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工商银行来宾市兴宾支行的批复
福建银监局关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开业的批复

福建银监局关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闽银监复[2011]690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福建银监局关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开业的批复(闽银监复[2011]690号)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你分行《关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开业及陈炳文等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榕发〔2011〕52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准陈炳文招商银行莆田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王少凡、陈进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核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及担保服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四、核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营业地址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华东城市花园5号楼1至3层。
五、同意你分行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华东城市花园5号楼1层招商银行莆田分行营业大厅设立自助银行。
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
你分行应在该自助银行开业后10日内向莆田银监分局报告其运营、安全措施和设施等情况。
六、你分行应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和相关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该分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七、上述分行或自助银行如不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3.28•【字号】豫银监复[2011]94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豫银监复[2011]9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你营业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5家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工银豫营报〔2011〕7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以下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主要负责人:朱亚茹经审查考核,朱亚茹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东明中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
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路支行主要负责人:岳庆东岳庆东已具有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同意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路支行行长。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二里岗支行货栈街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货栈街支行主要负责人:王云飞经审查考核,王云飞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货栈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二里岗支行金苑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苑支行主要负责人:孟丽经审查考核,孟丽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周春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周春
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2.14
•【字号】沪银监复[2012]999号
•【施行日期】2012.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周春明任职
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99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周春明同志任职资格的申请》(工银函〔2012〕131号)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核准周春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27•【文号】银监发[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59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顺应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与业务流程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营机构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专营业务的稳健发展,银监会制定了《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现将《指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刻领会《指引》内涵《指引》进一步厘清了商业银行设立专营机构的类型,从法理层面做了必要的制度和监管安排,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衔接,这对促进商业银行专营业务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银监局、各商业银行要提高认识,切实按照《指引》要求加强风险管控,规范专营机构设立及其经营行为。
二、从实际出发,审慎推进专营业务发展和专营机构建设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和内控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本行专营业务发展和组织体系的最佳模式。
若现有分支机构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专营业务发展的需求,不应单独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专营机构,防止机构膨胀在本行内部形成过度竞争态势。
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主动、及时报告本行专营业务的发展与风险状况,自觉接受监管。
三、坚守风险底线,加强对专营机构的管理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指引》要求,对专营机构的业务范围实行有限牌照和授权制度。
同时,应定期对专营业务发展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部分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存在的定位不明、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防止机构游离于总行与当地分支行之外、业务和从业人员缺乏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等形成风险隐患。
石河子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黄红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石河子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黄红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河子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9.06
•【字号】石银保监复〔2021〕44号
•【施行日期】2021.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石河子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黄红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石银保监复〔2021〕4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
你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关于黄红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新报〔2021〕24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二条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经石河子银保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红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在黄红艳任职后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任职情况。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任职的,本批复失效。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诚勤勉履职。
石河子银保监分局
2021年9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桂水审批〔2023〕77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来宾市水利局:你局《关于批准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来水报〔2023〕67号)收悉,广西水利技术中心对报送的《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代码:2208-450000-04-01-811572)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基本同意审定的《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任务为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供水,为巩固拓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造条件。
二、灌区范围涉及来宾市金秀县、象州县和武宣县等3个县,设计灌溉面积59.2万亩(自流灌溉面积48.7万亩,提水灌溉面积10.5万亩),其中保灌20.0万亩,改善9.0万亩,新增和恢复30.2万亩。
工程供水范围为象州县的大乐镇、马坪镇和武宣县的金鸡乡、二塘镇等4个乡镇。
三、工程设计水平年2035年灌溉多年平均增供水量2171万立方米。
四、灌区骨干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重建引水枢纽9座;新(改)建泵站3座;新建2处连通工程,总长为16.94公里,配套建筑物49座;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输水骨干渠(管)道104条,总长655.12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253座,斗口1803座;新建灌区信息化管理工程1项。
灌区非骨干工程(分支渠(管))建设内容按照典型区典型设计确定。
五、工程为Ⅱ等大(2)型灌区工程。
引水枢纽工程和提水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或4级,其中拆除重建的罗柳总干渠引水枢纽溢流坝、冲砂闸和引水闸、过鱼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长村引水枢纽、凉亭引水枢纽、水晶引水枢纽和江头引水枢纽溢流坝、冲砂闸和引水闸、过鱼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和平引水枢纽、百丈一引水枢纽、百丈二引水枢纽和游龙引水枢纽溢流坝、冲砂闸和引水闸、过鱼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锡林郭勒银监分局关于工商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李文浩任职资格的批复

锡林郭勒银监分局关于工商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李文
浩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8.11.08
•【字号】锡银监复〔2018〕56号
•【施行日期】2018.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锡林郭勒银监分局关于工商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李文浩
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你行《关于对李文浩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工银蒙报〔2018〕121号)文件收悉。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第5号令)等有关规定,核准李文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行副行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李文浩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2018年11月8日。
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学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学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8.11.12
•【字号】乌银监复〔2018〕56号
•【施行日期】2018.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学军银行业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张学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蒙报〔2018〕12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张学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