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27•【字号】宁政办〔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宁政办〔2020〕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7日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市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效规范全市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合理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环境安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7号)、《青海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政办〔2015〕15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宁市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26•【字号】宁政办〔2018〕191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青政〔2018〕3号)精神,为全面查清当前我市土地利用状况,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确保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简称“三调”)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全面查清当前我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提供重要依据,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各县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各县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各县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的通知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人民政府:为提高我市三县应急避险能力,根据《西宁市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方案》(宁政办[2007]243号)要求,现就加强三县范围内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的重要意义应急避险场所,是在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状态下,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中明确要求:“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配备必需的避险救生设施”。
2006年市政府印发的《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政〔2006〕59号)中也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为增强应急避险能力,200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宁市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方案》(宁政办[2007]243号),几年来,各区政府、市地震部门在西宁市区范围内建设了一批应急避险场所,为突发灾害事件后的灾民应急避险的临时安置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从目前全市应急避险场所的分布来看,三县的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较为薄弱。
建设应急避险场所是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利民、便民、服务于社会的公益工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各县应急避险能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意见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地震灾害,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势在必行。
以下是我对加强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1.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规范和明确标准。
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严惩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2.加强抗震设防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根据地震灾害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加强对抗震设防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能力,确保其能够承受较大的地震力量。
3.加强抗震设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加强对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抗震设防技术,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能力。
同时,加强对抗震设防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抗震设防意识和能力。
4.加强抗震设防监测和检测。
建立健全抗震设防监测和检测体系,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状况进行监测和检测。
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加强抗震设防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抗震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和抗震意识。
组织开展抗震演习和培训,提高公众在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加强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管。
定期评估工程质量和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可以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防震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地震、气象、洪水、海啸等多种预警系统,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在灾害发生前提前预警,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逃生时间和防护机会。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抢险救援等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减轻灾害损失。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水文灾害等灾害隐患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隧道、堤坝、排水系统等,提高其防灾减灾能力和稳定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4.推进征地安置和基础设施转移:对居住在灾害隐患区的居民进行征地安置,对重点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进行迁移,以减少灾害的损失。
5.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防护科普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素养,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6.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整合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协力合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共同应对灾害。
7.加强灾后重建: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引导和规划,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经济秩序。
8.推进科技创新和应用:借助科技手段,开展自然灾害预测、监测、预警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的技术水平,为灾害防控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加强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考虑灾害风险因素,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避免将重大工程设施建设在灾害高发区。
2.做好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及时掌握灾害隐患的变化情况,做好灾害预警和预防工作。
3.优化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防灾减灾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防震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专家学者、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参与。
只有加强协作、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建筑物抗震能力:确保新建建筑物符合抗震设计标准,加强对现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2.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地震风险的认识,教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
3.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救援队伍的组织、物资储备和紧急通讯系统。
4.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投入资源进行地震监测网络的建设,提高地震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支持地震科学研究,开发先进的减震技术和救援装备。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这些建议的实施需要政府、科学家、工程师、教育工作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通过综合的措施,我们可以提高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减少地震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4•【字号】•【施行日期】2009.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西宁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六月四日西宁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发生重大群死群伤责任事故。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政府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重大隐患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2008年地质灾害及引发因素(一)地质灾害(及险情)情况(见表1)2008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起(均在市区),其中崩塌3起,滑坡3起。
灾害造成2名儿童死亡,一间房屋被毁,四间畜棚被毁,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存在地质灾害险情7起(均为滑坡险情),其中,市区3起,大通县2起,湟中县2起,约150余人受到灾害险情威胁,未造成实际损失。
从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存在险情来看,灾害和险情发生次数均比上年度(2007年灾害12起,险情11起)减少约50%,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危害比上年度及多年平均值明显减少,属地质灾害危害较轻的年份。
(二)致灾因素1、降水。
2008年汛期全市降水量与2007年同期相比偏少或接近正常,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共2起(滑坡2起),占灾害(及险情)总数的15.38%,明显少于2007年。
2、人为工程活动。
2008年因人为不合理工程引发地质灾害(及险情)6起,占灾害(险情)总数的46.15%,主要为人工开挖山坡坡脚,形成高陡边坡,导致山体土体失稳,如农村建房取土开挖山坡坡脚。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提升科技支撑,健全法制保障,促进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应对地震灾害的机制和体制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省会南昌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提升地震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贡献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0年,建成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破坏,维持基本功能;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三)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
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和烈度速报网建设,进一步提高震情灾情速报质量,丰富速报信息,建设大型水库、核设施、高速铁路及大型矿区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重视对社会观测点的引导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