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幼儿园的开办
幼儿园园本第二章

第二章幼儿园的发展历程一、幼儿园的起源与发展幼儿园作为一种专门为幼儿提供教育和保育服务的机构,起源于19世纪的德国。
在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儿童劳动和儿童流浪等问题,这给社会秩序和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德国教育家弗里德里希·弗洛埃贝尔于1837年在德国开设了第一个幼儿园,成为幼教事业的开创者。
起初,幼儿园的主要目标是提供儿童保育和提供一些简单的教育活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儿园的功能逐渐丰富,教育理念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
在弗罗贝尔的引领下,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更加注重培养幼儿的整体发展,强调自由与游戏的教育原则,并提出了“游戏是儿童的工作”的理念。
二、幼儿园的国内传入与发展19世纪末,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传入了中国,为中国幼教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898年,一位中国留学生在德国考察期间参观了幼儿园,深受启发后回国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幼儿园——“无字幼儿园”。
此后,幼儿园在中国的发展取得了迅猛的进展。
20世纪初,近代幼儿园教育开始在中国社会得到广泛的认同与推崇。
幼儿园的教育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成为塑造新一代幼儿成长的关键环节。
新中国成立后,幼儿园的发展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从政府层面对幼儿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相继成立。
三、幼儿园的职责与任务幼儿园作为为幼儿提供教育和保育服务的机构,担负着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幼儿园的职责包括:1.提供安全的保育环境:幼儿园需要提供安全、健康的环境来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确保幼儿在园期间得到有效的保育。
2.实施科学的教育活动:幼儿园在幼儿各个发展阶段提供适宜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语言、认知、社交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能力。
3.培养幼儿的品德与道德观念:幼儿园要通过日常生活和游戏活动,培养幼儿的品德与道德观念,塑造他们正确、积极的人生态度。
4.协助家庭教育:幼儿园要与家庭密切协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发展,积极引导家长亲子教育,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第2章幼儿园的筹建

教学区
桌椅 玩具架 玩教具 图书 乐器
活动区各个活Leabharlann 区 幼儿用床 床上用品 橱柜 教师座椅
生活区
幼儿餐具 水杯 毛巾、毛巾架 消毒设备 饮水设备
3、寝室:寄宿园/非寄宿园
单层/双层床 双层床标准:总高度 < 120 cm,且护栏高度 > 30 cm。 沿墙摆放。
寄宿园设施标准:
专用寝室, 固定式单层床, 不同照度的灯具, 儿童专用衣橱, 被褥, 教师值班设施
(一)幼儿园设备的配置标准
1、适宜性和儿童化:有趣、体现儿童主体 2、卫生:便于清洗消毒 3、安全:设备本身/设备的安放位置 4、坚固耐用:节约经费、方便使用 5、多功能性:省资金,发挥儿童创造力
(二)幼儿园主要设备的具体要求
1、桌椅:人均占有面积/材质 人均占有长度:50-55cm; 人均占有宽度:35-50cm 材质环保、无棱角、高度适当
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
幼儿园桌椅
2、活动室:
教学区 活动区 生活区
思考1:教学区有哪些设施设备?
思 考 2: 室 内 有 哪 些 活 动 区?
这是什么区?
建 构 区
有 哪 些 材 料?
美 工 区
思考3: 生活区有哪些设施?
8
幼儿园设施设备的配置及其管理
总结:幼儿园活动室设备的配置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3、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判处徒刑以上 的服刑者在服刑期间)
二、幼儿园的基本类型和等级划分
(一)幼儿园基本类型:
1、公办园(政府办园):政府划拨办园经费,由政府部 门、事业单位等国家机构主办。 2、民办园: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国 家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幼儿园。
开办民办幼儿园要有哪些条件?

开办民办幼儿园要有哪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章,开班幼儿园条件如下:1、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4、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5、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6、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1、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幼儿的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的中文名称为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简称本园。
第三条本园的地址为______。
第四条本园的办园目标是: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德、智、体、美和社会性的培养,努力构建和谐发展的教育环境。
第五条本园遵循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教育部门的政策和规定,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本园办园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本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立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权限。
第二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与任务第八条本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的个性发展,全面提高幼儿的身心素质,促进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第九条本园的教育任务是:(一)提供幼儿园教育服务,为幼儿提供具有适应性、启发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教育活动。
(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提供个别化的教学和指导,积极引导幼儿发展潜能。
(三)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培养幼儿积极向上、自主学习和合作的态度和行为。
(四)加强家园合作,共同关心幼儿健康成长,互相支持、合作、共享教育资源。
第三章幼儿园的管理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十条本园设立园长,负责园务的全面领导、决策和管理,负责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接。
第十一条园长由教育部门聘任,任期为五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本园设立教师队伍,由园长负责管理和组织。
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幼儿园教育从业资格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本园设立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园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本园设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
家长委员会履行建言献策、监督幼儿园工作等职责。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管理第十五条本园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十六条本园开展学前教育活动,包括学习、游戏、体验等多种形式,培养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和适应能力。
第十七条本园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别化的教育和培养。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第五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六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改建幼儿园的经费来源。
第十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
第十一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十九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上报。
第二十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二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并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依据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本章程为湖北省幼儿园开办章程,旨在规范幼儿园的管理、运营和教学,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开办和管理,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北省内开办的各类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幼儿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园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和发展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第三章幼儿园的运营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园运营计划,确保运营的稳定和有序。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财务的透明。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骗税。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学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设立合格的教师队伍,注重教师的职业精神和教育能力的提高。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幼儿的体验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北省教育厅所有。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幼儿园名称为:XXX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为XXX,隶属于XXX公司。
第三条本幼儿园以“健康、快乐、探究、合作”的教育理念,以“尊重、关爱、平等、包容”的教育态度,以“情感、社交、动手、认知”四个方面为主线,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为幼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综合化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本幼儿园遵循“办学为了人、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坚持“量身定制”的教育策略,为每个幼儿提供“一人一方案”的个性化发展规划。
同时,本幼儿园根据幼儿的年龄、发展水平、性别等因素,分别开设不同的班级,为幼儿提供同龄人间的交往、游戏、学习机会,促进其社交和认知能力的发展。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本幼儿园的经营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幼儿亲子教育、幼儿家庭教育等相关服务。
第六条本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进行教育教学、保教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师资队伍第七条本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职教师和保育员,其中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专业背景及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育专业背景及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本幼儿园应当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保育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本幼儿园应当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制定实施科学、合理、有效的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本幼儿园应当注重幼儿的情感教育,积极开展亲子活动、优秀家长讲坛、集体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幼儿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第十一条本幼儿园应当注重幼儿的社会性和实践教育,开展社会实践、实验活动等,促进幼儿的人际交往、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本幼儿园应当注意幼儿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幼儿园管理行为,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提出本《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幼儿园的设立和管理第一条:幼儿园的设立应符合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条:幼儿园的名称、地址、办学类型应明确标示,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第三条:幼儿园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立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并遵循幼儿发展规律进行课程设置。
第五条: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职工,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章幼儿园的办园原则第六条:幼儿园应坚持以儿童为本,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七条:幼儿园应保障幼儿的安全,确保学园环境卫生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幼儿园应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创造力。
第九条:幼儿园应强化家园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条:幼儿园应对特殊儿童给予充分关爱和支持,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第四章幼儿园的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课程设置。
第十二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结合,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语言、数学、科学等基础教育,培养幼儿的基本认知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注重审美教育,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和审美能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组织安排体育、音乐、舞蹈等活动,促进幼儿的身体健康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的管理要求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一切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制定学生管理规程,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演练,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严禁体罚、虐待、歧视等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公开招聘教职工,并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培训考核。
第六章幼儿园的考核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做出个别化的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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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 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平方米=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 米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米的戏水 池等。
四、人员招聘
招聘教职员工的渠道主要有: 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活动 直接来园应聘求职 人才市场招聘 幼儿教师编制考试录用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分析地域需求,确定服务对象:
如 • 地域特点:本地域的社区档次(高档社区、保障房社区)、单位自建 社区(是否) 估算社区居民的家庭收入和幼儿园收费可能的数额 (和提供的服务有关); • 地域需求规模:本地域的社区中儿童数、年龄分布; • 家长需求
5.确定办园类型
如: (1)依据招收儿童年龄的不同:招收0—3岁婴幼儿的托儿所、招收3—6 岁幼儿的幼儿园、亲子早教机构 (2)依据儿童在园时间划分: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临时看管 (3)依据某种理论或者理念划分:蒙台梭利幼儿园、多元智能幼儿园、 感觉统合训练幼儿园
以江苏为例:
第二节 幼儿园的登记注册
一、举办幼儿园的条件
举办者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正本); 3.拟任园、所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拟聘教师、工作人员的 资格证明、健康证明、福利待遇材料、聘任合同等; 4.拟办园、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正本); 5.拟办园、所的场地证明; 6.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公安消防部门提 供的消防安全证明、建筑部门提供的房屋安全合格意见 书; 7.符合法规的拟办园、所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8.审批部门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大班:31~35人。
招生简章内容:
• • • • •
招生条件 年龄 、身体状况、智力水平 报名时间、地点、手续要求 招生规模 录取方法 注意事项
二、入园和编班
入园事务 • 送交幼儿健康卡片。 • 填写入园登记表 :幼儿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是否有遗传病史或过敏症、 家长信息、联系方式、有无特殊需要等。 • • 交纳各种费用:保育费、伙食费、用品费等。 领取物品: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
二、登记注册程序
1.由举办单位或个人向县(市、区)登记注册机关提出书面 申请;
2.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表》;
3.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的20日内对申请者的办学资质进 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注册,发给《江苏 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 门备案。
第三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开办
三、园舍建设 (一)幼儿园的面积:
• 用地面积(主要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 用地 ) • 建筑面积-
(二)幼儿园的房舍
• 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 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如寝室与活动室 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 (四)音体活动室 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幼儿园规模分别为 120、140、160平方米。
二、选择园址
如: 1 .幼儿园建筑基地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有关规范 的要求。 2 . 幼儿园建筑必须建在安全地带,严禁置于有自然地质灾 害发生可能性地带。 3 . 幼儿园建筑与有危险发生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 有关规范的规定;严禁与有传染、污染的建筑物及其场所 毗邻;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4 . 不应与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 所相近设置。 5 . 园内严禁高压输电线及架空燃气管道穿过。 6 . 幼儿园园址宜选择在便于周围家长接送方便的位置,城 镇住宅区内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第三章 幼儿园的开办
第一节 幼儿园的筹划 一、办园定位的确立 二、选择园址 三、园舍建设 四、人员招聘 第二节 幼儿园的注册 一、举办幼儿园的条件 二、幼儿园的登记注册程序 第三节 幼儿园的开办 一、宣传招生 二、入园和编班
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筹划
办园定位的确立 1.分析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 2.了解当地政府有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如 3.了解当地政府有关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要求,如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 《北京市申办小规模幼儿园的相关条件(暂定规定)》
一、宣传招生
招生规模
• 学前教育机构的招生规模要根据本机构的园舍建筑、设施设备、 师资队伍、办园经费、办园理念、学前儿童生源情况等方面的 实际决定。 幼儿园主要接纳三至六岁幼儿,二岁半至三岁的幼儿为托儿班。 每班人数: 10----12个班 大型园 小班:20~25人; 6----9个班 中型园 中班:26~30人; 5个班以下为小型园
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 (二)资料兼会议室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四)保健室 (五)晨检、接待室 (六)值班室 (七)贮藏室 (八)传达室 (九)教工厕所
生活用房 (一)厨房 (二)开水消毒间 (三)炊事员休息室
(三)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 1.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 应不小于60平方米。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编班注意事项 如
• 年龄合理。根据幼儿的月龄分班。 • 性别比例合理。根据招收幼儿总体性别比来确定班级性别比例。 • 充分了解幼儿:幼儿的生活习惯、身体特点、个性特点。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