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怀疑》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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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思维模式的书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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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思维模式的书籍有哪些你的思维方式决定着你正在做的事情。

你可以从别人那里汲取某些思想,但是必须用自己的方式加以思考。

有时候一本书就可能彻底改变你看待世界的方式。

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改变思维模式的书籍,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改变思维模式的书籍1、《失控》内容介绍:这是一部思考人类社会进化的“大部头”著作,对于那些不擅于“头脑体操”的读者来说,必然会开卷有益。

2、《童年的消逝》内容简介:这是一部有关“童年”的历史,阐述了“童年”的产生、发展以及日益走向消逝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伴随着人类传播方式变迁而完成的,信息与媒介与“童年”的起止相伴相终。

3、《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朱利安•巴吉尼杰里米•斯唐鲁姆内容简介:作者精心设计了12道检测思考清晰度的逻辑谜题,涵盖哲学、逻辑推理、信仰、思想一致性、禁忌底线、道德标准、艺术、身心灵、自由、终极逻辑常识等多个有趣话题。

读者可以通过12道逻辑谜题检测思考的清晰度,快速提高思考力,抓住别人的思维漏洞!4、《图利的猫》佩格·蒂特尔内容简介:本书是著名思想悖论的权威集结,每一个悖论都会开启一扇智慧之门。

杀死一只被注射进特殊化学物质的而具有人类根本特征的猫,是合乎道德的吗?我们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体,还是被操纵的缸中之脑?一个理发师何以可能既给自己刮胡子,又不给自己刮胡子?5、《推理的迷宫》威廉姆·庞德斯通内容简介:搜集了经典的思想实验和哲学沉思,这些问题触及逻辑推理和语言的终级界限,包括“说假话的和说真话的”、“突然袭击的考试与隐藏的鸡蛋”、“马尔萨斯灾难”、“和宇宙一样大的计算机”等内容。

6、《这本书叫什么? 》雷蒙德·M·斯穆里安内容简介:一本来自逻辑诡辩学的奇人--雷蒙德·斯穆里安的奇书。

说它是诡辩书很恰当,说它是脑力训练题集也可以,说它是笑话集也不为过。

不过,事实上支撑起这座逻辑迷宫的可是鼎鼎大名的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所以就能理解它同时是被用作逻辑学经典教材的一本逻辑题集。

对“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理解

对“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理解

对“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理解这一项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以排除合理怀疑。

这项规定是采纳了“两个证据规定”里面的内容做出的,是从西方证明标准里借鉴过来的。

实践中来判断排除合理怀疑?合理怀疑是指什么样的内容?什么情况下才能够形成合理怀疑?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主观性的标准,是一个要靠法官自由裁量来确定的标准,本质上还是法官的内心确信。

2006年在武汉,围绕死刑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法律准备工作,一些法学家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一个座谈会,樊崇义老师也参加了。

谈到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应当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时候,他就讲到有一个美国的大法官谈到什么是合理怀疑时说:只有上帝才能够知道合理怀疑的标准。

可见每个人因为经历、经验、学识、思辨能力等的不同,对同一件证据能不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也会有不同的认识。

所以,排除合理怀疑在司法实践当中要求法官具有更相近、更强大的法律意识。

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要经过更好的、更高层次的司法训练以及具有更为丰富的司法经验,逐步积累形成相近似的更严谨、睿智的判断认知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最接近客观真实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识,否则很难形成被大家认可的比较公平的结论。

所以经验、培训、更多案例的参照恐怕是适用好一般性规定的前提,这些还需要我们慢慢去积累。

该项规定,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非常重要。

为什么?过去,排除合理怀疑严格地说只是理论上的一种说法,在法庭上,律师经常会受到训斥”,原因是理论问题是学术观点不能提,提了也往往不被重视,不被采纳。

现在我们在立法上能够堂堂正正地写上排除合理怀疑,明确规定在定案的时候必须排除合理怀疑,非常不易。

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是解决证据充分的问题。

通常我们认定证据是否充分一般有两个层面的认识标准:其一要有很多证据,孤证、一两个证据不能叫充分,证据要有量的积累;其二要有质的要求,定罪的结论应该排除合理怀疑,这是对证据充分的一个表述。

培养儿童批判性思维的书籍推荐

培养儿童批判性思维的书籍推荐

培养儿童批判性思维的书籍推荐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批判性思维成为儿童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能力。

批判性思维能够帮助儿童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信息,培养良好的逻辑推理和问题解决能力。

而通过阅读相关的书籍,可以激发儿童的批判性思维,提升他们的思维能力。

本文将为大家推荐几本适合培养儿童批判性思维的书籍。

1. "动物庄园" - 乔治·奥威尔《动物庄园》是一本经典的政治寓言小说,适合中小学生阅读。

这本书讲述了一群动物推翻了人类的统治,并建立了一个自由和平等的动物社会。

通过动物们的冲突和合作,儿童可以了解到权力、不公正和政治操控等问题,并思考现实社会的问题,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社会意识。

2. "哈利·波特"系列 - J·K·罗琳《哈利·波特》系列是一套风靡全球的魔幻小说,适合青少年阅读。

这个系列讲述了一个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中的冒险故事。

通过面对各种挑战和困境,哈利不断思考、推理和解决问题,激发了读者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

同时,该系列书籍也涉及到友情、勇气和正义等主题,有助于培养儿童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3. "超感知力量之旅"系列 - 吴宇森《超感知力量之旅》系列是一本科幻探险小说,适合小学阶段的儿童阅读。

这个系列的主人公是一群拥有特殊超能力的孩子,他们通过调动自身的批判性思维和团队合作,解决了许多神秘事件。

通过读这本系列,儿童不仅可以开拓想象力,还可以培养观察、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爱因斯坦的梦" - 阿兰·阿德菲尔德《爱因斯坦的梦》是一本科普类的儿童读物,讲述了科学家爱因斯坦的成长经历和科学思维。

通过描绘爱因斯坦的故事和思考方式,这本书可以启发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培养他们的探索精神和批判性思维。

5. "小王子" - 圣埃克苏佩里《小王子》是一本经典的哲学童话,适合中小学生阅读。

《合理的怀疑》书评

《合理的怀疑》书评

由合理怀疑看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读《合理的怀疑》陈琛《合理的怀疑》是法律专业学生不得不看的一部经典著作。

该书以二十世纪九十代最为轰动的“辛普森谋杀案”为基础,给那些质疑陪审团判断错误以及美国司法制度不能彰显公平的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大约在2010年,在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老师就提过这个案例,但是并没有深入的讲解,以至于我一直困惑于为什么一个明知有罪的人会被无罪释放。

由于中美法律渊源不同且文化背景社会习俗相差甚远,当时我并不能理解为什么陪审团会将一个看似的“准罪犯”宣告无罪让其逍遥法外。

但是《合理的怀疑》十章“丰满”的内容让我“骨感”的思维一下子充实起来,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刑法是这样的,原来我们所追求的不仅是实质正义,。

在翻了几本法学类小说之后,冗长无趣的文字都让我心生怯步。

这个时候《合理的怀疑》却令我眼前一亮。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真正的大家是能将枯燥的文字演绎的妙趣横生的。

《合理的怀疑》以其率直的风格、犀利的文字、滔滔雄辩、深入浅出的语言征服了我,让我对它的作者非常的钦佩。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知名的辩护律师亚伦德肖维茨,他是耶鲁法学院的高材生,在28岁时就成为哈佛最年轻的全职教授,《商业周刊》将其形容为“全美最杰出的法律教育专家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他曾出任O.J.辛普森案、克劳斯•凡•布洛案、泰森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的首席辩护律师,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

同时德肖维茨也是一位著名的专栏作家、演讲者、图书评论家和多产作家。

他的文章和专栏经常出现在报刊杂志上,他还时常在国家广播电视上发表评论。

他的著作《最好的辩护》、《放肆》、《颠覆命运》、《极度的不公》、《最高法院如何控制2000年的总统大选》、《麦卡锡性主义:克林顿、斯塔尔参及已露端倪的宪法危机》、《合理的怀疑:刑事司法系统与O.J.辛普森案件》、《厚脸皮》、《财富揭密》以及《任用的借口》等都流传甚广,并被翻译为各种文字,在全球的销售额已达数百万册。

《合理怀疑》观后感10篇_观后感_影片观后感_格言网

《合理怀疑》观后感10篇_观后感_影片观后感_格言网

《合理怀疑》观后感10篇_观后感_影片观后感_格言网《合理怀疑》是一部由彼得·休伊特执导,多米尼克·库珀 / 塞缪尔·杰克逊 / 格洛利亚·鲁本主演的一部犯罪 / 惊悚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合理怀疑》观后感(一):外行看热闹的律政惊险片主演是金鱼眼帅哥多米尼克·库珀,前阵子刚看他演的《弗莱明》,印象深刻,导致看这片前十分钟一直无法入戏,花花情圣规矩下来当起了居家好男人,奇哉怪哉。

库珀演的小检察官一着不慎,知法犯法,加上良心作祟,浑浑噩噩落进大圈套里,为洗冤客串起私人侦探,疲于奔命却越陷越深。

作为一部“律政系”的悬疑片,本片的法律细节其实严谨不到哪里去,连“一罪不二审”这样的术语都懒得解释一下,但节奏够快,不到80分钟起承转合一概囊括,几乎还没觉察就大团圆了。

看后稍微一想,虽然沉冤得雪,但主角自己查案时也犯下一串小罪,升职肯定无望,但结尾提都不提,一片云淡风轻的祥和,挺草率马虎。

不过作为外行看热闹的惊险片,紧张激烈的情绪足够饱满,适合周六晚上泡吧后的消遣。

塞缪尔·杰克逊的演技万年不变,无论是神盾局长、温度大师,还是本片这个连环杀人犯,一概喜怒不形于色,看表情猜不出心思,且周身环绕不怒自威的惊悚气场,亦正亦邪。

他的角色告诉我们,目睹妻女被杀,自己身负重伤,造就的并不一定是惩罚者,也会造就连环杀人犯,虽然此君确实做了一些清除社会渣滓的义举。

正是他行为的矛盾之处,牵扯出全片关键的命题,两位主角其实没有明显的善恶之分,全看被心魔附体的程度。

杰克逊遭受身心重创后,把每个假释犯都看做潜在变态,用榔头将他们一一虐杀,只看表面,我们可能会为“榔头侠”叫好,但并不是每个假释犯都十恶不赦,比如主角的哥哥。

这种隐藏在侠义面目下的泄私愤之举,说白了就是70年代暴力片横行时评论界声讨的法西斯倾向。

当他瞄准主角的无辜家人,便彻底暴露乃是个崇尚暴力、没有底线的危险分子。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中的“合理的怀疑”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中的“合理的怀疑”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中的“合理的怀疑”英美法系国家强调“道德确定性”的主要目的是表示在刑事审判中不能要求“绝对的确定性”和“数学的确定性”。

这一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在实际的评议的场合中,往往成为具体的问题的是,当事者所提示的疑问和各个陪审员所提示的疑问是否是“合理的怀疑”。

从司法实践看,对于“合理的怀疑”的说明,用了各种各样的词语,大致的可以分成以下三种:(1)量化的表示怀疑的“程度”(如“充分的怀疑”、“现实的怀疑”、“现实的可能性”、“重大的怀疑”等等);(2)表示能否可以说明的标准(如“有理由的怀疑”等等);(3)用比喻的表现来表示(经常使用的是“合理的人类在作出对自身来说是重要的决断的时候,犹豫是否该采取行动的这样的怀疑”)。

但是,因为第3项并不是围绕着“合理的怀疑”这一概念本身而展开的,所以在这里,只讨论前面两项。

一、表示怀疑的“程度”的表现经常引起争论的词语就是“充分的怀疑”。

这个词语在前述的cage案件判决中,已经被联邦最高法院批判了。

即使在之前的taylor案件中,也暗示了这个词语所带有的危险性。

在此taylor案件中,是这样说的:“在本案中,作为问题的是没有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说明,控方主张,因为进行了排除合理性怀疑的证明的说明,所以就没有必要进行无罪推定原则的说明。

”对此联邦最高法院指出,即使有证明标准的说明,抱有特殊意义的无罪推定原则的说明也是有必要的,再加上在本案件的说明中,合理的怀疑的说明使用了“充分的怀疑,现实的怀疑”这样的词语,所以批判这个词语从一开始就会招来混乱。

另一方面,在同是争论“充分的怀疑”这一词语的victor案件判决中,判断为陪审不可能误解综合评价的结果。

也就是说,“充分”这一词,具有不是想象的东西的意义和相当具体的意义,如果理解成后者的意义的话,就有违反宪法的可能性,因为该说明指出:“合理的怀疑要跟单单是可能性,单单是从想象的、虚构的推测中所产生的怀疑区分开来”,所以就只能理解成前者的意义。

关于《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范文

关于《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范文

关于《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范文关于《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范文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

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1《思辨与立场》的英文名字是批判性思维,这是一本大部头的书。

樊登老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极高,樊登老师说他做读书会,如果最后人们只记住一本书,他想推荐这本《思辨与立场》。

我给大家说一些我在书中新的认知。

人的心灵有三个基本功能,即思维、情感和欲求。

思维让我们弄懂生活的意义;情感监控或评估思维所产生的意义;欲求引发动力。

一句“思维塑造了你,无论你在做什么,无论你有怎样的感受,也无论你想要什么——一切都由你的思维品质决定。

”“大多数人的大部分思维都是处在潜意识水平的,没有将思考的细节提升到词语水平。

”这本书我大约买了四个月的时间,目前为止只看了前5章,这是一本需要自己去实践的书,教大家如何去反思,如何去自省。

大家都知道换位思考这个词语,可是真正地做到换位思考就太难了。

我最大的感受是自己的思维对自己的影响非常深,自己的价值观有些根深蒂固。

就像自己很焦虑,有的时候容易纠结,还是缺乏一些认知坚毅和认知勇气。

对于我换工作和怼人的精神来看又有一定的勇气,但是还是缺乏一些相信自己的能力。

今天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

《思辨与立场》的读后感2我们很多时候觉得批判性思维就是不轻易接受别人的意见,要看别人的观点是不是有漏洞,然后就按自己的观点怼过去,最后就成了一个优秀的杠精,还沾沾自喜,我就是和别人不一样,我是带着批判性思维去看待事物的。

其实,批判性思维最重要的特点是批判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都会有文化遮蔽,我们很容易接受我们认为正确的和对我们有利的,排斥不同的声音,然后就容易丧失了公平性。

公正的思维意味着用相同的方式对待所有的观点,在思维中要不考虑自身和群体的私利,满足思维的各项认知标准。

提高逻辑思维的10本励志书籍推荐

提高逻辑思维的10本励志书籍推荐

提高逻辑思维的10本励志书籍推荐1、《思考,快与慢》[美]丹尼尔・卡尼曼胡晓姣、李爱民、何梦莹译中信出版社豆瓣评分:8.3这是一次对思考的思考。

依赖情感、记忆和经验迅速作出判断的系统1v.s.通过调动注意力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系统2 、理性人v.s.人类、经验自我v.s.记忆自我。

通过对人类判断、决策和选择的研究,卡尼曼讨论了快思考和慢思考、直觉与理性、以及决策过程中人类的缺陷,阐述人类理性和非理性的边界摘录数则:“创新与出众的记忆力有关(创新是极佳的联想记忆)。

”“对经验法则的依赖必然会导致人们判断时的成见。

”“情感因素在我们对直觉判断和决策的理解上发挥了比以往更大的作用。

”“我们总是高估自己对世界的了解,却低估了事件中存在的偶然性。

”“我们记录下正常人思考时出现的系统性失误,认为这些失误是由认知机制的构造造成的,并非由情感引起的思想腐化导致的。

”2、《思考的技术》[日]大前研一著刘锦秀/谢育容译出版社:中信出版社豆瓣评分:8.0懒于求知的人没有生存空间,要想安然度过这个激变的进代,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既有的思维模式。

被称为“日本战略之父”的大前研一在《思考的技术》一书中指出,方法有三:a、不断找机会训练出“柔软的大脑”b、建立Street Smart思维c、预言的关键在于识别关键影响要素,提出假设和整合思考正确的思考路径是:遇见问题-提问-列出可能性-每条溯因-寻找因的交叉点-提炼真正原因-执行力,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能遇见各种问题:1.将假设视为结论(缺乏印证)2.将初步结论或现象视为根本原因或问题所在(缺乏进一步思考,问为什么?)找不出真原因,就别期望能够解决问题。

3.信息收集错误(要到一线实地考查。

假设是基于初步收集的事实,因此一定要保证初步数据的正确性)4.验证结论时同样需要到一线实地考查。

5.全方位的努力是错的。

我认为因为:一抓住主要矛盾;二自身资源有限(《定位》)6.信息要全面的综合分析,不能孤立地分析数据,要注意其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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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理怀疑看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读《合理的怀疑》陈琛《合理的怀疑》是法律专业学生不得不看的一部经典著作。

该书以二十世纪九十代最为轰动的“辛普森谋杀案”为基础,给那些质疑陪审团判断错误以及美国司法制度不能彰显公平的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大约在2010年,在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老师就提过这个案例,但是并没有深入的讲解,以至于我一直困惑于为什么一个明知有罪的人会被无罪释放。

由于中美法律渊源不同且文化背景社会习俗相差甚远,当时我并不能理解为什么陪审团会将一个看似的“准罪犯”宣告无罪让其逍遥法外。

但是《合理的怀疑》十章“丰满”的内容让我“骨感”的思维一下子充实起来,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刑法是这样的,原来我们所追求的不仅是实质正义,。

在翻了几本法学类小说之后,冗长无趣的文字都让我心生怯步。

这个时候《合理的怀疑》却令我眼前一亮。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真正的大家是能将枯燥的文字演绎的妙趣横生的。

《合理的怀疑》以其率直的风格、犀利的文字、滔滔雄辩、深入浅出的语言征服了我,让我对它的作者非常的钦佩。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知名的辩护律师亚伦德肖维茨,他是耶鲁法学院的高材生,在28岁时就成为哈佛最年轻的全职教授,《商业周刊》将其形容为“全美最杰出的法律教育专家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他曾出任O.J.辛普森案、克劳斯•凡•布洛案、泰森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的首席辩护律师,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

同时德肖维茨也是一位著名的专栏作家、演讲者、图书评论家和多产作家。

他的文章和专栏经常出现在报刊杂志上,他还时常在国家广播电视上发表评论。

他的著作《最好的辩护》、《放肆》、《颠覆命运》、《极度的不公》、《最高法院如何控制2000年的总统大选》、《麦卡锡性主义:克林顿、斯塔尔参及已露端倪的宪法危机》、《合理的怀疑:刑事司法系统与O.J.辛普森案件》、《厚脸皮》、《财富揭密》以及《任用的借口》等都流传甚广,并被翻译为各种文字,在全球的销售额已达数百万册。

在《合理的怀疑》一书中,作者反复提到的《厚颜无耻》一书也让我深感兴趣。

我觉得一个作家的成功就在于他能把书打造成“鸦片”,让你看完这本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到下一本。

言归正传,本书共分为十章,导论从世纪大审判“辛普森案”入手,循序渐进的分析当事人主义对抗式诉讼中,“真相”所扮演的角色。

在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媒体的四方博弈之中,比较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在司法制度中谁更重要?在司法程序中,种族、性别、财富、名望究竟能否影响最终的判决?德肖维茨教授在这本书中,以一个“局内人”和“局外人”(P7)的双重角色来观察辛普森案,帮助相信辛普森确实杀人的人们了解真正的刑事审判制度是怎样运行的,摆脱媒体的添油加醋,还原一个最真实的真相。

无疑,这本书在选材上就小胜一筹,通过一个知名且富有很大的争议的案例入手,能很快的吸引读者的兴趣。

以一个亲身经历者的角度撰文,增强了文章的可信度,同时作者对各项资料详尽的掌握程度让读者对作者的话“深信不疑”,至少他书中的每一段话都是严谨的、占得住脚的。

本文的逻辑严谨,丝丝入扣。

在本书的开篇作者通过第一章简要的介绍了一下案件的经过以及媒体、检辩双方及陪审团的情况,让读者对整体情形有个初步的概况。

接着,他给大众抛出了一个问题:错误手段所揭示的真相是否有合法性?在我们的固定思维中,只有最后的结果才是真相,过程如何并没有太大的影响,相信当时接触辛普森案的大众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我们狭隘的认知当中,认为法律应该就是生而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需要严厉的惩罚犯罪。

由于人们的结果导向性,我们往往忽视了,刑法制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更好地生活才是真理,而其中尊重人权是人们更好生活中最基础的。

如果为了追求真相而通过不合法甚至捏造的方式对他人的人权造成伤害,那么这样的真相同样是不被接受的。

在揭示了刑诉中追寻真相并非唯一目的,真正的真相需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揭示之后,作者又无情的拆穿了警察的真正面目。

“在他们看来,不管逮捕的行为合不合法,被告事实上就是有罪,而且应该被逮捕”(P40)“以目的来正当化手段”(P47),警察总是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寻找合法的借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法官为了司法运作的公正性,纵容警员作伪证,法警沆瀣一气使得被告人被冤枉的几率大大增加。

所以,便有了接下来作者所说陪审团的合理的怀疑。

警方的伪证,让陪审团产生了很多疑问,证据的“数量和品质一样都会影响判断的结果”。

“部分咸认已遭到破坏的证据之效力问题已经削弱检方证据的数量优势”(P76),虽然只是捏造了一部分证据,但是已经足够让陪审员心理留下阴影,从而带上有色眼镜去看待其他的证据。

面对着刑法对于自由和生命的剥夺,陪审员会采取“废弃裁定”也是情理之中,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宁可错放十个有罪的被告,也比错判一个无辜者有罪来得好”(P112),更何况如果认可检方的结论,就代表了对其证据不真实性的认可,这才是对美国司法制度最大的毒害。

叙述了陪审团如此怀疑的合理性,无疑是解决了所有反对判决人们最大的困惑。

当然,对于这种世纪大案,质疑之声总是多方面的,所以作者就从种族、性别、媒体和金钱四个角度来阐释这几大因素在辛普森案中所发生的作用,同时也在告诉读者在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存在着哪些因素是非常重要的。

种族和性别在美国社会一直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当这两个问题发生碰撞时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作者说,在辛普森案中,检方过于自信两性问题更为禁忌,因此总想把舆论的矛头导向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在陪审员遴选角度选取了非常多的黑人父女,他们坚信作为弱势群体,女性会从心理上对于受到暴力威胁的同类予以同情和认可。

但是他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种族不同,生活经验不同,日常生活所受到的对待也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会有所差异。

对于白人而言,警察就是正义的化身,是人民的公仆,而对于黑人而言,多次遭受警察的刁难,见惯了警察的胡作非为,他们有理由凭生活经验判断警察总是习惯于编谎话的,所以对于警察的证言他们从潜意识里是持怀疑态度的。

虽然性别和种族都可能会影响陪审员做出抉择,但是具体本案而言,无疑辩方是正确的,本案与种族因素的关联性比与性别的相关因素更为接近(P115)作者在告诉我们种族比性别更重要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

作者从第一章起就开始陈述媒体对于本案的重要影响。

终于在第六章揭示了媒体舞台上的法庭大戏。

作者在前五章极尽所能的告知读者:陪审员并没有错判,他们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发现了警察捏造为证,为了维护司法制度的正当性最初了最正确的判决。

但是辛普森案的结果毕竟令很多人大跌眼镜,许多公众都对判决结果心生不满。

于是作者就进一步解释导致这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媒体对于本案不实的报道。

作者在文章中提到“我知道,没有任何有效地民调或者其他研究,可以区别以下这两种不同资讯如何影响了人们对本案的看法:一方面是人们看到多少实际的审判过程,另一方面则是来自过滤的二手资料,例如记者报道、分析者的论述、脱口秀来宾的意见以及朋友转述等所获得的咨询。

但我确实从自己的观察中看出,有许多人——包含一些所谓的“专家”,但没有亲自观看审判过程——而严重误会了实际呈现在陪审团前的证据,与辩方实际提出的抗辩”(P117)。

由于陪审团和民众的信息不对称,所以对于最后的结果的判断,势必无法达成共识。

检方和媒体间的相互勾结,对于被告来说非常的不利。

同时作者也想借这个案子,进一步宣传电视直播案件的重要性,只有通过直播才能一扫法庭上的陋习,保障案子进行的透明公正。

为“罪大恶极”者辩护,很多时候都会遭到人们的质疑。

人们已经先入为主认为辛普森是罪犯,至少从大众所能接触到的检方故意放出来的那些“证据”看,辛普森就是“罪犯”。

这时候作者势必会遭到舆论的抨击,甚至会被指责因为金钱蒙蔽了良心。

作者在第七章做出了解释,但是并没有耗费太长的篇幅,因为过多强调自己身的得失,未免显得矫情,恰到好处反而让人觉得真实。

被告的财力决定了被告能够享受更多为自己调查验证的机会,同时也能请到更多更好地辩护律师。

但是对于决定一个人是否入罪,辩护律师法庭上的辩论却又显得微不足道,辩方智囊团策略的制定和举证才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在肯定了金钱对于审判的重大影响后同时也指出美国审判过程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在皆为表示自己未收取很高的报酬,以打消人们对于辩方律师的错误认识。

紧随上文作者提到的大众对于辩方律师的误解,在第八章中,又耗费大笔墨来讨论检辩双方的角色,纠正人们平常的一些认知。

在一个案件当中,检辩双方都是不代表任何种族的利益的,无论是犹太还是黑人,都不是一个检察官或一个律师接手一个案子首先应该考虑的因素,双方都是客观的,都是以打赢官司为目的的。

检方在人们的心里一直是正义的化身,但作者却从实际角度给人们泼了一头冷水。

至少在辛普森案件中,警官是捏造伪证的,而检察官是默认伪证的,甚至在开庭的时候以“咆哮式”的口吻反击辩方律师的话。

检察官俨然已经化身为掩盖真相的魔鬼,而辩护律师则化身为揭示真相的天使。

“只要仔细检视过整个审判记录就会发现,无论就法律伦理、专业素养以及公正、有效的辩论,检方都比辩方差得太多,而且检方在伦理上与专业上疏失”(P156),作者得出这样的结论不是没缘由的,检察官的当庭表现和轻信富尔曼的行为都是作者的论据,有理有据,足见作者的客观立场。

当然,在回答了所有的反对者所有的疑问以后,作者退一步,提出了一个假设“如果辛普森背叛有罪怎么办”?展现了自己思维的全面性。

毕竟即使是梦幻律师团,也只是尽力帮助辛普森减轻罪责,最后的结果显然也是令他们有些意外的。

早在审判的过程中,辩方就早已做好了上诉的准备,无时无刻不在搜集着证据,这不仅仅提现的是一种“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更是呼应前面的质疑,辩护律师不仅仅是拿钱做诡辩的,他们更注重的是被代理人的权益,相较之下,检方就显得更为无能一些。

在最后的一章中,作者为这宗世纪大案喊冤,其实辛普森案并非是一个恶的开端,相反它有助于促进程序正义的发展,督促警察,检察官反思自己的行为。

在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中,不仅仅要追求真相,如果连执法者都伪造证据,侵害人们的法益,那何谈法治?作者在此鲜明的表明自己的立场,总括全文。

总体上,这本书就像一节漫长的答疑解惑课。

回答了我们为什么陪审团要判辛普森无罪释放?为什么陪审团不追求真相?辩护律师是不是就是只看钱的自私鬼?种族因素是否决定了辛普森案的错判?带着一个个问题,作者递进式的回答了每一个问题,同时每一个答案又是相互联系的,通过上一个答案很自然的引导出下一个答案,全方位的为读者解答了困惑,同时也让读者了解到案件之外更多的知识。

而且文字通俗易懂,重要是很有趣味,德肖维茨俨然化身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把每个问题都串上一个个的故事,让我们在生动有趣的案例中感受作者想要告知我们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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