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律师的职业定位及使命(1)
律师的职业角色定位及其职责

律师的职业角色定位及其职责作为法律专业领域的从业人员,律师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职业定位和职责使其成为维护法治、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
本文将从律师的职业角色定位和职责两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律师的职业角色定位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其职业角色定位主要包括诉讼代理人、法律顾问和社会参与者三个方面。
首先,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案件的真相揭示给法院和客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与合理。
其次,作为法律顾问,律师在各行业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咨询和指导角色。
他们通过对法律政策的解读和分析,为客户提供合规建议,帮助客户避免法律风险,规避法律纠纷,同时帮助客户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作为社会参与者,律师在社会公共事务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
他们通过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为社会提供普法服务,推动法治意识的普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二、律师的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上述的职业角色定位,律师需要承担一系列的职责,主要包括维护法律权益、诚信履职和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首先,律师需要严格维护法律权益,绝对忠实于客户,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法律实践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治尊严,不得违法乱纪,更不可为不法势力服务,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其次,律师需要诚信履职,保持职业操守。
律师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坚持法律道义,不得篡改证据、虚构事实等损害诚信原则的行为;同时,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和合作中,也应保持团队合作的精神,共同维护所在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
最后,律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养,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
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者,律师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实践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法律环境的快速变化,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总之,律师的职业角色定位和职责使其成为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
1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
律师是执行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职业。
每个律师都有职责和使命,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保护司法权威,服务社会公正。
1. 尊重法律
律师作为一个具有法律专业的职业,应当尊重法律,坚持正义,言行一致,作为遵守法律的先驱。
每个律师都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官的判决,维护民主和法治。
2. 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
律师有义务提供及时、周到、可靠的法律服务,关注当事人尊严待遇,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在了解完当事人的情况后提供有专业性的法律服务。
3. 担当责任
律师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谨慎尽职,履行当事人所委托的职责,防止严重违反正义等违反法律的行为。
4. 法律宣传
律师有义务在社会公众中传播新的法律和新政策知识,积极向公众传达关于正当权利和责任知识,促使人们更加重视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此外,律师在参与案件中应当坚持原则,坚持法治原则,遵从政府的关于司法审判的规定,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手段,确保公平公正。
最后,作为一个有道德规范的律师,需要恪守法律服务的职业道德,正确的处理在律师实践中出现的道德问题,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加注重沟通技巧。
总之,律师承担着责任重大、任务重苛的使命,他们为社会司法秩序和社会治安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社会经济法律发展史上也一直是无可替代的力量。
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律师的责任与使命律师的责任与使命1. 引言律师是法律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肩负着维护正义和法律秩序的重要责任。
律师职业是一项富有挑战性和责任感的工作,它要求律师高度的专业知识、道德判断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文将深入探讨律师的责任与使命,阐述他们在法律界的重要作用,并分享我个人对这一职业的理解。
2. 律师的责任律师的责任是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并代表他们在法律程序和诉讼中进行辩护。
在履行这一责任时,律师应坚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2.1 法律保密责任律师有义务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法律事务的机密性。
他们必须对客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保持绝对的保密,并只能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分享这些信息。
2.2 忠实义务律师应当忠实地代表和捍卫客户的权益,并致力于为他们寻求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他们应当尽职尽责地进行调查研究,准备和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理由。
2.3 诚实和诚信律师应以诚实和诚信的态度对待司法制度和所有参与方,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律师。
他们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并在代表客户时始终保持诚实和透明。
2.4 独立性律师应保持独立的立场,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他们应该在法律事务中发表客观、中立的意见,并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
3. 律师的使命除了以上述的责任外,律师还肩负着更深远的使命,维护公正、公正和法治。
以下是律师的使命之一。
3.1 保护公民权利律师作为公民的代言人,致力于保护和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他们在法庭上为受迫害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3.2 促进公平正义律师在法庭上扮演着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角色。
他们努力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每个人都可以公平地接受法律的裁决。
3.3 社会改革与立法建设律师通过参与社会改革和立法建设,为社会正义和法律体系的改进做出贡献。
他们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公共政策讨论和制定新的法律来影响社会和制度的变革。
4. 个人观点作为文章撰写者,我对律师的责任与使命深感赞赏。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在司法领域,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下面我们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律师的职责和使命。
首先,律师的职责之一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当当事人面临法律问题时,律师应当及时给予咨询和建议,指导当事人合法维权,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应坚持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态度,保障法律事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其次,律师的使命是捍卫正义与公平。
作为法律工作者,律师要坚守法律底线,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维护法治精神,保障法律的公正执行。
律师应当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反对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律师的职责还包括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律师要兢兢业业、严格自律,不得违法违规,不得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保持职业操守,做到公正廉洁。
除此之外,律师还应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社会民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应当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倡导公益慈善事业,为社会的改革与进步贡献力量。
律师还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专业素质,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总而言之,律师的职责和使命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愿律师们始终如一,成为法治社会的守护者和推动者。
律师的初心使命

律师的初心使命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律师肩负着维护正义、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责任。
律师的初心使命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能享有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必须始终以维护公正、公平的法律原则为宗旨。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案件。
律师不仅要熟悉法律法规,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分析能力和辩护能力。
他们需要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力图使法律的裁决更加公正合理。
律师的初心使命还包括维护公民权益。
在人民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和问题。
这时,律师就需要站在弱势群体一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
无论是劳动纠纷、婚姻家庭问题还是消费者维权,律师都应该秉持公正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
律师的初心使命还包括推动社会进步。
律师作为法律的守护者,需要对法律的完善和改革发挥积极的作用。
他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研究法律条款的合理性和适用性,提出合理的改革建议,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律师的初心使命也涉及到职业道德的坚守。
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始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法律的底线。
律师要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但也不能以违法手段为手段。
律师要守信用,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
只有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才能保持律师行业的声誉,赢得社会的认可。
律师的初心使命需要终身学习。
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和演变。
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律师的初心使命是为了维护公正、保护公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和坚守职业道德。
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还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只有以初心为指引,律师才能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律师责任书尽力为客户争取最佳利益的职业使命

律师责任书尽力为客户争取最佳利益的职业使命律师责任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选择并信任本律师事务所。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郑重承诺将尽力为您争取最佳利益,履行以下职业使命:1. 尽职尽责:作为您的律师,我将全面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我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全力配合您安排与案件相关的一切事宜。
2. 保密义务: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保护您的隐私和秘密信息。
任何涉及您个人或案件的数据、文件和证据等都将得到妥善保密,并在未经您授权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披露。
3. 诚信正直:我将以高度的诚信和道德标准对待您的案件,不扭曲事实,不掩盖真相。
我将诚实地向您描述案件的现状、法律风险以及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为您提供明智的法律建议。
4. 务实专业:在处理您的案件中,我将秉持务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法律策略。
我将全面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力争为您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确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5. 通力合作:为了达到最佳的合作效果,我期待与您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我会尽力解答您的疑问,及时向您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您的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6. 良好职业道德:我将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行业声誉。
在处理您的案件时,我将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坚持法律和公平原则,不违反法律的底线,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 持续学习:随着法律变化的不断,我将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以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我将致力于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您提供更加卓越的法律服务。
作为执业律师,我理解并接受以上责任,并将全力以赴,尽我所能履行这些职业使命。
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您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实现。
请您签字确认,以示共同认可和遵守。
特此声明,您忠诚的律师(律师姓名)日期:。
律师的职业定位

律师的职业定位律师是一种具有特殊技能和知识的职业,其职责是为客户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代表服务。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律师的角色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
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律师都扮演着维护法律和正义的重要角色。
首先,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其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他们熟悉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能够为客户解答法律问题,并提供合法合理的建议。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律师都能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出最佳的法律策略。
其次,律师作为法庭代表的角色,能够代表客户进行法律交涉和诉讼。
在许多案件中,律师通过与对方律师的交流和协商,争取客户的权益。
在辩护律师的角色中,他们致力于保护被告的权益,确保审判过程公正。
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既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又要熟悉法律条文,以确保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此外,律师还承担着社会责任。
法律是社会秩序和公平的基础,律师作为法律表述者和执行者,需要确保法律的适用和执行。
律师有时会参与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在现代社会中,律师的职业定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随着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加速,律师不再仅限于国内法律事务,他们也扮演着国际商务领域的法律顾问角色。
律师需要对国际法和外国法律有所了解,以便为跨国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和服务。
律师的素质也在不断升级。
除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外,律师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
他们需要与客户和其他律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和解决法律问题。
此外,在紧急情况下,律师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律师的职业定位是多样化的,有诸多不同的专业领域可以选择。
例如,企业律师负责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和合同,刑事律师代表被告或原告进行刑事诉讼,知识产权律师保护和维护知识产权等等。
律师可以选择在律师事务所、法院、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不同类型的机构就业。
总之,律师的职业定位是至关重要的。
他们在法律领域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铁肩担道义——律师的正义之声

铁肩担道义——律师的正义之声在人类社会中,律师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职业。
他们以法律为武器,捍卫着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正义。
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提供法律服务,更是担负着维护社会公正和良知的重要使命。
在他们的肩上,担负着道义的重任。
一、律师的职责与使命律师的职责是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他们通过代理诉讼、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思维能力。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除了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还担负着维护社会公正和良知的使命。
他们通过参与公益诉讼、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社会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使他们成为社会正义的守护者,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律师的正义之声律师不仅是法律专家,更是社会公义的捍卫者。
他们通过自己的言行,传播着正义的理念,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道德风尚。
在法庭上,律师用铿锵有力的言辞为当事人辩护,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他们敢于挑战权威,揭露真相,让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得到应有的公正。
律师的声音是正义的呐喊,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
他们通过参与立法、政策制定等途径,为完善法律制度、推动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正是有了律师这个群体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正、和谐。
三、铁肩担道义:律师的社会责任律师作为社会精英阶层的一员,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他们不仅要关注个案的公正,还要关注整个社会法治环境的改善。
律师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律师还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通过法律援助等途径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此外,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和操守,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
他们应该以身作则,为社会树立正面的榜样,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律师群体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水准,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为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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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论中国律师的职业定位及使命周军*摘要:对于律师职业性质的定位, 有不同的表述, 这表明了人们对律师职业性质的不同认识。
关于律师职业的“国家法律工作者”、、“自由职业者”、“中介从业人员”、“商人”、“当事人的代言人”的概括, 体现了人们在不同时期, 或者基于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律师职业的不同认识而已。
而由不同的认识基点出发, 对于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律师的职业使命就会产生不同的思考和不同的效应。
所以, 对于律师职业如何定位的法律表述, 直接反映着立法层面对律师职业性质的认识和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如何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
中国语境下,无论是从律师产生的过程来观察,还是律师在当今社会制度中应起到的作用都应定位为:拥有专业知识的正义维护者,并以保障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使命。
关键词:自由职业者中介从业人员商人当事人的代言人专业人员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发展和我们对律师职业认识的深入, 我国学界对律师职业性质的界定, 给予了高度关注。
其原因就在于, 律师职业的性质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 反映着社会客观的需要和人们的主观选择和设计。
在律师职业自然生成的国家, 律师的职业属性是自然显现和自然修正的, 根本不需要在理论上对这一职业的属性进行系统探讨。
而对于外力引入和人为嫁接的尚处于幼稚状态的中国律师业来讲, 如果不清醒地把握律师职业的定位、功能等基本问题, 就会在律师制度设计发展方向上出现偏差, 从而影响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和其它许多职业一样,都是由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职业分工。
它是伴随着国家民主和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而出现和发的,是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
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律师已经由一个从业群体演进为一个社会阶层,这是同期进行的法治实践的结果,而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具有与其他法律职业不同的特性。
而律师因其制度从属于一国的上层建筑,是为该国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故反映了该国的国体。
因此,理解我国律师的性质及使命,必须首先从我*周军(1979——)汉族,贵州贵阳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博士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开始考察。
一、中国律师职业的变迁历程在中国古代,政治上施行集权统治,,因此被告人是被统治的对象,有时对原告甚至证人也进行刑讯,当事人根本无诉讼权利可言,更谈不上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因此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律师。
但也曾出现过类似律师的辩护士和讼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邓析。
至明清两代,讼师提供法律帮助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甚至在元明清的法律制度中已经开始正式规定诉讼代理制度了,如《大元通制条格》中规定:“诸致仕代官不得已与齐民讼,准其亲属家人代讼,”即诉讼仅适用于官吏涉讼,并且代理人仅限于其亲属、家人;《大明律·刑律·诉讼》中规定:“凡官吏有争论婚姻、钱债、田土等事,听令家人告官理对,”关于这点,清律的规定与明律是相同的。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入侵中国领土,同时强行输入了一些西方政治制度,外国律师也开始在中国出现,为挽救民族于危亡之际,同时为早日取消西方列强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在统治集团较为开明的力量的推动下,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主持下制定的《大清民事诉讼法》中赫然出现了律师的相关规定,包括律师资格、申请手续、律师职责、惩罚措施等,这应当被看做中国律师制度首次建立的标志。
之后南京政府制定的《律师法》草案,北洋军阀政府1912年的《律师暂行章程》、国民党政权1927的《律师章程》、1942年的《律师法》、《律师暂行章程》、《律师章程》、《律师法》等都采纳了西方各国的立法通例来规定及规范律师的执业。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法律制度的创设即以前苏联为效仿对象,因此新中国律师制度一开始就将律师纳入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范围,律师统一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法律顾问处任职。
但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及随后展开的文化大革命中,新中国律师制度这个可怜的躯壳也不幸夭折了。
直到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才正式意味着中国现代律师制度的正式建立。
二、中国律师的职业定位辨正当代中国对律师的接纳用了很长的历程,然而直到现在对律师的性质仍然存在以下若干不同的认识:(一)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废除国民党政府旧法统、建立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实际上有名无实,无论统治者还是老百姓,乃至于律师工作者都不知道律师这个职业的工作内容为何。
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这个定位有两层含义:首先,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就是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的人;其次,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也就是律师是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人员;第三,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履行的是国家赋予的职责,向国家负责。
无疑,认为律师是国家公务人员、领取国家工资、向国家负责的观点是我国建国初期和建立市场经济初期,法学理论基础和现代司法实践基础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的环境中形成的。
这种对律师的定位的设计和规定是完全不符合律师职业自身规律的。
而现今律师中仍然存在的公职律师,还保留着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和特征,作为历史遗留物必然会慢慢退出历史的舞台。
(二)律师是自由职业者1978年,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成立。
随即,合伙这种以自由联合、共同创业为特征的组织形式成为了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所选择的模式。
而律师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称为“自由职业者”,这样的定位也是符合西方国家对律师的认识的,如德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是独立的司法人员。
”①。
所谓自由职业者,指的是工作任务、工作安排、人事管理、收入来源、社会福利等无固定来源,大部分来源于个人安排的劳动者,自由职业者通常要遵守的工作纪律也不明显。
一般而言,自由职业者是指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如设计师、会计师、自由艺术工作者、自由撰稿人等。
自由职业者与公司企业中的劳动者有所不同,公司企业中的劳动者与用工方的关系建立在劳动合同之上,这就决定了劳动关系显现出较固定、稳固的特性,这与自由职业者完全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是有较大区别的。
由于自由职业者的工作来源与人事关系游离于某个独立的组织之外,因此大多体现出较强的自律性。
律师行业并不体现出如此特征,根据《律师法》第四条①李国庆:《美国律师业的管理制度》,《法律与生活》2004(4)下半月及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而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具有事实上的管理和监督关系,这些都决定了律师在从事业务时并不是“无拘无束多自由,谈笑之间黄金来”也并不是不受任何执业纪律约束的自由职业者。
近年来,各地律师事务所大力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律师中党员的比例,提高党员律师依法执业、依法办案的意识,最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也充分说明律师开展业务时不仅要遵守国法也要受党纪的约束。
(三)律师是中介从业人员1996年八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律师法》其中第2条对律师的概念进行了修正:“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据此,律师被定位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许多政府机关也因此将律师事务所直接定位于中介组织进行管理①,致使最终许多律师也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中介服务人员②。
所谓中介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受政府的委托成立,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鉴定、公证等功能,实施社会性、技术性、执行性、服务性行为的机构或社会组织,起着为社会管理提供服务、沟通、监督的作用。
而中介业务实为一种居间业务,是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介绍业务,且不参与其中任何一方,所起的作用只是牵线搭桥,如房屋中介业务。
这一特征与律师的业务有一定共同点,然而在工作任务、宗旨及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②将律师定位为中介从业人员是具有潜在的现实危害性的,如前所述,中介人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到沟通的桥梁作用,其服务对象是两个市场主体。
而律师的工作对象大多数情况下是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如果将律师的工作定位为为当事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牵线搭桥,这不仅与公众对律师的期望不相吻合,与律师的职业精神不相吻合,损害了律师的整体形象,更会动摇律师职业存在的道德基础。
①如2001年9月29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直接将律师事务所当作了中介机构。
②如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瞭望》周刊杂志采访时坦言:“中国现行的与中介组织有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散见于《公证法》、《律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各种规范文件中。
”(《瞭望》2011年第18期第35页)②参见韩荣营:《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定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报》2005年7月第25页(四)律师是商人2004年10月,第四届全国律师论坛举办期间,浙江大学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营利机构、在开拓业务时完全可以像商业公司一样的,分别占了76.8%、79.4%。
③这一心态在律师的许多业务用语中也可见一斑,如将接受新的委托称为“接单”,将委托人称为“客户”,将开拓案源称为“营销”等等,这反映了律师工作的职业性,即这是从业人员赖以获得收入的一份职业,并且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职业所具有的营利性是比较显著的。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观察,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处于极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环境下却否认了律师的营利性。
如德国《律师法》第2条明确的强调律师的活动不具有经营的性质④,还有很多国家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进行商业性的广告宣传设定了比一般行业更为严格的限制。
如《美国律师职业行为标准规则》第7.2条规定:在符合本规则7.1的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公共宣传媒介,为其法律服务做广告。
所谓公共宣传媒介指:电话号码簿、法律手册、报纸或其他期刊、户外招贴画、广播、电视或者其他同本规则7.3所规定的引诱无关的文字交流方式。
此外,还作出多种限制,如律师不得向社会提供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信息;不得向委托人明示或暗示律师可以通过违反本规则和其他法律的手段取得委托人所期望的结果;不得以追求金钱为主要目的,通过信函、面谈或其他针对特定对象的信息传递方式,引诱那些同律师并无亲属关系或不曾有过代理关系的人,使他们雇用该律师。
等等。
又如新西兰《职业道德》第5条规定:私人开业律师不准做广告。
这说明了在律师制度尤为发达的这些国家,恰恰是限制或者完全否认了律师的营利性的。
当然,作为一种职业,有一定获取物质利益的行为是有必要的,这也是自身存在和繁荣的客观要求;但是作为依靠专业职能为社会服务的职业,律师如教师、医生等职业一样都承载着社会与公众的某种期望,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来服务社会、维护职业道德、实现社会正义的伦理要求的,因此这些职业是不能进行利益追逐,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