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强制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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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法律责任保障。

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为受害者提供赔偿,并减轻被保险方的经济负担。

本文将探讨医疗责任保险的概念、作用、覆盖范围以及其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重要性。

医疗责任保险的概念是指保险公司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的一种责任险种,旨在为他们承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医疗责任保险在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稳定、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医疗责任保险的作用是弥补医疗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医疗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即使在严格遵循医疗操作规范的情况下,也难免会出现意外事故。

当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和其家属可能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赔偿。

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为这些费用提供有效的保障,避免了受害者进一步的经济负担。

其次,医疗责任保险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提供了保护。

医疗事故往往会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带来诉讼风险和巨大的经济压力。

有了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这些机构和人员可以在出现事故时,获得保险公司的法律支持和赔偿,减轻了经济负担,维护了他们的正当利益。

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范围广泛,涵盖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各种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责任、诊疗错误责任、手术失误责任、药物过敏或不良反应责任等。

这些责任可能涉及到患者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

医疗责任保险能够灵活地根据不同的需要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保障,确保他们在医疗事故中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法律支持。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生而言,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它可以为他们提供法律责任的保障,减轻诉讼风险和经济压力。

其次,医疗责任保险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加重视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以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此外,医疗责任保险还可以提高医患关系的稳定性,增强患者的信任感,为他们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什么是医疗事故责任险

什么是医疗事故责任险

什么是医疗事故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发生以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书对医疗损害中确定了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对患者的赔偿也是按照医疗责任的承担来划分的。

投保了医疗责任险可以使患者更好更快的得到赔偿,那么什么是医疗责任险?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来认识一下吧。

▲一、什么是医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就是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责任险怎么投保▲1、被保险人:凡依法设立和执业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医疗责任保险。

▲2、保险责任:保险条款中规定了保险责任。

在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患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明细表列明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1)、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2)、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用具费,丧葬费;(3)、由于医疗事故而应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4)、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或伤残所需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患者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和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尸体检验费等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本条所列费用每次合计不超过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并在每次赔偿限额以外另行计算.▲3、保险责任的免除。

(1)、不可抗力;(2)、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3)、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人从事美容,整形性质的业务;(5)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6)、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或其代表被撤销医师资格或被保险人被撤销开业执照或受停业处分而仍继续执行医师业务;(7)、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或其代表自行从事未经被保险人认可的业务;(8)、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受酒类或药剂影响发生各类事故;(9)、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或其代表已经发现仪器有缺陷仍继续使用的;(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列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1)、其他不属于保险范围的责任;(12)、由于医疗事故被保险人所支付的行政罚款或刑事罚金;(13)、被保险人与患者或其家属签订的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1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022保监会医疗责任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2022保监会医疗责任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2022保监会医疗责任保险最新政策规定现代社会中,医疗事故、医患纠纷频现,医患⽭盾⽇益加剧。

,保监会⼤⼒发展医疗责任险,以期缓解这些问题,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保监会医疗责任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在现代社会中,我国患者与医务⼈员⽭盾⽇益加剧,这不仅给患者看病带来不便,还给医务⼈员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监会⼤⼒发展医疗责任险。

保险业新“国⼗条”或成为责任保险落实为强制险种的契机。

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国28⽇在访谈时表⽰,保监会把医疗责任、环境保护、⾷品安全等领域作为重点,正积极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国务院近⽇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意见》(下称《意见》)提到,要在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领域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对此,熊*国表⽰,责任保险以被保险⼈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具有较强公益性,在辅助社会管理⽅⾯具有独到优势,在保障和改善民⽣⽅⾯能够发挥重要作⽤。

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维护医患双⽅的合法权益。

通过与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有效结合,可以防范化解医患⽭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此外,利⽤保险费率的杠杆作⽤,能够引导医疗机构提⾼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平。

熊*国表⽰,保监会⾼度重视医疗责任保险,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级公⽴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的要求。

同时,推动将医责险纳⼊“平安医院”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

⽽在⾷品安全责任险⽅⾯,媒体⼈了解到,⽬前,上海、江苏、⼭东、四川、江西等地已开展不同形式的⾷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但是,当前我国⾷品安全责任保险还处于试点启动的初期阶段,总体来看,⾷品企业的投保积极性还不⾼,保险覆盖⾯还⽐较低,功能作⽤发挥还不够充分。

熊*国表⽰,保监会正积极与国家⾷品药品监管总局沟通协调,草拟了关于开展⾷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作的指导意见,拟以两部委名义联合印发。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医疗责任险是一种专门为医疗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旨在保护其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责任纠纷。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是保险公司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和赔付的基准,也是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重要依据。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是怎样制定的。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制定的。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医疗责任险应当覆盖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过失、医疗差错等导致的患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根据这些法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赔付标准,以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医疗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付和补偿。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还要根据被保险人购买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来确定。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执业情况和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

在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中,会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不同情况下的赔付额度和赔付条件,以及理赔程序和赔付时限等内容,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也会考虑到被保险人的过失和责任情况。

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赔付金额进行调整,甚至拒绝赔付。

在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中,通常也会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何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以防范潜在的风险和责任。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是保障医疗工作者和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保险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赔付标准,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医疗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赔付和补偿。

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还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和责任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赔付的公平合理。

在未来的发展中,医疗责任险的赔付标准还将不断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风险情况,提高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被保险人和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文章仅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

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

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专门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旨在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风险。

它对于医疗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患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和作用的详细解析。

1. 保障患者权益医疗责任保险的首要目标是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风险,患者可能遭受到医疗伤害。

医疗责任保险能够为患者提供赔偿金,匡助他们应对医疗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精神痛苦。

2. 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利益医疗责任保险不仅对患者有保障作用,也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了保护。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可能面临各种责任风险,如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医疗纠纷导致的法律诉讼等。

医疗责任保险能够匡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减轻经济压力,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 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医疗责任保险的存在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和安全,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和质量控制措施,这就迫使他们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从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4. 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医疗责任保险的普及和推广,对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稳定的保险保障,减少他们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提高其经营的可持续性。

同时,医疗责任保险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本进入医疗行业,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5. 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医疗责任保险的普及和推广,可以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甚至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

医疗责任保险的存在可以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医疗行业的稳定发展、患者权益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医生职业责任强制保险

乡村医生职业责任强制保险

保险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通过强制乡村医生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降低其在提供医疗服 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的损害赔偿风险,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 水平,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意义
乡村医生职业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健康 权益,降低因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和赔偿风险,同时也有助 于提升乡村医生的职业形象和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医疗卫生 事业的发展。
监管与执行原则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职业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管 ,确保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同时, 保险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赔偿,保 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02
保险方案与保障范围
保险方案介绍
投保人:乡村医生
赔偿标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保险费率:根据不同地区和风险等级确 定
投保范围:全国范围内的乡村医生 保险期限:1年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强制保险的实施可以促使乡村医生更加注重医疗服务质量,减少 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和赔偿。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增强医疗机构的稳定性
强制保险可以为乡村医生所在医疗机构提供更稳定的财务状况, 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经济波动和经营风险。
对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影响及作用
1 2 3
促进医疗卫生体系的发展
乡村医生职业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可以促进整 个医疗卫生体系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和水平。
保险期限应与乡村医生 的执业期限相一致,以 确保乡村医生在整个执 业过程中都能得到保障 。
保费应按照乡村医生的 执业年限和风险等级进 行分类,确保公平合理 。
相关文件的收集及整理
政策文件
收集涉及乡村医生职业责任强 制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

医疗责任险保险方案

医疗责任险保险方案

医疗责任险保险方案1.保险责任范围:医疗责任险保险责任范围应包括医疗行为造成的患者伤害、医疗事故责任,以及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2.保险金额及赔偿标准:医疗责任险保险金额应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规模、医疗项目、业务范围等因素确定,同时应设置合理的赔偿限额和赔偿比例。

赔偿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制定。

3.保险费率计算:医疗责任险的保险费率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历史赔付情况、医疗人员的从业年限、从业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相应的费率表计算。

同时,还应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类型之间的区别,确定相应的费率水平。

4.免赔额和限额:医疗责任险应设定免赔额和限额,以确保保险责任的明确性和不滥用。

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赔偿的救助金额进行定额限制,限额是指每次事故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进行限制。

免赔额和限额的设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5.保险续保条件:医疗责任险应设定相应的续保条件,以确保保险责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续保条件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人续保的要求和限制。

保险续保应考虑到医疗机构的绩效、风险控制情况等因素,对高风险医疗机构进行限制性续保。

6.声明与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在购买医疗责任险时,应履行真实告知义务,提供准确、详尽的信息。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审查保险人的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并要求保险人提供合格的证明文件。

医疗责任险的保险方案应该根据医疗行业特点和风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综合考虑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赔偿标准、保险费率、免赔额和限额、保险续保条件、声名与告知义务等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

同时,还应加强保险监管,完善理赔流程,提高保险服务质量。

最重要的是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我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模式探讨

我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模式探讨

险的规定 同《 保险法》 的这一规定存 在冲突, 导致各地政府在医
疗责 任保 险制 度 的推行 中遇到 了一 些 阻力 。再 次 , 责任 保 险 强制 由地 方政 府 或部 门主导 ,容 易 引 发为 本部 门利 益 或地 方 利 益 而 随意设 定 强制缔 约 制度 的 “ 强制 泛滥 ” 问题 。因此 , 我险都会有专门的立法 。
许 多西方 国家 已通过法 律制度 将其 固定下来 ,形 成了有 法可
依 的环 境 , 国就是 采取该 模式 的典 型国家之 一 。与我 国不 同 , 美 美
国大多 数 医院都是 私立 医院 ,医院给予 医生 经济方 面 的担保相 对
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能否实施到位, 从某种
参 考 文献 : []谭 湘 渝 , 谨 良. 国 实行 强制 医疗责 任保 险 的基 本 问题研 究 1 许 我
欠佳 。 其次, 据我国《 保险法》 1 条第2款规定, 第 1 “ 除法律 、 行政法
规规 定 必须 参加 保险 的 以外 , 险公 司 和其 他单 位不 得 强 制他 人 保 订立 保 险合 同 。” 在地 方 规章 中规 定 医疗 责任 保 险为 强制 责任 保
的 实施 模 式 进 行 了 探 讨
关键 词 : 医疗责任 保 险
行政 强制
立 法 强制
d i 03 6 6i n1 0 — 5 4 0 0 60 2 o 1. 9 .s. 6 85 . 1. . : 9 s 0 2 0 3
在 保 险业 相对 较 为成 熟 的 欧美 发达 国家 ,强 制 医疗 责任 保 险其 实 是责 任 保险 的一 种 常 态 。大 多数 保 险业 发 达 的欧 美 国家 都有 专 门 的法 律或 规章 制 度规 定 执业 医 师或 医疗 机 构必 须 购 买 医疗 责 任 险, 医疗 责任 保 险 已成 为 医 方转 移 执业 风 险 , 投保 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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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形成背景编辑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

2007年,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同发布,为中国医疗责任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

[1] 时至2014年,中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比较低。

据不完全统计,仅有3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不足10%。

中国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行政调处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卫生部又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

在医患纠纷出现以后,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2] 但实践中,医学会组织抽取的鉴定专家常来源于医疗机构的医生,因此患者对医疗事故鉴定普遍不信任,经常要求直接进行司法鉴定,医患双方难以达成共识,导致迟迟不能进入实质鉴定程序。

[3] 2014年1月21日召开“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称,2014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4] 中国国保费规模已排在全球排名第四位,保险公司总资产8.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7%。

法律依据编辑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5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未尽到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医疗事故由医学会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由司法鉴定机构组织法医和其他医务人员进行鉴定。

而《侵权责任法》施行后,虽然调整范围涵盖了前述的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但对鉴定机构的选择未作明确区分。

根据《上海法院关于委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时,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应由法院依职权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保险内容被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

保监会:今年推行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5] 每次事故赔偿金额和累计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单所注明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对患者人身损害,及时采取诊疗措施所支付必要的合理费用;发生医疗事故后并在仲裁或诉讼前,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因医疗事故支付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4] 已经开发出医疗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保单所注明的保险期限、追溯期以及承保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下列各项进行赔偿。

销售情况编辑从事保险工作多年的田橙女士介绍,医疗责任险早在2004年左右就已经出现了,“一直卖得不好,沈阳地区真正做这类保险的好像只有一两家公司,我们公司目前还没有开发这类产品。

”医疗责任险在国际上很流行,能够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相当于职业保险的一种,但在国内的销售并不很好。

“医疗责任保险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被公众普遍接受。

”田橙把这归结为中国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状态,需要有政府层面来推动。

各方评价编辑中立观点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就像车辆上路必须投保交强险一样,今后医生从事医疗工作也要投保“医强险”了。

(网易评价) [4] 保监会称,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体现社会责任,医院应与保险公司共同设计些针对性较强、保障金额较充足的保险产品。

[5]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表示,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只要能实现它的目的、宗旨和意义,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可以。

允许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和尝试设立医疗事故责任险。

随着中国医改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医师多点执业的进一步推广,设立医疗事故责任险势在必行;另外,医疗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医生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

[2] 支持观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的一位李医生表示,在2009年前后该院的医生普遍都投保了医疗事故责任险,但不是医院强制的,是医生自愿投保,大部分医生都会购买,但护士购买的不是很多。

医生的保费是每年400多元,护士的保费是200多元。

这个保险对医生来说是有好处的。

截至2014年,大的医院里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因为有些时候不是医生过失,但有患者对治疗效果不认同就会产生纠纷。

有了医疗责任险,通过保险公司直接理赔,对医患双方来说都有利。

[4] 支持派表示这是双赢举措。

医患双方接受调解,能及时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这种保险对医院或医生也是一种保护,有助于减少医患纠纷,减轻医院和医生的职业风险。

[6] 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市中医院党委书记虞鹤鸣表示:医疗纠纷处理有3条途径,分别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但这3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有种种困难。

新规的出现,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对医患而言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对医院或医生也是一种保护,有助于减少医患纠纷,减轻医院和医生的职业风险。

[6] 省政协委员、中大医院胸心外科医生薛涛表示:支持强制险,但费用方面政府也应支持。

医院里的许多医生都没有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

究其原因,是政府不出钱,医院不买单,医生个人购买,负担过重。

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支持,或者与医院共同承担,而不应该让医生个人买单。

[6] 反对观点一家医院的医务科负责人称,医疗事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而且对于医院来说能用上的机会不多。

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患者损失由医院承担。

[4] 反对派表示保险公司第一年赔偿多,会要求第二年交更多的保费。

以至于后来,医院交的保险费,比赔偿给患者的额度还要高。

而且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的第一反应还是找医院。

[6]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胸科医院副院长唐进表示: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由医院买单参保,保险公司赔付,同时获得一定收益。

根据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只有医院或医生存在过错这个前提时,由医疗责任险来赔偿受害人。

可后来政府为了减少医疗纠纷,要求即便医方没有过错、但出现意外伤害情况,也要赔偿。

如此,保险公司这一年赔偿的越来越多,它就要求医院或医生第二年缴纳更多的保险费,以保证盈利。

到后来出现一种结果,即我们医院缴纳的保险费,比赔偿给患者的额度还要高,这完全颠倒过来了,责、权、利不统一,呈现一种“叫好不叫座”的状况。

[7] 实施意义编辑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实施,医生在投保之后,所有的医疗纠纷责任都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医生、医院可以避免与患者、患者家属的冲突,“100起医疗纠纷中,保险公司可以调解成功90起”。

当医生投保了医疗纠纷责任保险之后,将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判断,依法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赔偿。

医生免去了面对医疗纠纷的压力,可以更加专注于医疗,也有了更大的可能多点执业。

患者也不必与医院、医生就医疗问题争执,保险公司会拿出相应的补偿方案。

[8] 国外做法编辑强制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在美国也并不少见,但具体到索赔时,医生和患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因为负责赔付的是保险公司。

除佛罗里达州允许医生提供其他方式证明赔付能力外,美国几乎所有州法律都强制要求执业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既是转移医生的风险,也是保证患者利益受损时能通过有效途径得到赔偿。

不仅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普遍采取强制投保措施。

当发生纠纷时,为了及时理清责任,保险公司会聘请法律、医疗等专业人员介入调查,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诉讼外解决纷争的作用。

[9] 专业的保险公司美国的专业医疗责任保险公司为不同种类的医疗服务人员提供种类繁多的险种,包括医疗服务志愿者和护工等,医科实习生、实习护士也有相应的实习期责任险,针对医院同样有医疗机构责任险,赔付范围包括患者之间造成的伤害。

作为商业保险盈利趋向的弥补,医生群体还有自发成立的互助性医疗责任险,属非盈利性质,主要靠保费和基金运营。

不过按照美国医疗委员会的分类,由于中医属于替代医学,即“非常规医学”,中医并不属于医疗执业行为。

[9] 政府出面平息纷争保险公司承担的高额赔付也会反馈到医生的保费上,美国医生每年也要负担不菲的医疗保费,根据不同科室的风险,还有保险赔付上限的区别,比如100万还是300万,每年保费在数千到数十万美元不等。

而70年代至今,美国历史上曾出现三次医疗责任险危机,都是因为诉讼激增导致保险公司入不敷出,结果要么医生保费被抬高,要么公司退出医疗责任险市场。

2003年,美国西弗吉尼亚等多个州的医生走上街头抗议保费不合理翻倍增长,尤其以外科和产科涨幅最高,最终使得政府出面平息纷争。

[9] 限制医疗损害赔付上限每次医疗责任险危机都会促使当地政府出台政策进行改革。

早在1975年,加利福利亚州就立法将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度限定在25万美元,并允许保险公司采用分期支付等方式分减负担。

此后不断有其他州加入此行列,2003 年,为了使医务人员免于高额的赔偿金和保险费,以保证正常执业,美国众议院也通过了一项依据加州《医疗损害赔偿改革法》制定的法案,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上限定为25万美元,2006年,一向赔付代价高昂的德克萨斯州甚至将人身赔付上限也限定在180万。

同时为了缩减司法诉讼数量,法案承认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效力,鼓励由退休的法官和律师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导医患双方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仲裁也因此成为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途径。

[9] 采用无过错赔付原则司法途径通常耗时很长,为了平衡患者的损失,美国开始尝试向北欧国家学习采取无过错赔偿原则,即当患者声称发生损害时,由指定的审查委员会决定赔付数额,但并不界定损害是否由医生造成。

这种赔偿金通常来源国家赔偿基金,既包括税收也包括医院的保费。

针对保费不断上涨的情况,法国、美国等国家也开始尝试使用这种方式,但赔偿具有排他性,即选择无过错赔偿,就代表患者放弃民事诉讼的手段。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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