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的再利用——以废物走私与洋垃圾的区别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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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制造的法律规定(3篇)

洋垃圾制造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洋垃圾,又称进口固体废物,是指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口固体废物数量逐年增加。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国洋垃圾进口管理制度的漏洞,制造、倒卖洋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破坏生态平衡。

为了严厉打击洋垃圾制造行为,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洋垃圾制造行为进行规范和惩处。

二、洋垃圾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洋垃圾,是指未经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金属、废玻璃等。

(2)危险废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管、废油漆、废溶剂、废矿物油等。

(3)医疗废物:如废药品、废针筒、废输液器等。

2. 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洋垃圾分为以下四类:(1)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如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废物。

(2)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列入《限制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废物。

(3)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固体废物:如列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废物。

(4)其他固体废物:未列入上述目录的固体废物。

三、洋垃圾制造的法律规定1. 禁止制造洋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运输、储存、处置洋垃圾。

”2. 严厉打击洋垃圾制造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制造、运输、储存、处置洋垃圾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洋垃圾制造行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运输、储存、处置洋垃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洋垃圾种类有哪些

洋垃圾种类有哪些

洋垃圾种类有哪些洋垃圾种类有哪些“洋垃圾”这一术语,通常指的是不符合国家环保控制标准、对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有害的进口固体废物。

这些废物种类繁多,来源广泛,且往往带有严重的环境和健康风险。

本文将详细探讨洋垃圾的主要种类,以便读者对其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洋垃圾的主要分类1.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是洋垃圾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通常包括家庭日常产生的废弃物,如食品残渣、塑料包装、纸张等。

这些垃圾在未经适当处理的情况下被进口,往往会对接收国的环境造成污染,尤其是当它们被随意丢弃或填埋时,会释放出有害物质,影响土壤和水质。

以塑料为例,塑料垃圾在自然环境中需要数百年才能降解,在此过程中会释放出微塑料颗粒,这些颗粒不仅污染水体,还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影响健康。

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当还可能导致温室气体的排放。

填埋过程中,垃圾在厌氧条件下分解会产生甲烷,这是一种比二氧化碳更强效的温室气体,直接影响全球气候变化。

此外,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质在分解过程中可能滋生病菌,增加疾病传播的风险。

因此,生活垃圾的进口和处理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科学的方法,以减少其对环境和健康的负面影响。

医疗废物是另一种极具危害性的洋垃圾。

它们通常包括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如注射器、输液瓶、手术器械等。

这些废物中可能含有各种病毒、细菌和其他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传染病和环境污染。

以一次性注射器为例,这些物品在使用后可能携带病原体,如果被不当处理或回收利用,可能导致疾病的传播。

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特殊的技术和设备,例如高温焚烧或化学消毒,以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消灭。

然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足够的处理设施和技术,医疗废物往往被简单填埋或焚烧,导致有害物质的释放和环境污染。

因此,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帮助这些国家提高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减少其对环境和健康的威胁。

3. 电子废物电子废物,也称为“电子洋垃圾”,是指废弃的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如电脑、手机、电视等。

洋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洋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洋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类生产和消费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使得大量的废弃物逐渐增多。

其中,洋垃圾(即国外垃圾)成为了许多国家面临的难题。

这些垃圾来自于工业国家、发达国家的废弃物,被以各种方式输送到其他国家,形成了严重的垃圾问题。

因此,洋垃圾的处理技术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洋垃圾的危害洋垃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问题。

大量的洋垃圾对当地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它们可能释放出有害物质,造成水质和空气的污染,从而影响了各种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2.健康问题。

洋垃圾带来的垃圾堆积和恶臭气味对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同时,这些垃圾还可能威胁城市的水源和食品安全。

3.社会问题。

由于洋垃圾问题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各国政府和民众都需要高度关注。

二、洋垃圾处理技术了解了洋垃圾的危害后,我们需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目前,处理洋垃圾的主要技术有以下几种。

1.填埋法。

对于含有机物的垃圾,一种方法是通过填埋来丢弃。

即将垃圾投放在封闭的地下场所,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但是,这种方法会导致地下水和空气的污染。

2.焚烧法。

通过高温燃烧,将垃圾转化为灰烬和废气。

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垃圾的体积和危害物质的数量,但焚烧废气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需考虑。

3.再利用。

洋垃圾除了危害外,也存在一定的可再利用价值,例如废旧金属、废弃纸张、废旧玻璃等。

将这些垃圾再利用,不仅能够减轻环境压力,还能为资源回收与循环经济做出贡献。

4.生物降解。

在处理有机垃圾时,可以通过微生物处理和堆肥化方法进行生物降解。

这种方法能够降低垃圾的体积和环境危害,同时还可以制成高质量的有机肥料。

5.禁止进口。

最根本的方法则是禁止国外垃圾的进口。

各国政府应该通过法律来规范垃圾的进口,实行对外闭关政策,从而保护当地环境和公众健康。

三、洋垃圾处理技术实践处理洋垃圾技术的应用已经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实践。

中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洋垃圾问题。

洋垃圾”的法律界定(专家访谈)

洋垃圾”的法律界定(专家访谈)

“洋垃圾”的法律界定(专家访谈)“洋垃圾”首先是国际法层面的问题。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国际上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蔓延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公约对各缔约国出口或进口危险废物的国际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处理各缔约国之间有关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争端的国际仲裁程序。

我国于1991年9月4日加入该公约,是世界上最早加入的缔约国之一。

1999年,我国又加入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议定书》。

我们应认识到打击“洋垃圾”犯罪是一项国际义务,要充分利用公约赋予的权利,加强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越境转移的国际协作,要善于利用公约规定的仲裁程序维护国家利益。

对查获的危险废物进口事件,在对中国方面的责任者予以从严处罚的同时,应积极敦促有关国家遵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责令其经营商退运出境,赔偿损失。

我国已基本形成相应法律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体系,为《巴塞尔公约》在中国的实施提供法律保证。

为严格控制“洋垃圾”向我国境内转移,我国陆续颁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关于坚决严格控制境外废物转移到我国的紧急通知》、《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时规定》等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我国八届全国人大于1995年10月30日公布、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标志着我国控制“洋垃圾”进口的立法进入新的阶段。

有关“洋垃圾”法律管制的规定还体现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中。

国家立法同时带动了地方性立法的步伐,为加强控制废物进口的地方管理,部分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最有力的手段是刑事制裁有必要强调的是,打击走私“洋垃圾”的最有力的手段是刑事制裁。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新设了非法处置境外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进一步加大了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垃圾的妥善处理与利用

垃圾的妥善处理与利用

2、垃圾焚烧处理
焚烧垃圾时会产生一些有害气 体(如HCl、HF、NOx、SO2 等)、有机物和炉渣。如果将他 们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同样会导 致污染,因此有必要将垃圾送进 焚烧炉进行集中处理。
在焚烧炉中焚烧垃圾采用的是一种热化学处理方法。 这种方法利用高温破坏、改变垃圾的组成和结构,使垃圾 的体积减小,并使之无害化,同时利用产生的热量发电。 生活垃圾经焚烧处理后,体积一般可减少80%—90%,其 中的有害物质和病菌基本被除去。
三:污染地下水。矿山、钢铁厂等排放的工业废渣中,含有不少有害物
质,如砷、汞、铅、铬等,这些有害物质日晒雨淋,会渗入地下,从而使地下 水受到污染。
四:污染大气。工业废渣中的有些有机物质,能在一定温度下通过生物分
解产生恶臭,从而污染大气。
五:传播疾病。生活垃圾中含有病菌、寄生虫,如果直接用来作为农家肥
料,人吃了施了这种肥料的蔬菜、瓜果,就可能得传染病。
解决白色污染的入手点:
1.减少使用不必要的塑料制品,如用布袋代 替塑料袋等; 2.重复使用某些塑料制品,如塑料袋、塑料盒等; 3.回收循环各种废弃塑料。 4.发展方向:使用一些新型的、可降解的塑料, 如微生物降解塑料和光降解塑料等;
废弃塑料做成的工艺品
3、废玻璃的回收利用
玻璃制品是生活垃圾的一大来源,玻璃降解的时间非常长。收 集废玻璃重新熔炉,可以制成玻璃容器,还可生产玻璃纤维、玻璃马 赛克和其他建筑材料。用废玻璃做成的建筑材料质轻、保水性好,且 其生产工艺简单易行。废玻璃回收后先打碎,剔除异物,然后进一步 辗细成粉末;再添加发泡剂,在烧制炉内以700—900℃的高温烧制; 出炉后置于自然环境中冷却,形成的不规则颗粒可用于建筑工程 回收1t废玻璃可节约 石英砂720kg 纯碱250kg

洋垃圾治理助推经济可持续发展

洋垃圾治理助推经济可持续发展

洋垃圾治理助推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洋垃圾对各国经济和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

洋垃圾指的是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废弃物,其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应该加强洋垃圾治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建立绿色发展的新模式。

一、洋垃圾对经济的不利影响洋垃圾的进口给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首先,大量的洋垃圾进口导致国内废品回收行业受到压制。

这些洋垃圾往往以低廉的价格倾倒在发展中国家,使得当地废品回收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严重损害了当地废品回收产业的利益。

其次,洋垃圾对于当地环境造成了破坏。

洋垃圾的成分复杂多样,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当这些垃圾处理不当时,容易导致土壤和水体污染,进而危害当地居民的生活健康。

这不仅会增加国家的环境治理成本,还会导致国家形象受损,影响投资者信心。

二、洋垃圾治理的必要性洋垃圾治理具有极大的必要性。

首先,洋垃圾的不合理处理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损害,还违反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发达国家应该对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不应该将其转嫁到发展中国家。

其次,洋垃圾治理对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可以实现资源的可再生利用,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洋垃圾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洋垃圾治理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形成综合性的治理模式。

首先,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应该加大力度,从法律层面上加以约束和规范。

制定并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洋垃圾的禁止进口力度,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

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也是洋垃圾治理的重要一环。

投资并建设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利用先进的处理技术,将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四、洋垃圾治理的效益与前景洋垃圾治理将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与前景。

对洋垃圾的法律规定(3篇)

对洋垃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洋垃圾,即外国垃圾,是指通过各种途径非法运输到我国境内的固体废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量逐年攀升,洋垃圾问题日益严重。

洋垃圾不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还可能威胁公众健康和国家安全。

因此,加强对洋垃圾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我国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洋垃圾的法律规定概述1. 国际法律框架(1)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全称为《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公约》,是国际上关于洋垃圾转移和处置的重要法律文件。

我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巴塞尔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

(2)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相关决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针对洋垃圾问题,多次通过决议,要求各国加强洋垃圾监管,防止洋垃圾非法转移和处置。

2. 我国国内法律法规(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洋垃圾的非法转移、处置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2)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是我国针对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重要法规,对洋垃圾的进口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洋垃圾问题的政策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等。

三、洋垃圾的法律规定内容1. 洋垃圾的定义洋垃圾是指通过各种途径非法运输到我国境内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非危险废物等。

2. 洋垃圾的禁止进口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国禁止进口以下类型的洋垃圾:(1)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名录所列废物;(2)未列入固体废物名录但具有相同属性或类似属性的废物;(3)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3. 洋垃圾的监管措施(1)建立洋垃圾进口许可制度对于列入固体废物进口名录的废物,实行进口许可制度。

进口单位必须向海关申报,并取得相应的进口许可证。

(2)加强海关监管海关对洋垃圾进口实施严格监管,对涉嫌非法进口的洋垃圾依法进行查扣。

加强洋垃圾管理实现可持续生活

加强洋垃圾管理实现可持续生活

加强洋垃圾管理实现可持续生活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进口国之一,长期以来,对洋垃圾的管理相对薄弱,导致环境污染加重,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困扰。

为了实现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我们必须加强洋垃圾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采取措施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本文将从洋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洋垃圾管理的重要性1.1 保护环境垃圾是一种资源,但洋垃圾大多是不可再生的废弃物,如果不加强管理,将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伤害。

合理处理洋垃圾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必要举措。

1.2 促进可持续生活洋垃圾管理的加强有助于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废物减量、资源循环利用,为可持续生活方式创造有利条件。

二、洋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2.1 进口垃圾数量庞大我国作为垃圾进口大国,吸引了大量的洋垃圾流入。

庞大的进口数量给垃圾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增加了管理难度和成本。

2.2 管理体系薄弱目前,我国洋垃圾管理体系相对薄弱,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大量洋垃圾被非法倾倒或乱处理,对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了威胁。

三、加强洋垃圾管理的解决方案3.1 制定严格的洋垃圾进口政策加强洋垃圾进口政策,限制进口种类和数量,提高对洋垃圾的检验检疫标准,严厉打击非法洋垃圾倾倒行为,以防止洋垃圾进一步增加。

3.2 完善洋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洋垃圾管理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洋垃圾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3.3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支持和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技术和设备,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对洋垃圾的依赖。

3.4 加强国际合作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洋垃圾问题。

积极推动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通过加强洋垃圾管理实现可持续生活的措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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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学术论坛
1482012年12月
循环经济的再利用
——以废物走私与“洋垃圾”的区别为例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刘晓磊
摘 要: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生活环境。

而对于世界经济及贸易的整体发展来讲,固体废物和“洋垃圾”的进口也成为各个发展中国家逐渐重视的贸易焦点。

一方面,非法的固体废物走私给诸多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及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可再生废物的循环再利用也成为了发展中国家节省能源、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非法走私 废物利用 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12(c)-148-02
1 非法的“垃圾走私”
根据相关统计分析,每年全世界约有 80% 的电子垃圾被出口到亚洲地区,而作为亚洲地区最大的进口国家的中国,如今已近成为受其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危害尤其是不容忽视,我国更不例外。

旧服装、废旧电脑、塑料废品,源源不断的“洋垃圾”入侵国门。

走私废物犯罪严重污染国内环境,损害人民身心健康,并冲击我国的废物管制制度,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洋垃圾”到底是如何进入我国的呢?根据相关行政部门披露的情况,绕关走私入境是“洋垃圾”进入我国的主要方式,其渠道主要利用海上和沿边非设关地偷运,并非是通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进出的口岸。

据悉,在查获的相关走私废物的案件里,约有45% 的是经由海上走私进入中国境内大陆地区。

除此种情况外,通过夹藏以及伪装瞒报等手法进行走私进口的方式,在货运渠道方面比较突出,例如将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催化剂)伪报为铂精矿;在进口的废旧五金件中夹藏废复印机、废电脑等。

2 “垃圾走私”的治理现状
目前,我国海关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和相关制度,开展了许多专项行动制止此类案件的发生,但“洋垃圾”走私却屡打不绝,原因主要是暴利诱使,在部分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缓慢的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另外,此类走私及非法经营一般具有完整的走私和非法流通链条,往往是供应、运输、销售一条龙作业。

由此,也凸显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境固体废物的管理在我国涉及5个主要政府部门,即:国家商检总局、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部和商务部。

目前,由于进口固体废物的具体管理办法仍处于尚未制订实施极端,在日常行政管理中存在部门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职责分配不清等问题。

然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极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另外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对法律条文理解有歧义,加工利用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三者之间承担的责任必须要有进一步明确。

与此同时海关在监管中遇到诸多困难,总结为以下四点:第一,企业管理欠严格、规范;第二,海关对废五金金属含量的申报尚未实现完全监控;第三,海关审价环节与查验环节存在脱节现象;第四,媒体宣传造成的定义混淆和区别对待“洋垃圾”,给海关监管带来不少压力。

如今,在已经走私进入我国境内的固体废物处理方面同样存在“三大难”,即对固体废物退运的实施困难、由收货人或承运人承担固体废物处置费用困难、对于解决查获固体废物的方式方法困难。

因此,我国在对待非法走私“洋垃圾”方面应完善打击走私的法律体系;加强海关执法;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司法保护。

3 非法废物走私的综合治理
目前看来,综合治理废物垃圾的非法入境和管理需要多方面的配合。

3.1 继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遏制废物走私活动,将罪刑条款具体归位,统一划分废物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范围,保证立法一致性,科学明确废物的认定标准,探讨新的定罪量刑标准。

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关的行政规章,对有害废物处理中的各环节、各部门的处理权责、规范和时限进行明确规定。

3.2 海关加强执法
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拓展获取情报的渠道,从源头、重点抓起,抢占缉私工作的制高点。

开展多种专项行动,继续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惩治震慑走私分子。

3.3 增强国际合作
整合执法资源,利用WTO相关规则和国际通行的做法,制定限制不合格固体废物进口的规则。

积极参与各类国际相关环保活动,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和其他公众平台,要求有关国家加强管理废物出口,防止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以各种方式转移至我国境内。

同时,与接壤国家及地区开展执法互助与合作,从多个方面入手。

3.4 增强国民意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水平的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

民众的维护、监督、举报等自发性的行为也为我国的执法带来了许多便利。

对于一些沿海偏远村落的文化渗透更要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为打击绕关走私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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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149
4 “洋垃圾”的区别对待
把所有境外的固体废物都叫“洋垃圾”是不合适的。

根据目前全球科学水平的发展,对于“垃圾”的理解也有了更深一层次的阐释——垃圾是被放错了地方的资源。

目前,再生资源利用在国际上是一个朝阳产业,把一些可作为资源的固体废物进口进来,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新型循环改造和再利用,不论从自然环境还是经济收益反面都是利大于弊的。

因此“洋垃圾”真正指的应该是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口国外的资源性固体废物,如何正确看待固体废物的进口,合理调整可再生固体废物进口的管理政策,防止有害废物污染环境,促进可再生固体废物进口,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能源越来越贵,垃圾已经变成越来越有用的东西了。

在瑞典全国只有 4% 的垃圾会最终进入垃圾填埋场。

由于把垃圾转化为可再生能源的效率很高,瑞典近年来开始从国外进口垃圾,每年的进口量约为 80 万吨。

我国资源总量欠缺,人均资源严重不足,但消费速度惊人,经济高速发展与自然资源枯竭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利用更为迫切。

新闻媒体甚至个别地方官员至今仍然没有分清“废料”与“垃圾”的差别,由此可见我国提出发展循环经济任重道远。

我国对于废物再利用已出台和实施相关的管理条例,废旧垃圾回收再生利用产业主体利益分配的多变性、主体责任的复杂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法制体系的滞后性等制约着产业链健康、有序运行,基于产业链价格下废旧物品生产、销售、消费、回收、再生、利用各方主体的社会责任体系,探究产业链主体社会责任,已成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有利于提升产品的生态竞争力,有利于以法律为基准规范产业链各方主体的回收处理的行为,遏制回收物品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以提升产品环境品质而减少制造成本,促使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合理与协调。

构建废旧垃圾再生利用产业链主体责任体系,解决废旧垃圾回收利用产业链运行过程的二次污染问题,全面落实产业链各方主体的社会责任,促进废旧垃圾回收再生,利用产业链高效、健康、有序运行。

5 成功案例——天津子牙循环经济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是国家批准的天津市省级开发区之一,成为目前我国北方规模较大的经营进口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加工利用的专业化园区。

也是我国对“洋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成功案例。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命名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园区设有进口废物监管区和海关、检验检疫验放中心,实行封闭式管理。

因此形成了海关、检验检疫、环保、园区“四位一体”的联合监管体制。

对园区内的废弃机电产品从拆解、加工,到拆解后各种成份的去向实行全程监管。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口“洋垃圾”,不仅有严格的进口审查制度,还设有监管机构进行日常管理,所有进入静海子牙海关监
管机构监管场所的废物必须凭检验检疫局正式通关单,办理实货放行或其他相关手续。

对于需要退运的废物,由自有海关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的操作规程》办理相关退运手续,并在实施密封和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后,负责将待退运货物由海关指定车队,原箱运输至港口指定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核查密封后负责监管货物装船离境。

对定点单位的加工利用,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实行封闭化管理。

定点加工利用单位进口的废物办理报关手续后,必须全部进入园区,由园区过磅登记,核准废物的进口单位、品种、成分、数量等相关参数。

与此同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园区企业制定合理合法的惩罚细则,防止浑水摸鱼,妨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出现。

6 结语
现如今我国正在大力提倡建立节约型社会,我们将可以转变为资源的回收物视为垃圾,也是违背节约初衷最大的浪费,建立节约型社会,我们需要正确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这一切便当然也要从区分“垃圾”和“废料”开始,从“质”出发认识它们之间的区别,切勿暴殄天物,从而实现我们“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的经济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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