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意见】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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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22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22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日照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7日日照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2.2 工作职责3 应急响应3.1 应急值守3.2 报告内容3.3 启动响应4 应急处置4.1 现场指挥部4.2 力量调集4.3 处置行动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6 应急保障6.1 装备和物资保障6.2 通信保障6.3 医疗卫生保障7 宣传、培训和演习7.1 宣传7.2 培训7.3 演习8 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奖励与责任8.3 预案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火灾或导致其他重特大次生灾害的火灾事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意见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地震灾害,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势在必行。

以下是我对加强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1.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规范和明确标准。

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严惩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2.加强抗震设防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根据地震灾害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加强对抗震设防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能力,确保其能够承受较大的地震力量。

3.加强抗震设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加强对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抗震设防技术,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能力。

同时,加强对抗震设防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抗震设防意识和能力。

4.加强抗震设防监测和检测。

建立健全抗震设防监测和检测体系,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状况进行监测和检测。

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加强抗震设防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抗震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和抗震意识。

组织开展抗震演习和培训,提高公众在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加强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管。

定期评估工程质量和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可以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防震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2008年5月30日)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特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省建设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号召全省建设系统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并对我省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工作做出部署。

为做好全省抗震防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我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地震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大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波及面广、难以预测等特点,一旦发生,破坏性很大。

山东是个地震多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造成了严重灾害。

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十分关心并致力于解决的民生问题。

历次破坏性地震的经验教训表明,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和现有工程的抗震加固,编制和实施城乡抗震防灾规划,是提高城乡综合抗震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抗震防灾措施。

为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抗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抗震防灾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增强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抗震防灾这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汶川地震中发生群死、群伤的主要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线工程。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地震、气象、洪水、海啸等多种预警系统,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在灾害发生前提前预警,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逃生时间和防护机会。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抢险救援等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减轻灾害损失。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水文灾害等灾害隐患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隧道、堤坝、排水系统等,提高其防灾减灾能力和稳定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4.推进征地安置和基础设施转移:对居住在灾害隐患区的居民进行征地安置,对重点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进行迁移,以减少灾害的损失。

5.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防护科普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素养,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6.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整合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协力合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共同应对灾害。

7.加强灾后重建: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引导和规划,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经济秩序。

8.推进科技创新和应用:借助科技手段,开展自然灾害预测、监测、预警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的技术水平,为灾害防控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加强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考虑灾害风险因素,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避免将重大工程设施建设在灾害高发区。

2.做好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及时掌握灾害隐患的变化情况,做好灾害预警和预防工作。

3.优化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防灾减灾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防震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专家学者、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参与。

只有加强协作、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6】13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6】13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重要性我市位于我国华北地震区东南部边缘,具有震源浅、震感强、影响大的特点。

目前,全市有5条地震活动断裂带。

历次地震表明,地震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来自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因此,在目前地震短临预报无法实现的前提下,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是减小地震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最有效措施。

第5代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取消不设防区,通化区域位于6度设防区。

为避免出现“小震致灾”甚至“小震大灾”的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抗震设防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城乡地震风险防控,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确保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符合新的标准,全面提高我市抗震防御水平。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12.24•【文号】中震防发[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震防发〔201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为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本着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中国地震局在广泛调研和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积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考核办法,全面促进《考核办法》的贯彻实施。

附件: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中国地震局2012年12月24日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0〕96号),推进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能力建设,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范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由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

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由市县工作指导办公室成员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由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客观考核。

第四条被考核单位为全国地市级和县级地震工作部门。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六个方面。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鲁安监发[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8]75号二00八年六月四日)各市安监局:汶川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损失,当前,全国上下正集中精力抗震救灾。

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在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特别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震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地震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大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波及面广、难以预测等特点,一旦发生,破坏性很大。

我省大部分地区处在郯城-营口地震带,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各类矿山、尾矿库和大型化工企业,一旦发生险情,将会造成尾矿库溃坝、山体滑坡、采空区塌陷、剧毒化学品泄漏等严重次生灾害。

各级安监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危机管理意识,进一步认清当前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和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领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立足预防,超前工作,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安监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设施的抗震设防状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要重视对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地震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在办理安全生产各类审查、验收、许可时,要重视对抗震设防状况的核查;发现生产经营设施、场所不符合防震减灾有关规定、标准,可能导致次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建筑物抗震能力:确保新建建筑物符合抗震设计标准,加强对现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2.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地震风险的认识,教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

3.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救援队伍的组织、物资储备和紧急通讯系统。

4.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投入资源进行地震监测网络的建设,提高地震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支持地震科学研究,开发先进的减震技术和救援装备。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这些建议的实施需要政府、科学家、工程师、教育工作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通过综合的措施,我们可以提高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减少地震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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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意见】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
灾工作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xxxx〕1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鲁政发〔xxxx〕7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当前面临的震情形势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发生的汶川、玉树、智利和日本等特大地震以及近期接连发生的盈江、缅甸、印度等破坏性地震警示我们:必须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开放30多年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局面逐步形成,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

但也凸显出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地震工作机构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投入较少,不能适应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要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不够,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尚未按法律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应急救助措施、应急反应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亟待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几年来全球特大地震频繁发生,七级以上地震发震频率明显增高,标志着全球进入地震活跃期,著名的沂沭断裂带穿过我市西部,南黄海地震带与我市毗邻,我市行政区域及邻区存在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莒县和五莲县的部分地区被国家确定为全省最高的八度设防区,其他区域为次高的七度设防区,面临的震情形势复杂而严峻。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高度集中,财富快速积累,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面对复杂的震情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平时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震时决策科学,反应迅速、高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全社会力量,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覆盖,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到“十二五”末,建成比较完备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抗震设防监管体系、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全省、全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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