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6•【文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确保司法行政干警忠诚可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素质和本领,确保更好地履行职责任务;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始终践行执法执业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清正廉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长远发展;坚持尊重干警主体地位,把促进司法行政干警全面发展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伍生机与活力。
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8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提高全县政法(含综治,以下同)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和问题,努力把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1、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
多措并举,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政法队伍中开展形势任务、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廉政、公正执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我县政法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县政法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每年有工作部署、有具体要求。
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努力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3、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警示活动。
县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警示活动,使全县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抓好政法队伍学习和培训4、开展创“学习型”政法机关、干警活动。
县委政法委每年要举办2次县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骨干参加的领导干部读书会,并就学习的内容进行考试,促使政法干警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
5、有计划组织培训。
县政法各部门每年要制定培训计划,鼓励在职学习,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专业技能和新技术的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政法干警的思想理论和专业技能素质,增强政法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6、开展传帮带活动。
县政法各部门要整合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开展“传、帮、带”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岗位能手”、“业务标兵”。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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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冀发[2003]13号)、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xx]15号)和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沧字[2003]84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进政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治建警,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1、强化政治理论教育。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政法各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
重视和加强对干警业余活动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警办实事。
对那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的干警大力宣传、表彰,弘扬正气。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政法部门要建立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开办干警培训班,采取全员滚动教育训练模式,分期分批对干警进行封闭轮训。
每3年对全体干警轮训一次,总体时间不少于1个月。
加强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将干警培训考试成绩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挂钩。
最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精品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政法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加强北镇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
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
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
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办案的速度和质量,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
坚持严审、快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起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检察院要严审快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
司法局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民事调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把好第一道防线。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12.01•【文号】司发通〔2014〕138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4〕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取得了显著成绩,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执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队伍建设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司法行政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
在全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政法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推动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一直以来,市委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
这次会议召开前,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并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我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此推动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刚才,**同志作了全面总结和动员部署,我都表示赞成,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全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推进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推动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执政取向。
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克难奋进、艰苦奋斗的一年,各项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经济加快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各级政法机关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全市“两个着力”大局。
可以说,政法系统和广大干警为**改革发展稳定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我市维稳工作连续*年、综治工作连续*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去年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近段时间以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相继播出我市大调解工作专题节目,展示了全市政法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市委对全市政法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是满意的。
推进政法工作上水平,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全市政法机关认真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队伍的目标,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坚强有力。
市委历来高度重视和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仅去年,全市共有*名干警提拔到县级领导岗位,交流*人,解决副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名,明确正县级领导干部*名。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
在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环境的重
要力量,只有建设一支忠诚、纪律严明、专业过硬的政法队伍,才能有效应对各种复
杂多变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政法队伍成员要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坚决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始终保持良
好的政治本色。
其次,要深化法治教育培训。
政法队伍成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法律
素养和业务水平。
同时,要进行实践锤炼,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经验。
第三,要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
政法队伍成员要始终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各
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团结统一。
最后,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政法队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选拔
和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骨干人才。
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总之,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只有不断提升队伍的忠
诚度和专业能力,才能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09.07.22•【字号】•【施行日期】2009.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服务于平安重庆建设,现结合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在全部司法行政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
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内外复杂斗争局面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考验、新挑战,面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都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建设平安重庆、实现“314”总体部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以服务平安重庆建设为核心,以政治忠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为契机,切实抓住“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交流、大整肃、大宣传”这个切入点,加强班子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强化政治业务技能培训,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全面增强,纪律作风全面改善,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建设一支政治忠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亲民为民、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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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老百姓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兴化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为推进“富庶兴化、生态兴化、文化兴化、和谐兴化”建设尽职尽为,多作贡献。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兴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人物,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近几年来虽然经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群众反映的许多执法热点问题得到了初步治理,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和政法机关承担的责任使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政法工作特别是政法队伍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却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以及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必须坚决加以改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要求(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政法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造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法工作发展规律的业绩。
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扎实做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化和推进工作,组织广大干警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良思想和价值追求对政法队伍和司法活动的侵蚀,加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使广大干警始终立场坚定、信念高尚、牢记宗旨;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保持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司法、执法、执业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
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每年有工作部署,有具体要求。
要紧密结合政法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认识,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加深对政法机关首要政治任务的认识,加深对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的认识,把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先进的、科学的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在统一对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认识上取得新成效,在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在解决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薄弱环节上取得新成效。
广泛开展向政法英模学习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外地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格,继续树立一批看得见、叫得响、过得硬的本地先进典型,把学习上级树立的英模典型与学习本地、本系统的先进典型有机结合。
每年开展一次“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激励斗志,切实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利用一些反面典型,在政法队伍中开展深入剖析活动,挖根源,论危害,提高政法干警自我约束能力,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
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着力提高依法执政、科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水平。
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而且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内部的矛盾和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与政法干警开展谈心活动,听取普通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党组)每个成员要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切实改革政法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要坚持民主、公开、竟争、择优原则,大力推行干部聘任、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要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的范围,改进考核方式,巩固和完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
严格考核、严格把关,把那些群众公认的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
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都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
要继续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营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着眼于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鼓励积极因素,及时转化消极因素。
要坚持正面教育,弘扬正气,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
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建立例行体检制度,落实休假制度,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干部及法律工作者、辅警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努力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政法队伍的活力,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能力建设。
政法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对所有干警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次培训,形成比较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
按照紧贴实践、围绕实战、着眼长远、讲求实效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干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把工作成效更多地、更直接地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上。
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一方面,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主要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一定时间脱产培训,确保职务晋升和转岗人员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重点在短期培训与远程教育上下功夫,进行实用知识、实用技能、实用经验和新法律、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
另一方面,要把提高执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上。
要尽可能多地把调解、审判、处理案件纠纷放到农村、社区现场,既教育群众,也教育自己。
对于新进政法机关的干警,原则上要先安排到警务室、信访室、司法所、巡回法庭等政法基层单位工作。
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以过硬的业务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服务管理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工作的能力和发挥自身才智、运用科技手段发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综合能力。
(四)扎实抓好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执法全程动态监督。
建立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干警廉政信用档案,完善干警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干警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自律意识。
要按照推进司法民主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民主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
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完善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
健全执法巡视、案件督查和执法质量评议制度,诚心诚意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的作用。
建立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监察、查究、反馈机制。
强化政法系统行风建设,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开门评警”活动,进一步完善干警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以及首问负责等制度,充分发挥“110”、“148”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法律服务作用,推动建立新型警民关系,确保干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要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法治惠民行动,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政法工作品牌。
(五)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政法各部门的不同特点,深入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住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以及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抓紧健全和完善简明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规定和行为规则,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要强化政法机关之间和各部门内部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健全检察机关对政法各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党委政法委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政法机关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
在制度设计中,要增强刚性,设定一些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减少缝隙和空间。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内容集中为五个方面:端正执法思想,解决执法为民问题;转变执法作风,解决文明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解决严格执法问题;提高执法能力,解决执法水平问题;加强廉政建设,解决廉洁执法问题。
要坚决纠正少数干警在群众面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霸道作风,坚决纠正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办事拖拉等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犯人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