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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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图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条根据豫卫医﹝2022﹞50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一)医政处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7、制定对口支援卫生院方案。

2、患者服务补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4、通过会诊、预约桂号、预约住院等形式为受援卫生院的门诊和住院转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

5、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每天到出院处收集前一曰出院转回卫生院的患者的出院志。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首诊负责制度、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15•【字号】豫卫指导〔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指导〔2015〕1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4〕37号)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机构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升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贯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建立了顾全大局、扎根基层、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工作队伍。

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了有利的人口环境。

虽然我省的人口增长长期稳定在低生育水平,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我省人口形势更加复杂:一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重道远。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每年出生人口数量仍然较多,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在高位徘徊,出生人口素质令人堪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异常困难,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迫在眉睫,促进计生家庭发展任重道远;二是人口自身发展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更加直接和关键;三是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四是机构改革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计生委等关于表彰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计生委等关于表彰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计生委等关于表彰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2.12•【字号】豫人口[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协、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关于表彰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人口〔2009〕7号)各省辖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协、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黄委会、郑州铁路局、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省军区、省武警总队计生办,省直有关单位:“十一五”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豫人口〔2007〕64号文件精神,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有力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协、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决定对在生育关怀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郑州市人口计生委等106个集体和张建政等236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再创佳绩。

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适应新形式,抓住新机遇,以更大的热情,进一步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附件:1、河南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河南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九年二月十二日附件1:河南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省财政厅科教文处省卫生厅基层妇幼保健处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郑州市人口计生委郑州市妇女联合会巩义市计生协新郑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新密市超化镇计生协郑州市金水区计生协郑州市惠济区人口计生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开封县计生协兰考县计生协开封市鼓楼区计生协尉氏县门楼任乡计生协开封市禹王台区官坊办事处计生协洛阳市人口计生委洛阳市计生协宜阳县人口计生委洛阳市西工区人口计生委洛宁县人口计生委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妇女联合会安阳市龙安区计生协安阳市殷都区人口计生委安阳市文峰区人口计生委林州市人口计生委安阳县人口计生委内黄县人口计生委新乡市委宣传部新乡市总工会新乡市计生协原阳县人口计生委长垣县人口计生委辉县市人口计生委中国人寿保险新乡分公司焦作市总工会焦作市妇女联合会焦作市计生协焦作市山阳区计生协焦作市马村区计生协修武县计生协温县计生协鹤壁市计生协鹤壁市山城区人口计生委浚县计生协鹤壁市鹤山区计生协濮阳市华龙区计生协南乐县人口计生委清丰县人口计生委范县计生协许昌县总工会禹州市人口计生委鄢陵县安陵镇计生协中国人寿保险长葛分公司平顶山市教育局平顶山市民政局平顶山市妇女联合会平顶山市工商局宝丰县人口计生委舞钢市计生协鲁山县张店乡计生协漯河市计生协舞阳县计生协临颍县计生协漯河市源汇区计生协周口市委宣传部周口市卫生局周口市计生协周口市妇联扶沟县人口计生委淮阳县人口计生委郸城县计生协商丘市人口计生委商丘市卫生局商丘市共青团商丘市妇女联合会睢县计生协夏邑县计生协驻马店市市委宣传部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委驻马店市卫生局驻马店市人口计生委驻马店市计生协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确山县计生协信阳市教育局信阳市卫生局信阳市人口计生委信阳市计生协信阳市浉河区计生协固始县计生协南阳市人口计生委方城县人口计生委内乡县赵店乡计生协唐河县计生协社旗县饶良镇计生协新野县城郊乡计生协南召县崔庄乡人口计生委淅川县电业局南阳市卧龙区区委宣传部卢氏县计生协渑池县计生协灵宝市金源公司晨光分公司陕县大营镇计生协济源市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中心附件2:河南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张建政河南省文明办创建处副处长翁铁军河南省文明办协调处主任张中亮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赵学东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陈静(女)河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调研员王勇军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周宏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处长王立英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张霞(女)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王杰英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处长贺建设河南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处长杨新力(女)河南省纪检委驻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副组长、省监察厅驻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主任余薇(女)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副处长何新慧(女)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管处副调研员吴俊红(女)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主任科员杨培林(女)河南省人口计生干部学院主治医师杨彦娣(女)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站长薛万和河南省人口计生科研院院长、支部书记乔玉慧(女)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杨慧武河南省人口信息中心人口网总编辑薛月静(女)河南省教育厅信访处副处长王继东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来志刚河南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科员武玉瑞(女)河南省卫生厅妇幼保健处副调研员于华荔(女)河南省计生协副秘书长卢永和河南省计生协组宣部部长王传亚河南省计生协社会服务部部长刘建国河南省计生协国际合作与项目部副部长王瑾(女)共青团河南省委会计王喜云(女)河南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夏彩虹(女)河南省妇联宣传部副部长黄永泽河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王凌燕(女)河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李喜萍(女)河南省军区计生办主任常万松武警河南省总队卫生处处长李海英(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杜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经济师刘常红(女)郑州市金水区计生协秘书长王丽华(女)郑州市中原区计生协秘书长陈爱萍郑州市二七区委组织部部长梁秀云(女)郑州市管城区计生协秘书长谢超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计生办主任闫黎(女)郑州市高新区人口计生委科员曹三俊(女)巩义市计生协秘书长石聚彬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明欣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计生协会长李洪强登封市大冶镇计生协会长魏国胜郑州市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陈松林中牟县城关镇西街村计生协会长赵喜鹏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计生办主任江永辉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主任XXX 开封县计生协干部孙进忠兰考县红庙镇计生协干部刘学军尉氏县大桥乡计生协干部何法才通许县计生协干部刘民英(女)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计生协干部李璐丽(女)开封市鼓楼区计生协干部张琴(女)开封市龙亭区计生协干部龚美雯(女)开封市顺河区宋门办事处劳动路社区计生协干部时现叶(女)开封市金明区计生委干部乔俊梅(女)开封市卫生局干部张水利洛阳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李经民洛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赵连权洛阳市文明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万宏伟洛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刘慧宁(女)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马志敏宜阳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振峰洛阳市西工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杰汝阳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李中年洛阳市洛龙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石小琳(女)嵩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吉静丽(女)栾川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孟社茶(女)洛阳市吉利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白文周洛阳市计生协副秘书长胡庆堂内黄县人口计生委主任谢红香(女)林州市计生协秘书长程同吉林州市卫生局局长常秀峰安阳市恒立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侯梅(女)安阳市殷都区计生协秘书长宋征(女)安阳市殷都区妇联主席周书玲(女)安阳市文峰区甜水井办事处工会主席陈莉莉(女)新乡市文明办干部茹海芝新乡市教育局副局长刘红霞(女)新乡市卫生局人事科长贾紫亮新乡团市委副科长汪玉景(女)新乡市妇联副主席马云(女)新乡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永纯(女)新乡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长白继光原阳县财政局局长肖冰(女)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新乡输油处经济师张建平(女)平原机器厂工会干事、经济师孙玉琴(女)新乡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朱培丽(女)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王振禄焦作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董红霞(女)焦作市共青团市委干部范建军焦作市计生协秘书长张春燕(女)焦作市解放区宣传部副部长赵学文焦作市中站区计生协秘书长王小燕(女)焦作市高新区计生协副会长苟月仙(女)孟州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石书明沁阳市副市长、计生协会会长王素梅(女)武陟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李艳红(女)博爱县计生协秘书长岳相斌鹤壁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董国良鹤壁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李晓迎(女)鹤壁市市委宣传部计生专干王瑞云(女)鹤壁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张毅敏(女)鹤壁市总工会计生专干牛海军鹤壁市淇滨区计生协秘书长杨文杰淇县计生协常务理事王磊淇县计生协秘书长孙风梅(女)濮阳市教育局副研究员王矩鹤濮阳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维维(女)濮阳市总工会干部张朝霞(女)濮阳市妇联副主席郝云翠(女)濮阳市红十字会专干张留栓濮阳市委宣传部职工赵永亮台前县侯庙镇党委副书记于卫丽(女)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马彩红(女)禹州市计生协秘书长田瑞红(女)鄢陵县计生协秘书长李晓娟(女)长葛市清华少儿英语学校校长张伟强河南省东健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桂贤(女)许昌县妇联会副主席陈爱琴(女)禹州市妇联会主席李中顺襄城县颍阳镇计生协会长张丘鄢陵县张丘鞋业有限公司郑枝(女)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洪杰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科长程金合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宣教所副所长范莉(女)平顶山市公安局妇委会主任杨少华(女)平顶山市工商局妇委会主任李秀玉(女)叶县遵化店镇计生协干部刘超杰郏县广阔天地乡副乡长贾红渠汝州市计生协秘书长李玉萍(女)平顶山市湛河区计生协副秘书长李秀莲(女)平顶山市卫东区计生协副秘书长藤喜枝(女)漯河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聂敏(女)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计生专干屈杨(女)舞阳县辛安镇计生协副会长刘玲枝(女)临颍县计生协秘书长张丰月(女)漯河市召陵区计生协副会长谭友成漯河市源汇区计生协副会长刘现文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乡计生协副会长王连钊漯河市郾城区计生协秘书长曹志辉漯河市经济开发区计生协副会长谢康学周口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穆海林周口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新焕(女)周口市计生协秘书长朱在红淮阳县政府副县长、计生协会会长张俊青(女)周口市计生协干部贾连顺西华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治君沈丘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童新华周口市川汇区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张晓项城市计生协会长桑永奇扶沟县计生协秘书长朱慧丽(女)商水县计生协秘书长宗振海太康县计生协秘书长李德丰鹿邑县教体局局长何素玲(女)淮阳县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张同莹郸城县财鑫集团化工厂计生协会长郝卫华商丘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申培英商丘市人口计生委财务科长史泽远商丘市财政局科教文卫科副科长杨峰商丘市计生协办公室副主任董社祥商丘市计生协科员练雪霜(女)永城市计生协秘书长郝素侠(女)夏邑县计生协科员张志刚虞城县计生协秘书长李长军商丘市梁园区计生协副会长崔金传商丘市睢阳区文化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王冬梅(女)宁陵县计生协秘书长梁金华柘城县陈青集镇人民政府纪委书记李凯(女)睢县计生协秘书长史保现民权县计生协会长魏伟驻马店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周望明驻马店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赵昕(女)驻马店市总工会干部宋慧(女)共青团驻马店市委干部樊金山驻马店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李蔚巍(女)驻马店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温超驻马店市计生协副主任科员裴书忠西平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张春华遂平县计生协副会长李金合上蔡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关春香(女)上蔡县计生协副秘书长高伟平舆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王红岩汝南县计生协会长郜树森泌阳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曹光宇信阳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付炳强信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曲光伟(女)信阳市计生协秘书长丁国良信阳市浉河区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主任胡修军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庞大志淮滨县计生协秘书长童明江商城县人口计生委主任余兴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付新国息县城郊乡政府副乡长朱宏乐固始县计生协秘书长刘立红光山县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吴丽秀(女)潢川县计生协秘书长李士凡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大主席田向生南阳市卧龙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李亚杰(女)南阳市计生协科员裴晓内乡县计生协秘书长杨永聚方城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陈小哲唐河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王玉清桐柏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唐玉勤(女)社旗县计生协副会长卢俊武新野县上港乡工会主席张义侠(女)西峡县计生协副会长闫学展南召县云阳镇计生协秘书长高建峰邓州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宏伟镇平县计生协副会长周天应淅川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田保云唐河县卫生局局长张占海三门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玉霞(女)三门峡市财政局科教文卫科科长王霞(女)义煤集体耿村煤矿工会干部赵根牢陕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李鹏远灵宝市鑫源果业公司董事长高春生卢氏县横涧乡副乡长王亚峰三门峡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水国朝三门峡市工业园社会事业局副局长高朝霞(女)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口计生委主任陈趣华(女)济源市卫生局副局长牛利军济源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副科长李建中济源市计生协副秘书长雷红(女)济源市思礼镇副镇长郝志华中原油田第三社区管理中心计生委主任曹文庆中原油田计生协秘书长岳奎详中原油田第九社区管理中心计生协秘书长李琴(女)中原油田计生办法规科干部周玉兰(女)中原油田地质研究院计生协秘书长王从礼河南油田勘探局双河社区计生办主任马凤菊(女)河南油田勘探局第一采油厂计生协秘书长刘建萍(女)河南油田勘探局涧河社区计生协秘书长。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

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讨论稿)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九年五月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豫人口[2009]号(讨论稿)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有关会议和河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全省便民服务工作,现将《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努力使我省便民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九年五月三十日河南省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讨论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XX次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帮民",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取信于民,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特制定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规范。

一、便民大厅硬件建设标准1、县乡均应建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置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率要达到100%。

单设的便民服务大厅名称为:“XXX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厅”(简称:便民大厅)。

大厅(窗口)的标识要清楚。

2、单设便民大厅的用房不少于两间,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大厅外设立意见箱并标明上、下班时间。

3、办公人员设备要做到五有:有办公桌椅;有电脑及打印设备;有档案柜;有办公电话;有不少于2名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

4、便民设施用具要做到七有:有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有饮水设备用具;有便民桌、椅或沙发、茶几;有雨具、打气筒、笔墨及应急药品等其他用具用品;有便民服务卡(册)、群众意见建议卡(两卡);有报卡杂志等宣传品;服务台上有“证件办理”、“咨询投诉”,两个桌牌,并在“证件办理”牌上小字体注明服务项目。

医疗医技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医疗医技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医疗医技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6〕61号)文件要求,医疗、医技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新信息、新进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良好机会。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特作规定如下: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范围1、中华医学会、中医学会、医师协会、药学会及其专业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2、本省医学会、本市医学会及其专业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3、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

4、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短期培训,应与本人所从事的医疗、医技和管理工作有较密切关系。

参加非本专业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及其它方面的会议,原则上会议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

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的,需利用个人假期参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要求1、医院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青年人才库成员,每年可参加1次缴纳会务费的全国性学术会议、2次省内学术会议。

2、副高职称人员及高年资主治医师每3年可参加1次缴纳会务费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年可参加一次省内学术会议。

3、低年资主治医师每年可参加一次市级学术会议。

4、医疗、医技初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缴纳会务费的学术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院领导同意。

5、不需缴纳会务费的免费学术会议(原则上限于省内),在不影响科室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不限次数,回院后仅报销来回基本交通费用(火车票、汽车票)。

6、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交流的论文第一作者可破格参加此次会议交流,每篇论文限1人。

7、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任省级学会委员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9.26•【字号】豫中医科教〔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中医科教〔2017〕3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为加强协同基地管理,确保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我局组织制订了《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可从省中医管理局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同要求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四章培训管理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附则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厅(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科教〔2015〕12号)和《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豫中医业〔2015〕2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协同基地管理,确保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主体基地指具有单独招收资格的国家认定和公布的中医规培基地,协同基地是指根据培训内容需要,经省中医管理局认定和公布具备专业培训条件有关医疗机构,通过与主体基地协同的方式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协同基地主要从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和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中遴选。

第三条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规培基地的整体规划,以国家认定的规培基地为主体,以协同基地为补充,本着合理布局、满足需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同质培训的原则,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努力构建分布合理、专业齐全、管理统一、培训同质、能基本满足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的培训基地网络体系。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19〕2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8〕43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3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结束——。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风险评估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6〕61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卫办医政发〔2010〕41号)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是涉及多环节、多个人员的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差错都可能会引起错误手术(包括手术病人接错、手术错误或手术部位错误3方面内容)的发生,引发医疗事故、纠纷。

为预防错误手术的发生,医院制定《手术患者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

一、手术患者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包括术前患者资料和手术信息的核对、手术部位的标记及对手术风险的评估。

(一)、术前患者资料和手术信息的核对从手术科室医师决定手术的时刻开始,包括了四个环节,涉及麻醉医师、巡回护士、护工及病房医护人员。

(二)、术前患者资料和手术信息的核对有两大项内容:1、患者的病历资料、腕带、知情同意书、影像等辅助检查资料已准备齐全。

2、上述资料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信息须准确并相互一致。

(三)、手术患者安全核查四个重要环节:1、环节一:手术前一天,主管医生核对上述两大项内容并确保各项资料的齐全和相互信息的一致。

2、环节二:手术前一天,由麻醉医师核对并确保各项资料的齐全和相互信息的一致,并进行手术前麻醉会诊及手术风险评估,以及签订麻醉知情同意书。

3、环节三:手术前1小时,病房医护人员检查手术患者病历、影像等辅助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术中、术后所带物品是否准备完整,术前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是否完成,并与接手术病人的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并在《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签字,在术前准备间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上述两大项内容并确保各项资料的齐全。

4、环节四:患者进入手术室后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必须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要求在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及离开手术室前三次共同对患者进行安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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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
和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安全,现就规范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申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院感染规范化管理工作
患者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是医疗管理的核心,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

保障患者安全,是健康服务的基本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站位,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出发,充分认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医院感染管理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感染管理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医院管理整体规划中,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第一责任人,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部门第一
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患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明确部门及其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指南(见附件),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等涉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全院、全员岗位培训教育,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聚力提升医院感染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依据国家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指南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并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隔离、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医院感染暴发报告、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制度、流程及措施。

(二)加大医院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个行业标准(年版),实施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化管理,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个环节的全面质量监控。

对耐高温、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尽量避免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进行浸泡灭菌。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达到灭菌水平;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达到消毒水平。

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三)落实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手卫生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注射、插管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避免因医务人员行为不规范而导致患者发生医院感染;降低因医疗用水、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及环境和物体表面污染而导致医院感染发生的风险。

(四)强化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重症医学科、手术部(室)、新生儿病室、血液净化(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室)等重点部
门、重点环节及高危因素的监测,持续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等重点部位,以及手术、注射、插管、内镜诊疗操作等关键环节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医院感染病例。

特别是医疗机构发生聚集性、难治性注射部位或手术部位感染时,要及时进行可疑病原微生物、特殊病原体(如非结核分枝杆菌等)的特异性检测、病原学检测及抗菌药物敏感性、耐药模式的监测,必要时进行病理学检测;要规范标本采集、运送、检测等工作。

要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病例上报、医院感染聚集、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相关工作,有效控制医院感染。

(五)强化“三基、三严”培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持续加强全院、全员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

通过开展规范化培训、岗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开展以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为核心的教育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实施考试、考核与评价,进一步提高全员医院感染管理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聚力推动医院安全管理系统。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涉及医疗机构各个部门和所有工作领域,需全体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共同参与。

各医疗机构应完善医疗安全管理顶层
设计,建立并加强多学科、多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推进患者安全管理工作。

(七)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点)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处(点);购置并使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利器盒及院内运输工具。

要提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意识,规范配置流动水洗手池、非触摸式水龙头开关、干手及手消毒设施、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血液体液溅洒处理用物及用品等。

要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的分类弃置、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应与产生科室、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交接实施双签字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年。

各地要结合实际会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
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要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探索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移交至辖区内上级医疗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或就近运送到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三、强化监管,促进医院感染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督查制度、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感染管理监管力度,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是否有效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基本措施、特别是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医院感染疑似暴发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处置、报告是否及时准确;医疗废物管理是否规范等,组织对所辖医疗机构“拉网式”的督导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隐患,并跟踪整改问效,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避免“走过场”,强化医疗安全意识,不断推进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对监管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医疗机构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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