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血透室的使用范围。
1. 血透室是专门用于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场所,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关资质的医务人员才能在此进行工作。
2. 未经许可,禁止非医务人员在血透室内进行任何活动。
第二条,血透室的卫生要求。
1. 血透室的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无菌环境。
2. 所有进入血透室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手套,并在进入前进行手部消毒。
第三条,血透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 血透设备的使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关资质。
2. 每次使用后,血透设备必须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确保下次
使用时的安全和卫生。
3. 定期对血透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处理。
1. 血透室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 医疗废物的处理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
处理医疗废物。
第五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1. 如发生突发事件,如设备故障、患者突发状况等,必须立即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2. 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冷静,确保患者和工作人
员的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血透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
的处理和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人员在血透室内的工作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在血透室内工作或接受治
疗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血透室管理规章制度

血透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规范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及工作人员。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该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血液透析室的基本任务血液透析室是为患者提供全面、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服务的专门医疗机构。
其基本任务是在医生的指导下,对患者进行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负责患者的护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架构1. 血液透析室设有主任医师,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血液透析室的工作。
2. 血液透析室设有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护士的工作。
3. 血液透析室设有透析技师,负责进行透析治疗和辅助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责任分工1. 主任医师负责全面协调和领导血液透析室的各项工作。
2. 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护士的工作,包括护理、卫生、消毒等工作。
3. 透析技师负责进行透析治疗,辅助医护人员进行透析治疗工作。
第六条工作制度1. 血液透析室实行有序、规范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2. 每位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请假。
3. 每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
第三章治疗工作第七条患者的接诊1. 患者来就诊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等证件,并填写相关信息。
2. 患者需进行体格检查,确保透析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3. 患者要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不得擅自停止治疗。
第八条透析治疗1. 透析治疗应在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治疗的安全性。
2. 透析治疗应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透析参数。
3. 透析治疗后,应进行治疗效果评估,及时记录患者的治疗情况。
第九条治疗安全1. 治疗过程中,要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2. 透析治疗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血液透析室的卫生管理1. 血液透析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
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规定

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6、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1、透析室用干粉配制浓缩液(A液、B液),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
着工作服、换鞋或鞋套进入配制室,在清洁环境中进行,操作时戴口罩、手套,非血液净化的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严格按照透析液配制流程进行配制,透析液必须由浓缩液(或干粉)加符合质控要求的反渗水配制,透析液和透析粉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III类医疗器械要求。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配制。
4、 A/B透析粉应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以避免出现离子浓度偏差,影响患者透析效果。
5、 A/B透析粉具有可挥发性,应尽量现配现用,浓缩A液应在配制完成后7
天内使用完,浓缩B液应在配制完成24小时内使用完。
A、B透析液配制后须注明配制日期、时间并签名。
6、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查对A、B透析液配制桶和分装桶的标识,不能交叉使用;查对配制前后A、B透析粉的份数,不可同时配制,严防配错、配混、配漏;查对放置于透析机底盘上备用的A、B透析液,严防错放、混放。
7、浓缩液配制桶须标明容量刻度,配制桶和容器每日用反渗水清洗1次,每周消毒1次(用0.3~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 30分钟后用反渗水反复冲洗干净,用测试纸确认无残余消毒液。
8、配制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桌面和地面每日用0.05%含氯制剂擦拭1~2次。
9、配制室每日空气消毒60分钟,每月做一次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数不能超过500cfu/m3。
参考文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绥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
2016年4月。
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一、水处理间与配液间管理规范1.水处理间、配液间应授权封闭管理。
2.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不得堆放杂物。
3.使用过的透析液桶、消毒液桶等放置在专门存放区,不能与未使用桶装液体混放。
4.各种水质监测工具应独立存放,保存完好,效期、功能状态正常。
5.透析浓缩液配制前,对透析干粉进行二人查对,现用现配。
6.水处理间与配液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二、污物处理室管理规范污物处理室是暂时存放医疗及生活废弃物的场所。
(一)医疗及生活废弃物的管理各种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第一时间、现场(透析治疗区)分类处理,封闭包装,封闭转运,严禁渗漏和遗撒,严禁锐器、生活与医疗废物混放。
1.透析穿刺针、注射针头等使用后应即刻放置专用锐器盒中。
2.治疗结束后应尽快将透析器膜内、膜外及管路内液体通过污水管道密闭排放。
3.透析器、管路及相关用毕的医疗用品(注射器、护理包、棉签、手套等)放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
4.生活废弃物品一律放置黑色垃圾袋中。
(二)污物处理室消毒及环境要求1.污物处理室保持干净整齐,通风良好,无异味。
2.各种医疗、生活废弃物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4h。
3.污物间台面、地面、门把手和保洁车等,每天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或国家许可物表消毒用品进行消毒。
三、洁具间管理规范洁具间是存放各种保洁工具及其清洗、消毒的场所。
1.洁具间保持干净整齐,通风良好,无异味。
2.消毒剂应现用现配,监测有效浓度,记录详实。
3.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各区域使用清洁用具分开放置,并在清洁用具上做清晰标识。
4.配置清洁区与污染区(含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分开,普通区与隔离区分开的水池和拖布清洗池,各区域使用清洁工具分别冲洗、消毒,分开干燥存放。
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血液净化室护理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室护理管理制度(一)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1、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进入透析室须更换工作衣、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操作时注意无菌操作。
2、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在透析室内谈笑、会客、进餐及做其他私事,去其他科会诊时,须向科室当班人员说明去向。
3、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做好病人思想工作,解除紧张心理,认真地指导病人及家属做好饮食护理。
4、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危重病人的抢救。
5、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
6、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完成当日工作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7、工作人员须有高度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及仪器监护系统,及时处理并发症,并做好记录。
8、科室药品、手术器械、被服用具由专人负责保管,急诊手术器械、药品定期检查,以备应急。
9、当天完成仪器消毒清洗工作。
做二班时,换班前,仪器必须经过过氧乙酸的消毒,更换床单。
10、换班时做好危重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签名。
11、连班者不得去食堂及外出就餐,由食堂送餐。
(二)血液净化室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监测制度1、目的:保证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质量安全,防止各类意外发生。
2、原则:(1)严格执行卫生部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SOP)。
(2)制定透析用水的质量安全指标。
3、管理程序:(1)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测A、纯水的pH值应维持在5~7的正常范围。
B、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100cfu/ml;采样部位为供水回路的末端或在混和室的入口处。
C、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内毒素<0.25EU/ml;采样部位同上。
D、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发布的《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15)》的要求。
(2)透析液质量监测:透析液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100cfu/ml;透析液的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0.25EU/ml。
血液透析室水处理间管理规定

血液透析室水处理间管理制度1、水处理间应该保持干燥,水、电分开;每半年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对;此项工作由生产厂家或本单位科室兼职技师完成;2、水处理设备应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每一台水处理设备应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记录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设备使用的工作电压、水质电导度和各工作点的压力范围等;3、水处理设备的砂滤、活性炭、阴阳离子树脂、反渗膜等需按照生产厂家要求或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更换;1石英砂过滤器根据用水量每周反洗 1—2 次,一般每年更换 1 次;2活性炭过滤器反洗的周期为 1—2 次/周,建议每年更换 1 次;3树脂软化器阳离子交换树脂一般每 1—2 年更换 1 次;4再生装置其再生周期为每 2 天再生 1 次;5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为 5—10μm,一般 2 个月更换 1 次;6反渗透膜每2—3 年更换 1 次;4、每天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包括冲洗、还原和消毒,每次消毒后应该测定消毒剂的残余浓度,确保安全范围,保证透析供水;5、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注水设备必须每日进行保养、并检查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做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无漏、安全正常;2、注水工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严禁违章操作,并及时完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3、按时巡回检查注水设备、流程,密切注视润滑、油温、油压、油质、电机温度、注水罐液位和呼吸阀工作状况的情况,合理控制注水压力,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4、严格执行多级离心泵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5、精心维护注水设备,及时更换过期失灵的压力表和损坏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表,定期检测更换润滑油,定期保养注水罐呼吸阀;保持生产环节整洁、文明;6、了解注水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技术参数,熟练掌握注水设备的操作技能;7、努力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完成采区下达的注水生产任务;血透室库房管理制度1、血透室库房设在清洁区,进入库房前先更换工作鞋,分设干湿库房,透析液、透析干粉、生理盐水存放在湿库房;其余物品存放在干库房,各种物品按类存放;2、库房物品要建账,做到登记账目及时,保证物品账目准确,账物相符,每月必须清点一次;3、注意安全,库房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严禁烟火;4、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5、库房内物品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工负责领取,做到按月有计划领取,控制支出,防止浪费,避免变质、过期;6、各种物资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私用;7、库房门要随时上锁,下班前注意检查;血透室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为了保障血透患者的治疗质量和安全,进入血透室工作的医务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具体措施如下:1、血液透析从业医生、护士和技师需接受3~6个月的专业培训,理论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血液透析医师培训要求: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30例肾脏疾病和50例尿毒症病例的临床管理,参与不少于20例的血液透析导管置管手术的助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血液透析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治疗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血液透析通路建立和并发症处理、血液透析方案的制定、血液透析操作与过程记录、透析急慢性并发症处理、重症透析患者的处理和透析质量的监控与评价;2、血液透析护士培训要求: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100例次血透的管理,并经考核合格;其中内瘘穿刺不少于100例次,导管护理不少于50例次;在上级医师和护师指导下,参加对血液透析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治疗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血液透析通路并发症处理、血液透析方案的制定、血液透析操作与过程记录、透析急慢性并发症处理、重症透析患者的处理和透析质量的监控与评价;3、每个月科室组织进行一次血液透析专业知识学习;4、每3~4年一次轮换到上级医院或各种培训班学习;血透室设备维护制度一、血透机的维护保养1、为每一台透析机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透析机出厂信息、操作运转和维修记录;2、透析机每天早上应该进行自检,自检全部通过以后方可进行治疗,不允许人为跳过自检程序;3、每个治疗班次之间应该进行透析机的内外消毒;4、每天治疗结束时必须按厂家要求进行透析机的脱钙、消毒;5、每个月对透析机的状况进行检查校准,包括配比的透析液PH值,电导率,漏血报警,气泡监测,确保对患者的安全;二、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1、为水处理设备建立档案,内容包括水处理设备出厂信息、消毒和冲洗记录、问题和维护保养记录;2、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并登记;每周一、四清洗砂罐,每周二、五清洗碳罐,每周三、六清洗水软化罐;3、脱钙20%柠檬酸、消毒%过气乙酸300ml间隔一月进行一次;脱钙、消毒程序按厂家要求进行;4、水滤过芯更换根据洁净度及水表压力决定,一般半月一次;5、每日检查并记录透析用水的电导度、硬度、氯含量,每月进行水处理系统各部位的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微量元素的检测,水质符合国家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行业标准;血液净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血液透析机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2、血液透析机应该处于良好运行的工作状态,每一台血液透析机应当建立独立的运行档案记录;每半年应该对血液透析机进行技术参数的校对;此项工作由机器的生产厂家或本单位兼职技师完成;3、每次透析后应该校准血液透析机的工作参数,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消毒,化学消毒或热消毒;4、每个月应该对设备消毒剂进行检测,包括消毒剂的浓度和设备消毒剂的浓度等;血透室设备维护制度血透机的维护保养1、为每一台透析机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透析机出厂信息、操作运转和维修记录;2、透析机每天早上应该进行自检,自检全部通过以后方可进行治疗,不允许人为跳过自检程序;3、每个治疗班次之间应该进行透析机的内外消毒,;4、每天治疗结束时必须按厂家要求进行透析机的脱钙、消毒;5、每个月对透析机的状况进行检查校准,包括配比的透析液PH值,电导率,漏血报警,气泡监测,确保对患者的安全; 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1、为水处理设备建立档案,内容包括水处理设备出厂信息、消毒和冲洗记录、问题和维护保养记录;2、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并登记;每周一、四清洗砂罐,每周二、五清洗碳罐,每周三、六清洗水软化罐;3、脱钙20%柠檬酸、消毒%过气乙酸300ml间隔一月进行一次;脱钙、消毒程序按厂家要求进行;4、水滤过芯更换根据洁净度及水表压力决定,一般半月一次;5、每日检查并记录透析用水的电导度、硬度、氯含量,每月进行水处理系统各部位的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微量元素的检测,水质符合国家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行业标准;血液透析室配液间工作制度1由专人负责透析液的制备工作;2、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3、配制透析液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及更换拖鞋;4、严格执行透析液配制流程并记录;5、AB液配制用搅拌桶及10L/20L透析液桶标识清晰并保持清洁;6、AB液配制完成后,用反渗水冲洗搅拌桶并控干加盖;更换滤芯及关闭电源;7、10LA液桶用完即用反渗水清洗控干备用,10L/20LB液现配现用不过夜,用后用反渗水清洗控干备用;8、每月做空气培养一次记录;9、每日紫外线照射及地面湿式拖洗两次,每次紫外线照射一小时并记录;10、每月对透析液进行检测离子浓度、细菌培养,并作好记录;11、下班时关水及关电源;。
(完整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国家卫计委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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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
1、透析室用干粉配制浓缩液(A液、B液),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
着工作服、换鞋或鞋套进入配制室,在清洁环境中进行,操作时戴口罩、手套,非血液净化的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严格按照透析液配制流程进行配制,透析液必须由浓缩液(或干粉)加符合质控要求的反渗水配制,透析液和透析粉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III类医疗器械要求。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配制。
4、A/B透析粉应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以避免出现离子浓度偏差,影响患者透析效果。
5、A/B透析粉具有可挥发性,应尽量现配现用,浓缩A液应在配制完成后7天内使用完,浓缩B液应在配制完成24小时内使用完。
A、B透析液配制后须注明配制日期、时间并签名。
6、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查对A、B透析液配制桶和分装桶的标识,不能交叉使用;查对配制前后A、B透析粉的份数,不可同时配制,严防配错、配混、配漏;查对放置于透析机底盘上备用的A、B透析液,严防错放、混放。
7、浓缩液配制桶须标明容量刻度,配制桶和容器每日用反渗水清洗1次,每周消毒1次(用0.3~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反渗水反复冲洗干净,用测试纸确认无残余消毒液。
8、配制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桌面和地面每日用0.05%含氯制剂擦拭1~2次。
9、配制室每日空气消毒60分钟,每月做一次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数不能超过500cfu/m3。
参考文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绥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
2016年4月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