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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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统筹压缩办公用房。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院办公用房的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房范围

1、办公用房范围:院单位办公所用房屋。

二、办公用房标准

1、单位党政正职不超过15㎡/人。

2、单位党政副职不超过12㎡/人。

3、正副科级不超过9㎡/人;

4、一般管理人员不超过6㎡/人。

三、有关规定

1、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遵照“定编定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调配。

2、对腾空和闲置办公用房按有关程序,妥善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制定实施办公用房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调配,并上报公司审核备案。

2、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清退,按期完成调整压缩工作,并将办公用房整合腾空具体情况上报院办公室。

4.领导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用实际行

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好办公用房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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