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有企业改革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政府决定实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国企转型发展。
在国企混改过程中,职工安置是一个重要问题,需要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原则和目标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安置方案应以尊重职工权益为基本原则,为职工提供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补偿。
2. 突出市场导向,发展多元化安置方式。
在职工安置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鼓励职工创业创新,积极引导职工参与新经济形态的发展。
3. 精准施策,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安置方案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置措施,确保安置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加强政策引导,提供必要支持。
政府应加强对国企混改的政策引导,为安置方案提供必要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和职工平稳过渡。
三、安置措施1. 内部安置对于国企混改后保留岗位的职工,原则上应予以继续留用,并根据职工的工作经验、技能等因素,合理调整其职务和薪酬水平。
对于技术骨干和优秀员工,应鼓励其参与企业发展规划,提供股权激励和岗位晋升机会。
2. 创业创新对于想要创业的职工,政府和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创业培训和贷款支持,帮助职工解决资金和技术等问题,鼓励和支持职工积极参与新经济领域的创业创新活动。
3. 转岗培训对于可能被裁减岗位的职工,应进行转岗培训,提供新岗位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指导,帮助职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就业竞争力。
4. 外部安置对于不适合继续在国企就业的职工,可以进行外部安置,鼓励职工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等服务,促进职工顺利就业。
5. 劳动力流动对于一些地区和行业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可以鼓励职工自愿参加劳动力流动,到其他地区或行业就业,同时提供必要的补贴和福利。
2023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到职工安置问题,保障职工权益、稳定就业是社会稳定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之一。
以下是2023年国有企业混改职工安置方案。
一、政策基准1. 职工权益保障:混改过程中,职工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包括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工龄计算等问题。
2. 就业安置优先:优先保障职工就业,注重提供转岗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确保职工能够持续稳定就业。
3. 人力资源支持:政府将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职工转岗培训、创业扶持等方面,确保职工获得合理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职工转岗安置1. 转岗培训:根据混改情况和企业需求,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为职工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提升职工的就业能力。
2. 优先安置:优先将空缺岗位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岗位留给原国企职工,确保职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
3. 岗位调整补贴:对于调整工作岗位的职工,给予一定的调整补贴,以保证职工转岗过程中的经济稳定。
4. 融入新企业:将原国有企业内的职工合理分流到新企业中,确保职工的稳定就业。
三、创业扶持政策1. 创业培训:针对希望创业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并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
2. 创业贷款支持:对于想要创业的职工,政府将提供一定的创业贷款支持,降低其创业时的资金压力。
3. 优惠税收政策:对于通过混改后创办的新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刺激职工积极创业。
四、离岗职工安置1. 培训转岗:针对无法再继续在企业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提供再培训并协助其转岗到其他行业或企业。
2. 优惠退休: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给予一定的退休金及退休优惠政策,保障其生活质量。
3. 就业补贴:对于失业的职工,给予一定时间的失业补贴,帮助其过渡期间的生活开销。
五、职工参与机制1. 职工代表参与:建立起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决策的机制,确保职工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国有企业的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为了确保国企混改顺利进行和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制定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____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的一个范本,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标根据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求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混改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职工转岗、创业、就业,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安置方向1. 职工转岗安置:根据职工的专业特长、经验和能力,通过内部晋升、岗位调整等方式,实现职工的转岗安置。
2. 创业安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鼓励其创业,并提供相关支持。
可以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帮助职工顺利开展创业项目。
3. 外部就业安置:对于没有岗位可供职工转岗或创业的,提供就业推荐和就业培训等帮助,积极为职工提供外部就业机会。
三、安置措施1. 转岗安置(1)内部晋升: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评估,通过内部晋升,实现职工的转岗安置。
(2)岗位调整:根据职工的专业特长和能力,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确保职工能够在新岗位上发挥其优势。
(3)培训提升:针对转岗需要的技能和知识,加强相应培训,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2. 创业安置(1)创业培训: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包括创业理念、市场分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2)创业支持:为创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创业支持,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租金减免等。
(3)创业孵化:与相关创业孵化机构合作,为创业职工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供包括办公场地、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3. 外部就业安置(1)就业推荐:与相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协助职工顺利找到合适的外部就业机会。
(2)就业培训:对于需要提升职业技能的职工,提供相关的就业培训,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设计院改制后分配制度 -回复

设计院改制后分配制度-回复设计院改制后的分配制度是指在设计院改制后,如何合理、公平地分配资源和收益,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设计院作为一个创新型机构,设计师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逐步回答设计院改制后的分配制度。
第一步:设立分配标准和指标设计院改制后,首先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和指标。
分配标准可以根据设计师的贡献、职位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确定。
指标可以包括设计师的工作成果、项目质量、客户评价等方面。
这样一来,可以通过量化指标来评估每个设计师的贡献,为分配提供依据。
第二步:确定激励机制设计师是创造性劳动者,激励机制是提高设计师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关键。
设计院可以设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
例如,根据设计成果的产生和价值贡献,设置绩效奖金,激励设计师在工作中追求卓越;设立创新奖项,鼓励设计师提出有创意的设计方案和解决方案。
此外,还可以将设计师的个人发展和升职晋级与激励挂钩,通过内部晋升来增加设计师的工作动力。
第三步:建立共享机制设计院内部往往有着丰富的资源,例如专业设备、图书资料和设计案例等。
为了更好地激发设计师的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可以建立共享机制。
这包括设立设计资源共享平台,让设计师可以自由地借用和分享资源;组织定期的设计分享会议,由设计师分享自己的设计经验和技巧;设立奖励机制,鼓励设计师在团队合作中取得优异的成果。
第四步:加强培训与发展设计院需要持续提高设计师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设计师可以参加内部培训课程,提高设计技能和业务水平。
同时,设计院还可以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展设计师培养计划和项目合作,为设计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第五步:建立评价机制有效的评价机制可以帮助设计院了解设计师的工作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设计院可以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对设计师的工作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激励和奖励的依据,也可以作为设计师个人发展的参考。
总结起来,设计院改制后的分配制度应该包括设立分配标准和指标、确定激励机制、建立共享机制、加强培训与发展以及建立评价机制等多个方面。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摘要:2023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
在这一过程中,职工安置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方案旨在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改制顺利进行。
方案包括四个主要方面:职工福利保障、再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实现职工安置的有序转移,确保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一、职工福利保障1. 在职工被安置前,企业将向他们提供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并及时足额支付。
2. 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龄和贡献等因素确定一定的补偿标准,并与职工协商确定离职方案。
3. 对于有困难的职工,企业将提供一次性经济援助,并协助他们解决再就业或创业过程中的困难。
二、再就业培训1. 企业将组织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素质水平,以增加他们的再就业机会。
2. 企业将与相关培训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帮助他们适应市场需求。
3. 企业将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就业指导,帮助职工理清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增加就业成功的可能性。
三、创业支持1. 企业将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2. 企业将与金融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贷款和融资渠道,降低创业风险。
3. 企业将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帮助职工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
四、社会保障1. 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2. 企业将与当地相关机构合作,帮助职工解决各种社会保障问题。
3. 企业将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获取政策支持,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
总结: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旨在确保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该方案包括职工福利保障、再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实现职工的有序转移,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创业,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同时,企业还将与相关机构合作,获取政策和金融支持,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10.24•【文号】国办发〔2000〕71号•【施行日期】2000.10.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中编办、中央企业工委、人事部、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000年十月二十四日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中编办、中央企业工委、人事部、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二000年九月二十八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现对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在国务院批准改革实施方案后,半年内全部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具备条件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单位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岩土工程公司和设计事务所等模式改造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的规定,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的重要路径。
为了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个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供参考:一、背景介绍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我公司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改变原有的经营机制和组织结构。
为确保混改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和职工权益,制定本安置方案。
二、改革目标1.保障职工的就业权益:在混改过程中,努力实现职工的全员再就业,提供多种就业机会和转岗培训,确保职工的稳定就业,降低对职工的不良影响。
2.保障职工的收入权益:确保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因改革而减少,努力提高职工的待遇水平,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提高职工的收入,保障职工的合理权益。
3.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混改过程中,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继续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三、安置措施1.全员就业安置:根据公司需求和职工意愿,提供多种岗位选择和就业机会,推动职工转岗、跨行业就业和创业就业。
同时,提供相关培训和转岗补贴,帮助职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职工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测评和岗位调整,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竞争力。
3.加强技能培训: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职工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加职工的就业竞争力。
4.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通过提高绩效工资、发放年终奖金和提供福利待遇等方式,激励和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和发展,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5.保障社会保险权益:混改过程中,职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
6.建立安置服务平台:建立职工安置服务平台,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岗位信息发布和职工需求匹配等服务,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安置服务,帮助职工顺利实现就业转岗。
2023年国有企业转型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国有企业转型职工安置方案背景随着经济转型和现代化发展的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转型过程中,职工的安置问题尤为重要,需要制定合理的方案来保障职工的权益和就业转换。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2023年国有企业转型职工提供全面的安置方案,确保职工的就业转换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的就业困扰。
方案内容1. 就业培训:为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以提升职工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2. 就业信息咨询:建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转型企业和市场就业信息,帮助职工了解行业动态和就业机会。
3. 就业转介: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合作,积极推动职工就业转介,为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4. 企业内部转岗: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推动企业内部转岗安置,让职工在转型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就业状态。
5. 创业扶持:为有创业意愿的职工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包括财政扶持、创业指导等,帮助职工顺利开展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6. 社会保障: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受影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实施步骤1. 确定转型企业名单:根据转型计划,确定2023年需要进行转型的国有企业名单。
2. 编制安置计划:针对每家企业,制定详细的职工安置方案,包括培训机构、就业信息平台的合作,以及岗位转岗和创业扶持政策。
3. 宣传推广: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职工安置方案,提高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 实施安置方案:按照安置计划的要求,逐步推进职工的培训、转岗和创业扶持工作。
5. 监测评估:定期监测职工的安置情况,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风险与控制1. 风险:转型企业数量多,职工安置需求庞大,难以一蹴而就。
2. 控制:建立专门的转型管理机构,负责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职工安置工作。
结论通过制定并实施本安置方案,我们将有效解决2023年国有企业转型职工安置问题,帮助职工顺利进行就业转换,实现职工权益的保障,推动国有企业的顺利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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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4〕6号)文件要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院”)整体改制发起设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设立后,为形成合理的母子公司管理架构,集团公司将以原属中国院母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出资设立“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院有限公司),从而将运营职能从集团公司分离出来,使集团公司本身成为一个专业化的管理平台。
为依法实施中国院整体改制方案,在改制重组过程中,中国院,作为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控股股东的职责,并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履行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等控股股东义务。
鉴于中国院壳公司里已没有实质性的业务,为确保中国院母公司的既有业务、人员实现平稳转移过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所涉及职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一、安置职工范围
本安置方案实施针对的人员范围包括:与中国院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的在岗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劳务人员。
与中国院下属二级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在本安置方案实施范围内。
二、安置职工基本情况
(一)中国院签约职工(以下简称院签约职工)
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中国院现有签约职工1503人,包括:
1.与中国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456人;
2.与中国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1047 人。
其中:
与中国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外籍职工 4 人,待岗职工 3 人,内退职工5人,退休返聘职工 80 人。
以上职工中有工伤职工 0 人、医疗期职工 0 人、处于孕产哺期女职工 24人。
(二)其他职工
中国院现有离退休职工 588人。
上述院签约职工和其他职工的法定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部依法缴纳,不拖欠职工工资、福利费和离退休职工的企业补助津贴。
三、职工安置的原则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企业改制重组的规定及国资委“国资改革〔2014〕6号”等有关文件,本次职工安置的原则是:
(一)“合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人员随资产及业务走”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与工资、社保关系同步”的原则;
(四)“维持职工现有待遇不变”的原则;
(五)“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职工安置的具体措施
按照“人员随资产及业务走”以及“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与工资、社保关系同步”的原则,根据资质转移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分类别分批次安置职工,具体措施如下:
(一)院签约职工安置措施
1.中国院总部全体职工,转移至集团公司。
现在中国院总部职能部门工作的院签约职工,全部变更劳动合同,转移至集团公司。
全部与中国院、集团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解除与中国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中国院变更至集团公司,工龄连续计算,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不变(包括依法定需延长的),同时与集团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建筑设计总院全体职工,转移至院有限公司。
现在建筑设计总院工作的院签约职工(包括外籍职工)跟随资产及业务一并全部转移至院有限公司,与中国院、院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解除与中国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中国院变更为院有限公司,工龄连续计算,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不变(包括依法定需延长的),同时与院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外籍职工由院有限公司协助重新办理或变更就业证。
3.非上述情况的院签约职工,即现已在中国院下属二级单位工作并由二级单位发放工资的职工,同样按照“人员随资产及业务走”和“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与工资、社保关系同步”的原则,与中国院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与中国院下属二级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全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劳动合同均与所在法人单位签订,由企业负责人签署;企业负责人本人合同可授权班子成员相互签署。
今后集团公司不再与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调整或轮岗,均变更劳动合同。
4.现内退、待岗人员,转移至院有限公司,解除与中国院的内退、待岗协议,与院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内退、待岗协议。
依据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院签约职工及其他职
工的安置转移,均不涉及新批内退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职工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二)其他职工安置措施
1.离退休职工:按照离退休职工管理归属原则,除原由中国院总部负责管理的人员转由集团公司管理外,其余退休职工均转由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退休职工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和企业规定,在各单位进行列支。
2.劳务人员:根据人随项目变化而变化的原则,所在项目归属单位变化同时,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签订单位随之变化。
五、职工安置的具体步骤
(一)成立改制职工安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修龙、黄宏祥
领导小组成员:张军、王雪光、崔愷、解国光、徐文龙、孙铁石、欧阳东
改制职工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面安置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龙海霞
办公室成员:路秀科、李克强、樊志学、郭春临
(二)职工安置具体步骤
职工安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拟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各项文件,协调各部
门的工作安排,并监督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执行。
职工安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协调政府部门关系,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向各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备案并确定处理方案。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要求征求全体院签约职工意见,随后与工会平等协商后确定最终完成《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向全体职工公示后执行。
六、职工社会保险的转移
由集团公司和院有限公司分别向社保部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开设社会保险账户。
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当月,将其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加入的用人单位。
各有关单位梳理变更劳动合同的人员,转移到新的社保账户内。
七、规章制度
鉴于集团公司和院有限公司刚成立,集团公司和院有限公司继续沿用原有规章制度,今后集团公司和院有限公司若有新规章制度颁布出台,以新颁布的规章制度为准。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