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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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菜篮子”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件大事。

蔬菜是“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保障蔬菜供给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提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国务院2010年出台三个文件,对加强蔬菜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河南省政府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1〕96号),漯河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漯政〔2010〕9号)。

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在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漯河中国食品名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必须看到,我市蔬菜产业发展还存在着市场价格波动大、规模化程度低、生产结构布局不够合理、区域化发展不平衡、产品深加工能力低、附加值小,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等诸多突出问题。

通过进行大量调查研究,总结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未来五年蔬菜产业发展的需求,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蔬菜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市蔬菜产业的实际,紧紧围绕我市中国食品名城建设和质量立市战略,研究提出《漯河市2012-2016年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6•【字号】漯政办 [2016] 62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漯政办[2016] 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6日2016年漯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巩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提升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一年。

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狠抓全程监管、风险防控、依法治理、产业转型、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守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态势,推动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一、实施全过程最严格监管1、严格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要求,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菜办、市畜牧局)、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漯政办[2012]90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漯政办[2012]90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漯政办[2012]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漯河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市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1.财政预决算公开。

从2012年起,除涉密事项外,市、县区财政部门报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附相关解释说明;市政府各部门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除涉密单位外,要向社会公开。

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及相关解释说明。

同时要按照预算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2.“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从2012年起,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市政府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6年市政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6年市政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6年市政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漯政[2016]7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3.03【实施日期】2016.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6年市政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漯政[20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曹存正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曹存正市长提出的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1.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化率比2015年提高1.4个百分点,达到48.2%。

责任领导:杨国志牵头副秘书长:钮盾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

责任领导:杨国志牵头副秘书长:钮盾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左右。

责任领导:周新鹤牵头副秘书长:郭春生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责任领导:周新鹤牵头副秘书长:郭春生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5.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

责任领导:杨国志、周新鹤牵头副秘书长:钮盾、郭春生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二、突出转型升级,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6.积极落实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措施,为稳定增长、提质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漯河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漯河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漯河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漯河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安全漯河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安全漯河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2012年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的重要一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漯河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基本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建效能,确保实现“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重特大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漯河在中原经济区快速崛起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1.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和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3人以内,其中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06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4以内。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漯河新区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2]85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漯河新区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2]85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漯河新区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漯河新区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2]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机构设立和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漯河新区承担的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予以明确。

2012年是全面启动漯河新区核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漯河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紧紧围绕打造全市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对外开放示范区、中国食品名城核心区、豫中南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即“四区一中心”的目标,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团结进取,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漯河新区开好局、起好步。

一、《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台帐的通知》(漯政〔2012〕8号)中第2项工作任务:尽快完成漯河新区管理机构“三定”工作和总体规划、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全面启动漯河新区核心区建设。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现调整为漯河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不变。

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名单按市委人事变动相应自行调整,不再一一说明。

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漯政〔2012〕41号)中第4项工作任务:加快漯河新区开发建设,漯河新区核心区建设全面展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现调整为漯河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不变。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结束——。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漯政 [2016] 16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漯政 [2016] 16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漯政[2016]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现将《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31日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需要报请上级机关批准的,市政府依照本规定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后,应当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应当提请市委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研究和审议决定的,市政府依照本规定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后,应当依法提请市委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研究和审议决定。

第三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第四条市政府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政府各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或市政府领导确定的意见,承办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组织风险评估等工作。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6年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6年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6年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3•【字号】漯政办 [2016] 32号•【施行日期】2016.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6年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6]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抓好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实施经济发展突破的精神,特制订《漯河市2016年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23日漯河市2016年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实施方案为发挥投资对我市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深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战略,通过提升重大项目水平、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六项重大攻坚任务的决策部署,围绕项目建设中心,建立市、县(区)两级联动推进机制,聚焦重大项目,全力展开攻坚,加大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确保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总体要求实施千亿元投资促进计划,即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两级联动配合,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推进举措,在城镇基础设施、工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高成长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统筹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确保全年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带动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千亿元。

三、目标任务为确保我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6年在基础设施、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农业等领域着力推进60个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980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169亿元。

四、推进措施(一)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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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16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漯政办[2012]110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03
【实施日期】2012.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
(漯政办[2012]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漯河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
“菜篮子”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件大事。

蔬菜是“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保障蔬菜供给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提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国务院2010年出台三个文件,对加强蔬菜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河南省政府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1〕96号),漯河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漯政〔2010〕9号)。

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在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漯河中国食品名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必须看到,我市蔬菜产业发展还存在着市场价格波动大、规模化程度低、生产结构布局不够合理、区域化发展不平衡、产品深加工能力低、附加值小,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等诸多突出问题。

通过进行大量调查研究,总结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未来五年蔬菜产业发展的需求,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蔬菜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市蔬菜产业的实际,紧紧围绕我市中国食品名城建设和质量立市战略,研究提出《漯河市2012-2016年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目的是引导各种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建立和打造我市蔬菜生产、销售的协调机制和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生产,提高规模化水平;发展壮大蔬菜加工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规划》编制和实施是新形势下,农业产业结构和蔬菜产业发展的需要,是实现菜篮子“两个确保”的需要,是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需要,更是我市中国食品名城建设和质量立市战略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两个确保”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提高科技水平、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为突破口,增加产量,提高效益,丰富市场,满足供应,平抑菜价,实现农民增收,让市民吃上质量安全放心菜,促进中国食品名城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14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复种)达到94万亩,较2011年增加6万亩,增长
6.8%,其中,保护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较2011年增加1万亩,增长2.6%;露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4万亩,较2011年增加5万亩,增长10.2%;绿色食品原料(辣椒)产业化基地面积达到60万亩;300亩以上规模设施蔬菜示范园区达到27个,较2011年增加7个,增长35%;绿色有机蔬菜认证产品达到23个,较2011年增加9个,增长64.3%;全市建设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的“放心菜基地”达到40万亩。

蔬菜总产量达到216万吨,较2011年增加24万吨,增长12.5%,实现蔬菜总产值36亿元,较2011年增加1.5亿元,增长4.3%。

建立大型现代化蔬菜等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2个,年交易量达到300万吨。

培育发展蔬菜加工企业10家。

全市建立专业无公害蔬菜检测站(点)35个以上,较2011年增加7个,增长25%,监测生产基地及市场覆盖率达到80%以上,无公害蔬菜合格率达到99.7%,较2011年相比增加0.2%。

到2016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复种)达到100万亩,较2011年增加12万亩,增长13.6%,其中,保护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较2011年增加21万亩,增长53.8%;露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绿色食品原料(辣椒)产业化基地面积达到80万亩;300亩以上规模设施蔬菜示范园区达到36个,较2011年增加16个,增长80%;绿色有机蔬菜认证产品达到37个,较2011年增加23个,增长164%;全市建设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的“放心菜基地”达到60万亩。

蔬菜总产量达到
232万吨,较2011年增加40万吨,增长20.8%,实现蔬菜总产值40亿元,较2011年增加5.5亿元,增长15.9%。

建立大型现代化蔬菜等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4个,年交易量达到500万吨。

培育发展蔬菜加工企业15家。

全市建立专业无公害蔬菜检测站(点)40个以上,较2011年增加12个,增长42.9%,监测生产基地及市场覆盖率达到100%,无公害蔬菜合格率达到99.9%,较2011年增长0.4%。

把漯河打造成为豫中南最大的优质高效蔬菜生产区、豫中南最大的蔬菜集散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产业化基地市、全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打造豫中南最大的优质高效蔬菜生产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
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1〕96号)及《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漯政〔2010〕9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交通便利、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保一线、促二线、抓三线”的原则,认真制定蔬菜生产发展规划,致力把漯河市打造成“高产、高效、优质”的豫中南最大高效蔬菜生产区。

1.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蔬菜生产发展计划。

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属漯河城市近郊区,肩负着市区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重任,其蔬菜生产发展主要保障市区市场的有效供应,平抑市场菜价,丰富市民餐桌。

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蔬菜生产发展计划是:到2014年保护地蔬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5万亩,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5万亩,300亩以上规模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分别达到5个,郾城区出口加工基地达到1万亩,绿色有机蔬菜认证产品分别达到5个以上,加工企业分别达到2家。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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