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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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生成与应用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指南一、指南说明在目前的全球变化研究与地球系统模型研发中,卫星观测没有发挥其全部潜力,迄今为止,针对全球陆面变化研究与陆面模型研发,国际陆地遥感领域仍缺乏长时间序列、高时空分辨率和高质量的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

我国的地球系统模型研发与全球变化研究已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期,非常有必要集中力量,建立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生产系统,支持全球变化研究与新一代地球系统模型的研发。

本重点项目将面向全球陆面变化与陆面模型研发,综合利用国内外卫星遥感数据源,发展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生成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生产长时间序列、高时空分辨率和高质量的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集,进而改进关键陆面过程的参数化方案及数据同化技术,提高陆面模型的模拟能力,开展全球陆表变化示范研究。

本项目注重产学研相结合,鼓励国内优势单位联合承担,鼓励承担单位配套支持。

本指南公开发布,将通过择优方式选择其中一家单位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

二、指南内容1、项目名称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生成与应用研究2、项目总体目标综合利用国内外卫星遥感数据源,发展全球长时间序列陆表特征参数产品生成的关键技术,研发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生成系统;生成全球长时间序列的高精度叶面积指数、地表反照率、发射率、下行短波辐射、下行有效光合辐射等陆表特征参量遥感产品;进而改进关键陆面过程的参数化方案及同化技术,提高其模拟能力,开展全球陆表变化应用示范研究,为我国应对全球变化决策提供数据基础与技术支撑。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1)全球陆表特征参量数据库建设:面向全球变化与陆面模型的需求,研究全球陆表特征参量遥感产品生产体系;研究全球多源对地观测数据预处理与关联整合技术,全球陆表特征参量产品集入库、共享与发布技术;综合集成国内外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及陆表特征参量产品,建立全球陆表遥感数据与陆表特征参量产品数据库。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又称“863计划”)是我国自1986年开始实施的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旨在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发展,并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

本文将从863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路径、成果和影响五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全面了解这一国家科技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背景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全球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国意识到加强科技创新对实现经济和国家安全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上世纪80年代,面对技术上的巨大挑战,中国政府提出了发展高科技的战略,其中“863计划”就是具体体现。

二、目标863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为我国建立高技术产业体系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加强国家独立创新能力,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计划聚焦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先进材料、先进制造、能源等领域的研究与发展,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路径863计划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三个阶段。

首先,通过前期的基础研究,攻克关键的技术问题,为进一步的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打下基础。

然后,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并在示范领域进行验证。

最后,促进项目成果的产业化,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成果863计划的实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成功研制了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制造的电子计算机,填补了该领域的技术空白;在生物技术领域,成功研制出了重要的生物技术产品,提高了我国农作物品种的抗逆性和产量;在先进制造领域,成功研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在能源领域,研发出了多种清洁能源技术,推进了我国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五、影响863计划的实施对我国高科技产业和全面创新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提高了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话语权,加强了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其次,推动了相关领域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加速了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此外,通过对关键技术的攻关,提高了我国的国家安全能力,保障了国家的核心利益。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一、指南说明海水养殖种子工程包括海水养殖优良种质创制和健康苗种繁育两个部份,是发展海水养殖业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海洋农业技术领域国际竞争的焦点。

加快育种核心前沿技术的研究,哺育优良品种,实现名贵海水养殖生物苗种的规模繁育,对发展“高产、优质、抗逆、生态、安全”的海水养殖业,提升海洋农业科技核心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向现代海洋农业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以“十五”期间863 计划、973 计划等在海水养殖种子工程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建成的基地为基础,应用份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结合传统杂交和选育等技术,系统开展鱼类、虾蟹类、贝类、海参和藻类等的遗传改良研究,创制一批新种质材料;定位一批与重要生产性状相关的QTLs,构建份子育种技术体系;提升细胞工程育种技术、重要生产性状基因的发掘与应用技术、份子育种技术和鱼虾性别控制技术的水平,培植技术源头创新能力;开展繁殖调控技术、优质亲体和苗种哺育技术及优良品种的快速繁育技术等的研发。

此次发布的是现代农业技术领域“海水养殖种子工程”重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拟支持16 个研究课题,包括:(1)重要海水养殖动物细胞工程育种技术;(2)重要生产性状关键基因的发掘与应用技术;(3) 鱼、虾等性别控制技术; (4)鲆鲽类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 (5)大黄鱼等优质、抗逆品种的哺育; (6) 虾、蟹高产、抗病品种的哺育;(7)鲍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8)扇贝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9) 珍珠贝和牡蛎优质、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10)蛤、蚶、蛏等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11)刺参、海胆等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12)海带、裙带菜等优质、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13)紫菜、江篱等优质、高产、抗逆品种的哺育;(14)名贵鱼类苗种规模繁育技术;(15)大珠母贝、江珧等苗种规模繁育技术;(16)羊栖菜等苗种规模繁育技术。

本重大项目安排国拨经费0.795 亿元。

二、指南内容课题1. 重要海水养殖动物细胞工程育种技术研究目标:建立海水动物的细胞系,哺育四倍体亲本群体。

完善“863计划”管理体制的建议

完善“863计划”管理体制的建议

完善“863计划”管理体制的建议
蔡立湘
【期刊名称】《科学管理研究》
【年(卷),期】1989()2
【摘要】“863计划”的设置,对于跟踪世界高、新技术,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863计划”实施还不太长的时间里,就显示了它强大的技术优势。

随着“863计划”的实施,同时也反应出了“863计划”管理体制的一些问题。

“863计划”管理较我国传统的计划管理模式,确有明显的突破,它的核心是技术专家负责制,突破了行政首长说了算的框框;课题负责人对协作单位、研究任务。

【总页数】2页(P12-13)
【关键词】管理体制;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科研管理;月计划;技术专家;管理意识;计划管理模式;新技术产业;实际工作
【作者】蔡立湘
【作者单位】湖南农科院科管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301;C931
【相关文献】
1.863计划带动我国信息安全技术蓬勃发展--访国家863计划信息安全主题专家组组长冯登国教授 [J], 詹英
2.863计划给历史留下了什么?CCF召开863计划三十周年座谈会 [J],
3.“863”计划管理体制的探索 [J], 袁岳洪
4.863计划专家委员会管理体制研究 [J], 侯逸民
5.863体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的震撼力(上)——家禽业需要高技术的支撑——863计划15周年成就展畅想 [J], 杨恒东;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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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发[2007]17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各类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度,根据已公布的国家、省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军工计划项目军工计划项目指: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下达的计划项目。

根据《国防科研计价管理办法》[1995]字第1765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装计[2006]132号文件执行经费管理。

军工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一、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

计算方法为:(一)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计算:(二)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Σ(计算时数×小时费用率)二、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

计算方法为:(一)原材料费用=Σ(原材料预计耗用量×计划单价):(二)构成产品实体的外购成品费用(不含分承包或外协的部件)=Σ(外购成品件数×计划单价):(三)研制项目在研制过程中(试验过程除外)直接消耗的水、电、风、气、煤、燃油、天然气等动力燃料费用,均按计划单价和耗用数量计算。

在计算材料费用时,可适当考虑受订货起点限制所增加并且应在该项目科研费中分担的费用。

三、外协费指项目研制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由外单位协作所发生的协作加工费用。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专题是将探索性强、代表世界高技术发展方向、对国家未来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并有望获得原始性创新成果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支持科研人员在确定的前沿技术方向,进行新概念、新方法,以及概念模型和原理样机的探索研究。

鼓励科研人员开展探索性强、风险较大,但研究思路科学合理性、具有鲜明的创新性的研究,激发科研人员的首创精神。

专题每年定期公开发布课题指南,通过同行评议和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立项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项目是将集成性强、有望形成未来战略产品和技术系统、可以进行应用示范、有利于产业技术更新换代,并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以国家战略需求为背景,进行组织实施。

项目遵循“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次分批启动。

项目任务通过不定期公开发布指南、招标(邀标)、定向发布指南、定向委托等方式落实。

一、申报基本原则“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继续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以增强我国在关键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重点研究开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并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的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发挥高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以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关键高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专题和项目两种方式,组织开展对技术的研究开发。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在上述高技术领域安排38个专题和一批重大、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1、申请者的构成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其中自然人只能申请专题课题,法人可以申请专题课题、项目课题或重点项目。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明细归集填写参考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明细归集填写参考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明细归集填写参考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具体开支范围如下:(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现代农业技术领域“农业生物药物创制”重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一、指南说明农业生物药物是保障食物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防控新发、复发重大动植物疫病的有效手段和长效机制,是农业生态环境和人口健康的重要技术保障,是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生物信息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代谢工程等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促使农业生物药物创制和产业化发生重大变革。

加强农业生物药物创制和产业化,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生物药物创制和重大动植物疫病控制的技术水平,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口健康,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本项目将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针对农业生物药物创制与产业化发展中的迫切问题,依照研究一代、储备一代、转化一代的原则,重点突破农业生物药物创制的前沿关键技术;加强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解决农业生产重大问题的新型农业生物药物新产品(动物疫苗、生物兽药、生物杀菌剂、生物杀虫剂、生物调节剂和生物除草剂等),并建立大规模制备和高效制剂技术;建设农业生物药物创制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培育农业生物药物创新队伍和龙头企业,构建我国农业生物药物创新和产业化工程技术系统。

此次发布的是现代农业技术领域“农业生物药物创制”重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拟支持14个研究课题,包括:(1)农业生物药物靶标发现和分子设计研究;(2)农业生物药物新化合物创制与高效表达微生物系统的平台构建;(3)新型高效农业生物药物载体和新制剂创制;(4)家畜重要病毒病基因工程疫苗研究和创制;(5)家禽重要病毒病基因工程疫苗研究和创制;(6)畜禽重要细菌病基因工程疫苗的研究和创制;(7)畜禽重要寄生虫病基因工程疫苗的研究和创制;(8)生物兽药新产品研究和创制;(9)农用抗生素和次生代谢物生物农药研究和创制;(10)蛋白质和病毒等新型生物农药研究和创制;(11)农作物重大病害多功能广谱生防菌剂研究和创制;(12)细菌、真菌类生物杀虫剂研究和创制;(13)植物生物调节剂研究和创制;(14)生物除草剂研究和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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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86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

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开展研究工作。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研究开发,防止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863计划由科技部牵头负责,并会同总装备部组织实施(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以下简称组织实施部门)。

组织实施部门设立863计划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办),同时按领域设立领域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域办)。

第五条863计划领域内设专题和项目,专题下设课题,项目由课题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86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组织实施部门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七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课题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86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与审批第十条领域办在组织研究提出本领域专题设置以及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时,应当同时编制概算。

第十一条在对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建议进行综合审议、审核时,应当对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

咨询评议结果作为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决策,以及各专题、项目总预算控制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建议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

组织实施部门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专题、项目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

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四条课题预算按照有关要求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

组织实施部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部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公示。

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

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组织实施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

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牵头(主持)单位。

第二十条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预算执行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

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

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

课题决算报告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第二十六条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

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

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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