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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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一支高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一支高素。。。

最⾼⼈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素质法官队伍的若⼲意见》的通知全国地⽅各级⼈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最⾼⼈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素质法官队伍的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附:最⾼⼈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素质法官队伍的若⼲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已经下发,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的党中央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举措,是加强⼈民法官队伍建设,建设⼀⽀⾼素质法院队伍的指导性⽂件。

根据中央要求,当前和今后⼀个时期,加强⼈民法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标任务是:坚持⽤马列主义、⽑泽东思想和邓⼩平理论武装⼴⼤法官,坚决贯彻党的⼗五⼤精神,以江泽民同志对政法⼯作的⼀系列指⽰为指导,以实现司法公正为⽬标,通过深化改⾰,理顺体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3年左右的时间,使各级法院的领导班⼦切实得到加强,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法院队伍的形象明显好转。

现就结合⼈民法院实际,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建设⼀⽀⾼素质的法院队伍,提出以下意见:⼀、⼤⼒提⾼法官的政治素质1.坚持⽤邓⼩平理论教育、武装法官。

各级⼈民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学习邓⼩平理论的通知》,把学习邓⼩平理论与落实党的⼗五⼤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在全⾯、正确领会和掌握邓⼩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邓⼩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政法⼯作的⼀系列重要指⽰指导法院⼯作实践,努⼒做到“三个结合”,即学习理论与加强审判⼯作相结合,牢固树⽴政治意识、⼤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审判⼯作为改⾰、发展、稳定服务的政治⽅向;学习理论与推进司法改⾰相结合,进⼀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研究法院改⾰的内容、⽅法和步骤,逐步完善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学习理论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两⼿抓,两⼿都要硬”的⽅针,教育⼴⼤法官树⽴正确的世界观、⼈⽣观、价值观,努⼒当好⼈民公仆。

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工作方向,这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这一工作,以下是一些意见和建议。

1.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领导干部的岗位和职责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和思想素养,因此,重视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使其更好地担负起国家和民族的使命。

同时,要不断设置培训课程,加强一线工作经验的学习和探究,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力和决策能力。

2.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的选派制度,以专业能力和奉献精神为基础,确保干部选拔和任用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干部,应该严肃追责和问责,从而形成更加完善的管理机制,规范干部选派和晋升的方向和标准。

3.加强干部培训和继承制度建设
开设培训课程,帮助干部更好地学习和了解行业政策趋势,辅助他们全面领会取得成功的法则和技能。

另外,要积极推行“带教”制度,鼓励老领导及时传授与学习经验,实现现任领导和新干部之间的衔接及平稳过渡。

4.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及考核制度
对于领导干部的担当能力和勇气要做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规定,确保工作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此外,也要建立从干部道德、工作态度和执行力等方面全方位考核的制度和标准,确保领导干部的素质得到不断
提高。

总之,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涉及各个方面,工作既需要政府、社会
机构、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同时也需要每位干部自身的付出和努力。

只有这样,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并成功实现我们
的使命与目标。

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8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提高全县政法(含综治,以下同)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和问题,努力把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1、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

多措并举,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政法队伍中开展形势任务、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廉政、公正执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我县政法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县政法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每年有工作部署、有具体要求。

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努力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3、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警示活动。

县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警示活动,使全县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抓好政法队伍学习和培训4、开展创“学习型”政法机关、干警活动。

县委政法委每年要举办2次县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骨干参加的领导干部读书会,并就学习的内容进行考试,促使政法干警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

5、有计划组织培训。

县政法各部门每年要制定培训计划,鼓励在职学习,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专业技能和新技术的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政法干警的思想理论和专业技能素质,增强政法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6、开展传帮带活动。

县政法各部门要整合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开展“传、帮、带”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岗位能手”、“业务标兵”。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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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冀发[2003]13号)、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xx]15号)和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沧字[2003]84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进政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治建警,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1、强化政治理论教育。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政法各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

重视和加强对干警业余活动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警办实事。

对那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的干警大力宣传、表彰,弘扬正气。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政法部门要建立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开办干警培训班,采取全员滚动教育训练模式,分期分批对干警进行封闭轮训。

每3年对全体干警轮训一次,总体时间不少于1个月。

加强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将干警培训考试成绩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挂钩。

【2018-2019】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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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X年9月23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把我市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根据省委琼发[201X]7号文件《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全各级政法领导班子。

必须配齐配全各级政法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配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的“第一把手”。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要根据近期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将下发的全省政法系统干部交流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政法干部交流力度,认真做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把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上来。

要大胆把工作政绩不突出,闹不团结,凝聚力不强的个别政法领导干部撤下来。

在年度考核测评中,辖区群众对基层派出所、法庭的满意率低于60%的要坚决撤换班子领导,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努力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2、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建设一个团结协作、保障有力的班子。

各级政法领导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要抓好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切实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要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牢固地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老百姓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兴化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为推进“富庶兴化、生态兴化、文化兴化、和谐兴化”建设尽职尽为,多作贡献。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兴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人物,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近几年来虽然经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群众反映的许多执法热点问题得到了初步治理,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和政法机关承担的责任使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政法工作特别是政法队伍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却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以及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必须坚决加以改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要求(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政法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造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法工作发展规律的业绩。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方案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方案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方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方案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愈加突出。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干部队伍,对于保障国家繁荣稳定、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干部队伍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一、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高素质干部是推动各项工作的关键,但当前干部的选拔任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足等。

因此,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实行干部培训与选拔任用双向衔接。

2.完善干部选拔体制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确保选拔干部的质量。

3. 创新干部选拔方式,采用多元化的选拔方式,择优选用有经验、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干部。

二、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干部队伍的学习和训练是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的有效途径。

因此要采取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符合实际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级干部要接受相应培训,并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果。

2. 优化干部教育培训形式,通过系统学习、座谈研讨、业务考察、专题讲座、参观考察等不同形式进行干部教育培训。

3.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专家、学者、领导干部等为干部上课,保证教育培训的专业性。

三、推行管理标准化对干部进行管理标准化,是不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

要推行管理标准化,建立集体决策和集体协商制度,使干部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具体措施包括:1.制定干部选用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工作的考核和评价,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健全干部职责制度,明确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使干部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职能。

3.建立完善的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干部质量的提高。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思考建议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思考建议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思考建议政法队伍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政法队伍建设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将从加强思想引领、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加强队伍管理和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引领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要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政法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忠诚意识。

加强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政法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要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办事,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

二、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政法队伍是一个知识密集型队伍,要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必须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

同时,还要加强对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外,还要注重对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干警的高尚品德和良好作风。

三、加强队伍管理政法队伍管理要做到科学有效,严格规范。

要加强队伍的组织建设,健全队伍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要加强绩效考核,激励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要加强对干警的思想疏导和心理辅导,关心关爱干警的身心健康。

四、完善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政法干警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要完善薪酬制度,提高干警的待遇和福利,激励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要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激励干警的职业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干警的荣誉表彰,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总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实现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

只有加强思想引领,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加强队伍管理和完善激励机制,才能提高政法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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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建设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对于推动政法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全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切实保障的方针,以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加强领导、教育、管理和监督,把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得到切实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努力建设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
要选准配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高度重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拨使用工作,把德才兼备、熟悉政法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

对缺少必备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上岗前要组织专门的任职培训。

对拟安排担任政法部门领导职务的政法系统以外的干部,除接受上岗前培训外,原则上应提前安排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半年以上,使其熟悉业务。

要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政法部门领导岗位,并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政法部门后备干部队伍。

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制订完善本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是涉及全局以及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及时解决班子内部的矛盾和问题。

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区委政法委制度。

实行政法委班子成员联系政法部门工作制度,联系、参加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议事会议、审委会、检委会、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会议等,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贯彻到政法部门,及时落实到政法工作中。

区委政法委要做好管理政法干部的工作。

政法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由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按有关程序报区委研究决定。

政法部门中层干部的任免、选配,由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提出意见,报区委政法委审核同意后,由单位党委(党组)任免或按照法定程序任免。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须报区委政法委审核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政法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轮岗,任职五年以上的必须轮岗,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交流决定的,依据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三、全面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全体政法干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讲政治、顾大局,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听从党的指挥,维护党的权威,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敌情观念,忠实履行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职责。

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塑造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

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执法水平,严肃执法,秉公办案。

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大力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能力。

四、积极推进政法干部队伍的正规化、法制化建设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落实法律规定的队伍管理措施。

要深化政法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在政法部门推行部分领导职务公开选拔和中层以下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制度。

要严把政法部门的进人关,坚持凡进必考(考试、考核)的原则,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和审核审批。

除特殊岗位经批准外,考试应公开进行,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录政法院校毕业生。

从其他部门和军队转业干部中补充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政法部门工作。

区委政法委政法干部原则上从区政法各部门选调。

区委政法委、区政法各部门新录用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后方可正式上岗,并建立调动、录用工作责任制。

同时,要切实疏通政法干部队伍的出口,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出政法部门。

五、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要从预防司法人员腐败及违法犯罪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制度不落实的,主要领导要负责任。

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确保公正执法。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奖惩机制,把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落实到人。

要实行司法公开,采取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聘请执法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健全群众性监督网络,加强群众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行使法律监督的权利,加强对政法机关和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政法干部执行党纪和政纪的监督。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政法部门之间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区委政法委要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定期开展政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办执法犯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重大案件,以警示干警,取信于民。

六、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保障机制
要建立健全政法工作的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政法部门目前存在的警力装备不足等问题,增强政法干部队伍的战斗力,保证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注意选调政法委优秀机关干部到政法基层一线单位工作。

新选调和录用的人员原则上要充实基层政法部门,在政法部门内部也要精减上层、充实基层。

积极从根本上解决政法部门经费保障问题。

区政法部门所需经费,一律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经济发展状况,以不低于上年度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增加当年预算。

政法部门独家所需专项资金拨付到相关政法部门账户,由政法部门一把手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

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的专项资金拨付政法委账户,由政法委统一管理使用,政法委书记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

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区级专项事业经费,按人均不低于1元,各街道综治事业经费,按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款专用,并按工作实际情况,逐年增加。

要坚持从优待警原则,切实解决好政法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按照规定落实岗位津贴。

要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办案,支持政法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坚决反对执法过程中的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

对秉公执法、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而牺牲的政法干警的家属,要做好抚恤工作。

七、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区委政法委员会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要建立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

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抓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负总责。

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一手抓分管业务,一手抓队伍管理。

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不仅要考核业务工作,而且要考核队伍管理。

对于抓队伍建设软弱无力,屡屡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内部政工、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建设,区委政法委内部设立纪工委、政治部(均为正科级规格),根据各自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区委政法委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建设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结合实际,常抓不懈,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战略目标,推动政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打造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城区、加强党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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