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房屋买卖合同

合集下载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问:
(1)某饲料厂主张定金条款无效,因此合同也无效,其主 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定金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3)某农场主张某饲料厂赔偿因饲料厂不能按期供货所带 来的损失是否成立?为什么?
(4)若事实是某饲料厂因为运输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并及 时多次通知了某农场,要求某农场采取补救措施,某农场坚 持要求某饲料厂如期供货,否则一切损失由饲料厂赔偿。结 果由于运输问题,某饲料厂未能按期发运饲料,导致某农场 价值10万的牲畜饿死。某饲料厂表示,不予赔偿某农场未能 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某饲料厂的主张是否成 立?为什么?
问:(1) 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该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2) 如果原告在未收到被告的定金之前拒绝生产所约定的货
物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3)本合同是否已解除?为什么? (4) 本案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分析: (1)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
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已生效,并不能因未交纳定金就否定 合同的效力。 (2)不违约,先履行抗辩权。 (3)没有解除,不符合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4)被告应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货款,并承担原告 的损失。
么? (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
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
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分析: (1)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而实际上货未到,
或甲公司享有先(后)履行抗辩权。 (2)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 (3)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
分析: (1)不成立,定金合同无效并不导致主合同无效。 (2)定金超过20%的部分无效,因为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标

中级经济法【20210721】

中级经济法【20210721】

中级经济法【20210721】校区: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单选题] *A.赵某用业余时间创作了《量子力学与广义相对论在会计培训课程中的指导与应用》一书B.赵某与网校签订合同,负责讲授《量子力学与广义相对论在会计培训课程中的指导与应用》课程(正确答案)C.赵某在上班途中捡到一部“一朵花”手机D.赵某于“新冠”疫情期间宅在家中看综艺节目答案解析:选项 AC,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 D,不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侯某与赵某是莫逆之交,侯某与身患绝症的赵某约定,赵某去世后,侯某将负责把赵某的儿子小赵抚养成人。

该约定的性质是()。

[单选题] *A.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B.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答案解析:条件或成就或不成就,期限一定会到来。

本题中,赵某去世肯定会到来,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单选题] *A.利用对方当事人缺乏判断能力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正确答案)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答案解析:选项 B,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直接有效,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经济法案例的法律关系(3篇)

经济法案例的法律关系(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开发商在市区拥有多个住宅和商业项目。

然而,由于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公司内部管理不善,开发商在2018年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随后,开发商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二、法律关系分析在本案例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开发商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债权债务关系:开发商作为债务人,与众多债权人(包括银行、供应商、购房者等)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偿还债务。

(2)破产申请与受理:开发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债权人有权提出异议。

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3)债权人会议: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会议是重要的决策机构。

债权人会议有权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并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2. 开发商与破产管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管理职责: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开发商的财产,处理债务人的事务,包括债权债务的清理、财产的保全和处置等。

(2)信息披露:破产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人民法院和债务人披露相关信息,确保破产重整过程的公开、透明。

(3)重整计划制定:破产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指导下,制定重整计划,提交人民法院批准。

3. 开发商与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1)监管职责:政府监管机构对开发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

(2)审批权限: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政府监管机构对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进行审批。

(3)协调沟通:政府监管机构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进行协调沟通,确保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购房合同变更: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购房合同可能需要变更,以适应重整计划的要求。

(3)购房者权益保护: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购房者权益受到保护,包括优先受偿权等。

经济法合同法律案例(3篇)

经济法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了某地块的开发权,并开始进行住宅项目的建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与多位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业主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并约定了交房时间、房屋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导致业主与开发商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业主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双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1. 开发商构成违约:法院认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付房屋。

然而,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2. 业主可以解除合同: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3. 违约责任承担:- 开发商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判决开发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以弥补业主因开发商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开发商应退还业主已付款项: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业主已支付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按揭贷款等。

- 开发商应赔偿业主损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如装修费用、临时租房费用等。

四、案例分析1. 违约责任的认定: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这表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严重违约,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3.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法院在本案中判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退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等。

这体现了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同时也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及解析税法总论训练题选择题1.赵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借给钱某,借用期间双方于2022年1月10日达成转让协议,约定钱某以1 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并于1月25日支付价款。

1月11日,钱某将该自行车以1 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某,双方约定钱某以借用人身份继续使用至2月25日再交还孙某,1月13日,钱某向赵某支付价款,下列关于该自行车权属的表述正确的是()A.孙某于2022年1月11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B.钱某于2022年1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钱某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D.孙某于2022年2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参考答案A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此,钱某于1月10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选项BC不当选。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孙某于1月11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

2.郭某在刘某房屋旁边放置了一桶装满汽油的汽油桶,有可能会引发火灾。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刘某可以行使的物权保护方法是()A.确认物权请求权B.赔偿损失请求权C.消除危险请求权D.妨害排队请求权参考答案本题考查物权的保护。

选项 AB 不当选,题中不涉及物权确认和侵害物权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情况。

选项 C 当选,消除危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对于有妨害其物权的危险情形,可以请求予以消除的权利,旨在阻却将来可能发生的对物的危险。

选项 D 不当选,妨害,是指以占有侵夺与占有扣留以外的方法阻碍或侵害物权的支配可能性。

妨害排除请求权以妨害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火灾并未发生。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权设立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B.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C.地役权自登记时设立D.士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参考答案A C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设立。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

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

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

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

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

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随后,丁为戊、庚先后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

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经济法案例大全

经济法案例大全

经济法案例大全一、《合同法》相关案例1. 李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张某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李某遭受经济损失。

李某可以依法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供应合同,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供货,给A公司造成了生产中断和市场损失。

A公司可以向B公司索赔。

3. C先生在网上购买商品,但商品与网店介绍的不符。

C先生可以依据《网络交易相关法规》的规定,要求退款或者赔偿损失。

二、《公司法》相关案例1. D公司董事长违法挪用公司资金,在未经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进行投资,受到了公司的损失。

公司可以依法向董事长追究法律责任。

2. E公司未依法履行会计报告义务,逃避了税收监管。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E公司进行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3. F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F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依法对F公司进行处罚。

三、《劳动法》相关案例1. G公司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H先生在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所致受伤,但公司未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金,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H先生可以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赔偿。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案例1. I女士购买了一款手机,但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要求退款或换货,商家拒绝。

I女士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要求维权。

2. J先生购买了一款假冒名牌商品,影响了J先生的合法权益。

J先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制止假冒行为并获得赔偿。

以上案例仅为举例,实际的经济法案例还有很多,这些案例都突出了法律在经济领域中的保护作用,为公民、企业和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经济法-合同的履行

经济法-合同的履行
千万元,并无违约情形,甲公司并无理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因此, 其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16
3、抗辩权
案例分析(2/2)
但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 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 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 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 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 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 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 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 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 法》第66条的规定,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圳东南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签订购销合
同—份。合同约定:喜雨公司供给开发公司国际中级毛绿豆(含水量 2%)3000吨,每吨价格985元,总货款2955000元,于同年9月20日前
交货,并负责办理商检证、免疫证、产地证、供货证和化验单。需方
开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预付22万元定金,8月底付足货款的50%,包 括定金共1477500元,余下货款在货到后付清。合同签订后,开发公
2.纱厂因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不能供货,既不属于不可抗力也 不属于情势变更,故不能免除责任(当然是向纺织厂承担责任)。同
理,纺织厂也就没有免责事由,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13
3、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 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 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 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以拒 绝自己给付之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法房屋买卖合同
经济法房屋买卖合同
1. 引言
经济法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在房屋交易中,卖方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并由买方支付一定的购房款项的法律文件。

本文档旨在介绍经济法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2. 合同双方
2.1 卖方
姓名:[卖方姓名]
证件号码:[卖方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卖方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卖方联系电话]
2.2 买方
姓名:[买方姓名]
证件号码:[买方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买方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买方联系电话]
3. 房屋信息
3.1 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证明:[权属证明类型]
房屋权属证明编号:[权属证明编号] 3.2 房屋状况
房屋装修情况:[房屋装修情况]
有无抵押:[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有无纠纷:[是否存在纠纷]
4. 交易条款
4.1 房屋交付
卖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XX] 天内,将房屋进行交付给买方,并出具相应的房屋交付凭证。

4.2 购房款项
买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项给卖方:
首付款:[首付款金额和支付时间]
尾款:[尾款金额和支付时间]
4.3 过户手续
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费用。

4.4 税费
买方应承担因房屋买卖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等。

5. 风险和责任
5.1 房屋状况风险
买方在购买房屋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6. 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
6.1 合同解除
若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6.2 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7. 合同生效
7.1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生效。

7.2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终止。

8.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是经济法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确保自身权益。

如有任何争议,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