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16-2017(1)就业权益保护
2016-2017学年高中政治第四单元 11.1面对经济全球化含解析

第一课时面对经济全球化时间:45分钟满分:70分一、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每小题3分,共42分)知识点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1.全球性的粮食短缺,让中国打造海外农场的热情日益高涨。
农业部相关人士表示,国内企业赴海外开发战略性、短缺性农业资源,将缓解国内农业资源的供需矛盾。
这体现了( )A.劳务的全球化B.贸易的全球化C.资本的全球化D.生产的全球化答案:D解析:材料讲中国国内企业到海外种粮,体现了生产的国际化,选D.2.“意大利的橄榄油,英国的维多麦,还有你最喜爱的瑞典汽车沃尔沃——都已被中国公司买下”,加拿大“漫哥华观察家”网站如此感叹道.中国公司掀起“收购狂潮”体现了()A.劳务的全球化B.贸易的全球化C.资本的全球化D.生产的全球化答案:C解析:材料中的“收购狂潮”体现了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即资本的全球化,故选C.3.韩国的面积仅为9.92万平方千米,人口4 500万,矿产资源匮乏。
20世纪50年代初经济濒于破产,60年代开始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80年代末就步入了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行列。
这一事例主要反映了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A.生产全球化B.贸易全球化C.资本全球化D.技术全球化答案:B解析:题干材料强调的是“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是贸易全球化的表现,故应选B项。
A、C、D三项不符合题意.4.丹麦的物价水平比许多国家都要高,网购对于丹麦人来说是一项很好的选择。
不出国门丹麦人就可以享受到中国的低物价,这是( )A.投资全球化带来的好处B.生产全球化带来的好处C.资本全球化带来的好处D.贸易全球化带来的好处答案:D解析:A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强调丹麦人享受中国低物价,并不能体现投资全球化带来的好处,故排除。
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丹麦人享受中国低物价,并没有涉及同一商品的生产在全球的分工,故排除。
C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并没有涉及资本在全球的应用,故排除。
江苏省徐州市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期末政治试卷(解析版)

2016-2017学年江苏省徐州市八年级(下)期末政治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51分)1.2017年3月26 ,林郑月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
A.四B.五C.三D.六2.2017年4月20日,被称为太空“快递小哥”的中国首个货运飞船“()”成功发射。
A.神舟十一号B.天宫二号C.天舟一号D.嫦娥二号3.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该法的通过让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A.物权法B.民事诉讼法C.民法通则D.民法总则4.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这表明()A.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B.道德倡导的行为都是法律所要求的C.法律和道德都具有普遍约束力D.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可以相互替代5.正义是人们千百年来的孜孜追求。
维护正义()①就是维护社会的规则和秩序②要宽容非正义行为③要勇敢地同不良社会现象作斗争④要有一颗同情心。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6.如图漫画中出租车司机强迫乘客乘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A.隐私权B.求偿权C.自主选择权D.知情权7.依法治国的核心是()A.以德治国B.严格执法C.依宪治国D.公正司法8.许多家长对《穷养、富养,不如教养》的文章产生了共鸣。
有教养的人()①懂礼节,有礼貌②有宽广的胸怀③不拘小节④懂得尊重别人。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9.()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人格尊严权C.人身自由权D.受教育权10.“我没有特别的天才,只有强烈的好奇心。
永远保持好奇心的人是永远进步的人。
”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强调了好奇心()①是个人成功的决定性因素②可以激发我们学习和探索的兴趣③是学习、科研不断进步的动力④可能把我们引上歧路。
知识题库-人社劳动知识竞赛测试题及答案(十一)

知识题库-人社劳动竞赛测试题及答案(十一)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1分)1.《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 )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A.小型微型B.非公有制C.公有制D.各类答案:A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高校毕业生离校( )年内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半年B.1年C.2年D.5年答案:B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补记职业年金所需资金由( )解决。
A.上级财政B.同级财政C.上级部门D.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答案:D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 )为待遇领取地。
A.其户籍所在地B.其退休时工作所在地C.其退休前上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D.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答案:D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向社会,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一批庞大的特殊就业人群中,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歧视和就业陷阱,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字: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对策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higher education popularization,more and more college students are facing the first step into society. The difficulty of finding jobs for college graduates has become an indisputable fact. And among this large special employment population,college graduates subjected to discriminations and pitfalls of different degrees in the employment process. Thus the protection of the college graduate’s rights and interests is a problem that is to be solved urgently.Key words:college;graduates employment;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countermeasure高校畢业生人数连年上涨,2016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达765万人。
在连年“最难就业季”的压力下,高校毕业生的盲目、就业市场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原因,使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层出不穷。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提升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提升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某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l50元,低保金实行差额发放。
村民张某是低保户,全家3口人,年人均纯收人为l200元,其中国家发给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共600元。
根据农村低保政策,张某一家全年应领取低保金( )。
A.5400元B.3600元C.2400元D.1800元【答案】 D2、有一位同学在某中学的秋季运动会上受伤,班主任老师及时将其送到附近医院救治,这体现了学校保护中老师应当()。
A.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和安全B.对未成年人关爱和尊重C.开展未成年人成长教育D.实施素质教育【答案】 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列群体中,不属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服务对象的是()。
A.1-36个月的婴幼儿B.孕产妇C.急性传染病患者D.糖尿病患者【答案】 C4、张欣,女,23岁。
在超市买东西时,因老板觉得她穿着破旧、动作不自然,怀疑她偷东西,命令保安强行搜身。
超市老板的行为侵犯了张欣的()。
A.防止性侵害权利B.人身自由C.人格权D.生命健康权【答案】 B5、小李是一名普通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残疾,2013年以义务兵身份退出现役。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小李的安置方式应当是()。
A.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B.由人民政府作退休安置C.由国家集中供养D.由国家分散供养【答案】 A6、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关于老年人赡养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B.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C.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收益归自己所有D.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答案】 C7、2000年,索某和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8.30•【文号】主席令第70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1、山东省人社厅保留性文件目录

附件1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劳动就业(一)就业部分1.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外事办公室、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劳发〔1996〕72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统一登记号:SDPR-2016-0140003。
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劳社〔2005〕38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统一登记号:SDPR-2016-0140004。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8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统一登记号:SDPR-2016-0140005。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当前部分地区就业中结构性短缺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2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统一登记号:SDPR-2016-0140006。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7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统一登记号:SDPR-2016-0140007。
6.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的指导意见》(鲁劳社〔2009〕31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统一登记号:SDPR-2016-0140008。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2009〕33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教研厅函〔2019〕1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促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为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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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首页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JINZHONGTEACHERSCOLLEGE教案纸教学过程学法指导(按学时编写,两节课连上可合并设计)导入新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就业需要各种法律制度的保障。
我国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较为突出,这种现象在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依然存在。
大学毕业生缺乏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加之每年人数众多、市场几近饱和,他们所面临的就业形势和环境极为严峻。
大学毕业生现已成为就业领域的弱势群体,在现实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广大毕业生了解法律以维护权益。
这主要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即将迈出校门、步入社会的毕业生们很有必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将有助于他们防范就业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一、就业权益的维护(一)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权益我国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武器,它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主要有劳动知情权、就业平等权、自主择业权、获取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获得培训权、社会保障权、参与管理权和劳动救济权等。
其中对毕业生而言比较重要的主要有:1、劳动知情权劳动知情权是指劳动者有权知道或者了解实现自己劳动权利的相关的信息或情况的权利。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是有关劳动者知情权的基本规定。
此外,《劳动合同法》与《就业促进法》还对劳动知情权做出了详细规定。
对于毕业生而言,他们还应享有就业知情权,这主要包括招聘信息公开和政策方针知晓两方面。
所有招聘信息对任何毕业生而言都应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隐瞒和截留招聘信息;学校还应将有关就业的政策、方针和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具体告知每位毕业生。
案例1:小王是上海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他刚进入大四就为找工作而做着准备。
从制作简历到参加招聘会,投了数十份简历,面试了几家。
有些单位在面试时,当小王问及单位的一些情况,用人单位总是以“等你到了我们公司你就会知道”或者“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回答;有些单位在面试完之后总是没有下文,打您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希望您能找到更好的工作。
”当问及单位落聘的(按学时编写,两节课连上可合并设计)原因之时,对方总是以避而言其次。
他为此非常郁闷,对工作也越来越没信心。
解析:毕业生以前遇到这种情形确实毫无办法,但现在他们的知情权有了法律上的保障。
他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提供这些相关情况。
2、就业平等权平等是我国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更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所谓平等就业权具有三重含义:一是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经济能力等而受到限制;二是在应聘某一职位时,任何公民都需平等地参与竞争,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也不得对任何人予以歧视;三是平等不等于同等,平等是指对于符合要求、符合特殊职位条件的人,应给予他们平等的机会,而不是不论条件如何都同等对待。
但在现实中对毕业生性别、户籍、外形及健康等方面的歧视现象屡却有发生。
案例2:小赵现就职于某知名企业,她因工作出色而深受重用。
但在回想起自己在求职中所受的种种歧视,她还是感慨万千甚至有点义愤填膺。
她说自己曾经去过一个有几百家单位参加的现场招聘会,但竟然一份简历也没有投出去。
因为很多单位在招聘海报上明确说明只要男生,而其余的单位即使不明示也对女生予以含蓄地拒绝。
“我们单位经常会出差,你一个女生禁不起出差的折腾,还是另谋高就吧。
”“我们单位经常加班,而且以往招的人大都是男生,你如果进我们单位工作会不适应的。
”虽然也有少数单位有意招收女生却往往开出极为苛刻的条件。
例如要求被录用的女性在三年内不准结婚,即使结婚也不能怀孕、生育等等。
解析:女大学生以前遇到这种情形确实很无奈,但现在她们可以以《就业促进法》为武器,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不仅如此,禁止女性结婚、怀孕和生育是严重违反人权和宪法的行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注意。
3、自主择业权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毕业生就业意愿,干涉他们的自主择业权。
但毕业生的这种自主择业权并非不受任何限制,事实上它仍受到劳动(按学时编写,两节课连上可合并设计)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约束。
当然,毕业生也可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放弃原有就业选择而重新进行就业选择。
某些高校禁止已签约毕业生违约的做法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4、隐私保护权隐私权在严格意义上说并非劳动权利而是民事权利。
为使用人单位更充分地了解自己,大学毕业生必然要将某些个人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有权要求他们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但这些信息的内容应仅限于与招聘有关的范围内,必须是出于毕业生本人的自愿并为之保密。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发布和泄露这些信息,更无权在招聘过程中侵犯毕业生隐私。
5、就业签约权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依据。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而劳动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案例5:小李2007年7月大学毕业进入某私营企业工作。
该企业当时并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7月才与他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开始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2008年11月,小李要求该企业支付2008年上半年的双倍工资并补缴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但该企业不同意。
小李随即于2008年12月从该企业辞职并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解析:这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后的典型案例。
本案仲裁结果如下:该企业不仅应依《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小李某支付2008年上半年的双倍工资,还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为他办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手续,并按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标准和期限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维护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要端正求职心态,防止急躁情绪。
其次,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未雨绸缪。
第三,慎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提高法律意识毕业生要学习掌握与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尤其在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按学时编写,两节课连上可合并设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确立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
毕业生在签约时要具有契约意识,一方面通过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并积极履行协议内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毁约、违约,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4、增强维权意识毕业生不但要知道自己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还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
当权益遭受侵犯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
(三)毕业生维权求助的途径1、依靠学校2、依靠国家行政机关当毕业生权益受到侵犯时,毕业生可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3、借助新闻媒体4、寻求法律援助4、依靠司法机关(四)保护就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律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最强有力的手段。
毕业生就业权益之所以屡遭侵犯,大多与他们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欠缺有关。
依法维权的前提是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和纠纷解决程序。
与就业维权有关的法律主要有: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与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对维护大学毕业生合法的就业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过程中,双方始终都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谁都不能强迫对方与自己签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介绍各自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反映自己的有关情况,谁都不能够欺诈对方。
债权或者通俗地说就是合同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它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就业协议签订中,签订就业协议是维护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手段。
就业协议在本质上并非劳动合同而是民事合同,它是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据以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具体地说,它只确认供需双方之间的约束关系,即毕业生应依约到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也应依约接收毕业生。
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还应与用人单位另行订立劳动合同,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就业协议既然是民事合同,就可附加其他各种条件。
2、劳动法力动法是调整力动关系以及与力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按学时编写,两节课连上可合并设计)介机构。
(2)询问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如询问女性求职者有无男朋友,有无结婚计划等。
(3)非行业需要,强行要求求职者检查乙肝指标。
4、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1)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
(2)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
5、不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1)签订就业协议时,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对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工资福利等协商条款不明确注明。
(2)签订劳动合冋时,为逃避责任,签订口头合冋、生死合冋等。
(3)只签订就业协议,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
案例:小刘系某大学文秘专业的毕业生,在某民营企业家当办公室秘书。
公司在与其签约时列出了“劳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的字样,说是为了保证秘书工作举止端庄的需要。
当时小刘急于想进这家企业,所以尽管这家企业提出了如此苛刻的条件,她违心地签了这份合同但心里总是很不舒服。
解析:“劳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的条款,既违反了劳动法又违反了宪法和人权。
大学生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大胆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6、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条款(1)就业协议签订后,违约或不按时接收毕业生到职。
(2)不按就业协议安排工作岗位、不能兑现协商好的工资福利等。
(3)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不按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延长试用期、不支付加班费、不按时加薪等),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不支付补偿金。
(二)毕业生的违约与违法行为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1.大学毕业生就业违约行为。
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又不履行协议;与多个单位签约;这种行为及违反职业道德,也违反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疋种违法仃为。
2•与招聘单位发生纠纷,对招聘单位有意见,采取过激行为从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