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合同的执行和履行,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与承包商、供应商、代理商等签订的所有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对签订合同的人员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承包商、供应商、代理商等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具备合同签订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本单位应当对供应商、承包商、代理商等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具备合同执行的能力、信誉和资质条件等。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采用尽可能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确保各方平等竞争。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以实质为重,在保证合同权利义务均衡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合同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要求。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注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特别是应重视合同中关键条款(如价格、数量、质量标准、履约时间、索赔方式等)的明确。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据本单位财务预算、资金结构、采购计划等制定合理的合同签订计划,避免过度签订合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不得滥用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对方通知,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重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三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欺诈、违约行为,本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应当及时调处,妥善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当依法启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

第十五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当重新协商、签署变更协议,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管机制,及时掌握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合同的归档与管理

第十七条合同归档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类别建立相应的档案,明确合同文本、履行情况、有关材料等的存放位置和归属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归档应当遵循“保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期限保管,不得随意销毁或者移动。

第十九条合同档案的安全管理应当完善,设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和备份。

第二十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查询和监管系统,及时掌握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归档等情况,实现对合同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归档等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单位,本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惩处措施,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解释权归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所有。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 合同签订主体具备合同签订资格:指能够独立实施法律行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单位或者个人,具备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2. 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指在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布等方面达到公开透明的要求,增加各方平等竞争机会,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排除,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劳动争议等。

4. 变更协议:指合同生效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事由双方需要修改合同内容的书面协议。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合同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我国最重要的民商法律之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该法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程序、条件和要求,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约的主体应当是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未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单位或部门不得以其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指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以及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文件。 第五条公司实行“统一授权、分工管理、专业把关、归口审查”的合同管理体制。 (一)统一授权: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一切对外经济活动,由公司总经理统一授权; (二)分工管理: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制,按照谁订立、谁履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专业把关: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合同内容分别进行专业审查; (四)归口审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需经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综合审查。 第六条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七条公司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 (一)公司统一组织,指定相关所属单位签订的跨专业板块项目合同; (二)公司组织签订或审批的重大融资类合同; (三)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股权类合同; (四)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 (五)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合同。 前款合同的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 第八条公司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 (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 (二)以控股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 (三)公司授权管理的合同;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防范与控制因合同签订、条款约定、履约不当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维护企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承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除路基土石方、桩基础、地下围护结构及业主指定项目可采取专业分包模式外,其余项目必须采用劳务分包模式进行合同签订及组织管理;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所有工程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原则;且施工队伍一律不得挂带有“公司”名称对外从事经济活动,防止因法律主体不明造成经济纠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各级均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经济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参与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合同管理。 1、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并下发合同范本及相关附表。 (3)负责劳务合同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合同的报审、签订和履行等工作。 (5)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组织对公司所属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2、工程指挥部职责 (1)负责所属项目合同初评审,确保上报完整、齐全、科学合理的合同评审资料;其中合同额超100万元的必须由工程指挥部经理签字(其他由总经济师签认)。 (2)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合同的报审、签订和履行工作。 (3)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3、项目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对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调查考证、合同谈判、拟定合同、合同评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报批合同、修订及签订合同和合同对下交底等工作。 (3)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各种合同管理报表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管理台账、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资料。 (4)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工作,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向上级法律事务部门上报合同纠纷,并协助法律事务部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或诉讼活动。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引言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重要的法律文件,为了有效管理合同并确保各方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本细则旨在规范合同的制定、履行和监督,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合同纠纷。 2. 合同的定义与分类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合同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需要遵守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标准。 3. 合同管理流程 3.1 合同立项:合同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并经过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启动。合同立项中需要明确合同的背景、目的、参与方和约定事项。 3.2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由法务部门负责,要求合同内容详尽、准确,包括合同的各项条款、金额、履行期限等。 3.3 合同审批:合同审批是指由具有相关权限的领导或合同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合同。审批过程中需认真考虑风险和合法性,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4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由双方或多方共同参与,签署人需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5 合同履行: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内容,包括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款项等。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各方遵守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6 合同变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手续,确保变更过程规范可控。 3.7 合同归档:合同归档是指将已履行的合同进行整理、分类,并妥善保管于公司档案室,以备查阅和审计需要。 4. 合同管理的责任与权限 4.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合同纠纷。 4.2 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都有相应的责任人或相应部门负责。各责任人要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确保合同权益得到保护。 4.3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需经过相应审批程序,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批准。 4.4 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改进建议。 5. 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意见反馈机制 为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意见反馈机制。员工及各部门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提出合同管理制度的改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 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专项分工、全面评审、分级管控、授权订立”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重点环节应遵循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工作流程环节实行先专项、后综合;合同相对方选用环节实行先调查、后选择;合同文本起草环节实行先范本、后自拟;合同签署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批准;合同履行环节实行先签订、后履行;合同支付环节实行先结算、后付款。 财务合同部为本单位的综合管理部门,所涉及合同业务的部门 为本单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 (一)、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本单 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 3、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合同的洽谈、资信调查、合同起草、签订、变更、履行、终止等管理工作;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合同评审及交底工作; 5、建立合同管理综合台帐,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上报合同统 计半年报、年报以及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6、负责本单位合同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7、掌握合同履行状态,分析合同变化情况,判断合同风险因素,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8、参与本单位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及仲裁。 (二)、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及职责 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1、依据合同管理的要求,制定主责业务范围内专项合同的具体 管理制度,确定合同管理人员; 2、负责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起草合同文本,组织合同的可 行性调研及条款的业务洽谈; 3、负责组织本部门主责合同的评审,协调、落实参与评审部门 对合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合同的交底。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移交事项, 掌握合同的履行状态,判断合同变化可能引起的风险因素,适时与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向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5、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的建立,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 变更、终止状态; 6、负责本部门合同资料档案的管理,达到资料完整、签章齐全、记录准确,存放安全,查阅方便的管理要求; 7、按规定对相应合同进行评审和审核; 8、负责对本部门主责合同纠纷情况的调查,参与处理合同纠纷 的调解、诉讼及仲裁; 9、负责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传递合同原件备案; 10、负责收集各单位备案合同资料,并按照规定逐级对口上报。 (三)、合同专项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种类分工 1、物机部为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的主责部门; 2、运输技术部为机车车辆租赁、维修合同的主责部门; 3、综合办公室为临时用地、租车、租房合同的主责部门; 4、人力资源部为劳务派遣合同的主责部门; 未列明主责管理部门的其它合同,依据合同类型和主要内容, 由业务关联性最密切的职能部门主责管理。 二、合同调查与起草 (一)、签订合同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标的进行市 场调查,并对潜在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掌握对方主体资格是否 真实、合法,履约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合同的执行和履行,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与承包商、供应商、代理商等签订的所有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对签订合同的人员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承包商、供应商、代理商等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具备合同签订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本单位应当对供应商、承包商、代理商等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具备合同执行的能力、信誉和资质条件等。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采用尽可能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确保各方平等竞争。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以实质为重,在保证合同权利义务均衡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合同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要求。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注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特别是应重视合同中关键条款(如价格、数量、质量标准、履约时间、索赔方式等)的明确。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据本单位财务预算、资金结构、采购计划等制定合理的合同签订计划,避免过度签订合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同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采购合同、工程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资金往来合同、资产转让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指以公司名义与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司内各平等主体之间签署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任何合同均需按照合同审批流程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五条实行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无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处理合同事务过程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及时相互沟通,确保相关方掌握的信息准确,理解到位。 第七条公司严禁先履行合同,后补签合同的不规范行

为。 第二章合同文本 第八条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已颁布合同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的,公司在签署相应合同时应以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为准,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填写、调整、完善。 第九条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双方有约定标准文本的,应使用约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条公司拟对外签署的合同,不存在上述规范或指导文本的,由经办合同业务部门在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的基础上,参照类似合同文本起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主管、各部门专管的合同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程序为:经办部门起草,经律师→纪检→其他关联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依次审核,经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予以二次修订,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用印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必须按照市场行为,形成书面(合同)约定。 严禁未订立合同即实际履行而后补办签订手续的行为,但突发事故、设备抢修、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须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应急办理,并在一周之内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在合同订立前,合同经办部门应当进行充分

合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合同合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单位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包括合同书(劳动人事合同除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数据电文等,以下统称“合同”)的合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适用各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合同合规管理应贯穿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的合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各单位作为商品和服务获得方订立合同时,应将《诚信合规协议》(附件1.1)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其他情况下,应尽最大努力将《诚信合规协议》(附件1.2)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如未签署,则应书面记录原因。 第六条如果合同双方无法完全使用《诚信合规协议》格式范本,或采用与《诚信合规协议》含义相同的其他表述时,应当报本单位首席合规官及合规主管部门审批,经其判断与公司诚信合规要求相一致时,方能签署。

第七条各单位业务部门在签署合同前,应将合同及相关资料提交本单位合规主管部门进行合规审核(附件2)。合规审核的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否已完成相对方尽职调查或资格审查,尽职调查或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合规风险是否能够被合理解释、是否已进行书面记录、是否采取适当措施减轻合规风险; (二)合同约定是否违反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三)《诚信合规协议》是否将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如果未签署,应说明理由; (四)是否对《诚信合规协议》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果进行了修改,需说明修改的原因。 第八条各单位合规主管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判断合同中潜在的合规风险,提出修改、补充或不予签订等风险防范建议,并将建议告知业务部门。若涉及高风险信号的,应按照《投标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方尽职调查实施细则》《采购合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批。 第九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合规主管部门应采取抽样或其他方式对合同合规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合规问题时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第十条员工向合同相对方提出的涉及合规管理方面的异议信函或通知,或答复相对方异议的文件,必须向本单位业务部门报告,并报备本单位合规主管部门。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照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及其附件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运输合同及各类代理分销协议、财务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等(详见下文),与人员管理有关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补充医疗及养老合同。合同形式为书面原件或清晰有效的传真件。合同附件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含)。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八条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第九条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如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制度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最终由总经理审核签署。 第十一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二章合同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经办部门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 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部门和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 细则。 四、部门和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 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六、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 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机构 一、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 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司行政部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 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 拟订公司,并推行使用。 (四) 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范本起草工作 (五) 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六) 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七) 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八) 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 三、公司应配备专职法律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分公司应指定专人协助专职法律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专职法律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及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分公司指定的协助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素质。 四、财务部及各业务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同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和监督。 五、合同承办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的谈判、拟定和签订的部门,其职责是: (一) 负责对市场需求进行可靠、合理的预测,对投入产出进行经济、准确的核算。 (二) 负责对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三) 牵头组织合同的谈判、拟定。 (四) 提请有关部门审核其承办的合同。 (五) 依公司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六) 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原件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七) 在行政部指导下处理合同纠纷。 (八) 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九) 其他应由承办部门承担的职责。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条款,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及分支机构,即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可在经营范围内以本单位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其他各单位科室均须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第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法人及分支机构对外签订的各类商务合同、技术合同、安全合同。公司对有关合同的管理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经营科。 第五条经营科合同管理职责: (一)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制订公司的

合同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授权范围,负责组织合同承办科室完成合同文本的拟定工作; (三)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质审核,对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以及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进行存档;(四)配合合同执行单位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和合同管理月汇报制度; (六)负责合同的催办、签订、履行、变更、违约、终止及解除等工作,审查完善合同签订的相关手续,负责合同文本分发及合 同相关资料的收集档案保存; (七)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1. 合同相对人合规性:合同相对人的证照资质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原件)。 2. 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包括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严谨、

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有无法律风险,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质保责任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合理,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明确,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合同项目的性质是否与选用的合同文本种类相一致。 (八)每年向公司企管法规处书面上报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合同管理授权行权情况和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综合情况。 第六条专业管理科室职责 专业管理科室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参与合同选商、合同审查等工作。 (一)物资公司负责审查买卖合同的项目招投标程序、文件的合规性。买卖合同中列明的项目是否符合业务申请单位(使用单位)申请内容。商务合同条款对业务内容表达是否完备、文字表达是否准确。合同选商是否符合公司和业主方管理规定。无技术合同的,还需要审查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明确接货人。 (二)安全环保科主要负责审查商务合同和安全合同。对工程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维护保运合同、消防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合同管理是指在组织内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与监督,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实施,降低合同风险,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 二、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签订阶段 –根据组织需求,制定合同审批流程。流程中应包括合同状态变更审批、合同主要条款审批等内容。 –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当事人进行资信评估和信用核查,确保与信用低下或存在纠纷的单位或个人不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类型和金额,确定合同签订的权限,设置相应的审批级别和权限。 –合同签订应由法律顾问或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参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生效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合同信息录入合同管理系统,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核实和确认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相关处理纪录。 –对于需要变更的合同条款,应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合同履行结束后,需进行合同结案,归档合同相关材料。 3.合同管理与监督阶段 –对合同管理流程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环节符合相关规定。 –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回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出改进建议。 –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合同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三、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管理系统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电子化和自动化。 –合同管理系统应具备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结案等功能,并能提供报表分析和查询功能。 2.合同管理档案 –对合同相关材料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定期备份合同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和合同档案,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3.合同管理人员

合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采购合同是指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工程、服务的相关采购合同、协议等。本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对各类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解除、争议处理、终结和归档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单价或批量总额在公司零星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签订合同,公司零星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不签订合同,但公司财务报销制度、修缮工程管理制度等另有规定的事项遵其规定。 第五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规定,遵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按照公司“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合同管理原则,采购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由采购申请单位(分支机构、各部门)、业务归口职能部门及相关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能部门依各自权责进行管理。 第七条采购申请单位指提出采购事项的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等单位。货物、服务采购的申请单位是合同标的物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或合同履行人为履约代表。工程项目采购申请单位为项目实施管理部门的,该类采购合同由实施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合同履约代表,项目使用单位配合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事项;工程项目采购申请单位为项目使用单位的,由申请单位委托实施管理部门指定专人为合同履约代表。履约代表负责合同文本的洽谈、起草、签署、履行、备案、送审等工作,对所签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履约代表所在单位负责人、经费负责人应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尽到督办管理责任。 第八条合同业务归口职能部门指按照公司业务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对合同所及标的物实施业务主管的部门,代表公司签署、管理合同文本,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履行合同或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管理的综合事务协调;财务处负责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招办”)负责拟定采购合同建议格式文本,制定审签流程,审核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完整性,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协议文件,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效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制定目的和基本原则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障企业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效果。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可行、有效。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原则,对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合作伙伴一视同仁,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公正;合同管理应具备可行性,能够适应企业实际情况和特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同管理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管理的效果。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合同管理应明确责任 企业应指定合同管理部门或责任人,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应建立制度 第1页/共4页

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相 关程序和要求。制度应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归档和管理等环节,并 规定合同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责任。 3.合同管理应分类管理 企业应根据合同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合同应制 定不同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同时,企业应建立合同档案,做到合同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4.合同管理应严格审核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审核包括合同内容、价款、履约条件、违约责任等方面。审核工作由合同管理 部门或责任人负责,需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5.合同管理应注重履行 合同签订后,企业应重视合同履行工作,确保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应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并及时解决履行中的问题。 6.合同管理应加强风险控制 合同管理中需加强风险控制,对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企 业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 有效性。 7.合同管理应定期评估

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在商业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各方的权益,制定并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显 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探讨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以保证合同 的执行和有效管理。 二、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 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以下几个方面达到目标: 1.强化合同管理能力:确保组织具备合同管理所需的各种资源和能力,以有效执行和跟踪合同的履行。 2.促进合同执行:明确合同的义务和权益,并通过合同管理制度的 规范执行,最大程度地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提高效率:通过合同管理制度的规范实施,优化合同执行的流程 和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 4.降低风险: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帮助组织减少合同执行过程 中的风险,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 为了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可根据以下步骤来制定和实施:

1.明确责任和权限:确定合同管理的责任人,明确其在各个环节中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和相应的授权机制。 2.合同的签订与审查:明确合同的签订程序和标准,确保签订的合 同符合法律法规,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认真审核。 3.合同执行与监督:明确合同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期限,建立有效的 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执行结果符合约定并得到有效跟踪和监管。 4.合同变更和解决争议: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方法,并明确争议 解决的渠道和程序,以避免合同变更和争议对合同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5.合同备案与归档:建立合同备案和归档制度,确保已签订的合同 得到妥善保管和管理,方便有效地进行合同查询和跟踪。 6.合同监测与评估: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 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四、合同管理制度的权限与义务 合同管理制度应明确制度执行人的权限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合同法律法规有 深入的了解。 2.合同管理人员应履行相应的合同签订、执行和监督的职责,及时 跟进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 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造成的 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 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2、工程施工合同在500万元以上大型及特大型工程项目和涉外 项目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必须加盖“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存档并足额贴好印花税票。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委托综合部负责全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应及时将合同正本交存综合部。 第十二条综合部作为全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1、起草、修订公司合同方面的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颁布实施。 2、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 3、负责全公司合同的分类、编号、登记,建立合同台帐,存档 备案。

南昌管理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doc

南昌管理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GZ016/nc 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 ** 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管理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有对外经济往来均需订立书面合同,下列情况除外: (一)组织会议、培训。 (二)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项目。 (三)用于职工福利性支出所购买的生活性商品:1、一次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2、有质量保证,无需售后服务。 (四)其他金额(新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必须签合同的项目除外)支出在5万元以下且即时结清,双方不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质量保证等后续权利义务的项目。 第三条公司各类合同审查执行分限额审批制度,即:限额以下合同(以下简称“限下合同”)由管理处审查审批;限额以上合同(以下简称“限上合同”)由公司总部审查审批。 限下合同是指由管理处承办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 (一)已列入公司计划及财务预算且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合同; (二)供水、供电、供**、供热合同; (三)后勤、保洁、保安、物业等服务合同; (四)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合同,仪表春、秋检技术服务合同,安全阀、

压力容器检验合同、计量合同。 限上合同是指限下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昌管理处各部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经营科是管理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处合同台帐的统计、管理以及全部合同的编号管理。 (二)对管理处全部限上合同、限下合同进行审查。 (三)确保合同在**合同管理系统运行相关事宜,包括:客户端的安装、人员操作培训、合同申报及打印、合同付款申请等。 (四)对审批通过的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五)每季度对全管理处承办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参加所有合同谈判。 (七)指导、监督其他各科室合同签订及履行工作。 (八)牵头处理合同纠纷。 (九)负责组织开展管理处所有招投标项目及下达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 第六条造价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参加工程类合同谈判。 (二)对工程类合同的价格、结算进行审查。 第七条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审查合同相对方单位的资质和市场准入证。 (二)参加合同谈判。 (三)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及履行合同的权利、能力。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一、引言 二、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签订阶段 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协助各业务部门完成合同的签订。相关步骤包括: 合同起草:根据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合同文本草案。合同文本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目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团队负责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政策规定。 合同谈判: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谈判,商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并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合同文件的签署程序,包括合同签字、盖章等。 2. 合同履行阶段 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相关步骤包括:

履行跟踪:对合同履行进程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付款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负责对合同款项进行管理和支付。 变更管理:对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风险管理: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3. 合同终止阶段 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合同的终止情况,确保合同的合规终止。相关步骤包括: 合同到期提醒:根据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和时间,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合同终止事宜。 合同终止审核:对合同终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终止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合同结案:在合同终止后,进行合同结案工作,包括资料整理、归档等。 三、合同管理责任与义务 1. 合同管理团队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 监督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的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提供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和支持。 2. 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合同管理团队,提供合同相关信息和文件; 财务部门: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合同的财务履行; 法务部门:提供合同法律事务咨询和风险评估支持; 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招标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四、合同管理制度 1.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与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应由合同管理团队编制,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照修订程序进行执行。 2. 合同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所有签订的合同文件均应进行归档,并按照组织的要求进行合同文件的管理和保存,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五、合同管理工具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的管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开展,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合同,采购合同,买卖合同,合资合作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联营合同,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代理合同,供用电/水/气合同,运输合同,保管/仓储合同,企业兼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合同均遵守本办法。 公司内部签订的各种劳动合同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应当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四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如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以对方为主承担起草,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部为公司合同的管理机构。 公司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分别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和合同的业务审核。 公司的业务、财务、法务人员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业务、财务部门的承办人应对其职务行为负责。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构造起草、审查、修改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审查; 2、参与各种谈判,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指导、协助和催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推行及合同管理; 3、参与管理企业的投资、融资、租赁、资产转让、股改、股权转让等触及企业权益的重要谋划活动的准备工作,并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4、负责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5、负责企业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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