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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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机关办公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县机关良好的公众形象,维护办公区域秩序,实现办公楼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县XX局(以下简称“县XX局”)负责对机关办公楼进行管理,各入住单位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入住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办理事务的单位和所有人员。

第四条为加强县机关办公楼的管理,成立机关办公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入住本办公大楼的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五条各入住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执行办公大楼的管理制度,凭门禁卡(授权的移动手机或ICM卡)进出办公大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及相关规定,树好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第六条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叉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严禁携带小孩在

大楼内嬉闹、玩耍。

第七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工作人员夜间加班超过11点钟,须主动告知门卫值班人员。

第八条群众上访原则上应到县信访办或信访服务大厅,如上访群众进入机关办公楼,应由涉及相关事宜的部门负责接待。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县XX局牵头负责,各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遵守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

第十条为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机关应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分队。

第十一条机关办公楼入住单位值班事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组织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三条机关人员工作时间携带物品出入办公楼应主动接受门卫询问,非工作时间携带物品出入办公楼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非机关工作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须在门卫处

出示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在登记簿上签注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楼内举办影响公务的各类活动;非工作时间开展集体活动的,承办单位应事先向县XX局提出申请,并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的安全。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水、电、门窗、门锁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七条各入住单位要认真执行现金限额管理和物资管理制度;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等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章公共环境管理

第十九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办公楼墙体结构,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事先向县XX 局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不准私自拆装和挪用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器材、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

第二十一条全体职工要树立文明意识,讲究卫生,净化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禁止在楼道、会议室

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第二十二条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门窗等处办专栏或张贴通知、标语、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处乱画、乱刻、乱钉、乱挂。

第二十三条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制度。办公楼公共卫生(大厅、梯道、走道、栏杆、垃圾处置房等)由县XX局统一管理,交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实施;各单位室内卫生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并于当日下午下班前清扫完毕。

第二十四条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并于当日下午下班前收集至垃圾处置房,严禁向洗手间乱扔乱倒杂物。

第二十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禁止攀折花木和践踏草坪,不准破坏公共区域内的绿化植被。

第五章停车位管理

第二十六条机关停车位由县XX局统一负责管理,进出车辆必须服从安排,听从门卫指挥。

第二十七条在机关办公的公务车辆在地下车库停放(其中,“四大班子”办公室的公务车辆在负一楼,其余入驻单位的公务车辆在负二楼),外来车辆和职工自驾车统一在办公楼后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第二十八条车辆进入办公区域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第六章会务、LED电子显示屏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LED电子显示屏和XX局管理的会议室实行有偿服务。

第七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要树立安全、节约用电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须事先向县XX 局申请,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第三十一条财政未统一预算给XX局之前,办公楼自来水、电费由县XX局统一缴纳,并按入住面积按月分摊到单位,各单位于次月10日划解到指定账户。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水电设备的检修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水、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更换,属公共区域由XX局负责,室内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严禁无人使用时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夏季空调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室内温度设置不高于16℃。

第八章网络及其他设备管理

第三十四条办公楼党政内网,由县委机要局负责;电子政务外网一张出口,由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内、外网运行费用(含网络安全)由财政统一预算。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的局域网(含专线)运行及维护自行负责。

第三十六条办公楼室外公用设施、设备由县XX局负责维修、维护及更换,办公室内设施、设备由各单位负责维修、维护及更换。

第三十七条机关设置统一的职工活动场所,文体活动设施设备由县XX局提供,文体活动用具由各单位自备。

第九章考核

第三十八条为确保本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各入住单位年初须与县XX局签订责任书;县XX局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入住单位的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信访、节能降耗等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电子显示屏予以通报,年终纳入县委、县政府相应考核。

第十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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