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项⽬实施⽅案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项⽬实施⽅案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作,充分调动农民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机械作业的积极性,提⾼专业合作组织对秸秆综合利⽤⼯作的⽰范引导作⽤,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项⽬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案。
⼀、⼯作思路、⽬标(⼀)⼯作思路某县是西安市远郊粮⾷主产县和畜牧养殖⼤县,粮⾷复种⾯积85.9754万亩(其中:⼩麦种植⾯积42.57万亩,⽟⽶种植⾯积43.4万亩),年产各类秸秆54.76万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积⼤,任务重。
近年来,在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项⽬和秸秆综合利⽤项⽬的有效带动下,我县农业机械数量得到显著增长,农⽥机械化作业⽔平不断提⾼,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了进⼀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作,我们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根据各地种植结构、农作物资源状况,⼤⼒推⼴⼩麦秸秆捡拾、免耕播种、秸秆机械化还⽥及秸秆饲草加⼯等技术,依托秸秆综合利⽤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多形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作,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利⽤秸秆的新格局。
(⼆)⽬标2012年继续按照“综合统筹,板块推进,持续发展,整体提升”的思路,在农作物秸秆利⽤重点区和禁烧区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范⽥1万亩,⽰范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率达到100%。
进⼀步巩固和扶持秸秆机械化利⽤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秸秆饲草青贮、微贮加⼯5000吨以上,捡拾⼩麦秸秆1000吨以上,开展秸秆利⽤机械作业20000亩以上。
完善秸秆综合利⽤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范,探索适宜本地作业特点的⼯艺技术路线,为⼤⾯积推⼴做好技术准备。
通过项⽬的实施,促进县域农作物秸秆利⽤率达到93%以上。
⼆、建设内容和资⾦安排(⼀)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提升秸秆利⽤机械作业⾯积,我们将在往年⼯作的基础上,拟在九峰镇北部的⼆联、联新等村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万亩⽰范⽥,以镇政府农办和村级组织为协作单位,开展技术宣传培训,机具作业演⽰,⼴泛开展⼩麦秸秆捡拾、免耕播种、秸秆粉碎还⽥及深松作业等新技术作业⽰范,完善秸秆综合利⽤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范,从⽽带动全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技术的推⼴应⽤,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及秸秆综合利⽤专业合作社的⽰范带动作⽤,开展订单作业,实现多途径利⽤的格局,使县域秸秆机械化综合利⽤⼯作再上新台阶。
抛撒还田实施方案

抛撒还田实施方案为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抛撒还田是一种重要的农业实施方案。
通过将秸秆、有机肥料等有机物质撒播到田间,可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从而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增产。
下面将详细介绍抛撒还田的实施方案。
首先,选择合适的抛撒时间和方法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秸秆和有机肥料应该在农作物收割后尽快进行抛撒,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土壤水分和养分。
抛撒的方法可以采用机械化的撒播机,也可以手工进行。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需要确保均匀撒播,避免出现局部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其次,选择合适的有机物质也是至关重要的。
秸秆、畜禽粪便、厩肥等都是常见的有机物质,它们含有丰富的养分,可以改善土壤肥力。
在选择有机物质时,需要考虑其成分、含量和适用范围,以及对土壤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注意有机物质的贮存和运输,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另外,抛撒还田需要注意合理的施用量和频次。
根据土壤肥力和农作物的需求,确定合适的施用量是非常重要的。
施用量过少会影响土壤肥力的改善,施用量过多则可能导致养分浪费和环境污染。
同时,根据作物的生长周期和需求,合理确定抛撒的频次,确保土壤养分的供应与农作物的需求相匹配。
最后,抛撒还田的实施需要与其他农业措施结合,形成系统的农业生产模式。
比如,可以结合翻耕、中耕、灌溉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土壤条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结合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形成循环利用的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抛撒还田是一种重要的农业实施方案,可以改善土壤条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选择合适的抛撒时间和方法,选择合适的有机物质,合理确定施用量和频次,以及与其他农业措施结合,可以实现抛撒还田的最佳效果,为农业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水稻秸秆高茬深翻还田和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是民生实事重点任务之一。
为全面做好全省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立省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一)多元利用,农用为主。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水稻、玉米秸秆处理技术和利用模式,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
(二)市场运作,政府扶持。
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 1 -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
根据各地气候条件,水稻和玉米秸秆数量、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离田为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通过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消除水稻、玉米秸秆“站岗”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玉米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全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四、实施省域和作业要求(一)实施区域。
全省水稻种植省域全部纳入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作业范围,作业面积XX 万亩;玉米秸秆通过机械捡拾打捆XX万吨,用于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合政办秘[2016]54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03【实施日期】2016.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日合肥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13〕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全市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全年常态化管理机制,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基本形成以秸秆还田为主的多元化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进一步开创秸秆“三全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禁烧管理1.落实网格化管理。
坚持“市督导、县(市、区)负责、乡镇(街道、社区)为主、村(居)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组三级管理网格职能。
按照全域禁烧和常态管理要求,切实发挥三级网格在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
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期间,乡村组三级管理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要加大巡查盯守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象。
2.突出大户管控。
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

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摘要农作物秸秆还田能增加土壤有机质及养分含量、改善土壤的物理性质,减少因大量的秸秆堆压而占用耕地,减少化肥用量,减少杂草与作物争夺养分的矛盾。
通过对堆腐还田、高留茬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3种秸秆还田技术的介绍,为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
通过秸秆还田,能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协调土壤中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矛盾,促进农业稳产、高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秸秆还田的方式一般可分为堆腐还田、高留茬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方式。
下面介绍几种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
1堆腐还田技术1.1操作步骤1.1.1备料。
按每500kg秸秆用速腐剂(如腐秆灵菌剂)0.5~1.0kg,尿素2.5~3.5kg或碳酸氢铵5~7.5kg(可用10%的人畜粪代替氮肥)。
1.1.2挖坑。
将脱粒后的秸秆,靠近水源、就场头地头,挖宽1.5~2m、长3m、深0.4~0.6m的长方体坑,并将挖出的泥土作四周围埂,以防肥水流失,可留一部分作压膜用。
1.1.3堆放。
将秸秆分3层堆平,第一层堆高50~60cm,浇透水(含水量在60%~65%),分层分量均匀撒施速腐剂和氮肥。
堆高一般在1.5~1.8m为宜。
在浇足水的情况下,用草叉轻轻地拍实。
1.1.4盖膜。
堆四周,调理整齐,即可覆盖农膜,膜要盖严,四周用泥土压实,以防跑气,影响腐熟效果。
1.1.5检查。
在堆腐10~15d左右,掀开膜看堆腐地上部分是否缺水,如缺水,还应适当补浇1次水再封严。
在不缺水的情况下,堆腐25~30d左右就可完全腐熟,作为基肥使用。
1.2肥效分析根据化验数据表明,500kg腐熟堆肥,除含有各种微量元素外,其肥效相当于15.2kg尿素、24kg磷肥和41.5kg硫酸钾,其有机质含量相当于350kg棉饼肥;若连续使用堆腐肥,不仅能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土壤有机质,同时可大幅度地减少化肥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辽政办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辽政办发〔2016〕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雾霾治理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逐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到2018年,全省初步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
结合作物品种和区域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翻压还田技术,将符合条件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全部纳入全省农机补贴范围,补贴资金重点向大中型拖拉机、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联合整地机等农机具设备倾斜。
全省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和数量,2016年超过600万亩和150万吨,2017年超过800万亩和240万吨,2018年超过1000万亩和350万吨。
(责任部门:各市政府,省农委、省国资委)(二)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8•【字号】津静海政办发〔2016〕 45 号•【施行日期】201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静海政办发〔2016〕45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10月28日静海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28日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为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因农作物秸秆、荒草露天焚烧造成的污染大气环境问题,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结合静海工作实际,现制定《静海区农作物秸秆及荒草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多措并举、依法推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堵疏结合、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的思路,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积极鼓励和引导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对重点地区荒草进行集中清理,逐渐形成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逐步提高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比重的格局,到每年11月底实现田间无秸秆和重点地区无荒草的目标。
二、工作职责(一)加强秸秆荒草禁烧的网格化管理。
18个乡镇、开发区、子牙园、团泊新城委(以下简称各乡镇、园区)作为秸秆、荒草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与各村街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明确、人人清晰并落实到村、到地、到人。
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三四级网格长、网格员、网格监督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包保责任制,层层分解压实任务,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在秸秆、荒草焚烧易发重点时段(三夏、三秋、春耕和重要活动期间)和重点区域(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周边1公里),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做到秸秆、荒草禁烧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天候值守。
全程机械化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工作实施方案

全程机械化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做好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通知》要求,抓实抓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各项工作,为粮食稳产增产夺丰收提供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扛实粮食安全责任,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落细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农机农艺农田协调配合,加快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与装备推广应用,做好农机作业服务,精准实施农机化扶持政策,全方位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粮食稳产增产夺丰收贡献机械化力量。
二、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从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实际出发,以粮食优势产区和主产区为重点,以关键技术环节和〃瓶颈〃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突破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短板弱项,完善技术模式,推动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的提升。
2、机艺融合,协同发展。
以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为载体,以绿色增产增效农艺技术为依托,结合采用信息化技术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程技术,加强农机、农艺等多部门联合攻关、协同配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技术融合。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强农惠农政策及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及合作组织购买或使用先进适用的水稻种植机械和生产技术,提高粮食作物机械化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益。
三、任务目标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创建,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稳产增产,为实现全省粮食产量不低于IOOO亿斤的目标提供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支撑。
1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按照国家相关作业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不断提升各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
全省小麦玉米机耕率达到98%,机播率达到99%,机收率达到99%o高效植保能力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粮食烘干能力达到60%。
2、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
在现有50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基础上新创建10个示范县;在现有8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的基础上,新创建1个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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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
日前,省农委、农机局、环保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环〔2016〕3号),对做好今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了布置。
一、总体思路和年度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保持基本稳定,省级作业补助资金继续实行直补。
省级补助资金,切块下达至市(市辖区)和县级政府,实行包干使用。
具体的补助对象和操作程序等具体内容由市(市辖区)和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二)年度目标:按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文件要求,2016年全省实施稻麦机械化还田面积4000万亩以上。
其中我市实施稻麦机械化还田面积677.04万亩,省下达补助资金16926万元。
二、实施范围、补助对象
(一)实施范围:省级作业补助覆盖所有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县(市、区)。
包括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
(二)补助对象: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实际种植户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补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整村推进还田作业、作业费用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支付(附作业清册),如向农户收取的费用应扣除补助金额。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精神,苏北按25元/亩对实施全量还田作业面积进行作业补助,对秸秆离田的一律不得安排作业补助资金。
鼓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加大补助。
(二)资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29号)的要求执行。
年度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各级财政必须保证必要的组织保障经费,用于技术培训、政策宣传、作业组织、示范推广、汇总公示、档案管理、第三方核查以及绩效评价等方面支出,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操作程序
参考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科〔2014〕1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布具体操作程序,报省级备案。
并按规定做好政策告知、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
五、补助执行时间
省级规定夏季5月10日8月31日,秋季10月10日次年1月31日为补助结算时间要求,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明确,并严格按时间兑付资金。
六、实施要求
各级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
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将政策告知、组织实施、登记造册、公示确认、第三方核查、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1、及时编制实施方案。
要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农机具保有量等实际出发,全面分析现状,科学确定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时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按要求报省备案。
2、坚持推进重点。
秸秆机械化还田应与秸秆其它形式利用统筹推进。
要坚持突出实施重点、稳步推进,以麦秸秆还
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根据地方财力推进玉米油菜机械化还田;要加大整村整镇推进力度,扩大规模连片作业区域,同时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小麦机播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
3、强化监督考核。
要围绕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继续推进和完善县级第三方核查机制,提高第三方核查的独立性。
积极探索互联网基础上的电子信息监测监督方法。
要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监督,提升监管的公信力。
夏季、秋季作业结束后,对县级第三方核查结果,省级组织第三方抽验核查,并根据抽验核查结果按比例扣减省级补助资金,扣减的省级补助资金冲抵下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