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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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关系_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_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劳动合同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关系。

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定义、特征、区别和联系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劳动合同关系的定义与特征1. 劳动合同关系的定义劳动合同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条件、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2. 劳动合同关系的特征(1)平等性:劳动合同关系是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

(2)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3)社会保障性:劳动合同关系体现了社会保障性,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4)期限性: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期限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定义与特征1. 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关系。

它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其他事实劳动关系。

2. 劳动关系的特征(1)主体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特定性。

(2)内容多样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各个方面。

(3)过程性: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随着劳动过程的进行,劳动关系不断发展和变化。

(4)法律调整性: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的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 概念上的区别劳动合同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侧重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其他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对雇主有什么益处

劳动合同对雇主有什么益处

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在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建立了很长时间,对于规范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那么,劳动合同对雇主有什么益处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明确了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双方在劳动关系中互相尊重、平等协商。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明确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劳动者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雇主提供合格的劳动成果。

二、规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维护劳动秩序,减少劳动争议,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

通过劳动合同,雇主可以加强对劳动者的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提高工作满意度。

三、降低劳动风险劳动合同有助于降低劳动风险,保障雇主的利益。

在劳动合同中,雇主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限、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条款,以防止劳动者在离职后对企业造成损失。

此外,劳动合同还可以约定劳动者的离职条件和违约责任,确保企业在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时,能够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提高劳动效率劳动合同有助于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明确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标准,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劳动合同还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降低人员流动性,减少企业在人才培养和招聘方面的投入。

五、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合同有助于劳动争议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此外,劳动合同还可以作为劳动仲裁和诉讼的依据,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六、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合作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合同所建立起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许多特征,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详细介绍劳动关系的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自愿性特征劳动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需要双方的自愿参与。

劳动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工作,选择与哪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有权利选择雇佣哪些劳动者。

只有在双方的自愿参与下,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契约性特征劳动关系是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雇佣的期限、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职责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对双方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劳动关系的依赖性特征劳动关系具有一种依赖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经济上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劳动者依靠用人单位提供工资和福利待遇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而用人单位则依赖劳动者为其提供劳动力。

双方之间的依赖性使得劳动关系成为双赢的合作关系。

四、劳动关系的等级性特征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所构成的。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通常具有管理权力和雇佣权力,而劳动者则处于被雇佣的一方。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着指导、监督和评价的权力,而劳动者则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排。

五、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特征劳动关系中存在一定的权力不平等现象。

用人单位具有资源和权力优势,而劳动者大多数情况下则相对弱势。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雇佣或解雇劳动者,决定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因此,劳动者常常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六、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特征劳动关系是一种相对长期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通常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连续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双方的合作关系通常越为稳定。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一、概念解析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有效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即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

二、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三、主体地位不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四、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方面。

劳动合同关系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上,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

五、建立方式不同劳动关系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也可以通过口头约定或其他形式建立。

但无论哪种方式,一旦形成劳动关系,双方都应当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关系只能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口头等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法律效力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一、引言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通过劳动合同来确立的,而劳动关系则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之上的。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定义、内容、法律效力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定义1.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力市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

2. 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之上的,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

三、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1. 区别(1)概念上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而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之上的双方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内容上的区别: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工时、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劳动关系则包括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履行。

2. 联系(1)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无法确立。

(2)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劳动合同的体现。

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四、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1. 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劳动保护等;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力、遵守劳动纪律等。

2. 劳动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劳动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的继承和转让方面。

劳动合同的继承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承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转让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两者虽然紧密相关,但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概念、特征、法律依据等方面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关系1. 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体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者的劳动、用人单位的管理、报酬支付等方面。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的特征(1)主体特定。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2)内容具体。

劳动关系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

(3)目的经济。

劳动关系的目的是实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创造物质财富。

(4)隶属性。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具有从属性,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3. 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关系1. 劳动合同关系的概念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的协议。

2. 劳动合同关系的特征(1)合同性。

劳动合同关系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期限性。

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明确的期限,双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3)约定性。

劳动合同关系的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证明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定证据,具有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作用。

3. 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在劳动法中,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

虽然二者存在紧密联系,但两者又有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性质、形式、内容和终止五个方面来详细比较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包含了雇佣关系、工作关系等。

劳动关系的产生有两个基本要素,即劳动者的劳动和用人单位的支付报酬。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

劳动合同是以为劳动提供经济基础条件,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合法的权益关系,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性质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属性。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需要法律规范和保护。

因此,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维护。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是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

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法上的特征,同时也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正式性和约束性,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三、形式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但不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来建立。

劳动关系的形成可以是口头的、暗示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只要具备劳动关系形成的基本要素即可。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书面形式表现,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劳动合同一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约定。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四、内容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劳动者提供劳动和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基本要素,还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演变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演变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演变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法律关系,包括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演变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重要的议题,它不仅关乎雇佣双方的权益保护,也涉及社会经济秩序的调整和法律制度的建立。

本文将从劳动关系的定义、演变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的定义涉及到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一般而言,劳动关系包括以下要素:1. 雇佣关系: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受雇于雇主,根据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力,以换取工资报酬。

2.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3. 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劳动力后,获得工资报酬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回报。

4. 劳动条件:劳动关系涉及到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关系的定义主要由法律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各国的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定义都有所差异,但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为核心。

二、劳动关系的演变劳动关系的演变是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变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演变过程可以粗略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传统劳动关系:在农业社会和手工业时代,劳动关系以传统家庭制为基础,农民和手工业者主要依靠自家劳动进行生产,与雇主的关系相对简单。

2. 工业化劳动关系: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大规模工业生产催生了资本家与雇佣劳动的关系。

雇佣劳动者以工厂为单位,接受雇主的指挥和管理。

3. 工会运动和劳工权益保护: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工人阶级的崛起催生了工会运动,工人开始组织自己的利益团体,争取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

4. 社会福利制度:二战后,随着福利国家的兴起,各国开始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劳动关系在此时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调整。

5. 现代劳动关系: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和灵活化的趋势。

自由职业者、合同工、远程办公等新型劳动形态的涌现,对劳动关系的演变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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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
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形式。

用人单位须注意,根据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应注意两个问题:
1)保证劳动者签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收制度并不是一项法定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8条、第81条法律仅对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劳动合同内容和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有所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发给劳动者签字,却缺乏记录和相关证据,甚至缺乏有效的督促程序,导致劳动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无法举证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反而将面临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赔偿,企业有必要对劳动合同的签收实行有效管理和记录,例如,要求员工在收到企业交付的劳动合同时填写劳动合同签收单。

此外,如劳动者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发出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 企业也需对一些地方性法规关于用工前违约责任的规定予以关注。

如《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第41条第1款第1、2、3、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支付劳动者为订立和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和为订立、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参考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3条、第7条、第8条、第 10条、第14条、第17条、
第81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

例:
2010年11月9日,钟某与某文具制品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合同约定钟某职位为销售部主管,月工资为3,200元,同年12月1日开始上班。

同年11月25日,钟某外出在回家路上,被小汽车撞倒,造成颅脑损伤,花去3万元的医疗费用。

治疗出院后,钟某认为其是该文具公司的员工,要求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某文具公司拒绝了钟某的要求。

双方协商不成,钟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解:
本例的法律要点是:
实际用工之日是劳动关系建立的确切时间;
劳动关系建立后,企业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按照约定尚未报到入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不存在劳动关系。

本例中,虽然某文具制品公司和钟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双方还没有正式用工,钟某未提供过任何劳动服务,因此与钟某不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责任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公司没有为钟某缴纳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的义务,公司完全可以不给予钟某任何赔偿,但其可以基于人道主义立场给予钟某一定的经济援助。

至于钟某因车祸遭致的损失,其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肇事人承担。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不是看双方有没有劳动合同,而是要看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即使钟先生提起仲裁申请,也不会被受理,因为在事故发生时双方之间尚不存在劳动关系。

当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写明劳动者开始工作的时间点,即何时到单位报到。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报到的时间,则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时间,有可能被推定为用工已经开始,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操作提示:
1)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

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者不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都将受到同等的保护。

2)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的建立晚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日,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尽管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劳动合同因约定起始时间未到,从而尚未生效。

3)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4)劳动者在实际提供劳动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签订期、劳动关系建立期和实际提供劳动期三者是一致的。

5)由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不同的,所以用人单位在录用过程中,至迟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导致相应的经济损失,即有义务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而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的目的有两个:
有些劳动争议是有关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对此,劳动者自己很难举证,但可
以请求让用人单位提供职工名册等文件加以证明。

同样,用人单位也可以以职工名
册来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便于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

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必须
要掌握企业实际用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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