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6•【字号】济政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0〕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震减灾工作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内在要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防震减灾任务十分繁重。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积极采取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和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财政投入逐年增加,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但是,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也存在地震监测手段单一、预警预测能力不足、城市部分建筑物和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不强、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部分县(市)区防震减灾机构不健全、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薄弱等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防震减灾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宁可百年不震,不可一日无防”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宜居、宜业、安全”的美丽泉城提供安全保障。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2008年5月30日)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特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省建设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号召全省建设系统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并对我省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工作做出部署。

为做好全省抗震防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我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地震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大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波及面广、难以预测等特点,一旦发生,破坏性很大。

山东是个地震多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造成了严重灾害。

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十分关心并致力于解决的民生问题。

历次破坏性地震的经验教训表明,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和现有工程的抗震加固,编制和实施城乡抗震防灾规划,是提高城乡综合抗震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抗震防灾措施。

为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抗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抗震防灾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增强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抗震防灾这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汶川地震中发生群死、群伤的主要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线工程。

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的建议如下:
1.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确保灾害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

2. 加强预警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提高预测精度和预警速度。

3. 制定和完善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灾害的快速响应能力。

4.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5. 加强灾害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6. 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确保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7. 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灾害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 建立多渠道的灾害救助体系,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9.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10.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以上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加强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防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地震、气象、洪水、海啸等多种预警系统,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在灾害发生前提前预警,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逃生时间和防护机会。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抢险救援等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减轻灾害损失。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水文灾害等灾害隐患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隧道、堤坝、排水系统等,提高其防灾减灾能力和稳定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4.推进征地安置和基础设施转移:对居住在灾害隐患区的居民进行征地安置,对重点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进行迁移,以减少灾害的损失。

5.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防护科普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素养,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6.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整合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协力合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共同应对灾害。

7.加强灾后重建: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引导和规划,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经济秩序。

8.推进科技创新和应用:借助科技手段,开展自然灾害预测、监测、预警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的技术水平,为灾害防控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加强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考虑灾害风险因素,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避免将重大工程设施建设在灾害高发区。

2.做好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及时掌握灾害隐患的变化情况,做好灾害预警和预防工作。

3.优化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防灾减灾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防震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专家学者、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参与。

只有加强协作、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6】13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6】13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重要性我市位于我国华北地震区东南部边缘,具有震源浅、震感强、影响大的特点。

目前,全市有5条地震活动断裂带。

历次地震表明,地震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来自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因此,在目前地震短临预报无法实现的前提下,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是减小地震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最有效措施。

第5代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取消不设防区,通化区域位于6度设防区。

为避免出现“小震致灾”甚至“小震大灾”的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抗震设防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城乡地震风险防控,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确保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符合新的标准,全面提高我市抗震防御水平。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6.23•【字号】绍政办发〔2005〕84号•【施行日期】200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科技局(地震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绍兴市科技局(地震局)(二〇〇五年六月十日)防震减灾是建设“平安绍兴”、“和谐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不断增强防震减灾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城市为重点,兼顾乡镇和农村,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以政府为主导,依靠全社会力量,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

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5—6级地震、相当于各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到2020年,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加快现代化地震台网建设,不断提高地震监测水平现代化地震台网建设是防震减灾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按照《浙江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安排,加快地形变、地下流体等地震前兆观测台建设。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建筑物抗震能力:确保新建建筑物符合抗震设计标准,加强对现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2.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地震风险的认识,教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

3.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救援队伍的组织、物资储备和紧急通讯系统。

4.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投入资源进行地震监测网络的建设,提高地震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支持地震科学研究,开发先进的减震技术和救援装备。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这些建议的实施需要政府、科学家、工程师、教育工作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通过综合的措施,我们可以提高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减少地震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防震减灾工作意见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不仅可以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更能够导致社会稳定的动荡。

因此,为了有效地减少地震对人民生活和财产造成的影响,防震减灾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在此,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预防与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地震自救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后果的有效途径。

各级教育部门应该在学校教育中把地震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营造地震应急教育氛围,宣传地震安全知识,增强人们在地震发生时的应变能力。

同时,信息化正在成为全社会的主流趋势,应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通过各种形式发布地震消息,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工作地震发生的无预警性,使得预报和预警成为减轻地震灾害后果的重要手段。

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地震局应该加强地震监测和预测工作,完善地震分享信息网络,及时向政府和社会发布地震信息,提升预警能力。

三、规范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地震毁灭力极大,能够对建筑物、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造成很大破坏。

因此,必须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中加强抗震设计和安全评估,使其承受得住地震的冲击,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防震减灾评估和评价机制在地震灾害后,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和评价,总结地震防灾救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机制,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五、提高抗震避险技术研究能力地震灾害的减轻,离不开抗震避险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升级。

因此,需要提高抗震避险技术的研究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开展相关工程技术研究,推动抗震避险技术的进步和完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防震减灾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地震防灾救灾的能力与水平,促进社会安定和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提升科技支撑,健全法制保障,促进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应对地震灾害的机制和体制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省会南昌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提升地震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贡献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0年,建成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破坏,维持基本功能;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三)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

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和烈度速报网建设,进一步提高震情灾情速报质量,丰富速报信息,建设大型水库、核设施、高速铁路及大型矿区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重视对社会观测点的引导和利用。

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机制、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不断强化地震台网的社会服务能力。

(四)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坚持多学科、多途径探索,专群结合,完善地震预测会商机制,做好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

大力推进地震预测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深化对我省破坏性地震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等物理过程和机理的研究和地震预警技术研究。

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预警机制。

(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制定和完善群测群防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引导社会组织、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

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三、切实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能力(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新建、改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把关,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落实。

(七)提高现有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并根据普查鉴定结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规划开展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

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优先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排险加固。

(八)全面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

尊重农民意愿,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税费减免以及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拓宽农民建房资金渠道,积极引导农民建设防震安全住房。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要将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完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把抗震设防以及农村综合防灾的要求作为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全省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全面提高。

(九)着力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能力。

积极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统筹安排各项防震避险措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十)积极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

大中城市要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要尽快完成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充分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城市国土利用和建设规划,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性。

鼓励和加强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建筑物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四、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能力(十一)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在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重大交通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计。

加快危险路段、桥梁的整治改造,加强应急运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形成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震后应急救灾物资和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灾区。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抢修保通的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迅速恢复运输的保障体系,完善全省交通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组织开展保通演练,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保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十二)加强电力和通信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适当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

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自检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抗震加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震后电力保障的决策指挥。

加强通信网络容灾备份能力建设,完善通信网络运行机制,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能力。

推进应急通信专网建设,加强卫星通信、集群通信、宽带无线通信等各种技术的应用,满足各级各类应急处置的通信需求,确保地震发生后通信畅通。

(十三)提高水利工程、输油气管线、核设施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

优化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加强抗震性能鉴定与抗震性能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协调工作机制。

加强输油气管线、核设施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查密度。

严格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监管,避免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十四)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

《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所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评审制度,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质量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十五)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

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与速报等技术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纵向及横向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地震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适时组织跨地区、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抗震救灾演练。

(十六)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

积极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装备保障,开展业务训练,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省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各有关行业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

规范救援队伍运行管理,建立稳定的日常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救援机动性和能力。

(十七)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各地区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十八)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加强省、市、县(区)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方式和布局,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物资生产储备、质量监管和调拨配送机制。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救援产品动员生产能力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

六、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十九)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

县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设区市政府要研究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做好与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实现防震减灾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重点支持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防震保安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资源配置,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二十)加强防震减灾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

要探索和建立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

(二十一)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加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力度,深化基础研究,推进地震监测预警、灾害防御、灾难医学和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努力突破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科技瓶颈,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

要加强地区间、行业间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结构合理的防震减灾科技人才队伍,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

(二十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组织修订《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各设区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所在的县(市)要加快制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加强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规范。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监督队伍,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二十三)落实防震减灾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实施、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和使用、地震应急准备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