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个价值共同体的理想与现实
欧盟的座右铭原文

欧盟的座右铭原文团结在多样性中的统一 - 欧盟的座右铭欧盟的座右铭是“团结在多样性中的统一”,这个简洁而富有内涵的座右铭非常恰当地概括了欧盟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
欧盟是一个由28个成员国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旨在促进欧洲国家之间的和平、繁荣和团结。
这个座右铭表达了欧盟对于多样性的尊重和统一的追求,也体现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团结的精神。
多样性是欧盟的一大特点和优势。
欧洲大陆上有着丰富多样的文化、历史和传统,每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贡献。
欧盟的座右铭强调了对于这种多样性的尊重和认同,鼓励各成员国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和文化传统。
与此同时,欧盟也强调了统一的重要性。
统一是欧洲国家共同应对挑战和实现共同目标的关键。
欧盟通过制定共同的政策和法律,建立共同的市场和货币联盟,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团结。
欧盟成员国通过相互支持和协调行动,共同应对经济、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欧盟的座右铭还体现了一种价值观,即团结。
团结意味着欧洲国家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共同面对挑战。
欧盟成员国通过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实现更好的发展和繁荣。
团结也意味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友谊和互信,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分歧和争端,维护欧洲的和平与稳定。
欧盟的座右铭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体现了欧盟的核心价值观和使命。
欧盟致力于推动欧洲国家之间的团结和合作,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维护欧洲的和平与稳定。
欧盟通过共同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和政治合作,为欧洲国家创造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未来前景。
然而,欧盟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
欧洲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观点,以及历史和文化的差异,这给团结和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同时,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加剧也给欧盟带来了压力。
因此,欧盟需要进一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团结,推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为了实现团结在多样性中的统一,欧盟需要继续推动各成员国之间的对话和合作。
理想、理念、理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进逻辑

理想、理念、理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进逻辑作者:高金萍来源:《当代世界》2021年第06期【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全球治理;价值逻辑【DOI】10.19422/ki.ddsj.2021.06.004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方案,也是有别于以雅尔塔体系为核心治理体系的一种全新的全球治理价值观。
这一全球治理方案,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际公众接受、认同,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它焕发出无与伦比的光彩,照耀着人类前行的道路。
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东西方轴心时代孔子和柏拉图关于“理想社会”构想的现代化,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真正的共同体”的具象化。
从2011年中国首次提出“命运共同体”到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倡导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近10年来中国先后提出了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人类安全共同体、人类发展共同体、人类人文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清洁美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供了系统化的理论阐释,形成了从整体到局部的理论架构,从而实现了“社会理想—治理理念—科学理论”的三段式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容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完善,为全球治理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引和顶层设计。
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以共同体的存续为内在前提的,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逻辑起点。
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在多样化社会制度中和平并存;在各国之间仍然存在利益竞争和观念冲突的现代国际体系中每个国家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其核心理念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1]这是基于增进世界人民共同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安排。
东西方轴心时代,伟大思想家孔子和柏拉图曾分别提出对人类理想社会的构想或愿景。
在《论语》中,孔子提出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社会至善境界,这一思想后来在《礼记·礼运》的“大同社会”中得到进一步论证:其一,“大同社会”是“天下为公”的社会,天下为天下人所共有、天下利益为天下人之利益;其二,“大同社会”是拥有社会保障的社会,男女老幼鳏寡孤独皆有“所用”“所终”“所长”“所养”,既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又拥有社会保障权利;其三,大同社会是“讲信修睦”的社会,诚信道德是良好人际关系的原则。
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联盟的发展与变革

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联盟的发展与变革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联盟(EU)是欧洲大陆上两个重要的一体化机构。
它们分别代表了欧洲国家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共同合作与发展。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发展过程以及变革议题等角度对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联盟进行分析和讨论。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于1957年,由六个成员国(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和德国)组成。
其宗旨是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通过建立共同市场和共同农业政策等形式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合作,减少贸易壁垒和关税,从而推动和平与稳定的发展。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标志着欧洲国家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一体化机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经济共同体逐渐成为欧洲一体化的基础。
在1986年,该机构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欧洲联盟,扩大了成员国的范围,并且在政治与经济合作方面进行了更广泛的发展。
欧洲联盟的发展不仅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还拓宽了合作领域,包括环境保护、能源、安全防务等,并逐步向法律、司法、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延伸,形成了欧洲的共同价值和认同。
这一发展趋势为欧洲国家的统一和互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欧洲联盟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挑战和变革。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欧洲主权危机,尤其是近年来的欧债危机。
欧盟成员国的债务危机使得欧洲经济陷入困境,引发了一系列政治与经济争议。
尽管这一危机暴露了欧洲联盟的一些弱点,但也造就了欧盟成员国在危机面前的紧密合作。
通过共同协商和采取集体行动,欧盟在应对危机过程中逐渐加强了协调和相互援助机制。
此外,欧洲联盟还面临着外部挑战和变革。
全球化与技术进步带来了全球竞争的加剧,面对新兴市场的崛起和全球供应链的重组,欧盟必须加强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以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欧盟内部也存在着不同国家的发展差异、社会制度差异和文化差异等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欧盟内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政策,并且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欧盟的持续发展和进一步一体化的进程。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百科名片欧洲共同体旗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
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
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Eur opean Communities)。
目录[隐藏]成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成员宗旨和组织机构政治上合作经济实力主要活动成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成员宗旨和组织机构政治上合作经济实力主要活动•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对外关系方面[编辑本段]成立和发展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高潮。
1951年,欧洲一体化先驱让·莫内和法国外长舒曼首先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
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6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
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6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
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
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
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
1999年1月1日起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欧元,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货币。
欧盟市场共同体与经济一体化

欧盟市场共同体与经济一体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互动的增强,各国间经济合作不断加深,并逐渐向着更高层次的一体化发展。
其中,欧盟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
欧盟市场共同体及其经济一体化是欧盟整合的两个重要方面,深刻影响着欧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欧盟市场共同体欧盟市场共同体(European Common Market)又称欧共市,是成立于1957年3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核心目的是建立一个自由流动的经济区,以便个体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同时消除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
通过欧盟市场共同体,欧盟各成员国可以实现货物、服务、人员和财产的自由流通,这样的流通不仅对于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更使欧盟整体实力大大增强。
欧盟市场共同体所达成的一系列协议也是世界贸易秩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全球贸易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欧盟经济一体化欧盟经济一体化则是在欧盟市场共同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
经济一体化是指在欧盟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经济体系,包括共同的货币、税收、财政、金融监管等制度,进而实现欧盟内部货币、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欧盟的经济一体化主要包括欧元区和欧盟单一市场。
欧元区建立于1999年,由16个成员国组成,目前已扩大到17个成员国,并采用欧元作为共同货币。
单一市场则是在欧盟市场共同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具有更高的一体化程度,包括了各种商品和服务市场、资本和劳动力市场、技术和标准市场等。
欧盟经济一体化的最大优势在于,它创造了比成员国单独行动更有力的整体实力。
欧元区的建立为欧盟内部的贸易、投资、就业和消费市场创造了更好的便利条件,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互动。
同时,欧元区作为重要的国际货币,在全球贸易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欧盟市场共同体与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欧盟市场共同体与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过程,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层面的困难和挑战。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价值与实践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价值与实践意义作者:秦亚青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0年第9期秦亚青外交学院原院长、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常务副会长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成为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彰显了全球性安全威胁的跨国性、全覆盖性和非排他性特征。
正是这些特征,使人类的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再次表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实践意义。
简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在全球化时代的创新性发展,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的表现。
它既是人类发展的崇高理想,也是中国外交实践的指导理念。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更多表现出主动进取的意识。
“中国特色”和“大国”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标识。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反映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根本目标,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价值是多方面的,尤其体现在时代观、世界秩序观和全球治理观这三个根本问题上。
时代观。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视野中的当今时代是人类共生、共在、共有的时空交汇。
世界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形成一个“地球村”。
国际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相互依存,人类的命运空前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习近平主席2013年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重要演讲中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这一基本判断指出了当今时代的典型特征,也为共同体思想奠定了时代基础。
时代的主题依然是和平与发展。
正是因为这一时代主题,人类在“地球村”中的生存才有希望,才可能实现合作共赢,也才会为维护和平、稳定、发展、繁荣、进步进行不懈努力。
同时,随着国际体系中的实力消长和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世界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表现越来越明显。
欧盟

谢谢~~~
• 主要是在警务、边界控制、反恐、打击非法移民、司法等领 域的合作,建立欧洲警察署,强化外部边境管理,设立反恐 协调员,并决定加快建立统一司法区。
二、欧盟的发展历程
1945-1959年 1960-1969年 合作的开始阶段 The ‘Swinging Sixties’ 经济增长阶段
1970-1979年
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 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
• 欧洲审计院 (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负
责欧2010年7月26日,欧盟外交理事会
会议正式通过了有关“外交署”筹组及其架构和职 能的决定,标志着这一新的外交机构正式开始组建。 12月1日,欧盟“外交署”正式开始运行。
欧盟的会旗: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
表示欧洲联盟12个成员国。
欧盟的会徽:会徽的底呈兰色,上面12
颗星围成一个圆圈,象征着欧共体12个成员 国,圆圈中间为各成员国国名。
欧盟的盟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 欧盟的铭言:“多元一体”。 欧盟的统一货币: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欧元。
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 批成为欧元国,这些国家的货币政策从此统一交由设在德国 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负责。2002年1月1日零时, 欧元正式流通。
评价:治标不治本
欧盟面临的四种选择
① 希腊退出欧元区。 ② 德国、荷兰等欧元区内北方国家主动退出 欧元区,或是欧元区一分为二,即南欧元 区和北欧元区。 ③ 一体化大幅迈进,推出欧元区统一债券, 建立欧元区经济政府和财政部等。 ④ 全力摆脱危机,深化改革,维持欧元区的 存在。
论人类共同价值观及其现实化

论人类共同价值观及其现实化江畅【期刊名称】《中原文化研究》【年(卷),期】2024(12)1【摘要】人类共同价值观是世界共同体所需要的社会价值观。
在世界共同体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构建人类共同价值观与构建世界共同体密切相关,必须使两者成为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双重互构”。
人类共同价值观是世界人民尤其是国家民族共同构建的、适用于世界共同体的、以世界永久和平和人类普遍幸福为终极追求的、以基于世界民主的法制对世界共同体实行治理的价值观。
人类共同价值观只能是唯一的,不存在多元化问题。
人类共同价值观像其他社会价值观一样,只有现实化才能对社会发生作用。
其现实化的根本前提是世界各国在对人类共同价值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完成人类共同价值观的理论构建,其基本任务是让全人类普遍认同人类共同价值观,使人类共同价值观法制化和道德化,让人类共同价值观融入全球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当前构建世界共同体面临着重重困难和阻碍,我们必须在努力克服这些困难和阻碍的过程中完成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构建及其现实化。
【总页数】10页(P42-51)【作者】江畅【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政治哲学研究中心【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018【相关文献】1.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时代的中国价值观与人类共同价值观2.制约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实构建的五维探析——以西方传统国际价值观为研究视角3.从理想到现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依据——从“真正的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条件的转变4.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基础5.人类共同福祉至上与文明价值观本位的伦理文化新形态——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实践理性智慧及其世界意义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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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一个价值共同体的理想与现实□马胜利(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价值观念是认同的核心。
欧盟的自我意识必然以其价值观念为基础。
如今,“打造价值共同体”已成为欧盟建设中最响亮的口号,它实际上涉及了“欧洲是什么?” “欧洲应当是什么?“它从何处来?向何处去?”等自我认同问题。
欧盟强调价认同和值共同体的目的在于:使欧盟及其成员国进一步明确共同目标和道德准则,强化欧盟的精神动力和凝聚力,塑造欧盟的崇高道德形象,赋予欧盟一种必不可少的“灵魂”。
有欧洲学者强调:“无论是历史、地理,还是思想、文化,都不足以作为划定欧洲边界的标准,欧盟是建立在共同的认同和价值标准之上的。
” 所以,“欧盟在本质上是个价值共同体。
”1一核心价值的设定在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共同体的价值标准始终受到高度重视。
从《罗马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到《欧盟宪法草案》,从《单一文件》、《欧洲认同宣言》(即哥本哈根标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赫尔辛基千年宣言》、汉普敦宫峰会公报(《全球化时代的欧洲价值》)到《柏林宣言》,欧盟反复强调了它所主张和遵循的价值观念和标准,其中包括:和平、进步、繁荣、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人权、社会公正、人的尊严、公民权、宽容、多元化、辅助性原则、团结互助、反对歧视、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等等。
当然,上述欧盟价值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们都来源于欧洲的宗教和哲学传统。
而这一传统的基础是欧洲文明。
从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化遗产到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从城邦的兴起到市民社会,从封建割据到民族国家的形成,从文艺复兴到资产阶级革命,从资本主义的发展到民主制的建立,欧洲文明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性。
在希腊罗马文化、日耳曼传统、犹太基督教传统、市民社会的历史底蕴上,近代欧洲又逐渐产生了个人主义、人文精神、启蒙思想、理性主义、民主政治、科学思想、实证方法等思想和制度建设成果。
它们构成了当代欧洲文明最重要的内涵和价值基础。
还应当指出,和所有文明一样,欧洲的文明及其价值中除了正面和积极的成分外,还存在一些负面和消极的成分。
欧洲的价值观念中除了文明的一面,也有野蛮的一面2。
众所周知,殖民主义、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也都是欧洲文明的产物。
而正是为了记取这些历史教训和反面经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欧洲人在二战后才决心走上了一体化的道路,并把欧洲文明中正面和积极的价值挑选出来,加以弘扬光大。
欧盟在其官方文件中提出了众多的价值观念,欧洲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对欧盟价值的论述更是见仁见智。
因此,在如何界定欧盟价值的问题上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见解和争论。
例如,在起草《欧盟宪法草案》过程中,不少人主张把犹太基督教列为欧盟价值之一,但遭到了法国代表及一些人士的反对,其理由是这有悖于国家世俗化和信仰自由的原则,并应正视多种宗教在欧洲存在的历史与现实。
结果,在《欧盟宪法草案》和以后的《柏林宣言》中只保留了较为含糊的“宗教传统”的提法。
又如,普适主义者强调欧盟价值的普遍性;而重视欧洲特性的人则认为这些价值当属欧盟的认同标准,不宜将其看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于是有人便把欧盟价值分为人类普遍性价值和欧洲特有价值两个部分。
另外,在欧洲一体化的不同发展阶段,被欧盟所强调的价值重点也不尽相同:五十年代的突出价值当属和平、民主、人权;七十年代则增加了社会公正和平等;到《马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时期又把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纳入了欧盟价值。
总之,鉴于欧盟价值涉及内容广泛,并存有不同评判观点的分歧,我们把欧盟官方文件中提出的众多价值归纳为六个核心价值,即自由、人权、民主、法治、团结互助和多样性。
这些核心价值的共同特点是:无论其是否具有普适性,它们都应是在欧洲这块土地上酝酿、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们在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发挥了精神动力的重要作用,并仍然对欧盟的制度建设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影响。
二核心价值的具体体现1.自由“自由”一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liber,它代表着人类追求的一种古老价值。
李维在他的《罗马史》中描述了平民阶级向贵族阶级争取自由的斗争。
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中,随着人的价值得到彰扬,专制王权受到鞭挞,自由思想逐渐发展成一种意识形态——自由主义。
从16到18世纪,无论是反抗西班牙统治的尼德兰革命、英国辉格党人对王权的限制、北美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战争,还是推翻旧制度的法国大革命,都是在争取自由的口号下进行的。
到18世纪晚期,自由主义成了欧美发达国家的主要意识形态。
自由诉求的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文化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等方面,并形成了不同的理论体系。
如今,个人自由、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信仰和思想自由、结社自由、个人财产、人民主权、多党制、自由民主政体、限制政府权力、民族自决、自由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等,这些自由主义的基本概念和制度主张已被多数欧洲国家所接受和采用,它们不仅是自由派的目标,也成为社会民主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基督教民主主义者等政治派别的主张。
在欧洲层面,自由从一体化之初便被奉为一种核心价值,对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文化自由和社会自由的倡导在欧盟的重要文献中均有体现。
但是,欧共体和欧盟在制度和政策上切实保障和推行的主要是经济自由,即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流通是一个经济共同体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绩效竞争所应遵循的原则。
欧盟把维护四大自由流通写入了欧洲共同体条约和欧盟宪法草案。
它从1985年开始加速统一大市场建设,取消了关税,消除了内部国境关卡检查,到1992年底基本上实现了上述四大自由,欧盟成员国也从中获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收益。
近年来,欧盟对人员的自由流动更为重视和提倡,认为这是“实现欧洲和解的象征”,因为它这里所指的不仅是劳动人口,还包括青年学生之间的交流(“伊拉斯谟计划”)。
实际上,欧盟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就是经济自由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关系。
这也涉及到欧洲应当选择何种社会模式的问题。
打破保护主义,引入自由竞争,建立大市场是欧洲一体化的初衷。
但纯粹的自由竞争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必然会损害社会平等与和谐。
欧盟的目标就是在这两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外寻求第三条道路。
欧盟宪法草案明确提出了“社会市场经济”模式。
它一方面肯定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是加强欧盟经济实力的前提,同时也把充分就业、社会进步,社会保障、团结互助、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不可忽视的价值目标。
然而,实现欧洲社会模式并非易事,这需要欧盟付出极大的努力和牺牲。
欧盟27国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福利方面极不平等。
而目前欧盟只具备市场调节的手段,在社会保障及税收方面尚无切实的应对措施。
如果说,当年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爱尔兰入盟后很快便提高了经济和生活水平,那么人口老化,劳动力不足的东欧10国则未必能很快改变命运。
另外,在劳动力成本差距显着的情况下,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也造成了西欧企业迁移和东欧劳动力涌入,这使得老成员国的高失业率更难消除。
2.人权在欧洲,关于权利的观念则可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斯多喀主义的自然法理论。
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将“天赋人权”作为基本的伦理和社会准则。
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颁布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明确提出:“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并且在权利方面是平等的。
” 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的“个人政治权利”可称作“第一代人权”。
19世纪,欧洲社会主义工人运动提出了以集体的社会经济权利为内容的第二代人权。
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并在此后制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3。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发达国家先后建立起人权保障机制,设立了专门负责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司法和行政机构。
人的基本自由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1949年建立的欧洲委员会根据《欧洲扞卫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1950),在斯特拉斯堡设立起两个常设机构:欧洲人权委员会和欧洲人权法院,以监督和落实人权条款的执行(1959)。
1961年颁布的《欧洲社会宪章》弥补了《欧洲人权公约》在社会经济权利方面的缺陷,它反映出欧洲人权观念和人权运动的发展和深入。
因此,和其他地区相比,欧洲的人权保障系统建立最早,机制最完善。
此外,保障人权还成为欧洲的一种社会舆论。
20世纪60年代以来,有数百个非政府人权组织应运而生。
它们把揭露世界各地违反人权的行为和救助受害者作为宗旨,其中有些还在联合国人权机构中享有谘商地位。
就欧盟层面而言,在五、六十年代,由于统一大市场的功能占据主导地位,欧共体最初并未提出自己的人权原则和确立人权保障机制,而是借助了欧洲委员会的上述基础。
这也是由于欧洲委员会的40多成员国中包括了欧共体和欧盟的所有成员国。
从20世纪60年代末起,人权才受到欧共体的格外重视,并逐渐成为其独立的核心价值4。
在《罗马条约》30年后,1987年的《单一文件》首次提出尊重人权的原则,后来的《马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尼斯条约》都把人权置于不可忽视的地位。
欧盟宪法草案中则更是把“以人为本”和人权定为“欧盟的价值基础”之一。
2000年12月欧盟首脑颁布了《基本权利宪章》,它为欧盟的人权价值和保障机制树立了明确的原则,与此同时,维护人权也成为欧共体法院的功能之一。
因此,在人权保障领域,两种监督机制并存成为欧洲的特点:一面是欧盟的《基本权利宪章》和欧共体法院;另一面是欧洲委员会的《欧洲扞卫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和欧洲人权法院。
而鉴于后者在扞卫人权方面的有效机制和杰出成绩,欧盟采取了一系列借鉴和交流的重大举措。
欧盟宪法草案明确提出“欧盟加入《欧洲扞卫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
”最近,欧共体法院决定直接引用和实施《欧洲扞卫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的规定,而不再对其进行独立的解释。
欧洲人权法院和欧共体法院院长之间的来往也更为频繁。
两院之间的法律文化正在相互适应与磨合。
欧盟不仅把人权奉为自身的价值原则,还将其作为入盟的重要门槛,为此它在1993年提出了接纳新成员国的"哥本哈根标准"。
此外,欧盟还努力将人权作为外交原则推广到外部世界。
从1989年起,欧盟在签订国际协定时都要附加《人权条款》。
目前,欧盟每年斥资1亿欧元在国际范围开展包括促进民主法治、废止死刑、反对酷刑和种族主义等扞卫人权的行动。
应当指出,尽管欧洲早就具备了较完善的人权保障机制,这并不意味着欧洲的人权状况不存在任何问题了5。
在经济不景气、失业严重、社会福利下降和贫困现象增加的情况下,弱势群体的社会经济权利尤其受到损害。
随着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高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私人生活、人类伦理乃至生命权都可能受到新的威胁。
这也是欧洲当代社会面临的人权挑战。
欧盟的人权外交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欧盟对外所倡导的主要是以个人政治权利为特征的第一代人权,对以集体社会经济权利为特征的第二代人权则缺乏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