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档案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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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档案
管理制度汇编
※※※社区档案室
※年※月
※※※社区档案管理机构
分管领导 党委书记 ※※※
档 案 室 档 案 员 ※※※、※※※
※※※社区档案分类大纲
科 教 文 卫
类
会 计 档 案
类
计 划 生 育
工 作 类
治 安 工 作 类
社 区
服 务
类
党 务 工 作 类
其 他
凭 证
账 册
报 表
光 盘
照
片 录
像
带
录 音 带
目录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档案制度
三、档案保密制度
四、档案进入鉴定销毁制度
五、档案室管理制度
六、档案资料利用制度
七、档案分类大纲
八、档案管理网络图
九、文书档案保密期限表
十、※※※社区档案管理机构
十一、※※※社区档案保密期限表
※※镇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爱档案工作,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二、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三、接收镇直机关、团体以及其他的一些有代表性单位的具有永久、长期保管及值得各门类档案、资料。
四、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
六、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盗、防光、防污染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做好库内外温湿度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七、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充分挖掘档案信息资源,开展编研工作,为领导和各部门服务。
不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普发供参阅,不办的
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1、重份文件。
2、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物性、临时性文件。
3、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
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定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
校对稿(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4、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5、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
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
6、本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执行、介绍信等。
7、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
8、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考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
料。
2、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下级机关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不应抄报或不必备份的文件材
料。
2、越级抄送来的一般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3、下级机关抄送报备案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档案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维护单干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有效利用。对今后居委会个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归档范围:
(一)、上级文件
1、上级机关颁发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和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直接批复,批转本镇的文件。
3、上级机关有关工作部署,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以及全国性、综合性的工作总结。
4、上级机关有关本居领导的任免、考核、奖惩、调资、出国访问等决定、批复。
5、上级机关或领导在本镇辖区内蹲点调查研究撰写的调研报告,讲话。
6、本居领导在上级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讲话。
7、上级机关通报或授予本居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等。
8、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居印章、印模等。
9、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居工作的讲话、题词。
(二)、本镇文件:
依据《福建省乡镇机关文书档案分类、档案范围》执行。(见附录)
(三)、下级文件:
1、各楼院上级的年度工作计划、责任状、工作总结、年度报表。
2、各楼院典型的调查报告、专题报告。
3、各楼院重要的请示报告
4、有关本居建设的重要文件。
二、归档时间:
1、文件档案在文件办理结束后档案员立卷归档。
2、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镇财政所)按规范要求整理后向档案室归档,须保留三年之内的会计档案,以便利查账需要。
3、声像档案于次年三月份内归档。
三、档案要求:
1、根据归档范围,将应归档文件收集齐全、完整。
2、归档文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初步整理、排列,并造册移交。
3、档案室在接受时,必须根据移交目录经详细点后,方可签收。
四、不归档文件范围
按照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保密法》要求开展档案工作,防止失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准擅自向外借阅文件、档案,借阅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不准把档案文件带回家或公共场所查阅。
四、不准用普通电话、书信来往谈论档案机密内容,也不准把档案机密泄露给亲戚朋友,家属子女。
五、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六、不准擅自留学生销毁档案文件,需要销毁的档案文件,应造册后,经领导批准,由二人监销,安全处理。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