标准、意义、私法的特点民法的性质③权利法——权利法的特点④市场经济的法——体现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⑤实体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①为市场经济提供规范,促进其发展②保障人权民法的任务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促进社会民主政治⑤促进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①私权神圣——私权本位、平等保护、人格权与所有权神圣是核心民法的理念②私法自治——核心是意思自治——形成权利义务的预期、有利争议解决、节约交易成本法律的三种本位——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民法的本位权利本位内容:整个法律体系中、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权力关系中我国民法以权利为本位的意义概念:特征:整体性;统帅性;非规范性;强制性与补充性总论地位:立法、行为、私法的准则;贯穿整体规范的准则;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与民法理念的综合反映功能: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补充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内容:权利能力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平等保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义:体现民法调整方法的特点;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内容:自我决定;约定优先;自己责任分论奠定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地位;地位反映市场经济本质需要意思自治原则体现民事立法的认识论基础体现:所有权所以和行使自由;合同自由限制: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内容:以忠实、宽容、体谅的心态进行民事活动,务求权利义务对等、平衡;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禁止权利滥用;以诚信解释意思表示及法律规范本质体现:市场经济道德准则;道德法律化;授予自由裁量诚实信用确立基础:经济基础——培育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社会基础——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解释功能(合同内容、法律)法律行为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变化:概念扩张;保护消费者;保护劳动者;区分绝对无无效与相对无效;处理对象包括市场交易民法基本公序良俗原则分论功能:调控习惯法;限制私法自治;是公民基本权利进入民法的媒介判断标准:以客观行为为准;以行为时为准;定型化的体现:如危害国家公序、暴力行为等10类一切民事权利之行使,不得超过其界限权利滥用的构成:正当权利的存在;有损害事实;主观故意禁止权利滥用功能:作为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明确权利范围;缩小民事权利;强制调停权利人与他人的冲突效果:承认权利存在,只是否认其行使概念:三层含义特点: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任意性(立法、司法、适用)平等性;以民事权利为核心意义:是法律控制社会生活的工具;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是打开民法殿堂的钥匙;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思维方法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时包括国家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客体: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内容:民事权利、义务(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民事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特点:客观存在性;能引起民法上的后果;法律后果由民法规定纯客观事件事件受主观支配的事件公法上的行为法律行为表意行为适法行为准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事实分类事实行为——拾得遗失物行为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缔约过错状态:与时间有关民事法律事实构成:两个以上民事法律事实的结合具有使用价值,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并能为人所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对象物的意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之本性;物是所有权关系中最基本的要素;物与有些民法制度直接关联物的特征:有体物;财产物(利用价值、为人控制)存在于人之外;独立物(物的客观存在、人们习惯上认为独立物)根据流通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民法上的物根据物是否有独特特征——特定物与种类物物的分类以物是否可以实物分割——可分物与不可分物以物的主从关系——主物与从物以两物之产生先后——原物与孳息概念:不动产的重要性:政治意义;经济价值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不同二者区分在物权取得方式上不同有时在物的交付中,履行地点也不同诉讼管辖方面及准据法也不同某些物性质上归为动产,但物权变动上不适用动产的一般规则民事权利:民法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其利益而具有的力量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特定利益民事权利的特点是宪法与民法确认的权利是私的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体性权利(以权利人自身利益的实现为目的)民事权利分类程序性权利(没有相应的义务)资格性权利(是一种职责)财产权概念:财产权特征:内容为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主要通过法律行为取得;主体之间财产权与差异性;救济方法以财产为之人身权人身权概念:人身权特征:体现人的精神和文化属性;普遍性与平等性;专属性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支配权概念:支配权内容是独立支配客体,不受干涉支配权特征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支配权意义主要体现在物权上请求权概念:相对性(主体、内容、效力)请求权特征非公示性民事权利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程序请求权的意义:增进民法体系,扩大债权范围债权请求权:合同、损害赔偿、民事权利分类请求权体系缔约过错、不当得利派生性请求权:物权、人身、知产形成权概念:依附于实体权利形成权特征属于单方行为;多数基于法律规定形成权具有法定或约定存续区间形成权类型:财产与身份;积极与消极;法定与约定;自力与公力抗辩权概念:抗辩权抗辩权特征:是实体权利,以请求权行使为条件抗辩权分类:狭义与广义;永久性与延期性概念:绝对权与相对权特征:绝对权是对世权;相对权是对人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分类意义:从属、转让、权利消灭方面既得权与期待权概念:期待权的特征、意义、类型原权与救济权:民事权利的意义民事义务: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从来源看,民事义务由法定、约定及其他原因产生民事义务的特征:从内容看,表现为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目的看,义务的履行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从效力看,义务具有法律规定的强制约束力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民事义务绝对义务与相对义务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民事义务的分类从给付义务的发生原因: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约定;基于诚实信用及合同解释根据诚信原则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具有辅助功能得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分类具有保护功能的附随义务民事义务的意义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民事责任概念:是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及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民事责任特征具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责任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缔约过错、后合同义务等)民事责任分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民事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概念:将特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强加给责任主体,一般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民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承担方式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民事责任的意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指自然人整体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抽象性是指自然人抽象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特征只有“有”和“无”之分,没有“大小”之分平等性(法律地位平等、机会均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性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法律行为,并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整体性和抽象性(是一种概括性资格)差异性(年龄和智力状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特征法定性(统一由法律规定)可变性(自由与禁止之间转换)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的意义维护交易安全自然人性质不同(行为能力只是主体资格的一种要素,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差别本质是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是否具有平等性和普遍性不同是否具有可变性不同民事责任能力: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或不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侵害时承担责任的能力行为能力是抽象的规定,责任能力是具体规定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有行为能力,一般就有责任能力,但有例外无行为能力,一般就无责任能力,但有例外监护: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自然人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到达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条件:自然人失踪事实;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自然人下落不明到达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宣告死亡其死亡条件:自然人失踪事实;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与宣告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具备法律人格的社会组织不是一种生命实体法人的特征团体人格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团体人格仅仅是社会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主体资格团体人格是社会组织享有财产权利和承担财产义务的法律资格承认并发挥团体的作用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法人制度的作用强化市场信用,提高交易效率方便和鼓励交易通过有限责任,鼓励和刺激投资稳定市场;为财产权利化、证劵化提供可能依法成立(设立目的、宗旨、方式、范围、设立程序合法)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产所法人拟制说:法人是为了实际需要,而由法律拟制的主体法人实在说:法人主体资格并非法律拟制,而是现实社会中实体,公法人与私法人(设立根据、设立目的、行使权力的手段)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成立基础、设立人地位、设立行为、目的)公益法人、私益法人、中间法人(目的、准则、程序、法律形式)法人法人分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为了行使职权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为了社会公共事业)社会团体法人(自然人和单位自愿组成,实现共同意愿)基金会法人与基金法人合作社法人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性质的限制(自然人的区别)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法规的限制(公司法、金融法)法人目的的限制(公司章程)概念:法律赋予法人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征:同时取得、同时终止;范围一致;通过法定代表人实现概念:法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特征:以独立财产承担责任;责任有限性;责任法定性法人机关(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法定代表人: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分支机构:依法人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设立的法人分部法人的设立与法人的成立(联系与区别)法人变更与法人终止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的面纱)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享有独立财产权利和不承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财产性质不同(法人财产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承担责任不同(法人团体独立承担责任)信用基础不同(法人是资合组织;非法人是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区别组织机构不同(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成员与团体关系不同(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法人成员权利义务大多为法律和章程规定非法人组织诉讼中当事人地位不同合伙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伤投资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类型非法人经营体非企业法人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法人筹建中的组织体机关组织非法人公益团体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组织概念:从行为角度定义;从组织角度定义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特征合伙组织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格相对独立性(有合伙字号;有合伙代表人)合伙具有一定团体性(合同关系、团体意志)法律地位合伙财产相对独立性(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民事责任相对独立性(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财产清偿)合伙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概念、区别)分类显明合伙与隐名合伙(概念、区别)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概念、区别)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及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与使用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合伙事务执行执行人的义务:谨慎注意;亲自、及时执行;及时报告自愿退伙入伙与退伙除名退伙法定退伙合伙的解散与清算(解散事由、清算人、分配合伙财产)表见合伙:有限合伙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信赖其为普通合伙人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而能产生私法上效果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动、消灭的客观事实)含义法律行为不等于“法律上的行为”(区分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行为不等于“合法行为”或“有效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区别非法律行为的关键)特征法律行为是设权行为(法律行为区别事实行为、违法行为的关键)法律行为是私法上的行为(法律行为引起私法上权利义务产生、变动、消灭)解释了私法自治的精神,有助于私法自治的保护有助于私法自治的展开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有助于私法自治的实现有助于限制私法自治的滥用意义整合了民法体系(使民法中杂乱的表意行为有了共性,形成完整制度)有助于法官、学者和民众正确理解民法制度为弥补法律漏洞、解决新型疑难案件提供基础有助于民法完善集中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实现国家对民事行为的适度干预和控制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情谊行为、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因素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行为)是否由一方意思表示而成立——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是否取得一定经济利益——有偿行为、无偿行为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诺成行为、实践行为是否按一定形式进行——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法律行为分类标的内容——财产行为、人身行为是否引起物权变动——物权行为、债权行为是否必须具备给付原因——有因行为、无因行为产生效果——负担行为、处分行为相互间的关联与地位——主行为、从行为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所采取的方式表达形式——明示、默示分类程序形式——法定形式(审批、登记)约定形式(公证)未采书面形式,但实施完行为法律行为生效未规定经过登记才生效法律行为的形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程序欠缺形式要件的后果债权行为生效、物权行为不生效(区分原则)应当审批而未经审批应登记才生效而未登法律行为不生效或无效未采形式,也未履行主义务概念:行为人将其希望产生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形式向外界表达意思表示是一种行为(将内心意愿向外界表达的行为)特点表意人具有进行私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意思表示最终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的生效要件目的意思(表意人的直接目的,是基础意思)主观要件效果意思(表意人希望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是表意人的自主、自愿行为客观要件——表示行为以一定的为外界所知的方式作出(明示、默示、沉默)须为外界所知晓表意人向特定的相对人或不特定的任何人作出其意欲发生法律行为效果意思表示成立的主观意图判断标准以对话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口头表示或向代理人当面作出以书面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当面交给当事人或投邮意思表示发出以后实际到达意思表示受领人意思表示生效无相对人场合——意思表示发出即生效判断标准有相对人场合——意思表示发出后,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区分意思表示成立与生效的意义意思表示发出后,尚未到达受领人之前,表意人将其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意思表示的行为属单方行为,只需符合撤回条件,无需相对人同意意思表示已经生效,而表意人将其撤销,使其归于无效的行为意思表示撤销撤销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无需相对人同意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表明邀约不得撤销下列情形不得撤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邀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意思表示所使用的语言文字或推定行为的内涵不明确、不清楚而发生争议时,由有权机关依照一定规则对意思表示进行解释意思表示的解释常理解释(按照对该语言文字的通常理解来解释)整体解释(把意思表示各个部分当做一个整体来解释)分类目的解释(根据当事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意图来解释)习惯解释(根据当事人进行法律行为时所熟知的习惯解释)法定解释(根据法律规定的若干解释规则进行解释,包括质量条款、价款和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旅行方式、旅行费用的负担等概念:一项具体法律行为形成并存在的客观状态法律行为成立行为人(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要素意思表示——内心意愿的外在表现标的——法律行为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要件而能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变动的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生效一般要件意思表示真实要件行为内容合法(标的可能、确定、不违反强制规定)法律规定须经批准才能生效——中外合资特殊要件法律规定须经登记才能生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须采特定形式才能生效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条件的行为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着眼点不同;判断标准和构成要件不同;发生的时间不同法律效力不同;联系——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主体不同(意思表示主体是单独主体)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成立时间不同(法律行为后于意思表示成立)区别生效时间不同(意思表示生效不意味法律行为生效生效条件不同(“有效”“无效”只能判断法律行为)二者解释方面也不同(法律行为解释要客观化)当事人将条件作为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决定性因素条件的特征未来性(进行法律行为是尚未发生);可能性不确定性;非法定性、合法性生效条件与失效条件附条件法律行为类型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身份行为(结婚、离婚)不允许附条件的行为形成权的行使(追认、撤销等)特定的商事行为(票据行为)效力附失效条件时法律行为的效力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确定性(期限是一种时间概念)期限特点自由选择性(当事人可以自由安排期限)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性(期限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具有决定作用)期限分类——生效期限;失效期限联系——为了控制未来风险、限制法律行为效力期限与条件的关系条件与期限作为附件的要求不同区别条件是可能出现的事实;期限必然到来无效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律行为有效要件而不能达到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无效法律行为不具有约束力无效法律行为特征无效法律行为系民事违法行为无效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法律行为的无效认定需经确认程序自然人欠缺行为能力(2种)行为人欠缺行为能力法人欠缺行为能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一非法人组织欠缺行为能力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违反的是强制性规定)无效法律行为的原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构成要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行为构成要件)可撤销法律行为被撤销(可撤销行为在撤销前仍然有效)禁止继续履行(此为强制性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追溯无效(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请求权产生返还原物请求权(单方返还、双方返还)无效法律行为后果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请求权;缔约过错民事制裁的适用——追缴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返还第三人部分无效的法律行为的后果(法律行为是否具有可分性)无效法律行为的补正——补办登记、改正违法合同的内容可撤销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具有法律规定效力之瑕疵而由行为人行使撤销权使其效力消灭欺诈、胁迫、趁人之危(要件: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后果)显失公平——客观因素判断;行为时判断;结果判断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原因对行为内容实质性内容或重大交易条件误解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做出了意思表示基于误解而为的意思表示不合行为人真实意志撤销权行使内容——撤销法律行为、变更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方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权行使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则撤销溯及行为成立时无效撤销权行使效果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则按变更后的行为行使权利义务撤销权行使原物以为第三人善意取得情形下,第三人取得所有权当事人在除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消灭具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对于可撤销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变更行为因欠缺某种有效要素,而致使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等享有追认权人追认或拒绝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以确定其效力法律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特征效力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人做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确定有效的,效力溯及行为成立时;确定无效的,自始无效行为能力欠缺——自然人行为能力欠缺,等法定代理人追认处分权欠缺——权利人追认;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