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
半挂车类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Microsoft Word 文档

制订单位总工程师办公室发行日期2011年6月 17日生效日期2011年6月 17日为有效控制批量生产的“3C”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与通过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满足认证标准的符合性要求,本公司针对所生产的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运油半挂车、散装水泥半挂车的生产环节, 编制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一、适用范围车型系列:⑴运油半挂车;⑵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⑶散装水泥半挂车。
二、执行的标准企业为实施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所执行和涉及的主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CA 2001年第1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CA-02C-023:2008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A-02C-056: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CA-02C-057: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CA-02C-058: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CA—02C—067: 200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车身反光标识产品)CA—03C—027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志管理办法实施规则(轮胎产品)8.GBl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9.GB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10.GB5920-2008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11.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2.GB11554-1998 汽车及挂车后雾灯配光性能13.GB11564-200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14.GB11567.1-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装置要求15.GB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16.GB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17.GB13392-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18.GB15082-1999 汽车用车速表19.GB15235-1994 汽车倒车灯配光性能20.GB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21.GB16735-2004 道路车辆 - 车辆识别代号(VIN)22.GB17509-2008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23.GB18099-2000 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24.GB18564.1-2006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条件25.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26.GB/T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27.GB/T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28.GB/T1332-91 载货汽车定型试验规程29.GB/T3730.1-2001 货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及定义30.GB/T3730.3-1992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31.GB/T6420-2004 货车挂车系列型谱32.GB/T9969.1-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总则33.GB/T12673-1990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34.GB/T13594-2003 汽车防抱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35.GB/T15088-1994 汽车半挂车牵引座牵引销强度试验36.GB/T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37.GB/T17350-2009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规则38.GB/T18411-200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39.GB/T21668-200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40.GB/T23336-2009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41. QC/T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42.GA 406-2002 车身反光标识三、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表1、本公司依照所识别出的各项标准,对生产罐车系列所需的关键部件、材料、总成和关键制造过程、装配过程、检验过程确定其控制要求,依照以下计划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
浅谈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

浅谈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鲁岩平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689号 邮编450016[摘要] 为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及公众利益,规范汽车生产企业行为,国家对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日益严格、完善。
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关于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及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法规研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生产一致性管理模型,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实际生产销售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规避企业运营的法规风险。
[关键词]质量管理、强制性认证、生产一致性、法规风险Brief Discussion on Automobile Products’Conformity ofProductionAbstract:In order to protect the nation, society and public’s interests, discipline the automobile company’s production behaviour, the nation’s management on automobile products’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is becoming more strict and impeccable. By combining the research on nations’ regulation of automobile products’ compulsory certificate & management of COP with company’s practical situation, this paper is to build and complete the company’s COP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management model of COP, to ensure the produced & sold vehicle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configurations and performance index a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se of the vehicles approved in vehicle production enterprise and product announcement, usedin experiments, in product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uploaded information of the vehicles leaving the factory. This will help the company to fulfill the relative regulation, and to avoid regulatory risks in company operations.Key words:Quality management,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Regulatory Risks 1 引言2011年6月23日,工信部下发《关于查处江门市华龙摩托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的通报》,对实际生产车辆与《产品公告》批准参数不一致的江门华龙等3家摩托车厂,做出了撤销其产品公告、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的处理决定;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21家摩托车企业,责令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力度,督促车辆生产企业以此为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CCC认证产品一致性管理办法

对批量生产的CCC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通过CCC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最终产品与认证产品一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所有通过CC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管理。
3.参考文件:
3.1《产品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3.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权责:
4.1文件签核的拟稿栏﹕品保部﹐审核﹕品保部主管﹐核准﹕品保部上二级主管。
6.7对于认证产品的关键件IQC必须明确标识(标明”CCC关键件”字样﹐内箱外箱均需标识)﹐物料进出记录保存期为2年﹐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应有物料标识卡﹐标识卡和外箱上应有关键件的标志图案﹐针对关键件的变更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批。
6.8生产单位从物管课领完料后﹐对认证产品的关键件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时注意不要混淆﹔生产过程中﹐对与认证有关的产品关键件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对与所建立的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之规定。
6.2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所建立的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生产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6.3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等﹐必须在关键件的BOM表中予以确定。
6.4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朮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7.相关记录:
无。
8.附件:
无。
5.定义﹕无。
6.程序内容:
6.1认证产品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6.1.1标识﹕认证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朮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报告和本企业的规定一致。
汽车cop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汽车COP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CC)1.目的对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实验合格的样品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原则的规定。
2.使用范畴合用于公司批量生产的汽车门锁产品。
3.引用文献和执行原则CNCA-C11-10:《汽车门锁及保持件强制产品认证明施规则》CQC-C1110-《强制产品认证明施细则汽车门锁及保持件》GB15086-《汽车门锁及保持件的性能规定和实验办法》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献,编号:LYHC-QM/QPM4.职责4.1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产品一致性总体管理。
4.2与生产一致性控制有关的各部门职责,见《质量手册》编号:LYHC-QM-5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规定5.1生产一致性检测(检查、实验或检查)汽车门锁产品一致性控制规定见下表。
5.2核心零部件或原材料的控制5.2.1核心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识别汽车门锁产品核心零部件或原材料控制表见下表。
5.2.2核心制造过程的控制核心制造过程:核心制造过程的控制按有关产品的《控制计划》编号:LYHC-QR09.15-A/0,详见汽车门锁产品《控制计划》LYHC-QR09.15-A/0。
质量部严格按照《检查和实验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14 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3 执行。
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工装设备按照《设备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6和《工装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7 执行。
5.2.3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规定检测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对进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查和实验统计必须填写真实、笔迹完整、清晰可辨,统计人应在统计上签字、注明统计日期。
人员资质规定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5 的规定执行。
为确保生产过程工序质量,生产和检测设备必须校准或检定,质量部按照《计量器具和实验室管理程序》编号 LYHC-QPM-17 对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具)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造业ISO9001体系文件056生产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B3版)打印稿(带附件)

1.0目的规范公司工厂一致性保证能力要求管理,满足法律法规对于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要求;确保公司批量生产的认证汽车产品符合一致性的控制要求。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已获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控制及产品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追溯处理。
3.0术语和定义3.1 生产一致性:保证生产和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并持续符合国家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
4.0 引用文件4.1 《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2 BAICYX/QP009《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4.3 BAICYX/QP011《设计与工程变更控制程序》4.4 BAICYX/QP012《生产过程控制程序》4.5 BAICYX/QP013《市场质量信息处理程序》4.6 BAICYX/QP014《客户投诉处理程序》4.7 BAICYX/QP015《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程序》4.8 BAICYX/QP 022 《工装管理控制程序》4.9 BAICYX/QP024《整车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4.10 BAICYX/QP03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11 BAICYX/QP034《市场问题快速响应管理程序》4.12 BAICYX/QP03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13 BAICYX /QW008《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出厂车辆合格证管理办法》4.14 BAICYX/QW020《工艺文件管理办法》4.15 BAICYX /QW040《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4.16 BAICYX /QW042 《入厂检验规程》4.17 BAICYX/QW055《特殊过程确认管理办法》、4.18 BAICYX/QW062 《3C认证标志管理办法》4.19 BAICYX/QW065 《产品认证管理办法》5.0职责5.1 质量管理部5.1.1负责本办法的归口管理。
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

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1【目的】确保批量生产产品的结构、工艺、关键件、材料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保证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取得认证产品在设计、采购、生产、检测过程中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生产一致性的全面实施工作;3.2质量部负责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以及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的《COP 试验和检查》、《关键生产/装配/检验过程》,负责对生产一致性的检验。
3.3采购部负责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作业的一致性,编写《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的《关键外购零部件及材料》清单。
3.4工艺标准化办负责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关键过程的控制方法,负责关键过程控制办法的变更控制,控制产品生产过程工艺的一致性,质量部负责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生产加工过程生产一致性控制任务的总结。
4【程序】4.1相关一致性的保持4.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所使用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均应与型式试验报告、3C 证书相一致;相关技术文件涉及的特性参数、关键零部件等内容应与“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表”一致。
4.1.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4.1.3认证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所使用的一致。
4.1.4生产一致性控制涉及的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和人员应满足《计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要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2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一致性的控制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采购按照《采购物料分类明细表》中所列供应商进行采购,以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的关键零部件、主要原材料与型式试验样品所用材料一致。
4.3生产过程一致性控制制造部依据产品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作业,不得随意变更。
必要时,进行过程确认。
4.4检验一致性的控制4.4.1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检验:按照《外购材料控制标准》、《外购器材复验规范》进行一致性检查,并要求供应商每年提供一次有效的检测报告。
2 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规定

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整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的工作流程,确保整车产品一致性受控,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设计、采购、物流、生产、质量、销售等对整车产品认证所涉及有关生产一致性控制、检查的工作。
3 定义3.1 产品生产一致性指生产出厂整车备案参数(公告、环保、3C)、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及法规、强检报告信息的一致性。
3.2 法规件指法规件目录内的零部件。
4 职责4.1 总经办4.1.1 负责新产品的法规认证申报工作,保证产品法规认证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含公告、环保、3C等),确保各零部件的强检报告和3C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保持一致。
4.1.2 负责在产车型法规认证扩展的申报工作,保证产品法规认证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含公告、环保、3C等)。
4.1.3 负责对公司内所有车型法规认证信息及时发布,确保各种法规认证信息的及时传递。
4.1.4 负责组织在新品量产之前新车型产品生产一致性的检查工作,保证新品阶段的产品一致性。
4.1.5 负责按法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整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年报》、《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等文件,并按要求上报国家主管部门。
4.2 采购部4.2.1 负责产品法规认证公告中供应商相关信息变更的管理,供应商相关信息变更必须通过产品技术部传递到总经办,由总经办对公告进行更改申报。
4.2.2 负责二轨供应商开发过程中供应商产品所有信息传递到产品技术部,由产品技术部确认是否需要更新或扩充公告。
4.3 产品技术部4.3.1 负责相关参数变更后以技术通知单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实施更改;4.3.2 负责产品法规认证变更信息资料审核,确保其完整、准确,明确产品法规认证变更需要进行的整车试验项目;4.3.3 收集、整理量产产品变更/扩展信息,并报总经办实施认证申报。
4.4 供应商品质部4.4.1 负责外购外协件及原材料入厂质量控制;4.4.2 负责对达产审核零部件生产一致性的过程审核及批准;4.4.3 负责对零部件生产一致性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改进跟踪;4.4.4 负责零部件年度试验计划制定及检验报告收集;4.5过程质量管理部4.5.1 负责四大工艺转序和整车出厂过程的质量控制。
产品一致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TX-3-134 版 本 A0 页 次 1/2制订部门 流程管理部 分发号标题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管理办法1.目的: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3.1品管部:负责确定认证产品的结构、原材料型号规格、标志、铭牌以及包装标志等,并确保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
3.2采购部:负责按要求实施采购。
3.3生产部:按确定的产品结构组织批量生产。
3.4流程管理部:负责联络指定机构完成型式试验以及与认证有关的内外部联络事宜。
4.述语无5工作程序5.1流程管理部负责编制本办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实施。
5.2采购科按要求选择供方,并按《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方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单』中。
5.3流程管理部对送检样品进行确认后,联络认证机构进行抽样和型式试验,同时递交关键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供应商、认证证书等资料。
5.4流程管理部对型式试验项目进行跟踪,与相关部门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到型式试验合格。
5.5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结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明细表等一经确认,流程管理部将关键零部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受控。
5.6采购部向确定的合格供方采购物资,并对合格供方进行日常控制。
5.7品管部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标准书,并实施检验。
5.8品管部应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
5.9生产部担当按确定的产品结构组织批量生产,并在生产的适当阶段进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检查。
文件编号 TX-3-134 版 本 A0 页 次 2/2制订部门 流程管理部 分发号标题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管理办法5.10变更控制5.10.1当认证产品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变更时:a. 关键材料的型号规格;b. 关键材料的供应商;c. 认证产品的结构;d. 影响产品性能变化的主要工艺;e. 铭牌等;提出部门应说明变更理由,由工程部对变更部分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后,通知流程管理部填写〈CQC认证变更申请书〉,连同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向北京认证中心提交,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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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文件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文件编号发行日期版次修改状态2019年 5月 13日A0日期章节修订内容版本制/修订人核准人会签单位 / 部门会签人会签单位/部门会签人编制:标准化: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日期:1目的为确保工厂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控制。
3术语3.1 本程序采用 CNCA-02C-023《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标准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3.2 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产品认证的实施规则及标准,型式试验及各项报告,经认证机构审查通过备案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以下简称《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以下简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与《车辆一致性证书》的格式及其打印参数与使用规定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检验 / 试验报告、认证证书(含附件)、认证标志使用规定,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
4职责4.1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管理部认证科负责协助工厂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其变更,并向认证机构申报备案。
4.2 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的控制 , 对设计开发结果或输出进行评审、验证、确认,保证产品开发阶段的法规符合性和一致性,负责设计更改的评审、验证、确认,确保更改后的产品结构和技术参数与型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 负责公司产品的 CCC认证,监督公司生产的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并配合认证机构完成获证后监督的相关工作。
4.3工艺技术部负责将产品文件转化为工艺文件, 确保与产品文件的一致性,负责配置满足生产工艺条件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负责关键工序的识别和工艺的制定;负责编制/ 更新认证产品生产的操作文件并确保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一致。
4.4事业部采购部负责关键供应商的选择和日常评价管理,负责供应商生产厂及设备工装、工艺方法、作业人员等变更的信息管理和传递。
4.5质量部4.5.1负责整车3C标志的保管和加贴管理,负责生产一致性的内外部审核实施和组织,负责组织市场反馈的有关生产一致性和法规符合性问题的内部调查和整改处理。
4.5.2 负责检测设备、工具的定期检定和校准管理;负责零部件一致性检查和品质检查,负责整车完成检查和 COP检验的组织和实施。
4.6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培训管理 , 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的能力满足生产一致性保证要求。
4.7 设备动力部负责生产、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作业人员设备操作的培训;各制造车间负责关键工序作业人员作业技能的培训,负责设备操作文件的编制并保持与工艺文件要求的一致性,负责生产过程工艺参数的监视、测量和产品品质的检验,保证产品生产过程的一致性;4.8 四大车间负责工厂认证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配置并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负责认证产品生产现场的零部件保管;负责认证产品生产现场生产工序的人、机、料、法、环的管控,确保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一致。
4.9生产管理部负责仓库零部件 3C 特征的保持维护。
事业部制造物流中心负责在库车及运输过程中整车3C 特征的保持维护。
4.10 事业部销售公司负责关于 3C认证、标识的信息和投诉信息的收集和组织处理 , 负责整车 3C 认证事宜与专营店及顾客进行沟通和传达。
4.11 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4.11.1 负责如果认证产品出现不符合一致性要求而流入市场的追溯与处理;4.11.2 负责客户产品保修时使用的零部件与《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保持一致的控制。
4.12 质量负责人4.12.1 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4.12.2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4.12.3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4.12.4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4.12.5 工厂出现认证产品和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以及与认证标准不符合问题的处理指挥、协调、仲裁。
5工作程序5.1 “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的控制5.1.1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在新产品通过认证和/ 或已认证的产品进行变更认证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发布传递给质量负责人、工艺技术部、事业部采购中心、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设备动力部、四大车间、生产管理部、事业部销售公司、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
5.1.2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在新产品通过认证和/ 或已认证的产品进行变更认证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工厂与认证产品工作有关的人员进行“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要求的宣贯与培训。
5.1.3工艺技术部、事业部采购中心、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设备动力部、四大车间、生产管理部、事业部销售公司、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在收到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信息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宣贯至与认证产品工作有关的人员并更新相应作业文件资料发布实施。
5.1.4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确保“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有效性、符合性,定期应对认证产品所涉及的实施规则、标准、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涉及文件进行相关稽核;对工厂认证产品内外一致性控制、标准符合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涉及认证实施规则、标准、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一致性控制计划》等发生变化的,进行认证产品变更申报,同时向相关部门传递发布信息并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5.1.5事业部质量部在确保工厂认证产品的配套零部件及其信息(尤其对有强制认证要求的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使用规定文件的有效性、一致性)不影响工厂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前提下,决定相关信息稽核的频次、方式,确保不低于每季度开展一次零部件认证证书有效性核查。
5.1.6事业部质量部在认证机构对工厂认证产品一致性审查和内部认证产品一致性稽核时应能随时提供适宜、有效的有关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配套零部件的认证证书、标志使用(认证证书、标志使用是否在有效性期内,认证证书与其标志使用规定上的信息是否与到工厂的实物、《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信息一致)的稽核记录。
5.1.7四大车间对认证产品生产的工装设备操作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事业部质量部及基地质量部申报。
5.1.8工艺技术部对认证产品生产工序、工装设备、作业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及基地质量部申报。
5.1.9工艺技术部对认证产品生产设备作业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及基地质量部申报。
5.1.10 质量部对认证产品试验、检查作业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采购中心、基地生产管理部、四大车间提报。
5.1.11 质量部每季度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进行一次稽核,收集整理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事业部质量中心、事业部采购中心、生产管理部、工艺技术部、四大车间反馈的相关书面信息,视情况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进行修订并交集团产品管理部向认证机构重新申报备案。
5.2 认证产品生产过程一致性控制5.2.1事业部采购中心在进行采购时严格按照《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对供应商进行选择。
5.2.2质量部对认证产品所采购的零部件在进货检验时严格按照《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零部件进货检验要求检查其一致性与认证标志的使用(是否在有效性期内,版本是否适当,是否已在国家认监委备案,标志号与零部件和系统的型号(或零件号)是否一致),对不符合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零部件直接判为不合格品做退货处理。
5.2.3 质量部在认证产品配套新开发零部件 5 套试装入库阶段,将核查其一致性和证书有效性,对未申报或扩展产品停止进入试装过程。
5.2.4生产管理部对经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配套零部件办理入库并妥善保管、标识,确保易于识别、不与其他零部件相混淆;5.2.5生产管理部根据认证产品生产情况,按对应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信息配发物料、移库;5.2.6发至生产现场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所属分厂进行保管、标识,确保易于识别、不与其他零部件相混淆;5.2.7四大车间生产现场认证产品生产时,各生产工序严格按其对应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要求装配使用零部件,确保不与其他产品零部件相混淆、混用,确保其一致性。
5.2.8四大车间依据《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对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一致性实施日常检查控制,质量部进行相应监督,均按要求做好相应记录。
5.2.9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依据“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及QS/JM-XY/QP-020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对工厂认证产品进行半年/ 次的生产一致性稽核。
5.2.10 质量部按照《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规定对整车产品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 试验,工厂不能完成的试验 / 检验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对于扩展试验项目COP试验报告从集团产品管理部处获取。
5.2.11 事业部质量部每年在认证机构对工厂现场审查前收集齐全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监督确认检验报告备查。
5.2.12 质量部按《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规定对生产的认证产品进行例行检查控制,经检查符合一致性要求并合格的产品粘贴“3C”标志后入库、出产。
5.2.13 事业部质量部每 3 个月对基地进行一次法规符合性及一致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于基地质量部,由基地质量部传递给基地各相关部门。
5.2.14 质量部每个月进行一次法规符合性及一致性内审,内部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并推动解决。
5.3 生产的认证产品出现不一致的处置5.3.1工厂全员对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日常监控,各部门及分厂应参与、配合质量部组织的工厂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的定期稽核与出现不一致时的处置工作。
5.3.2工厂员工发现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问题时,应立即向质量部传递发布信息,对产品按QS/JM-XY/QP-02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5.3.3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管理部认证科适情将工厂认证产品出现的不一致情况向认证机构提报。
5.3.4质量部对认证产品出现的不一致的情况,按QS/JM-XY/QP-02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S/JM-XY/QP-0206《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启动产品追溯处置与纠正预防措施,同时向工厂相关部门传递发布信息;必要时在认证机构的监督要求下采取其他有效恢复一致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