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1.19•【字号】浙教职成〔2015〕123号•【施行日期】2015.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2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师资培训机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2008〕241号)精神,在进一步支持部分高校开展专门化职教师资培养的同时,应重点探索实施中职学校新招聘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教师的入职培训制度,上岗前用一年时间组织师范教育培训和进企业跟班实践。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新录用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培训目标通过师范教育培训,使新教师掌握必需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教师工作要求和流程,达到能初步站上讲台、管理学生的程度。
通过企业跟班实践,提升新教师针对所教专业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对职业教育的理解。
职业学校新教师入职培训,为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上岗前必须经历的培训,新录用教师完成培训所有环节,通过相关考试考核,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时间、内容及要求入职培训时间为一年,其中师范教育培训半年,企业跟班实践半年。
(一)师范教育培训。
师范教育培训主要通过集中研修、校本研修、名校名师跟岗实习、评价考核等环节实施。
师范教育培训时间为六个月。
1. 集中研修。
新教师通过集中专题培训和网络研修等形式,学习教师教育相关理论知识,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概论,中职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中职课程设计、实施与评价,课堂控制与沟通,中职班级管理与活动组织,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教师仪态仪表,教学研究与反思等。
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高师师培字[2015]4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高师师培字[2015]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新入职(未评聘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及2014年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末合格者。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2015年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纸质需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5日前报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二)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2015年7月6日12:00前。
请参训者本人携带申报岗前培训所需材料,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网上确认。
(2)补考材料:2014年考试成绩单(本次培训只承认2014年参加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一份。
(3)免修材料: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培训费用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四、培训时间2015年7月9-18日为集中培训时间。
五、培训地点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具体培训地点于7月9日之前在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课程安排集中培训开设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另开设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制作、高校教师职业生涯规划、高校教师礼仪、高校教师心理问题与调试等专题。
具体课程表及讲义于7月9日前在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公布,学员可自行下载。
八、有关说明1.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文件要求,岗前培训合格证是高校教师评聘讲师或相当于讲师级别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
也是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转正定职和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一定要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相关人员并做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内蒙古医科大学药学院第一届微课大赛

药学院发[2015] 18号关于举办“内蒙古医科大学药学院首届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各教研室: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高校(医学类)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教培函【2015】36号、内医教字[42]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高校医学类课程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适应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趋势,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我院决定举办“内蒙古医科大学药学院首届微课教学比赛”。
本次微课教学大赛我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科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将分为三组:依次为基础组、专业一组和专业二组。
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为参赛教师创造条件,以充分展示我院教师的风采及课程建设成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各教研室推荐年龄40周岁以上(包括40周岁)及40周岁以下优秀教师各一名。
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
每个教研室提交的作品,每个专业不超过2件。
二、作品提交1、参赛教师需在2015年10月26日17:00前将参赛作品(包括ppt、教案等)交于F楼二楼教学办公室。
2、参赛教师请于10月28日在录播室(教学南楼三楼)录制微视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10月29日上午我院将组织学科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届时将选举推荐14名优秀教师参加校级比赛。
三、比赛内容和要求参赛教师需围绕一门专业课程的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成时长在5分钟至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1.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屏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
2.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
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其他与微课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动画、视频、习题等也应单独提交。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2015〕4号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正文:----------------------------------------------------------------------------------------------------------------------------------------------------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2015〕4号有关高等学校:2015年,省级财政向有关高等学校分解下达了国培计划结余资金。
为使用好此项专项资金,切实做好2015年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调研,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关高校职业教育师资国培基地(以下简称“各基地”)要按照我厅下达的2015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计划,组织人员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电话咨询等形式,了解一线教师对培训工作的相关需求,根据调研摸底情况,科学设计培训内容,组建高素质培训教师团队,切实做到按需施训,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基地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两周将培训方案,包括时间、授课内容和授课人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备案。
培训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教学安排。
二、认真组织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各基地要认真做好教师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作息时间、学习纪律、生活纪律和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
对培训期间不能严格遵守纪律,不能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和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由基地向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告后书面向学员所在学校通报。
教师培训全过程需在指定网站记录培训轨迹。
所有列入2015年培训计划的具体项目培训通知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集中印发。
三、加强培训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此次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围绕培训必须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其他单位专用场地及设备费、专家咨询劳务费、教师及学员食宿费用、实习实训耗材费等各项业务支出,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购买固定资产等,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支付罚款、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国培计划(2015)”--山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实施项目

“国培计划(2015)”——山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工作坊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9号)及《关于下达“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培训任务的通知》(晋教师[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在山西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提升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指导能力,创新教师网络研修模式,推动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同时为提升山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继教网承担了山西省榆次区、和顺县、平定县、壶关县、沁县等五个国培项目县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培训任务,实施方案如下。
一、研修目标(一)总体目标促进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加速专业发展,全面提升参训教师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能力,构建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长效机制,深入推动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实践的广泛应用。
(二)学员目标:1.提高师德修养、法治意识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农村的信念。
2.掌握信息技术应用的基本方法,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教与学的有效转变。
3.改进教学实践行为,研究和解决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提升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
4.熟悉混合式培训的流程和方法,学会网络研修的有效方式,善于在校本研修中学习与发展,实现线上线下学习的有机整合。
(三)拓展目标:1.区域。
加强培训工作的区域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网络研修社区功能,形成区域信息技术应用资源库,建立区域开展信息技术应用研讨、交流、评优活动的良好机制。
2.学校。
建立既与网络研修相匹配、又充分体现问题性实践性的校本研修新机制,发挥教研组在信息技术应用与学科教学同步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学习成果的校本化分享。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第三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第三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9.03.17
•【文号】教高司函[2009]45号
•【施行日期】2009.03.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第三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探索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开展高校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新模式,推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我部于2007年开展了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体系的建设工作,启动了“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并先后分两批设立了30个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
根据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推荐,经研究确认,现将第三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各省级、城市分中心按照《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和《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协助教育
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切实开展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各项工作。
附件:第三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附件:
第三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
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
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关于参加教育部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号)的相关精神,为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现就参加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传授与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主讲教师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
培训对象为承担与所培训课程、专题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二、培训方式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
集中培训主播教师设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北京),参训教师在省分中心专用网络教室统一参加学习和研讨。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不仅可以与授课专家实时交流互动,同时形成班集体,组织学员一起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形成跨校级的教学、科研合作研究团队。
在线培训课程以自主学习、专家指导、经验分享、互动交流、全程服务为特色。
培训课程主要包括:1.必修内容:为一门课程的说课视频,是学员必须学习的内容。
主要介绍本门课程的定位、课时安排、教学理念、难重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示范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前沿等。
2.选修内容:为通识性教学视频,是供学员选择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教育技术、学术讲座等。
3.教学活动:为学员必须参与的活动,主要包括教学沙龙、专题讨论、教学资源共享等。
4.特聘教授辅导:特聘教授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主要针对学员提出的教学问题,进行教学指导、主持专题研讨、开展互动交流、提供解决思路。
(具体课程详见附件)三、参训对象及名额承担教学任务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课程安排情况,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可各推荐1名教师参加。
四、培训管理1.参加培训教师须保证培训时间,严格按照网培中心的要求完成培训课程内容。
关于下发《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国内培训
湖南科技大学文件关于下发《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国内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国内培训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审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4月21日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国内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职工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对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提高我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职工队伍,根据《湖南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内培训(不包括赴港澳台地区的培训),是指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对在岗教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的培训,不包括攻读学位、在职申请学位和出国进修。
第三条坚持分类分级、分期分批、按需选派、注重实效、专业对口、岗位对接的原则。
第四条培训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宏观控制,统筹管理。
培训成绩作为教职工个人考核、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培训类型、内容第五条培训类型(一)校内培训。
包括新进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其他教职工的校内在岗培训等。
- 2 -(二)校外培训。
包括在校外进行的学科专业培训、专项研修等脱产培训。
第六条培训内容(一)政治思想素养培训。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重点进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岗前培训。
对没有教育教学经验的新进教师进行基本教育科学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培训,对新进辅导员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本原理、方法的培训,对新进职工进行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的培训。
(三)岗位继续教育。
对专任教师进行提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的培训;对辅导员进行提升学生工作能力的培训;对教辅和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提升岗位技能的培训。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28•【字号】鲁教师函〔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5〕9号各高等学校:为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人员范围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为2015年新补充到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管理、实验技术、教学辅助、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岗前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等方面的课程。
分必修和选修两种课程,必修课程六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科研方法论》《现代教育技术导论》;选修课程两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慕课的理念与实践探索》。
新增教学名师示范课,介绍常规教学规范、教育教学经验,展示名师风采,引领师德师风与专业素质提升,给新教师以启迪,增强教师使命感。
培训教材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协助联系,学校或参训人员自行订购。
其中,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学大纲,通过网站免费提供。
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系统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的可不参加两门课程的培训。
三、培训形式采用网络学习、线下自学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学习:从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学习所有必修课程,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04•【文号】国办发〔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院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布2015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说明的通知》,我院已组织了最近两次网络培训。本次网络培训我处计划先由各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教师选择培训课程,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件)报名,并于9月25日前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负责报批手续。
附件:1、教高司函[2015]34号
2、培训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10日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申请表
所在系部:
姓名
性别
出生方向
职称
申请培训课程名称
培训类别
□集中培训
□直播培训
□在线培训
□混合式培训
培训时间
教研室主任意见
系主任/部门负责人
意见
教务处
意见
分管教学院领导意见
备注